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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1-25 15:08:5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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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时每刻的形势都是在发生着无数的变化的,一瞬间就会发生千变万化,时刻的注意局势的改变,今天帮大家准备一大波形势与政策2022论文共同富裕2000字。希望这些能对你起到一定的帮助。
共同富裕即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最终达到丰衣足食的水平。它是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我们也必须知道共同富裕,不是指同等富裕,也不是指同时富裕,而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里讲到的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但这种普通富裕不是、也不可能靠现有财富的平均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显然不是平等富裕,不是齐头并进式富裕,人的指头伸出来还有长短,要社会中的个体步调一致并排向前进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当两个人约定共同去赚钱时,显然是不能在没有其它约定的情况下就草率理解为赚到的钱两人需要平分,所以共同富裕的第一个内涵应该是“共同”中包含的个体都能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获得自己财富的增加,既然是共同的物质增加,那么就为共同富裕设定了一个底线:一部分人的财富的增加,不能建立在另一部分人财富减少的基础上.那么我们所了解的共同富裕是有可能实现的,这个的前提就是先富带后富。
也许有人会说,社会主义社会的最高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了共产主义也就实现了共同富裕。但是他们有没有想过,共产主义到底能不能实现?人都是有私心的,也是有野心的,当你处在某一阶层时你会想着要爬向更高的位置,这样社会才会有进步。但是如果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无论你付出多大的努力,你得到的报酬和其他人的一样,那你就没了上进心,没了积极性,蔓延下去,那么社会就会衰落,共产主义社会不会维持很久,盛极而衰,这是不变的规律。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共产主义比共同富裕更难实现。
除了考虑物质需求外,还有一个条件是不能忽略的,那就是精神文明。从目前的状况看,中国的经济是飞速发展起来了,但贫富差距、两极分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了,这已经成为了我国不安定的因数。要想实施先富带后富的政策,那就要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让先富起来的人能够自觉的去帮助贫困的人,带动他们富裕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如果精神文明跟不上物质文明,那么共同富裕就只能是口头话题了。所以,要实现共同富裕,就要发展好精神文明,精神文明跟上了物质文明,那么共同富裕才有可能实现。
另一方面,就是时间问题。目前我国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都未达到实现共同富裕的高度,两级分化还很严重,现在共同富裕只是一个奋斗的目标,在当前难以实现,它的实现跨时极长。
总的来说,共同富裕是有可能实现的。
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是先国富后民富,还是先民富然后国富. 一般意义上看,“国富优先”的主张符合标准的“滴流经济学”原理。这一理论认为,在实现国家富裕的过程之中,财富会自上而下地流向普通百姓。也因此,“精明的政府会优先追求经济整体上的快速增长,为持续减少贫困、提高人民福利创造条件。”
用最通俗话讲,只有蛋糕做大了,人们才可能吃得到更多蛋糕。所以,这一理论也就是所谓的“做大蛋糕”论。按诺贝尔奖得主斯蒂格利兹后来在《全球化及其不满》一书中的总结,“滴流经济学”原理一开始在主流经济学界是得到广泛认可的,包括阿瑟刘易斯、华尔特罗斯托以及肯尼思阿罗等经济学大家都为这一理论的论证与完善做出了贡献。
对于后发国家来说,以“滴流理论”为基础的“先国强后民富”路径似乎更为重要。这是因为,与先发国家不同的是,后发国家为了能够追赶先发国家,一般被迫采用“赶超战略”。“赶超战略”的核心,就是以政府强大的动员与控制力量作为后盾,进行快速资本积累与投资,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由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转型。而要做到这一点,政府一方面必须掌控全社会更多资源,另一方面施行“高积累、低消费”政策。
这样做的结果,自然是国富在先,甚至为了国富,不得不在一段时期内以“民贫”为代价;
等到国家完成经济转型,实现现代经济增长之后,再反过来着力于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即解决“民富”。
但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发展中国家的表现以及经济全球化后的南北失衡,使得“滴流原理”受到越来越广泛的质疑。从发展中国家的表现看,南亚与拉美地区国家实现了将近2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某种程度上部分实现了“国富”,但经济增长的成果却很少“滴流”到人民身上,而是被腐败的政府官员和买办性质的资本所截留。
最终,贫富分化不仅严重威胁着社会与政治稳定,而且也反过来连累了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使得南亚与拉美地区国家出现了严重经济危机与发展停滞。
经济全球化通过促进全球范围内商品与资本的流动,的确也因其提高了全球资源配置效率而增进了全球经济发展速度,但全球化成果却也大多被发达国家以及少数跨国公司所支配并把持,以至于曾在推进全球化过程中充当过急先锋的斯蒂格利兹这样的着名经济学家都成了全球化的反对者。
正因此,不少经济学家开始反思“滴流理论”,认为“滴流”的渠道不畅,可能导致即使国家富了但其成果分配无法惠及绝大多数普通百姓,此时,作为财富创造主体的百姓,可能不再愿意进行“生产性努力”即去努力做大蛋糕,转而把努力的方向放在分配性即分蛋糕上,国家经济增长最终也因“生产性努力”减少与“分配性冲突”增加而陷入停滞。此时,“国强民不富”,并进而妨碍国家进一步走向富裕。
“先国富后民富”这一思路,除了“滴流”的渠道可能不畅,有可能陷入“国富民贫”这一缺陷之外,从理论上看,还存在另外一个问题:即使“向下滴流”畅通,也会因为国家生产能力增长先于并快于民众消费能力的增长,从而导致总需求不足问题。
而要解决这个问题,一般只能靠出口来消化过剩产能。其后果除了经济对外依存度不断高企,还可能因为强调出口产品竞争力而不得不压低本国劳动力相对成本。此时,即使经济增长了,国家富了,老百姓却仍然富不起来,并又反过来影响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也是从这个意义上看,即使是后发国家,为了赶超先发国家,不得不实施“先国富后民富”的政策,但经过一段时期后,也都必须进行政策调整。
民富优先
此时政策调整的方向就应该是由“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或者说,用民富来进一步推进国富。具体路径是这样:人民富裕使得百姓消费能力提升,消费能力提升推动社会总需求扩大,社会总需求扩大带动经济繁荣,经济繁荣促进国家富强。
如果说,在“国富优先”政策下,“国富”主要是靠投资拉动,是一种政府主导的供给型经济增长,此时,在“民富优先”背景下,“国富”建立在总需求尤其是消费需求推动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市场主导的需求型经济增长。前一种“国富”在后发国家经济起飞之初发挥主要作用,但因其缺陷导致实施必须有时限;
而后一种“国富”则将预期在一国经济已经成功实现起飞之后发挥作用,而且将真正使经济发展建立在人民不断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之上,这种以“民富”为前提的“国富”没有实施时限。
新中国成立60年,在我看来,在追求“国富优先”上,改革前与改革后并没有多少区别,而且都取得了公认的成绩。
前30年,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控制,充分利用政权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把有限的资本集中到中央计划当局手中,实现了在最短的时间最为困难的条件下,中国由一个落后的传统农业国变为以工业为主的国家。
后30年,为了尽快实现“强国”的目标,一方面,中央政府仍然没有放弃集中全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布点尤其是基础设施方面的功能;
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更注重通过“分配激励”,调动海外资本以及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经济成功实现了起飞。
总之,利用国家与政府的力量完成资本积累与深化,优先追求“国富”,使得当世界上绝大多数后发国家仍然未能摆脱贫困泥淖的时候,中国成为20世纪以来少有的实现了现代经济增长的国家。
更难得的是,中国在实现经济高速增长即“国富”目标的同时,的确也使经济增长成果惠及于民。新中国前30年,老百姓的生活为了实现工业化的目标做出了牺牲,但政府仍然通过建立起成本较低、覆盖面较广的社会保障网,使得中国人文指数至1978年就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特别是中国近30年国家经济高速增长,更是成就了世界范围内最大规模的减少贫困运动。正因此,今天我们回过头来审视新中国60年“国强民富”战略,总体上是成功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国富优先”战略在中国的实施也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结构性失衡的矛盾不断累积,尤其是导致两个比重即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劳动报酬占社会总收入的比重过低,这种格局反过来造成内需不足无法支撑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即妨碍国家进一步富强。正因此,调整发展思路,转而追求以民富优先,带动国家进一步发展,正当其时。
这可能才是我们今天客观看待“国富”还是“民富”应该有的态度。
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平等富裕,更不是绝对平等、统一、平行富裕。共同富裕不是不能依靠现有的财富平均来实现的,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共同富裕,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然而,共同富裕是同步富裕,是绝对平均主义是错误的,是片面的和虚伪的,平等主义,吃“公地”,其实是共同落后的,我们曾经遭受过共同贫困;世界上一些国家超越自身发展水平,追求过高的福利待遇,导致公平和效率不足,经济发展乏力。这也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现在,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白吃白喝、仇视富人的思想,坚决避免走共同贫困的老路。记住,公平和平等不是一回事。平等是对一种状态的描述,而公平是附加在价值判断条件下对平等状态的理解上的,至少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从本质上讲,同时、同步、平等就是相信和追求结果或目的的公平,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非常有害的。
为了简单易懂,本文对田径运动进行了简单的类比。根据“机会公平(起点)和过程公平”(原则A)的原则,所有参赛选手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出发,走同一路线,接受相同的待遇,因此获得的结果是愿意的,必须接受的,尽管结果可能是不公平的。在A原则下,每个玩家都是自由的,并被鼓励去追求卓越,而不需要强迫自己。相比之下,基于“到底是公平还是公平”(原则B)的信念和追求,所有参与者必须同时到达终点,起点、过程和规则必须服务于这个目的。因此,为了在达到目的的同时,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必须有一个监督机构;第二,确保你快一点,慢一点。所以那些跑得快的人会受到惩罚,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自由,在游戏中没有竞争。
所有人的繁荣并不代表所有人的繁荣。坚持社会主义,建设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首先要摆脱贫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靠人人努力。为了实现所有人的繁荣,每个人都必须参与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所有的人都努力工作,互相帮助,这是很重要的。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取得的成就不是天赐之物,更不是别人的恩赐。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勤劳、智慧和勇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从根本上讲要靠劳动者。当然,劳动不仅是生产劳动、日常劳动、服务劳动等一般劳动,还包括脑力劳动、创造性劳动等一切高(或超高)附加值的复杂劳动。
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人均GDP已达1.1万美元,但与一般发达国家的4万至6万美元差距较大。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中国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全社会要继续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培育奋斗者文化,营造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激发全体人民的劳动热情,激发各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合力,让更多人民群众深入参与现代化建设进程,成为共同富裕的积极贡献者和受益者。我们要尊重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创新,创造繁荣,打通社会向上流动的渠道,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就业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家的积极性,为敢于创业的人脱颖而出创造更多空间。要建立健全分配秩序,健全激励机制,为诚实守信、依法创业、创新创业的劳动者增加收入、致富创造更多机会。同时,我们坚决对“平躺”、“等待靠”、“穷理性”、不劳而获、坐享其成说“不”。
共同繁荣不是要从富人那里偷东西给穷人。社会对共同财富的误解,削峰填谷、抢富施舍穷人还是最典型的。当前尤其需要客观、冷静、理性地辨明那些似是而非的言论和论点,以正视听。第二,新时代的中国富人大多不同于通过血腥的原始积累获得资本的“资本家”。他们的大部分财富是通过辛勤劳动积累起来的。虽然确实有一些人通过贪污国有资产暴富,或者与政府、企业勾结掠夺国家资源,通过垄断获得超额利润,但这并不是富人的主流。第三,除了对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资本报酬、风险报酬和劳动报酬外,富人的超额利润大部分来自创新,包括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此外,无论富人名义上拥有多少财富,他们自己和家庭的消费也是有限的,他们更有可能为社会提供产品/服务,解决就业问题,贡献税收。
因此,共同富裕不是,也不是peak peel, Robin Hood,更深层次的逻辑是:宏观的观点,那么让整体财富不断增加,社会发展依靠的是“罗宾汉”——把富人的钱转移给穷人,是一种“零和游戏”的增量“与游戏”,而不是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创造零边际贡献。在媒体看来,对土豪的运动式攻击和贫富平等将导致整个富裕阶层的消失,这对社会来说无异于一场灾难。劫富济贫本身就是一种排水解渴的行为:社会可以没收它所拥有的财富,但不可能没收本来可以创造但没有人愿意创造的财富。因此,现有的富人不想继续富有,而未来的富人也不想变得富有。不保护产权,谁还有长远计划?谁还有动力?从长远来看,经过“反向淘汰”,整个社会将不会出现富人。在微观和中等水平上,在健全法治的公平社会中,生产力最高的人(不包括自然垄断企业)大体上是最理想、最聪明和最有创造力的人。当法国经济学家J.B. Say在1800年首次定义企业家时,他将其定义为“将经济资源从生产率较低的地区转移到生产率较高地区的人”。从富人那里取长补少,必然导致社会中最有活力和生产力的成员失去动力和意志,使整个社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保护产权,保护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创造更多的财富,这是无害的。此外,高水平共同富裕的基本逻辑不是把高的拉下来,而是把低的拉上去。换句话说,我们将增加“均值”(增加中等收入群体),而不是降低“方差”(带走富人或削减峰值)。说到底,就是要把蛋糕做大(加),而不是分(分),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不是用第二种分配、第三种分配来支配一种分配。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关系,建立统筹第一分配、再分配、第三分配的基本制度安排。总而言之,初次分配是以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分配的贡献为基础,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再分配(二次)是指在一次分配的基础上,对国民收入的一部分进行再分配,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纠正市场的“马太效应”,主要由政府调节机制发挥作用。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的影响下,社会力量通过个人的捐赠、慈善和自愿行为来帮助穷人和弱者的一种自愿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
中国现在已经进入“三新高”(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模式、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这个发展阶段,重点将是实际向财富靠拢,强调加强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加强二次分配的“平衡”,尽快通过再分配实现民生board。我们都知道,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健康都是政府的责任,需要通过二次分配来改善。这将是政府在新阶段特别是“十四五”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切关系民生的事业,既是共同富裕的重要表现和基本内容,也是共同富裕的基础和保障。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第一次分配可以被第二次分配所支配。二次分配是一个基础,如果不能调动各界市场竞争的积极性,并让一切能够创造财富的源泉都充分,使社会各阶层都拥有丰富的、合理的收入分配,国家就很难建立一个规范的包括基本社会保障、税收和财政转移支付在内的二次分配制度。而且,在有效的政府和有效的市场之间,在市场配置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之间,市场的基础是毋庸置疑的。初次分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最重要的是坚持合理的初次分配机制。我国过去一段时间过分强调经济增长,而周围大多依靠投资来刺激经济增长,国民收入分配长期趋向于资本利得,完全市场化的工资性收入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基层职工特别是农民和农民工收入较低,这种情况需要在分配机制中加以解决。
同样,第三种分配是自愿而非强制的慈善捐赠。虽然很有必要,国家也会通过税收政策给予适当的激励,但这并不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只能对改善分配结构起到补充作用。在没有“市场之手”和“政府之手”的情况下,依靠“道德之手”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共同富裕在理论和实践上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能用二次分配或第三次分配来支配一次分配。尽管中国的劳动力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多年来有所上升,但在过去30年里,它的平均比例一直很低,最低时不到40%,而包括美国在内的主要国家的这一比例约为70%。因此,要实现充分就业,就必须完善市场化和合理的工资形成机制。此外,在初次分配中,要加强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学研究、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数据所有权、披露、共享和交易规则,更好地实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
富人和穷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贫困”通常是相对贫困的,但相对于富裕阶层财富增长的速度或相对于社会财富增长的速度,贫困群体在社会总价值“蛋糕”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少。下面讨论的穷人(或弱势群体,甚至普通人)和富人也是这个相对意义上的术语。
起点(权利、机会)不公平
起点公平是指社会成员在参与经济活动中享有平等的参与、发展和分享的权利和机会,即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当人们在分配社会公共资源时面临不公平的机会时,分配公平感会降低。公平的起点意味着没有性别、年龄、民族、地区、文化、经济能力和家庭背景的歧视。每个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就业和自主选择就业等权利和机会,所有公民都可以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从理论上讲,在一个公平的起点下,所有人,不论国籍、种族、阶级、财富,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社会精英,向上参与国家的治理,向下提升自己和家庭的社会地位。所谓“天师郎在朝代,皇子唐夕”,就是人们期待的愿景。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并不在于结果(收入)的平等。如果收入差距是由知识、能力、绩效、努力水平等内部因素形成的,人们并不认为不公平。如果收入差异是由关系、圈子、地位、平台等外部因素造成的,则被认为是不公平的。
不平等的起点(权利、机会)不仅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公正的。美国学者罗尔斯提出了两项正义原则,其中第一项原则要求对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分配,从而给出了一个更一般的正义概念:“社会的所有基本价值(或基本善)——自由与机会、收入与财富、自尊的基础——都是平等分配的,除非其中一项或全部的不平等分配符合每个人的利益”。罗尔斯的正义观阐述了这样一个概念:坚决纠正形式正义造成的实质不公正,实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罗尔斯在《新正义论》中更准确地表述为:第一,在完全适应的平等基本自由体系中,每个人都有同样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与适用于所有人的同一自由体系是相容的;第二,社会和经济平等应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公职和职位应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向所有人开放;其次,它们应该服务于社会中最弱势成员的最大利益(差异原则)。
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的大多数贫困人口(处境最不利的群体)由老年人、妇女、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组成。贫困人口大多生活在农村地区,农民在低收入人口中占很大比例。我国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生产条件恶劣,自然环境恶劣,农民辛辛苦苦劳作一天,消除了各种物质投入成本,劳动净收入几乎为零,有时甚至为负。阿马蒂亚-森认为,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不是贫困本身,而是权利的贫困。一般来说,贫困和弱势群体的不公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权利贫困造成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机会缺失是权利贫困的表现之一。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最主要特征是城乡二元结构。客观上说,近几十年来政府在部分户籍制度、推进新型农业和医疗保险、取消农业税、农民开始领取(适度)养老金等方面都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城乡户籍的差距,如农村土地流转有限等问题,仍然使户口限制在自由迁移和农民工就业歧视上。中国有2.9亿农民工,占城镇4.4亿就业人口的66%。在双轨制就业体制下,他们缺乏市场议价能力,工资过低。此外,市场在劳动报酬和资本收入之间偏向资本,导致边际生产率与实际报酬之间存在巨大差异。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中国没有建立统一完善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实现平等就业。
此外,教育对机会平等有着独特的影响,因为教育为人们提供了社会和经济地位向上流动的基本动力。Goley等学者的研究表明,在教育不平等中,户籍因素对机会不平等的影响最大。众所周知,农村教育条件落后,家庭重视程度低,教师与城市学校根本无法相比。近年来,虽然国家越来越重视教育公平,教育部针对贫困地区推出了“自强计划”和针对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但在城乡教育公平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人们在判断资源分配是否公平时,不仅要考虑分配结果,还要考虑分配过程。根据正义启发式理论,过程公平会影响人们对结果公平的判断。过程公平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规则和过程都必须公平,即规则公平或程序公平。公正的结果是由公正的程序产生的,任何理论都不可能在不检验公正的程序的情况下得出公正的结果。研究发现,人们感知分配不公平的主要微观原因是利用权力(或权力)干预收入分配、权力金钱交易和官员腐败。从宏观上看,以下五个方面的政策(规则或制度)的偏差和不完善,增加了弱势群体的不公平感。
一是劳动报酬比率政策。在《21世纪的资本》一书中,托马斯-皮凯蒂将收入分为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从统计数据来看,国民收入的大部分是劳动收入,其次是资本收益或财产收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及其在初始分配中的比重整体呈下降趋势,2008年以后有所回升,但仍低于90年代初,虽然与欧美同时期经济发展相比,我国的劳动报酬处于中等水平,但世界大多数经济体,包括中国在内,正经历着劳动收入份额的稳步下降和资本收入份额的上升。工人收入和工资的持续下降值得高度警惕。
二是工资市场化的形成机制。目前,市场的自发调节和收入分配机制不健全,一些部门没有真正建立起完全市场化的合理工资形成机制,导致收入分配规则和收入分配形式的扭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进一步完善工资决定机制,包括劳动报酬增加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这反映了市场供求与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的关系。同时,进一步完善劳动力供求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根据市场工资水平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薪酬,使教育、医疗、政府部门等部门的非物质劳动者获得合理收入。
三是针对农民和农民工的财产性收入政策。城乡分割中的土地要素仍严重制约着农民工和农民的整体收入,因此需要进一步打破城乡之间土地行政分割的局面,坚持将土地和农村集体经营的巨大潜力建设用地财富转化为农民工和农民的产权和利益可以平等交易的多重研究报告,相关收入高于农民工收入。据资料显示,由于常年大量外出务工,农村地区农村住房空置率普遍在20%以上,在许多沿海地区,空置率在40%左右,最高达到70%。农村宅基地流转不畅,使农民财产性收入得不到提高。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尽快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十九届五中全会又再次提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要落实。
第四,货币政策。由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应往往服务于宏观经济的目的,这很容易导致货币的过度发行。但随着资金涌入市场,富人变得更容易变得更富有,资本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廉价资金,投资于各个领域。与此同时,资本的流动比劳动力更加自由,劳动力只能被动地获得资金,这使得劳动力和资本之间、或者富人和穷人之间的收入差距长期存在。
第五,税收政策。房产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这三大“富税”在世界各地都很流行,但在中国还没有实施,需要及时出台。
结果公平是指对生产结果的公平分配,合理的收入差距,强调社会成员之间收入份额的相对关系。一般来说,如果人们在分配生产成果时取得了合法的利益,付出与收入相符,贡献与收入相称,那么初始分配就是公平的。在现实世界中,社会和经济结果的不平等在客观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但不是不公正的。根据罗尔斯正义原则二,“只要结果能给每个人,尤其是社会中受益最少的人带来补偿利益,就是正义”。而且,起点的公平和过程的公平并不一定保证最后的公平,因为每个人的努力程度和能力是不同的,甚至有很大的不同。公平并不意味着平等或公平。干而不干一种,干多干少一种,干好干坏一种,难免导致生性懒惰,缺乏主动性。
居民收入差距在中国经济转型多年来和贫富两极分化日益加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市场经济秩序的紊乱和漏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阶段性“野蛮生长”,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经济改革的不完善,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领域的倾斜,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国家宏观调控不力、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居民个人养老条件和腐败等因素。解决这些问题和挑战,需要以公平正义为根本原则,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导向,结合问题导向,从大局出发,综合考虑,设计制度,精准施策,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通过公开透明、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建立统筹一次(一次)分配、二次(二次)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基本制度安排,适时制定出台有效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加快实现“先富起来”向“共同富起来”战略转变。本文主要提出了五点建议。
第一,促进共同富裕,必须更加注重“富裕”这个基本前提和根本目的。在当前的语境和背景下,很容易过分强调“共同”而忘记“繁荣”。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共同富裕只是“假共同富裕”,其结果是共同贫穷。要致富,必须靠高效、高质量的发展。你必须把蛋糕做大。我们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第一要务”,不断释放中国经济活力和潜力,以更快、更有效的步伐做大中国经济的蛋糕。为了不影响“做蛋糕”的积极性,最好把分蛋糕的原则和方法,以及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进行一次分配、二次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放在“做蛋糕”之前。
第二,我们将继续坚持改革开放以来的包容性增长方式,高度关注和警惕共同繁荣进程中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及时调整和纠正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偏差,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繁荣,要把蛋糕做大、分好。坚持市场调控和政府调控,注重效率和公平,一次分配和再分配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应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和公平竞争环境,保持劳动收入主体地位;再分配应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
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制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基本生活保障的普遍性、平等性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需要,是新发展阶段政府职能中需要加强的部分。一方面是公共基础设施领域投资渠道和机制不足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结果。不能让医疗、住房、教育等民生问题成为阻碍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新桎梏。
四是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方面的调整力度和精准度,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完善收入财富分配格局。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和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完善最困难群体社会保障标准调整动态机制。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制度。
同时,要聚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三大难点、三大挑战,继续努力看清真相、求实效。三个难点是:如何不断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收入增长速度超过高收入人群;如何扩大中产阶级规模;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调整高收入人群;这三个挑战是:如何调整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如何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消除既得利益和部门的阻碍,以及如何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以遏制腐败。
就了解学习邓小平理论以来,我们初步了解了当今社会我国所实行的方针政策,所坚持走的道路为社会主义道路。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适合自己的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际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中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即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走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面必须从实际出发,不照抄、照搬别国经验模式,走自己的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邓小平提出的。
1992年初,邓小一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经济建设。。。所倡导的:改革开放、一国两制、土地改革概念,改变了21世纪的中国,为实现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实现人民共同致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邓小平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之一:共同富裕。即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达到丰衣足食的生活水平,中国人多地广,共同富裕并不是同时富裕,而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个人认为,要实现共同富裕现在应当首先解决了不正当手段导致的贫富收入差距。当今我们所处的社会,贫富差距是相当大的,这些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贫富差距是一个极为正常的现象,并不是说人有三六九等,但因为个人的关系,不愿工作,游手好闲的,你没办法使他富起来。中国人口众多,暂时没有办法全面解决就业问题,劳动力大于劳动需求, 工资水平比其他国家低很多,经济的平衡,致使部分必须品价格高,如房价,百姓手中没有积蓄,没有资本,就自然没有办法让家庭富裕起来,促使贫富差距的持续加大。
也有很大一部分劳动者,是通过自己的双手诚实劳动获得了财富,普普通通的例子:在我们公司附近来自福建的大姐,从90年代后期来到广州,经营着一家60多平方米的士多店,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在家乡买了套大的房子,小孩也十岁了,在番禺上小学,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考虑着回家乡发展,等孩子长大一点,要上初中,家里也还有年长的父母亲需要照顾。有一部分人付出了劳动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他们停留在在城市中的某一些地方,几个人或十几个人在一起,哪里有事做可以赚钱就往哪里走,即使知道会有危险,为了生活,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如为城市建设付出的进城务工人员,他们一年到头辛苦辛苦,过年过年时反而为工资的发放发愁,这也是当今社会的一大问题。
也有一部分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财富,如偷税漏税,权钱交易,有权,可以非法获取更多的利润,某些官员的政治腐败。 打开新闻网页,经常可以看到某某官员因为被人举报,涉嫌某起事件,引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这些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如近期广州番禺查处的“房叔”蔡彬,身为正处级的官员,月薪一万,家人及其名下的房产达21套,价值4000万,其档案被调出公布于网络上,随后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有经济问题,并对其实施双规。这种通过不正当手段得到的财富,与中国共产党的廉洁公正是相违背的,也不是我们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式,这种不透明的收入所得,是人民群众痛恨的,在职官员,不谋其职,贪污腐败,让人民群众心寒。这些行为都应该被禁止,为禁止不正当的竞争交易,需要国家制度的完善执行,才能杜绝此类非法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贫富差距。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理想,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共同目标,要继续大力发展生产力,生产力是根本;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与科教兴国战略,提升国民的综合素质。期昐拥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能生活得更好,向全面实现小康生活迈进.
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对于共同富裕要有足够的了解,不能只是片面。要加强自己的道德水准,做一个社会所接受的人, 增强学识与能力,做一个服务于社会的人,加强自己的知识与修养,做一个不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人。养成好的习惯,尊重他人,力所能及的伸出自己的双手,贡献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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