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0
2022-12-12
2022-12-12
2022-12-17
2022-12-12
更新时间:2023-02-25 01:31:2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2022-12-10
2022-12-12
2022-12-12
2022-12-17
2022-12-12
我院在本校验期内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申报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医,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及定期核查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等各种执业证书,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医护人员合法执业。对所有的临床、医技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办理了资格认定、执业注册工作,对新进的医生、护士实行规范的轮转培训,在考取执业资格并注册后才准予独立上岗。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不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单独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使用的设备、药品、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符合要求,无过期或劣质物品。
二、加强医院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管理体系,院领导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到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日清月结制度。各项收费工作确保规范化,有完善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主要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价格以及各种检查项目、医疗服务收费的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诊疗服务中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三、狠抓医疗质量,提高医疗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医疗管理组织,明确管理目标和保障措施,严明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实。严格贯彻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医疗工作制度,根据专业发展计划和业务工作计划,努力完成各项医疗业务工作指标,积极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诊治质量。
综上所述,本院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执业活动符合执业校验标准。但是,由于医院各种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的工作肯定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将继续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践行科学发展观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责任观,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而不懈努力。
下面,简单总结一下我市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情况。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卫生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严把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关口,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医疗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一)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供法律依据。为完善我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其效益和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卫生事业发展要求的医疗保健体系。我市于2005年制定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此规划是我市区域卫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医疗资源配置和医疗机构设置的重要依据。《规划》的制定为我市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为我市卫生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落实审批责任制,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我市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以《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重要依据,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并建立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
把关,谁负责。对医疗机构类别、规模等主要审批事项,实行集体审议。对设置人提交的资料,严把四道关口。一是把好医疗机构设置单位、设置人资格审查关。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核查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证件。二是把好相关资信证明审查关。审查设置人提供的资信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额度是否符合《山东省医疗机构注册资金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投资预算、成本效益分析是否可行等。三是把好医疗机构选址、建筑设计、服务半径关系影响等审查关。重点对选址、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卫生学要求,服务半径内与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其他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关系和影响以及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是否合理等。四是把好核定医疗机构类别、规模、命名等审批事项关。医疗机构类别、名称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详细报告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认真做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工作。
(三)规范医疗机构登记,落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现场审查制度。卫生局接到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组织人员按照规定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建筑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门诊病房等业务用房面积是否能够满足床位及门诊量的服务需求,资金、仪器设备到位情况,规章制度建设、岗位责任制制定情况,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质情
况,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感染管理、消毒隔离等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未明确基本标准的专科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不予批准设置。对诊疗科目进行准确核定,严禁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专科医院科目核准时,只核准与其所属专业相关的诊疗科目。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对难以判断识别名称或不能把握的情况,按要求及时请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依法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市卫生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组织对我市医疗机构及分支机构、所辖医疗机构进行集中年度校验,不断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在每年的校验工作开始前,均举办医疗机构法律知识暨年度校验知识培训班,学习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等法律知识,统一校验标准,明确校验工作程序,规范校验申请材料的填写。在年度校验工作中,监督员严格按照校验标准和程序,重点对医疗机构是否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悬挂的牌匾是否与审批的名称相符;执业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及出租承包科室现象;需要变更的事项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有关执业人员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知识技能现场考核是否合格等。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登记事项的予以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23年,市卫生局抽调临床和疾控专家与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医院自查、暗访夜查、问卷调查、综合检查、专家评查、反馈核查、整改稽查”为主要内容的医疗机构“七查法”,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条次,有力的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五)加强医疗机构档案管理,全面掌握医疗机构信息。本行政区域内设置的所有医疗机构建立起了一套包括设置审批(备案)、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处罚等内容的完整的医疗机构管理档案。档案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做到了各种归档资料齐全、系统、准确、及时归档。稳步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按要求使用“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电子信息手段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实时掌握医疗机构管理动态。
(六)开展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为切实做好医疗机构的管理,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部分附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于2023年底前对辖区内已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不规范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给予了纠正或撤销。清理的重点是: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类别是否定位准确;名称是否准确、规范;诊疗科目是否按照《诊疗科目名录》核定;执业范围和服务项目是否与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及所承担的功能和任务相适应;是否存在越权
审批;审批许可档案是否建立和完善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先组织自查自纠,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对限期内仍不符合准入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注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各类诊所普遍存在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配置不达标、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执业不规范的现状,依法清理整顿。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审批和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杜绝了越权审批、降低标准审批等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几年来,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市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存有问题。一是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力度还不够。二是部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和实际开展的项目有出入;三是个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注册项目不够规范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深入研究加强民营医院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市民营医院管理办法。二是要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医政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强化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建立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对
主要审批事项要实行集体审议和社会公示制度。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审批医疗机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理。四是要继续组织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梳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情况,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违反法定程序、有在重大违法事实的医疗机构不予注册,同时对两区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五是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医政工作和监督执法工作的沟通,定期举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培训班,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注册、变更登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办理情况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实行动态管理。
自今年以来,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本人努力学习、熟悉、开展各项执法工作,履行自身职责,保证了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平稳开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学习,充实自身执法理论水平。为保证能够具备相应的执法能力,以便有效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发挥自身作用,在业余时间、工作间隙及办理执法案件过程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学习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职责、执法程序等,加深对本职工作的理解。
二、认真执法,坚持知行合一强业务。
作为一名普通干部,我能完全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工作思路等都能主动向领导汇报和请示,根据领导的安排,分清工作轻重缓急,抓好重点,保证高效有质量地完成每一项工作。具体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对辖区内药品、化妆品的监管,积极开展对药品使用单位、化妆品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内对药品、化妆品的市场监管。在执法过程中能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做好协查、举报投诉登记等文件整理工作。将药品和化妆品的举报投诉、协查档案分门别类,制作四类文件夹及登记表格,详细记录投诉举报的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产品、协查函的来函单位、协查的产品等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协查函的收件日期、办理完毕日期等,以便科室日后的统计及查阅;同时接收并整理药化流通处有关不合格药品控制和查处的发函以及医疗机构每月上报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单位月报表等。
三是及时完成药品不良反应评价工作。定期登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评价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上报的各种类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截止到今年10月,共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12例;为配合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整体质量评估工作,加强监测系统基层用户信息完善和管理,本人于10月底将2004年至今所有在药品不良反应系统注册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档案信息进行核对更改,通过逐一打电话向基层用户单位一一核对各基层用户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四是建立医疗机构档案。在科长的要求下,利用今年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要求各医疗机构上报药品自查表的便利,要求各医疗机构同时上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药师证、执业医师证、乡医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将所有上交材料分类整理,建立了251家医疗机构的详细档案,占辖区总医疗机构数的86%,为今后日常监督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是及时录入执法检查信息。本人负责所有药品使用单位、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执法信息以及部分案件信息录入,在每次执法检查工作回来后,及时将当日的执法检查记录拍照、上传、录入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截至目前共录入执法信息达160余份,录入执法案件5件。
六是仔细做好案件承办工作。今年来,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已经可以熟练掌握案件办理程序及案件文书书写工作,共承办案件5件,起草6起案件的所有相关文书。
七是及时通报不合格药品。在接受到药化流通处关于对抽验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和查处的函之后,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对不合格药品封存下架或停止使用。截至目前,共接收函件12份,均已及时通知到辖区各单位,累计发送短信16000余条。
三、创新工作形式,多方位加大监管力度。
在今年召开辖区药品使用单位监管会议时,将药品使用单位分为医院、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和保健站三类,分别单独建立了微信群,通过微信中“面对面建群”功能,让与会人员输入密码同时加入相应群组。在及时有效地发送通知消息的同时,科室执法人员也通过这个平台解答了许多药品使用单位提出的药品管理问题,提高了监管效率,实现了良好的沟通互动,为之后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一年来,虽然自己在工作、学习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和领导的要求仍有很大的距离,仍存在着一些缺点,如学习欠深入,知识不够全面;有时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业务钻研不够深入等,今后我要加以克服,使自己在实践中不断成长,成为一各合格的市场监管人。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