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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5 01:20: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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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重点围绕市政府和省局201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落实“四个最严”,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夯实执法基础
一是开展“三懂四会”大培训。开展了以“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专业技能,会现场检查、会执法办案、会计算机技能操作、会做群众工作”为主要内容大培训大演练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严格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坚决杜绝合同工、临时工违规办理执法证现象,严格坚持2名以上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XX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基层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全市46个基层监管所通过“两化”验收,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快检设备累计配备210台套,配备率100%。
四是启动食品安全“一网两线五员”建设。全面构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网,抓牢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基层监管机构“两条线”,配齐配强执法员、管理员、协管员、信息员和社会监督员“五员”。
二、完善执法制度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等行政执法若干制度;强化基层监管所能力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了《XX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标准和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强化执法质量考评,制定了《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同时在目标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
二是加强法制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以案说法”活动。201X年5月,组织开展了“XX药监系统法规培训”及“以案释法”培训会,邀请市法制办和省局法制专家授课,160余名基层监管人员参加培训。
三是严格法制程序。在日常监管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狠抓日常监督,并同步公开处罚案件信息。
四是严格法治审核。健全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加强行政处罚案卷审核,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确保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五是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201X年我局认真落实与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制定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移送标准暂行规定》等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召开两法衔接工作会,防止有案不移和以罚代刑情况。
三、强化执法监管
一是加强稽查执法。全年先后开展了“百日会战”、“亮剑行动”,对酒类食品、地沟油、保健品、校园周边、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了专项整治,联合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虚假宣传专项智力,全市共检查生产经验企业3万余家,督促5000余家整改到位。全市系统全年共办理各类食品药品案件立案5962件,办结5752件,罚没金额1758.3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9件。
二是强化抽检监测工作。抽检工作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品种、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等重点项目、突出大型超市等重点环节。全年完成食品抽检39162批次,总体合格率98.36%。
四、注重信息公开
我局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简政放权,依法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后,我局共有行政审批项目6项,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除涉密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事项外,大力推进权力运行流程及不涉密信息公开。我局不间断地进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的录入及维护等相关工作,截止目前,我局所有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均已上网公开运行。同时,我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对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应当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公布,全年公布信息11期,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开展食品药品法律“大讲堂”活动。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为依托,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省人大“食品三小条例”的宣贯,并出台了“认定标准”。重点宣讲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假劣食品药品鉴别知识、食品药品法规政策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在活动中,赠送法规手册、饮食用药常识读本、宣传单等计8000余本(份),制作法律进机关宣传展牌8块,LED字幕宣传160幅,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是加强监管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我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切入点,深入进行“七五”普法宣传。市、县(区)局、所三级分别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三小”条例的宣贯培训。201X年我局先后组织各级各类人员开展了执法能力、监管业务、新闻宣传、药械安全性监测、“三小”条例宣贯等培训工作,培训人数8000余人次。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送法律到学校、街道、社区、企业,在主流媒体上定期开辟了普法专栏。
三是及时报送法治信息。我局积极报送法治信息及日常法治工作动态报送至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法治XX微信平台,供法治办及法治XX微信平台采纳、发布,增强我局法治建设社会影响力。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助力铜川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成立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由市委书记担任委员会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在区县司法局设立了依法治区县办秘书科并挂牌运行,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区县一级办事机构全覆盖。印发了《铜川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下达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指标,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工作职责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建成运行,1455项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市级“一网通办”率81.88%。制定了《铜川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共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9项146子项行政审批事项,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810件,办结2799件,办结率99.6%;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落实一门、一网、一次服务模式改革,实现“受审分离”综合服务。
2.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行“全天候无假日办照”,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新增市场主体3.4万户。制定了《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开展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中介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2023年7月2日,在人民日报社举办的“2023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峰论坛”上,我市成功入选“中国(区域)最具投资营商价值城市”。
3.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制定市场监管部门29项88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检市场主体2403户。对特种设备、广告监管、价格监督等重点行业,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制定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将随机抽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有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结果等信息发布,公示各类信息123.8万条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改进立法工作机制。制定了《铜川市2023年度立法计划》,突出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成了3部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旧址保护条例(草案)》已进入立法审议程序。我市第一部政府规章《铜川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报备审查工作已完成。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铜川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审核规范性文件草案15件,向省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区县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确保“逢文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
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重大决策范围,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促进政府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3次,市、区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259名,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市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审核市政府决策事项40余件。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执法机构和职能整合,统筹执法资源和力量。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宜君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全市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2.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制定了《铜川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开展“三项制度”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公安局建成行政执法六大智能管控系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环境执法大练兵案卷集中评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纳入“一案一考评”范围。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聘请45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参与监督。组织全市89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考试,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换发申领,确保规范执法。
(六)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制约更加有效
1.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形成合力。加强纵向、横向联络沟通,主动做好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衔接,346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期办复。坚持“月清零”“135”限时办结和回访制,办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群众反映问题183件、省政府转办事项19件、市长信箱2692件,确保群众诉求得到解决。
2.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五公开”工作,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年公开政府信息63099条。创新政策解读和信息宣传方式,增加gif动图和二维码解读,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25条。在全省率先举办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政策,全年举办4期。编印《铜川市人民政府公报》4期,向全市各级机关、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免费赠阅。举办“政务公开+”活动7期,330名群众代表受邀参加。精心组织寒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138名大学生走进政府机关。遴选15名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阳光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3.不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印发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出台25条措施切实为基层减负。健全完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配套办法,把“三项机制”贯穿落实于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七)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实现点、线、面全覆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0件,挽回经济损失3545万元。市医调委引导第三方介入调解的工作经验被司法部推广,省委政法委作为经验交流材料采用。耀州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王玉理荣获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称号。制定了《铜川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整改提升实施方案》,“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不断健全。
2.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依法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市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其中依法撤销19件,通过行政复议,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了《2023年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计划》,举办领导集体学法3次。组织开展了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624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宪法考试,合格率100%。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培训1期46人次、新录用公务员培训2期208人次,受到省委普法办通报表扬。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式推进普法宣传。大力推进智慧普法平台进单位、进公共场所,各级党政、窗口单位实现全覆盖。创建全国宣传教育基地1家,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9个,法治文化公园2个、法治文化广场23个,长廊66个。铜川市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4个区县全部创建为全国先进法治区县。
2023年,我市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机构改革后,各区县、各部门法治工作机构职能虽然得到加强,但人员编制不足,制约了工作开展。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开展不平衡,普法宣传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比较缓慢。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年。围绕铜川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示范创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作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检查,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规定,强化督察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规范行政执法,加强市场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管体制,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
(三)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重大风险。落实救济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3次以上政府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律培训。在全市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23年,市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贵办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宜宾市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不断落实“谁监管谁普法”责任,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国资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重要工作议程,把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实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促实效。
2.突出“关键少数”,狠抓制度落实。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委中心组和委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把《宪法》《行政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学法内容,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档案。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能力。
3.强化法治培训,建设法治机关。在机关干部职工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中融入法治内容,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加强对《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等与国资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以党风廉政教育各类活动为抓手,坚持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通过采取观看廉洁教育警示片、讲廉政教育党课、观看法治教育电影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意识。
4.依法履职监管,加强督办考核。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围绕“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工作总基调,针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新出台监管和改革类规范性文件《宜宾市市属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试行办法》(宜国资委〔2023〕205号)等共4件;对现行有效的9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改革方向、不适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要求的予以废止或替换,夯实了制度基础。二是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将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着力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治教育培训,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内容纳入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制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大力推进“宜宾造”产品宣传推广工作。推动成立宜宾国企品牌推广协会,通过开展政策宣讲、参观座谈、品牌推荐等活动,搭建营销平台,加大会员企业对汽车、智能终端等产品的互购力度。今年1—10月,互采互购总金额达到19.5亿元。二是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加强企业后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与市委组织部、市非公经济局联合举办“宜宾市创新型企业家及民营经济发展培训班”,选派各市属国企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至市委党校和厦门大学参加培训学习。举办“宜宾市国有企业党建示范培训班”,重点围绕党性锤炼、党务培训,领导素质能力提升等内容对市属国企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2.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梳理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大力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切实做到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归位于一级企业。参考《四川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结合宜宾国资国企实际情况,我委拟订了《宜宾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方案中取消监管事项6项、下放监管事项3项、授权监管事项7项。
3. 强化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对涉及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重大产权转让、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纠纷协调等方面的事项,严格按照《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为行政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严格按照《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宜宾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监管企业的资产处置、投融资、担保、资产划转等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将专业法律咨询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备案或审批的前置程序,将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作为审核审批的重要依据。
4.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研究办理,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亲自抓建议和提案的研究、落实和答复,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被市委办、市人大常委办、市政府办和市政协办共同表彰为“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2件,经认真研究相关政策,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协调,均按时办复,得到了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
5.扎实开展法律进国企活动。持续加强国资国企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督促指导企业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培训会、依法治企专题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教活动;在国资系统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攻坚周”等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学习资料、开展问卷调查、悬挂宣传横幅、摆设展示板、LED屏滚动播放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气氛。我委牵头常态化举办的国资大讲堂和国资系统董事及高管培训班,将依法治企理念和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政策法规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五粮液集团大力开展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丝丽雅集团举行公司内部法律资格上岗考试;科教集团组织观看法治教育电影《特别追踪》;各企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水污染防治法》。今年以来,全系统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学法80余次,各类各级专题培训班、学习会300余次,培训干部职工2万余人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还比较缓慢。
二是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尚待完善,一级企业集团内部法律工作机制向下属二级、三级子公司延伸不够。
三是市属国有企业“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尚未实现百分之百全覆盖。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市国资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水平,增强依法监管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出资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构建更完善的国资系统法治规范体系,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三是进一步构建更严密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控机制,规范法人行为,加强履约管理,妥善处置法律纠纷案件;四是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采取向机关干部职工宣传和向企业职工宣传相结合、法律知识宣传与案例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强调法治思维,弘扬契约精神。积极引导企业合法参与市场竞争,开展法治意识和用法能力教育,大力培育既具有法治思维和能力、又具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企业管理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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