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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_______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2、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3、 注册资本:_________
4、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____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现金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乙方以____现金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丙方以____现金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拾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____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____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____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_(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_(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订立协议股东名单
1、甲方:______身份证号:
2、乙方:______身份证号:
3、丙方:______身份证号:
二、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三、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四、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的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转让部分股权或借款。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股份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股份利润是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8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将不存在红利。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出资及股权转让或退股
1、出资:
①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
②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股份可以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份;拒绝购买该转让股份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股东退股。
①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②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③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④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七、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游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董事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八、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九、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合同;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十、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二)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个股东各执一份。
3、本合作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东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 组织计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__、__和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太原联创思维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50000元_整(RMB_伍万元整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互利共赢,风险共担__.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软件开发及销售;网站制作;网络设备销售及弱电工程施工_.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
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股投资经营_网络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协议,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资经营公司名称为:
“_网络有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_。
二、经营范围为_等。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能力,可逐步拓展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投资方式为:
甲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70%,折合公司股份为63%;乙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30%,折合公司股份为27%;丙方以技术出资,折合股份为10%,负责处理所有技术问题。
四、各方出资方式
甲方与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资200万,到使用完200万后再共追加投资100万,待追加的100万使用完后再另追加投资100万,如此类推,直到损益平衡后不再追加投资。
五、
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资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资,而由另一方单独投资或多出资,则另一方按现金投资比率计算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如此类推,直至损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资时,另一方有权选择:(1)双方再按实际投资数(包括利息在内)重新计算各自投资额和应占的股份;(2)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股份比率计算各方应出资额,另一方有权就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向一方追讨。
六、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甲方担任,兼任总经理,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负责人由三方协商出任。公司会计由方委派担任,出纳由方委派担任。
七、
公司的重大事项经股东会决议,需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一般事务由总经理全权处理。其他机构各司其职,做到勤勉尽责。
八、利润分配:
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一个月内分取红利。
九、
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资金,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需得到对方及丙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十、股份转让:
甲、乙任何一方转让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丙方如需转让股份,必须经得甲乙双方同意。
十一、经营期限:
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资经营的期限为_年。以《公司章程》确定的起止时间为准。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如继续合股经营,续订协议确定。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当严格遵守该协议。如果甲方违约,应按照乙方的出资额赔偿乙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如果乙违约,应按照甲方的出资额赔偿甲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双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术支持,则视为违约,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负责赔偿甲乙的损失。
十三、
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也可经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一份备查。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股东名单: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
丙方:______ 身份证号:
丁方:______ 身份证号:
合股的单位名称为:______
二、总则: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创业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
三、出资比列、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主要职责:
四、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增加投资、发展战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资的,经股东商议具体金额后,有股东乙方全额出资,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计利息。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为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单一一个股东无需承担责任。
3、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有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违反投资协议,或者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有当事人承担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 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公司发展及解决问题,需要召开股东会议的,必须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每次的股东会议必须有详细记录,并形成统一意见后贯彻落实。
3、股东会议少数服从多数,当任何一方利益与公司产生冲突时,个人服从集体。
七、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保密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的则按实际赔偿。
3、禁止私自转让和退出股权。经股东会商议后,自动退出的在盈利情况下只退本金,不参与分红,则在亏损情况下,按实际亏损的比列进行赔偿,一月内退本金剩余部分资金。
八、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个股东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股东(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1、甲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4、注册资金共______________万元整。
二、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的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
三、注资
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将公司注册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按比例转入下述指定账号即成为公司股东,待公司成立后,此账号内所有资金将转入公司基本户。
1、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指定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3、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五、出资及股权转让
1、出资: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
(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股份可以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份;拒绝购买该转让股份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六、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_________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董事会将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七、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每个股东各执________份。
3、本合作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一、股东名单: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
丙方:______ 身份证号:
丁方:______ 身份证号:
合股的单位名称为:______
二、总则: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创业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
三、出资比列、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主要职责:
四、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增加投资、发展战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资的,经股东商议具体金额后,有股东乙方全额出资,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计利息。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为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单一一个股东无需承担责任。
3、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有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违反投资协议,或者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有当事人承担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 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公司发展及解决问题,需要召开股东会议的,必须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每次的股东会议必须有详细记录,并形成统一意见后贯彻落实。
3、股东会议少数服从多数,当任何一方利益与公司产生冲突时,个人服从集体。
七、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保密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的则按实际赔偿。
3、禁止私自转让和退出股权。经股东会商议后,自动退出的在盈利情况下只退本金,不参与分红,则在亏损情况下,按实际亏损的比列进行赔偿,一月内退本金剩余部分资金。
八、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个股东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时间:
(2)分红数额: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四、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1、公司成立后,协议三方可自由转让股权,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经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需要增资扩股的,各股东可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引入外部投资人。
五、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
六、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一、投入与股权
1、三方各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合计_____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成立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三方各占均等股权。本协议条文及所涉及股东,只限于本协议所指公司,不涉及股东个人其余业务,亦不涉及股东未来之个人发展。
2、初定每人每月各投入________元,作为公司早期推广成本,此投入期限与投入额的浮动由三方商定。
3、公司成立的成本,包括执照费用、手续费用、人力成本,由三方平摊。
二、利润分成
4、公司收益与亏损,在合作期限内,皆由三方平等分享与分担。
三、股东权责
5、在合作期限内,公司财务须在三方共同监控之下。包括预付款、不动产、公司业务收支流水账、流动资金数额,必须以内部公开的形式,确保每位股东知情。
四、保密机制
6、股东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及名誉之责任,除非业务需要,未经集体表决允许,股东应对合作相关事宜及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账目、股份组成、运营情况、客户信息等一切资料。
五、退出和增加机制
7、如有一方单方面要求退出,其投入之原始股本、每月投入成本、公司利润或亏损,以上三项相加进行结算。在多数股东认定公司流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一个月内与其进行结算。
8、公司客户额及未来前景、品牌价值等,不纳入退出机制协商的范围。一旦股东退出,即不再享受公司未来前景之估价。
9、若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履行股东权责,其股份参照7、8条予以结算退出,公司股份由其余股东协商分摊。
10、若新增股东和资金投入,需经股东集体表决。
六、股权转移
10、公司股权可以买卖,在不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每位股东对自有股份可以出售,但需经集体表决通过。
七、其余事项
11、未尽事宜,由股东集体友好协商。除非有新协议取代,此协议长期有效。
本人年龄已超18岁,对以上协议充分理解、认同并接纳,承认其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现金及设备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万元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____%;
乙方以___现金及设备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万元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___%;
丙方以___现金及设备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万元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___%;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丙方:代表人:
年月日
丁方: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项目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阿克苏市乔记砂锅坊
经营场所位于:阿克苏市兴隆街
法定代表人:廖本俊
第三条、合作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正餐服务
第四条、共同投入资金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入资金,共计¥320,000.00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占总股份的6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90,0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元整),占总股份的30%。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占总股份的10%。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合作人不得泄露本合作企业的经营机密和技术秘密。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的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甲、乙、丙各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恒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园林绿化等。
3、注册资本:壹佰万人民币。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王子建
二、出资方式
公司由甲、乙各方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100万元。
甲方出资额均为 9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0____% ; 乙方出资额均为 1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公司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主管决定未来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并负责财务总审批;公司部门的设立及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乙方担任公司的董事兼任财务总监及现场第一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现场管理及公司发展业务扩展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人;丙方担任公司的董事兼任市场总监,负责公司市场拓展,物业管理方案及标书制作,公司文化创建和对外宣传及公司发展业务扩展,并负责公司管理人员与员工的培训。对主要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建议权。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 60%的比例分红,乙方占20%的比例分红,丙方各占20%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退股方式
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除特殊情况外)。每个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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