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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5 01:27:4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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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xx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xx市民政局的领导下,以铁的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始终把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及业务恢复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全市民政干部、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未发生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得到恢复与发展。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快速应对。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全市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10余个防控方案措施,紧急筹集发放一批口罩、消毒液、酒精、抗菌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为全市疫情防控一线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民政干部购买防疫险。二是持续推进。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共派出2个督导小组,聚焦养老、殡葬、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100余场次,先后组织100余人次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不间断督查和问题整改,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疫情日报告及零报告制度,为老年人送防疫爱心中药及牛奶。向社会各界发出了抗疫募捐倡议,共接收捐赠款共计432.725527万元,物资10批次6.81万元。引导村(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村规民约。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企业)参与疫情防控200余个工作日,引导全市23名社工参与疫情防控10000余小时,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5000余小时。三是决战决胜。局党组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为民政业务的及时恢复发展按下快车键,出台重点工作决战决胜年工作方案。启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及敬老院消防设施与护理区改造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及时组织人员就“一老一小”生活状况开展了调查研究,摸底排查。临时救助困难群众94户240人,发放救助金37.1万元。共排查留守(困境)儿童3358人次,上门探视589人次。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和服务对象全部推广使用健康码。
(二)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截至4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836户20232人,发放农村低资金922.0920万元;
特困对象共1263人,其中集中供养502人,分散供养761人。2023年,全市享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2125户4810人。特困兜底464户471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农村低保标准提标。农村低保a类由320元/月.人提高至380元/月.人,b类由240元/月.人提高至280元/月.人,c类由180元/月.人提高至240元/月.人,月人均补差不低于227元,超过扶贫线。三是城乡特困供养提标。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650元/月.人提高到715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420元/月.人提高到550元/月.人。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项60元/月.人提高到65元/月.人,上半年已为54768人次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55.99万元。
(三)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从2023年1月起,城市低保a类由500元/月.人提高至550元/月.人,b类由370元/月.人提高至420元/月.人,c类由315元/月.人提高至360元/月.人,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0元,共发城市低保2329户3980人,发放救助资金920.20万元;
临时生活救助485人,发放救助资金121万元。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民政服务”提升民政工作质量与效率,开展了惠民惠农专项整治、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局班子成员带队进村入户对疑似索逐一核查、整改清零,共追缴资金24.1067万元。三是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质量不会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四)养老服务工作。一是为全市1263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照料护理险18.9450万元和补充医疗险11.367万元,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问题。二是为全市6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购买了6.3125万元机构责任险,增强风险应对能力。三是制定了《资兴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4)》,出台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四是投入资金300万元对敬老院实施消防安全设施和照料护理区改造。完成了福利院、敬老院提质升级改造及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等项目的立项工作。
(五)社会(儿童)福利工作。一是为全市32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资金18.24万元,6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救助资金21.9735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临时补贴8322元。二是为3998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购买意外伤害责任险19.99万元。三是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提供政策宣传、帮扶干预、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等综合关爱服务。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一是抓好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和“金点子”有奖征集活动,规范村民修订和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为,确保程序完整、内容合法、符合实际、执行规范。二是开展了“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摸底调查,完成了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规范挂牌和新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调研与选址工作,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三是以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相结合,以内容规范、更新及时为要求,持续推进村务公开工作,村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四是完成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路牌标志设置工作,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完成了省典省志和市典市志的上报及本级图录典志编纂工作。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民政领域开展行业清源等专项治理。
(七)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工作。一是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年检、登记、法人变更、注销等工作。二是按照四级四同原则,按要求整理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86项、依职权类43项,梳理事项129项,并公开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三是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将城乡低保和农村养老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三级评审制度,实现了审批程序简化、高效、便民。
(八)民政事务工作。一是在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下,与资兴城投公司和金融机构签订投资协议,确保慈善资金保值增值。积极主动资助12名品学兼优贫困高中生。二是抓好了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广大市民“云上清明”网上预约清明祭扫,为祭扫市民免费赠送菊花5000支,倡导市民以敬献鲜花、填写心愿卡等环保方式祭祀,接待吊唁、祭扫群众约1.24万人次。三是有序推进殡仪馆火化车间、场馆维护(提质)、公益性骨灰存放楼、节地生态纪念广场等殡葬领域项目建设和争资立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受疫情和游戏规则调整的影响,福利彩票销售工作仍未步入正轨,给公益事业资金募集带来不利。二是惠民惠农专项整治资金清退工作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是继续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及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制定救急、难相关政策,并开展救助工作。
三是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大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四是继续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创新点工作,抓好45家儿童之家建,确保完成100%覆盖任务,提升儿童关爱帮扶力度。开展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质量大提升行动。
五是总结提升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评估验收。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评选优秀村规民约和“金点子”征集活动。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全覆盖工作,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100%目标。做好2023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工作。
六是完成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的路牌标志设置和沿街门面的门牌设置工作及资兴桂东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编辑出版资兴市图录典志。
上半年,资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郴州市民政局的领导下,以铁的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始终把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及业务恢复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全市民政干部、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未发生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得到恢复与发展。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快速应对。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全市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10余个防控方案措施,紧急筹集发放一批口罩、消毒液、酒精、抗菌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为全市疫情防控一线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民政干部购买防疫险。二是持续推进。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共派出2个督导小组,聚焦养老、殡葬、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100余场次,先后组织100余人次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不间断督查和问题整改,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疫情日报告及零报告制度,为老年人送防疫爱心中药及牛奶。向社会各界发出了抗疫募捐倡议,共接收捐赠款共计432.725527万元, 物资10 批次6.81万元。引导村(社区)结合自
身实际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村规民约。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企业)参与疫情防控200余个工作日,引导全市23名社工参与疫情防控10000余小时,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5000余小时。三是决战决胜。局党组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为民政业务的及时恢复发展按下快车键,出台重点工作决战决胜年工作方案。启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及敬老院消防设施与护理区改造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及时组织人员就“一老一小”生活状况开展了调查研究,摸底排查。临时救助困难群众94户240人,发放救助金37.1万元。共排查留守(困境)儿童3358人次,上门探视589人次。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和服务对象全部推广使用健康码。
(二)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截至4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836户20232 人,发放农村低资金922.0920万元;特困对象共1263人,其中集中供养502人,分散供养761人。2023年,全市享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2125户4810人。特困兜底464户471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农村低保标准提标。农村低保A类由320元/月.人提高至380元/月.人,B类由240元/月.人提高至280元/月.人,C类由180元/月.人提高至240元/月.人,月人均补差不低于227元,超过扶贫线。三是城乡特困供养提标。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650元/月.人提高到715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420元/月.人提高到550元/月.人。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项60元/月.人提高到65元/月.人,上半年已为54768人次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55.99万元。
(三)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从2023年1月起,城市低保A类由500元/月.人提高至550元/月.人,B类由370元/月.人提高至420元/月.人,C类由315元/月.人提高至360元/月.人,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0元,共发城市低保2329户3980人,发放救助资金920.20万元;临时生活救助485人,发放救助资金121万元。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民政服务”提升民政工作质量与效率,开展了惠民惠农专项整治、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局班子成员带队进村入户对疑似索逐一核查、整改清零,共追缴资金24.1067万元。三是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质量不会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四)养老服务工作。一是为全市1263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照料护理险18.9450万元和补充医疗险11.367万元,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问题。二是为全市6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购买了6.3125万元机构责任险,增强风险应对能力。三是制定了《资兴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4)》,出台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四是投入资金300万元对敬老院实施消防安全设施和照料护理区改造。完成了福利院、敬老院提质升级改造及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等项目的立项工作。
(五)社会(儿童)福利工作。 一是为全市32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资金18.24万元,6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救助资金21.973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临时补贴8322元。二是为3998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购买意外伤害责任险19.99万元。三是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提供政策宣传、帮扶干预、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等综合关爱服务。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一是抓好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和“金点子”有奖征集活动,规范村民修订和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为,确保程序完整、内容合法、符合实际、执行规范。二是开展了“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摸底调查,完成了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规范挂牌和新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调研与选址工作,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三是以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相结合,以内容规范、更新及时为要求,持续推进村务公开工作,村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四是完成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路牌标志设置工作,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完成了省典省志和市典市志的上报及本级图录典志编纂工作。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民政领域开展行业清源等专项治理。
(七)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工作。一是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年检、登记、法人变更、注销等工作。二是按照四级四同原则,按要求整理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86项、依职权类43项,梳理事项129项,并公开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三是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将城乡低保和农村养老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三级评审制度,实现了审批程序简化、高效、便民。
(八)民政事务工作。一是在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下,与资兴城投公司和金融机构签订投资协议,确保慈善资金保值增值。积极主动资助12名品学兼优贫困高中生。二是抓好了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广大市民“云上清明”网上预约清明祭扫,为祭扫市民免费赠送菊花5000支,倡导市民以敬献鲜花、填写心愿卡等环保方式祭祀,接待吊唁、祭扫群众约1.24万人次。三是有序推进殡仪馆火化车间、场馆维护(提质)、公益性骨灰存放楼、节地生态纪念广场等殡葬领域项目建设和争资立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受疫情和游戏规则调整的影响,福利彩票销售工作仍未步入正轨,给公益事业资金募集带来不利。二是惠民惠农专项整治资金清退工作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是继续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及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制定救急、难相关政策,并开展救助工作。
三是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大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四是继续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创新点工作,抓好45家儿童之家建,确保完成100%覆盖任务,提升儿童关爱帮扶力度。开展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质量大提升行动。
五是总结提升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评估验收。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评选优秀村规民约和“金点子”征集活动。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全覆盖工作,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100%目标。做好2023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工作。
六是完成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的路牌标志设置和沿街门面的门牌设置工作及资兴桂东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编辑出版资兴市图录典志。
2023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市、区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把克服疫情影响、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今年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切实做好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工作,积极推进皇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疫情防控工作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大年三十全局干部职工迅速集结并全部进入战时状态,本着靠前参战的大局意识,共同研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预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排查组、救助组、防控组、募集组。
疫情期间排查组强化区、街道、社区一网贯通模式,组织社区迅速有序开展疫情排查,依托“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会同相关单位和社区开展疫情应急演练,提升社区应急能力,完善社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对街道及所辖社区的防疫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将一线存在的问题、困难向防疫指挥部上报,并全力协助解决。
救助组创新工作机制,全市首创线上审批模式,缩短救助流程,本着“特事特办、快事快办”的原则进行低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审批救助工作。组织街道、社区对全区困难群体、特殊群体进行“地毯式”摸排,对特殊对象采取主动发现机制进行救助,并为全区困难群众、困境儿童、孤儿发放口罩88500个,消毒液1650公斤,全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防控组精准指导、织密织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网,积极落实上级各项疫情防控指导要求,并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新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加强养老机构组织领导、出入管理、心理慰藉、老年人防护、内容管控、疫情处置。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行业监管部门组建“皇姑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联合检查组”,不仅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还从各自专业角度进行业务指导,大大提升机构疫情防控能力,确保机构人员安全。
募集组快速启动慈善总会,第一时间面向社会为一线社工募集防疫物资,成为全市各区县第一家发出募集倡议,采取募集行动的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截止目前,已募集口罩、医用手套、消毒液、防护服、远红外线测温仪等各类防疫物资和食品折合人民币72.05万元。其中定向捐赠折价29.12万元,非定向捐赠折价42.93万元,全部用于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合理利用市慈善总会拨付的资金购置应急灯、取暖器、暖贴、帐篷等各类物资,合计金额59.99万元,全部即时发放使用,为一线防疫保驾护航。
(二)社会救助工作
我区现有城市低保4329户、5547人;农村低保4户、4人;知青116人;低保边缘户64户、89人;特困人员163人(城市集中供养38人、农村集中供养3人、分散供养122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429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201人;2023年1-5月新增低保84户、106人;停发低保226户、341人;新增特困人员5人,临时救助185人。截止到5月底,累计救助困难群体2.82万人次,救助金额1879.64万元,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救助制度,指导街道及时有效的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我局制定《皇姑区临时救助管理办法》,报请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并下发到各街道办事处。今年5月份残疾人两补工作采用“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与殡葬、工伤、公安、低保等大数据对接,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能及时预警,对民生资金审批发放做到有效监管。
(三)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按市三年指标任务,我区2023年还将建成16家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42家社区养老服务站。我区3月底前按时完成16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42家社区养老服务站选址工作,6月底前将完成2家民营居家中心及12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
二是加大政策的宣传,鼓励民办养老机构、企业和社会力量,特别是发动物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
三是按省文件要求,我区积极申报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为市内五区唯一一家试点区。上半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出台了《皇姑区关于开展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目前8个试点点位已选定,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是按市政府《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战略合作协议》要求,我区2023-2023年提供17处国有房产全部交由市政府引进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建设运营居家中心。同时还引进有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的北京乐老汇、沈阳惠万民居家中心等运营商开展多元化、多样性、多理念、多元素的服务,让皇姑居家养老实现娱乐、餐饮、康复、智能等一体化的养老服务模式,以品牌效应带动全区社区养老服务。
五是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我区年初确定10个社区按照《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准备为我区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八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七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市民政局正在拟定相关文件及流程,按市局要求将以招标的形式确定承接主体,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提供“五助”、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等16项服务。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
1、提高站位着眼全局谋划,社区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1)加强社工委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沈阳市委、市政府组织架构,结合皇姑区委、区政府最新领导任免情况,及时请示区委、区政府经批准后调整了皇姑区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
(2)创建星级社区,强化示范引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共皇姑区委办公室 皇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皇姑区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沈皇委办发[2023]12号),并在年初开展标准化社区工作基础上,按照最新指示全面转化为星级社区创建。目前已从社区办公布局设施、辖区人口构成、区域文化特质等方面对31个社区进行走访调研。
2、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
(1)发动社会参与,凝聚共同意识。依托协商议事平台,利用网格治理制度优势,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对有争议的20余个小区出入口,同物业公司、居民代表共同协商探讨封闭、协调动员出入口值守人员约150人次。
(2)发挥部门联动,凸显共治共建。我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第一时间到共建社区报到,参与一线防疫工作,依托社区网格,将防控触角延伸至最后10米,达到“不留死角、不出视线”的防控效果。
(3)创新治理载体,完善共建共治格局。成立了《皇姑区社区发展促进会》,并已向热心于皇姑区社区现代化治理建设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企业家、律师、高校学者等各界爱心人士发起招募倡议。
(4)推进创新试点,发挥“三社联动”。一是在全市只有24个试点社区的情况下,通过积极沟通,申请到7个试点社区名额,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供给社区服务。二是积极申报四台子街道中航社区、华山街道站东社区做为“三社联动”试点社区,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5)筹措争取资源,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强抓聚力,全力沟通协调,争取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2个,每个项目省福彩资助40万元。
3、多点发力实施规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沈皇姑社工委发〔2023〕1号),从健全政策制度、完善培训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打造梯队建设等角度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模式。
(1)坚持健全政策制度,着力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制定并完善了《皇姑区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制度》(沈皇姑社工委发〔2023〕2号),引入第三方对社区工作者服务态度和能力水平进行暗访和考核。
(2)坚持建立培训体系,着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按照《社区工作者培训方案》,建立区、街、社区三级培训联动机制,制定《皇姑区社区工作者2023年培训计划》、《后备力量培训计划》。目前,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组织开展了区、街、社区三层次“全市通办”业务培训和社区治理现代化知识培训,参与569人次。
(3)坚持加强心理建设,着力完善人才辅助机制。社工之家携手“施宇心港”心理辅导机构,分别于2月14日、2月20日、5月21日、5月28日在“抖音平台”以直播的形式面向全区社区工作者开展心理培训,累计100余人次参与。6月5日,社工之家在原有合作基础上再次联合“施宇心港”达成三种形式的心理服务合作意向。
4、有序推进志愿者实名注册登记工作
为不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规范化,5月29日组织全区负责志愿注册登记事项的社区工作者参与线上培训,并于6月每周二、五组织全区社区工作者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在线培训,累计695人次参与。目前已完成社区(村)志愿服务团队实名注册,之后将陆续按各社区居民13%比例登记注册志愿者。
(五)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儿童)福利:上半年我局组织街道儿童督导员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审批业务培训1次,开展1次大排查,将排查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5名儿童列为走访重点,由社区儿童主任与其监护人沟通,指导和协助其准备审批所需材料。采取视频及走访形式慰问孤儿及困境儿童30余人次,送去价值千余元的学习用品、生活必需品;为我区困境儿童发放防疫口罩1870个。“六一”儿童节前夕我局携手沈阳市普助帮困服务中心为我区34名困境儿童送去节日礼物。组织街道、社区按时完成了“三留守”系统增减变动和“金民工程系统”的架构搭建工作。上半年完成1名孤儿、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审批及我区首例收养登记工作。
2、殡葬服务管理:以创城工作为契机,清明节期间民政局与市场局联合对“三场”“三店”“三边”开展检查,重点对日杂店、医院周边殡葬商铺和农贸市场摊位贩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业户进行清理,出动100余人,车辆50余台,清理封建迷信祭扫用品,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助推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利用沿街商铺利用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殡葬领域“扫黑除恶”用语,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单12000余份,公开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
3、流浪乞讨救助:按照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要求,民政局牵头负责确保我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14个重点点位无流浪乞讨人员(含未成年人)。制定《皇姑区民政局创建文明城市清理流浪乞讨人员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分工。通过“皇姑区流浪乞讨工作”微信群向街道、社区部署具体工作,目前全区排查清理流浪乞讨人员工作已全面开展。上半年共帮助我区户籍的12名在市救助站求助人员寻亲,护送2名在市救助站求助人员回家,并积极协助街道、社区开展后续救助工作。
4、社会组织培育管理:一是切实做好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备案及年检工作。截至2023年6月,我区共有社会组织485个,其中社会团体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48个。2023年上半年社会团体新成立2个,办理变更手续1个,办理延续手续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新成立10个,办理变更手续8个,办理延续手续109个。二是制定社会组织全面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措施,将疫情防控责任有效落实到社会组织工作中,严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我局下派2个巡查工作组,对临时抽取的62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实地巡访检查,未发现违规复工情况。下大力督促区内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教育机构等人群聚集的社会服务机构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责任。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区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摸底统计,在掌握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单位脱钩工作。全区共有行业协会商会17个,目前已完成脱钩2家,正在脱钩11家,拟注销4家。
5、区划地名管理:一是通过工作人员现场排查以及窗口开具楼门牌缺失的证明数量,结合智慧城管平台和社区上报的数量,对主要街路的楼门牌进行排查、登记、管理,共计清理更换区域内污染破损的楼门牌500块。二是疫情期间,发挥地名资源优势,积极与测绘部门协调,提出符合我区实际的行政样图设计方案及建议,对皇姑区政区图进行10余次修改核准后确定最终的标准和样板,使辖区内疫情控制权限范围能够更加直观的体现出来,为我区219家单位发放386幅皇姑区政区图、1幅皇姑区影像图。精准服务疫情防控工作。三是重点对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以来的区划、地名、界线管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和补录。对3613条二普资料进行电子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材料的整理、归档以及地名普查成果档案上报移交工作,形成业务类1套、成果类3套、其他类1套共计180余盒地名普查档案。
6、核对工作:上半年新增低保家庭核对306户、579人;低保家庭复核3492户、4972人。新增保障房家庭新增核对2147户、3026人,复核保障性家庭4832户、6727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新增核对161人,复核1823人;高龄老人新增核对219人,复核216人;孤儿新增5人,复核3人;60年代精简复核2人。工会救助困难家庭核对新增36人,复核1人。
7、婚姻登记:上半年结合疫情防控和工作需要,婚姻登记处主要实行预约登记办理模式,通过发布公告和广大媒体的宣传,特别是在好日子时候,较大部分群众能够通过网上预约办理。截止到五月末共办理结婚登记2608对,离婚登记1688对,补发婚姻证件985份,合计4741份,婚姻登记合格合法率100%,档案查询2300件。
8、福利院消防改造:整体推进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梳理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通道2米内有窗户等问题共计5个。同时初步确定与政府共用消防蓄水池。目前,消防改造项目正在推进当中。
二、存在问题
(一)民政工作人力不足。由于民政工作属于社会兜底保障工作,工作纷繁复杂,再加上我局的窗口单位365天全年无休,新的三定方案下发后,人力配备明显不足,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社区工作者队伍缺额严重。2023年换届时我区配备社区工作者1619人(按照市文件要求,物业管理社区每400户配备1人,混合型社区每300户配备1人,无物业管理社区每200户配备1人,我区现应配1888人),由于退休、辞职等因素,截至今年6月,现实有社区工作者1368人,缺额251人,人员严重短缺且缺口逐月增加。由于市统一招聘迟迟未进行,我区的社区工作受到很大影响,社区建设的很多工作在开展和推进上存在一定难度,社区工作者在开展自治、管理社区和服务居民等方面在时间上也受到一定限制。
(三)社区办公用房存在问题。由于多年来街道、社区对社区办公用房的接收、管理和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结合全区街道调整工作,前期我局通过街道上报、开发商提供办公用房备案、国资查找房源,对我区社区办公用房开展全面摸排,发现我区至今还有24个社区的自有社区办公用房面积未达到市里标准。(市里要求社区办公用房最低400平方米以上)
(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面临一定困难。一是皇姑区为老旧城区,目前能拿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国有资产严重匮乏,今年受疫情影响,民营资本投入力量有限;二是养老服务从业及专业人力资源严重缺乏,专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商少,且经验不足,缺乏成形的运营模式。三是市场环境存在一定矛盾,一方面老龄化严重,另一方面绝大多数老人观念陈旧,对新生的养老服务举措接受意识差,供需存在差异,造成运营难。
(五)核对工作存在的问题。低保核对报告数据还不够全面。目前我区核对中心可以核对项目共有3大项,11小项,尚未列入核对项目的有9项。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1、加大民生资金管理力度。一要把好低保资金管理环节。要严格按照低保金的管理要求,设立低保资金专户或专帐,做好低保金的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必须做好低保金按时从银行发放工作,杜绝挪用、截留低保金等违规行为。二要把好低保对象的核查环节。对已保对象按照困难程度、身体状况差别建立起分类施保、定时核查制度。建立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落实财产登记和家庭收入定期申报规定,及时登记低保对象家庭异动情况。三要把好低保审批环节。要求做到“四个不”:凡工作程序不到位的不批;凡申报资料不全的不批;凡未进行入户调查的不批;凡未张榜公布的不批。四要把好低保工作的监督环节。设立低保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对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五要把好低保工作人员环节。定期组织对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解决在实践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同时可采取业务竞赛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不断提高低保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网上审批工作。低保救助管理平台与“全市通办”系统对接后,市民可在全市任意一个社区通过“全市通办”系统进行申请城乡低保及其他社会救助,实现低保救助业务网上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管理的全过程监管。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使市民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扎实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继续扩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按市挂图作战及三年指标任务,我区将充分挖掘可利用资源,继续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选址及建设运营工作任务。
2、推进与中康集团合作。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战略合作协议》为基础,推进与中康集团一期、二期合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我区将与中康集团积极探索建立三级管理体系,打造网络监管模式,即民政局对接中国康养集团沈阳总部,街道办事处对接区域性居家养老中心,社区对接社区养老服务站,形成统一标准、统一运营、统一监管的服务体系。
3、高质量完成省级试点建设工作。我区将按《皇姑区关于开展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各部门形成合力,按省绩效考核标准、时间节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4、扎实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对辖区内老年人口数量、身体状况、特殊群体情况、居家需求、收入水平、子女情况进行入户走访、开展需求调查等,精准掌握我区老年人基本情况。同时加大向老年群体的政策宣传,确保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使每一名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到优质服务。
(三)不断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
1、加强社区办公用房使用和建设。规范今后社区办公用房的提供和使用情况,出台《皇姑区社区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加强社区公共用房的管理。一是通过街道整合现有资源、国资提供、新建、购置等方式解决未达标社区办公用房。二是核查历年社区建设资金可回笼情况,充分运用社区建设资金。督促街道、社区专款专用落实专项资金,将沉淀的剩余建设经费运用到示范社区及星级社区创建当中。
2、持续推进星级社区创建。根据社区走访调研情况,结合红色家园建设和区域特色、民生需求,根据调研情况与相关专业人士、学者共同研讨,打造一社区一特色的星级社区。
3、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做好明年换届社区主任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方案,完善社区工作者梯队培养体系。二是全面引入院校外脑作用,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能力提升和基层治理定位。三是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四是开展“皇姑区社工之家心理咨询中心”挂牌仪式和30名咨询师对接社区工作,7月正式启动心理服务进社区活动,实现全区128个社区每周定时的心理服务。
4、创新社区服务机制。一是强化府学合作。引进第三方参与,发挥院校教育资源的外脑力量,通过探索学术转化,强化社区治理能力提升,探索适合我区的基层治理模式。二是通过社区发展促进会,吸纳热心皇姑群体广泛参与,助力社区治理的全面提升。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社区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5、推进减负增效。厘清街道社区职责边际,明确社区工作职责范围,完善工作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准入制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让社区回归自治功能本位。
(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
1、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监管重点是要克服“重登记、轻管理”的现象,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一是督促社会组织大力加强自律诚信建设;二是对在规范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没解决掉的社会组织进一步跟踪监管,直至整改到位;三是认真梳理,撤销、注销一批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四是严格年检制度。
2、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在今年脱钩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全面脱钩。
(五)有序开展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为辖区内无名道路命名。根据无名街路实际情况和附近居民生活需求,为辖区内满足命名条件的街路进行命名。
2、对辖区内污损和缺失的街路牌进行补设和更新。增派工作人员,对主要街路的街路牌进行排查、登记、管理,与沈阳市地名服务所联系沟通,加快街路牌设置安装的进程。
(六)持续做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1、继续按照市、区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将业务工作、疫情防控工作、作风建设齐抓共管,努力打造营商环境,展示民政文明服务窗口形象。
2、继续加大婚姻登记网络预约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登记预约制度,更加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登记篇,掌握相关业务知识,为明年新法律的实行做好业务准备,保障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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