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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5 01:19:3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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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作为党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历来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持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现将我校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三个纳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党支部,由机关党委负责每月督查一次。校委中心组学习也将理论学习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来统一安排,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校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每月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党建工作和理论教育工作。建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周例会制”,“学习清单制”,“任务清单制”。
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认真落实校委会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校委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有效载体,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率先垂范、一线指挥、严格把关。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各处室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管好“三个阵地”,彰显“党校姓党”根本原则
一是管好宣传阵地。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办好党校网站、《决策参考》和《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学报》。明确专门单位和人员,实时掌控党校网站主页内容意识形态动向,确保各类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党校网站后台,新增“不要发送涉密信息”警示功能,并加强对宣传员的保密意识培训。
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打造“党校教师讲党课,百场党课进基层”这一党建新品牌,以更好“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党员”。制定实施《市委党校“送理论到基层”义务宣讲活动实施方案》,选拔骨干教师,开展宣讲活动。同事,将宣讲活动与访贫问苦送温暖相结合,既送去党的政策温暖,也送去党的感情温暖。
二是管好课堂阵地。严把“一校三院”课堂教学内容关,坚持党校课堂讲纪律,无“杂音”。始终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作为党校理论教育的主体,基础理论教育内容占到主体班总课时的50%以上。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的阵地作用,强化对学员和教职工的党性教育,增强党性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送理论到基层”义务宣讲队深入基层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同时希望通过义务宣讲活动,引导党员教师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完善并印发了《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规定》。
三是管好科研阵地。严格要求教研人员抓住“主业”,干好本行,加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不断充实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室教研人员力量,校委领导主动赴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接,上半年共安排3名教研人员培训进修,同时安排5名教研人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党校理论教育更接地气。6月21日-24日,邀请省内外各级党校精品课教师、专家来我校举办的全市党校师资培训班授课,全市党校系统近百名教师参加了培训。选拔14名教师参加7月24日-3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专题师资班。
三、强化“三个机制”,巩固意识形态工作成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了校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组织协调,监察审计室监督检查,教研部门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牢牢抓住“党校姓党”这根主线,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党校各项工作之中,常抓不懈。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每年开展一次,采取专题督查、集中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检查考核校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加强责任追究机制。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明确校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各项工作责任人负直接责任。修改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由校监察审计室会同机关党委负责抓落实。
党校是党的学校,也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党校将始终努力走在我市意识形态工作的前列,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上毫不动摇,在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上有大的作为。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以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和年初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情况
(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的情况。我办党支部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使意识形态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加强班子理论培训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抓三创”、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有效结合,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长春市和我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办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半年总结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党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在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方面,积极响应市委宣传部的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农业创新发展、农产品特色、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调研信息,为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大力发展献计献策。
(三)党委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情况。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亲自调度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健全维护网络意识安全体系,制定网络上网安全工作制度。在网络上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宣传国家、省、市的政策精神,积极倡导社会正能量,坚决抵制不良思想在网络上漫延。
(四)党委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处置情况。始终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时刻警惕错误思潮,不断与错误动态倾向作斗争。年初以来,我办未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
(五)落实市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的情况。坚决落实市纪委监委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的要求,毫不动摇地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到第一位来抓。在党员执行纪律监督检查方面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在纪律监督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采用不定期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条例》《党章》等党纪法规。
(六)落实市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情况。在干部平时及年终考核过程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作为干部奖惩和评优选先的的重要依据。同时,在中层干部配备上也重点考察干部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的表现能力,不断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基层科室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落实市纪委监委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责问责的情况。认真履行对出现“十种情形”的单位个人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问责,在本年度里我单位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人员,也没有被纪委监委问责和追责人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把握得还不够精准。个别同志对意识形态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深刻,还没能完全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发生的新变化,对新观念、新知识、新手段的运用还需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系统。主要是由于与时俱进的动力不足,不能很好地及时掌握上级新动态、新思想。
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具体举措研究得还不够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的标准和要求还不够高,常常满足于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应对新问题新现象的探索和研究上还不到位,工作方法相对传统单一。
三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推进力度抓得还不够大。在抓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推进上用力还不足,更多侧重于重点工作及时部署、按时完成,缺乏对工作推进过程的有效监督和指导。比如,理论学习效果主要是体现在学习笔记上,对学习成果的实践运用缺乏有效监督和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提高看齐意识,着力加强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领域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纳入党总支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和长春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支部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当中去。
二要提高担当意识,着力强化阵地建设。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大中国传统文化成就正面宣传,既体现组织意图,又反映群众意愿。坚持发挥理论教育阵地作用,继续将意识形态工作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抓三创”等活动有机结合,科学制定活动方案,严格落实科室责任,凝聚干事担当氛围,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
三要提高短板意识,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紧起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不断巩固“一把手”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充分调动办公室同志共同参与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向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先进单位学习,着力补齐短板,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局党委关于报送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知》精神,我处结合工作实际,对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住建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处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党建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与住房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5月、11月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处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同时,处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党支部工作总结、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综合阐述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情况。
处党支部于5月24日、11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市局党委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处党支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二是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丰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学习了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等方式,使其成为全处干部职工的共同价值追求,夯实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思想道德基础。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切实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学术报告交流合作等管理情况。
处党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指定专人开展信息宣传和理论宣讲,为宣传信息员提供了专用电脑、笔记本电脑、投影设备、多功能打印机等设备,同时保障宣传工作经费,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做好了后勤保障。同时,认真组织社科知识宣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党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常识、哲学、芜湖市城市文化等方面的社科知识,作为宣讲内容,在全处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讲座和专题学习。单位强化了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制度,全年未举行此类会议和类似交流合作。
四、切实维护网络管理意识形态安全,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情况。
我处始终坚持做好本系统网上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网络热点和舆论风向,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平时注重掌握了解各级新闻媒体的舆情动态,健全重大决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等工作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年未发生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情况。
五、领导、组织对本单位出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全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处纪检委员,协助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部其他委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本单位全年未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六、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情况。
领导班子带头加强与本行业知识分子的联系,上半年,处领导班子带队,开展了9次专项巡查,加强了与本行业知识分子的对接和交流。(本单位无行业协会)
七、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情况。
处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实行追责问责,全年未发生追责问责情况。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3年,我处党支部将继续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抓好网络宣传阵地管理,不断健全应对机制,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监管。进一步强化落实,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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