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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5 00:56:4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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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各位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不仅使我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并且也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今年的思想工作情况从以下几方面作工作总结,如有不妥,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给予批评指正。
一、思想上,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
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组织的各种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根据单位领导和股室领导的安排积极配合主办监察员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共巡查用人单位28户。
二是做好日常接待,加大劳资纠纷案件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协助主办监察员共办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19起,解决工资拖欠65万余元。接待来电来访超过300余人次。
三是全面完成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共年检用人单位71户,涉及劳动者1864余人,
四是配合县局、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等单位,全年先后参加了20xx年农民工维权行动、春暖行动、20xx年劳动保障年检、综合执法大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03户。涉及农民工3400余人。
五是结合“春暖行动”、劳动用工备案和日常巡查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共备案用人单位30户。
六是配合股室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5起,认定19起。调解工伤纠纷4起涉及金额20余万元。
七是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通过以上的各项工作,不仅使我自己得到了锻炼,同时也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贡献了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
这一年来,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养有了一定劳动保障监察员工作总结提高。
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
一、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差,常常是被动的做事情,安排一件做一件,工作不够主动。个别工作不仔细,出现过不可原谅的错误。
二、业务知识学习相对工作的需要表现出很大的欠缺。办案手段、办案经验不足,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在思想中存在着只求过得去、不求高质量的满足意识;有时自由散漫;有时对有难度的工作,有畏难情绪,拖着不办,不按时完成任务。
针对以上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强化职责意识,强化服务意识,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大队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诉、举报案件完成情况
共接待来信来访投诉案件67起,涉及劳动者516人,涉及金额约200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事件52起,涉及劳动者487人,涉及金额约160万元;发现并查处一起使用童工情况。
(二)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情况
1、日常巡查
截止6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4户,涉及劳动者900余人,发出询问通知书23份,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
2、专项检查
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专项行动2次,分别是;1月份对私营企业开展的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及关于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27户,涉及劳动者千余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等问题,及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2户,384人;追发劳动者工资涉及76人,9.6万元;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113户,涉及劳动者810人。
(三)、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月”活动
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大队在3月份通过集中开展“活动”,从根本上查找出不足,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大大改进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和不定期对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的调整规范工作进行调查。
(二)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各用人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
2、深入社区、深入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3、增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4、通过深入宣传,提高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制,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2、提高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工作作风;坚持每星期五下午集体学习制度,使监察人员在掌握法律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同时,增强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
3、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
2、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
2、工资保证金制度从建筑企业推广到其他用工较多、工资结构较复杂的煤炭行业。
3、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维护农民工及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各项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检查执法力度,全年巡视检查用人单位不少于120户。
4、以《社会保险法》出台实施为契机,深入社区及大中型企业宣传,督促用工企业完善各项社会保险体系。
5、以伦潭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搬迁为中心,加大移民建设工程工资支付的巡查力度,杜绝出现因拖欠工资而影响我县移民搬迁工作。
一、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93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又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对区上组织的自行培训和对街道组织的企业培训进行授课。在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还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集体研究监察案件,提出工作要求。对每一个监察案件均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由主办监察员提出处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由局办公会议决定。办案程序清晰,办案过程文明,办案文书规范整洁有序,无过失无投诉。今年以来,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率和考试合格率100%,持证上岗率100%。按时完成了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为规范行政执法奠定了基础
二、搞好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我们充分利用到用人单位监察检查的机会,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并通过区有线电视、金牛报等媒体,大力进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者维权的普法宣传,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意义,在全区逐步形成了共同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2月、3月、6月、8月,开展了四次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设点宣传,发放资料2100余份,接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900余人
三、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用工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察。开展了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社会保险扩面等专项监察和检查。监督检查面达98%。
一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截至目前,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46户;审查273户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指导283户企业健全了劳动规章制度,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管理,加大对签订劳动合同的监察力度,通过检查,监督企业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0.0136万人。同时,我们还接待企业和劳动者来电咨询3120余次,接待投诉举报344件,调查处理318件,结案率100%。查处中,为41人次清退押金(保证金)5.44万元;为161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2.35万元;为0.89万人补办养老、综合保险,追缴保险费58.8万元。督促118户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综合保险登记。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且存在严重问题的6户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3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我们积极主动多次到用人单位,并配合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接受区劳动保障部门和区建设局的监督。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给予全额付请。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共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6起,涉及劳动者0.12万人。
三是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我们一是在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二是在3月11日至12日配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对位于西安路辖区的永陵路街道所有商家店铺进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未成年保护和禁止使用童工、女工权益保护等方面检查。三是在2月22日至3月2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在5月--6月期间,为广泛宣传《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法条例》、《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未成年人,依法打击非法雇用童工的个人和组织,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推动共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在全区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活动。四是在2月22日起至3月21日,在全区开展清理整治劳动力及人才市场专项行动,积极引导中介机构良性发展,严厉打击职介机构的欺诈行为,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五是结合开展的打击非法用工和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7--8月,全区通过自查、普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西华街办、沙河源街办、金泉街办、五块石街办、天回镇街办等城乡结合部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698户,涉及劳动者38649人,对少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下达询问通知书,进行调查处理。六是11月至目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在全区开展了拉网式检查。
四、认真扎实抓好了两网化建设
按照市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提出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我区各网格全面推进和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认真主动地抓好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了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现全区共建立一级网格15个(街道),二级网格111个(社区),配备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260人(其中:区8人、街道30人、社区222人)。全区用人单位网格化信息调查和录入工作严格遵守采集录入相匹配原则。截至XX年12月10日,辖区内用人单位1856户,其中:企业1694户,个体经济组织16户,行政事业等单位146户(含国家机关9户、社会团体10户、事业单位84户、民办非企业43户);单位用工数为69910人,其中:城镇职工48104人,非城镇职工21806人。采集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用人单位信息已按要求全部录入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率100%,准确率100%,无错漏重,无越级和超范围录入情况,各网格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更新达到了每三月更新一次的要求。全面实现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了信息化和资源共享,进一步了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效率和精确度。结合实际信息管理系统,我们健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举报投诉管理、用人单位检查、行政处罚电子文档、综合查询、统计表等内容。规范了劳动监察流程,实现从受理举报直至结案的全过程信息网络流转,劳动监察文书的各项数据和调查取证的内容全部存储在系统中,明确办案时限和进度,变事后检查为实时监控,避免监察人员拖沓或者由于其他因素造成的一些错误,提高了办案质量,实现了有效监督。今年市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对我区一、二级网格进行了检查和抽查,均在达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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