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9
2022-12-11
2022-12-10
2022-12-09
2022-12-12
更新时间:2023-02-25 01:35:3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2022-12-09
2022-12-11
2022-12-10
2022-12-09
2022-12-12
按照上级纪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xx镇着力在全镇xx个行政村推行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抓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势下,随着制度政策的不断严格和规范和群众法治、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因行使“小微权力”引发的腐败和信访问题越来越凸显。2023年,市纪委、市组织部、县委纪委、县组织部先后联合印发的《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我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操作方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镇村两级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致认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市委、县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镇因村级小微权力不规范造成的“微腐败”、群众误解、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出现,因此抓好小微权力运行,势在必行。
(二)抓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图册、利用网格微信群、村广播、党员活动会等方式做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应公开尽公开。编印下发《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及流程图》小册500本,农村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印制5万份主题明白纸,发放到各村所有农户;各村在显著位置,制挂“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展板;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媒介,在镇村主干道等显著位置书写或悬挂宣传标语,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传遍千家万户,走进百姓心中,确保“按清单办事、依规矩用权”意识入脑入心。
(三)抓运行,确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全镇xx个村小微权力运行的有序开展。
2、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理清基层干部权力边界,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结合实际,编印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内容涉及党务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务4大类,工程项目管理、商品物资和服务采购、财务管理及临时用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村务等共46项。把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为总的遵循,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分类、梳理,对每个事项的界定范围和容易产生矛盾问题的关键环节予以明确,对重点事项强化了监督管理,基本上涵盖了村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
3、建立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镇村两级多次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工作的开展。镇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各单位各村参加的培训会、推进会议5次。xx个村都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和培训会议,确保了小微权力运行工作全覆盖。明确确定镇党委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抓推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村级组织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工作的实施主体,党组织要带头坚决执行“小微权力”清单,村委会负责清单中涉及村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与评先树优、报酬待遇挂钩。民政民生、农办、财政、经管、审计、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有关配套制度的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和干部规范用权。建立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四)抓监督,强化责任担当。
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门承担监督任务,全程监督。明确了镇党委、镇纪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监督委员会五级责任。镇纪委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督促检查实行常态化,联合党建、经管、民政、扶贫、城建等部门,定期督查,狠抓落实,从严管理。并强化对村纪检委员工作的领导指导,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纪检”作用,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评办法,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谁来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形成了小微权力摆在群众眼前、用权过程接受严格监督,违纪乱权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机制。截至当前镇纪委已经先后监督检查xx村,支出不严格按照程序运行问题xx项需要整改问题xx项,有利的促进了该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工作成效:xx镇自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工作以来目标是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重大决策科学化、村级事务公开化。按照这个目标,在各村持续推进党员活动日活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础上,小微权力清单让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众办事与监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减料”节省流程走“捷径”、优亲厚友走“后门”更加不容易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诸如贫困户退出与纳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更高了。可以说对推进党建廉政建设、预防微腐败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二、“小微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群众思想观念。部分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少数农村干部将自己形同村内“家长”的作风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众积极性不高。大多数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怕给自己“惹麻烦”,不愿意监督,认为只要是个自己办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体的利益别人能过去自己就能过的去。再就是外出务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使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权力行使中业务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对流程掌握不够牢固,对于流程的运用不熟悉,甚至从未接触到。特别是工程招标、资产评估处置等业务急需要相关部门的培训。工作流程图中的46个事项,办理过程中不是每个干部都能掌握,整个事项流程熟悉起来还要需要一定的时间。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真正实现“让权力阳光、给群众明白”。创新办法提高群众的参与知晓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权力清单与流程图,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让人民群众能够清晰了解到权力运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学习教育。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将“小微权利”清单纳入基层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小微权利”清单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权利”清单内容,营造学清单、知清单、用清单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一是全程监控。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员”、“前哨员”作用。从决策程序、政务公开、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多方面,监督“小微权力”是否按清单、按制度、按程序运行。二是多方监控。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镇和村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有问必复、有疑必释。
(四)完善权力制约链条。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和落实每项“小微权力”行使的责任主体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追究措施,将每个人的职责与小微权力流程图同步公示,责任到人,方便群众。避免“不知权或滥用权”的现象发生。二是定期调查评估。制定“小微权力”行使评估机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小微权力”行使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基层干部正确行使“小微权力”。三是严查基层贪腐。对基层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定了分管领导,明确了责任科室,并分解落实了目标任务。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落实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等的统一协调,并制定工作计划,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负责开展日常督查、对照自查和专题督查,对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利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重点监察,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准确无误、有力有效。
二、“两集中两到位”和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的落实情况
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我局对专利广告出证许可,星火计划申报,新产品计划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市级科技计划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申报,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前置申报审查,市级科技经费拔付,科技成果鉴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火炬计划申报,创新基金申报,都江堰市(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等14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编制了流程,并报市法制办审核确认和编码,目前,14项许可事项已全部进入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纳入了统一监管。同时,针对我局窗口办理转报事项较多的实际,特别授权首席代表可对经审核转报的材料直接在窗口加盖局长签字印章转报,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及办事群众。另外,针对我局办理专利申请补助和专利授权补助服务事项数量较多,但又不属于许可审批事项的实际,我局也积极与成都市科技局、法制办、政务中心加强衔接,争取尽快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统一监管。
三、行政审批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落实情况
市法制办已对我局所有的14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和编码,并上网公布,对这些行政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运行过程真实公开。网上办件、咨询、查询、表格下载等信息服务真实有效,网上审批过程与公开流程一致。
现我局正对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申报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并在网上公示,方便办事企业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根据“xxxx市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我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常年开展我市企业及个人的专利申请补助、专利授权补助的办理工作。
四、行政处罚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落实情况
我局涉及假冒专利查处,根据法制办的统一要求,我局收集整理了查处的法律依据,制定了查处流程,并上墙公示,公布了投诉电话,确保行政处罚权力运行过程真实合法,运行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中起着重要的战斗堡垒作用。因此,增强基层农村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迫在眉睫,这既是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党和国家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所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加强村干部法治意识教育。
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扩大和其自身法治意识的薄弱,使得农村干部在诱惑和利益面前很容易产生摇摆,丧失党性原则,从而陷入违法乱纪的泥潭。因此,要在农村开展各种学法和守法活动,加强对于基层干部违法乱纪和触犯法律的教育,让其深刻了解到法律的严肃性,树立起法律权威。要加强依法管理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任务,将法治理念灌输到基层农村干部的心里,脑中,使村干部能够依法依规进行管理村级各项事务。
二、制定和完善村级管理制度。
制定并完善包括村规民约、议事制度、财务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等在内的各项村级管理制度,使农村基层的法治建设工作能够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如财务管理制度方面,以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例,市委市政府可通过制定“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等举措来保障农村“三资”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在监督制度方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从而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职、正确履职和有效履职。制定并完善村级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使村干部能够按规章制度办事,促使权利与职责明晰化、监督制度民主化,以此推进基层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上级党组织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农村各项事务的领导工作和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使农村各个部门做到合理分工,促进农村各项事务在具体落实层面做到井然有序,上下齐心,推进国家对农村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如对于涉农部门的内容,党组织就应做到加强资金发放,并保证上下各级对资金的有效使用;对于民政部门所制定和颁布的惠民实施措施,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做实做好各项安排;乡镇纪检部门,则应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严格审计农村重大工程项目。
加强对农村工程项目的审计核查,对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凡是涉及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农村工程项目承包、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行为的,都要进行乡镇、县市两级经济审计。加强村干部资金使用条目的核查审计,坚决遏制村干部以权谋私,如贪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和救灾救济资金等行为的发生。而对于一些工程款项的挪用,如修桥铺路等公益设施资金款项,要积极防范村干部公款私存和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在农村各项工程项目承包的资金流动明细、以及集体资产处置等各项工作上,也要强化审计监管,坚决杜绝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
五、严肃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稳定发展和基层法治工作的推进,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严肃惩治农村干部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肃清不正之风,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对村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如贪污、贿选、挪用公款以借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克扣农民各项国家补助款项、私自挪用征地以及农村拆迁款项等经济犯罪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拉帮结派形成乡村黑恶势力而横行乡野、直接侵害农民群众的经济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选举权利等各种人身权利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并移交司法部门予以坚决打击。
六、强化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农村基层干部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频繁发生,很大的一个原因来自于监管工作的缺位,以致于产生同级无人监督,上级无力监督的尴尬局面。因此,全面推进村干部的监管工作,加强农村各项基础工作的事务监督,有效约束村干部行为,尤有必要。如加强村务决策、村务公开、农村财务支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各方面的监督工作,以此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日常工作行为,加强对于村干部的自律意识。
从近年来爆发出来的一些腐败案件情况看,我国现行的权力运行机制中还存在一些弊端。
一是行权绩效低下
现行的党政部门职权设置重叠交叉现象比较普遍,损耗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政府的效能,形成消极腐败。目前,各部门“三定”规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和定编制)不够科学,受利益驱动等因素的影响,造成条块分割,有的又存在职能交叉,造成行政效率低下,并且浪费巨大。
二是权力过大滥用
表现在,有的部门的人权、事权、财权都过于集中,这种权力运行模式,容易打乱机关正常的运转程序,造成滥用权力、决策失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良现象。有的违背集体领导的原则,大权独揽,搞“唯我独尊”,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置党的组织原则和决策程序规定于脑后,听不得不同意见,对敢于提反对意见的人打击报复,以至走向反面,陷入腐败的泥坑。
三是权力幅度过宽
表现在:同样的行为,可能遭遇不同的处理结果,有的甚至在处理之后还可以讨价还价。
四是行权程序无章
表现在:权力运行缺乏清晰、严密、具体的规范程序。目前各级组织行使决策、执行、监督权过程中,普遍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定,习惯于以部门文件形式来约束和监督权力运行,刚性规定少,容易出现随意性,而造成错误决策、执行腐败等。
五是行权失职渎职
有的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行职权,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事,甚至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造成管辖范围发生恶性、重大案件。如一些地方没有抓好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检查落实,工作不负责任,对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检查消除,以致发生安全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权力运行不规范,导致公众社会信念的淡薄和社会道德的下降,对政策法规公正性和权威性构成直接挑战,使行使公共权力的主体失信于民,使正义、诚信、平等等社会秩序被打破,进而危及社会稳定。
小微企业评审上报材料
1.
创业人员汇总表
2.
创业申请表
3.
创业投资计划书
4.
解决
5
人以上就业相关证明材料
(如创业人无法提供,
由县区
工信局提供证明,并抓好落实)
5.
在指定银行专用账户
(兰州银行、
浙商、
农信社、
建行、
邮储)
6.
经营场地证明
7.
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8.
营业执照复印件
9.
税务登记证
2023年4月份,“经济日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见图1)为46.8,与上月持平,本月小微企业运行保持平稳。
从各分项指标指数(见图2)来看,呈现“四升四降”态势。其中,市场指数为44.0,下降0.1个点;采购指数为46.2,较上月上升0.2个点;绩效指数为46.5,较上月下降0.1个点;扩张指数为46.1,上升0.1个点;信心指数为49.5,上升0.2个点;融资指数为49.1,上升0.1个点;风险指数为52.8,下降0.3个点;成本指数为60.9,下降0.2个点。
从六大区域指数(见图3)来看,呈现“三升三降”态势。华北地区小微指数为46.2,上升0.2个点;东北地区为42.5,上升0.1个点;华东地区为48.8,下降0.3个点;中南地区为49.9,下降0.3个点;西南地区为47.7,下降0.1个点;西北地区为43.4,上升0.1个点。
总体来看,企业扩张意愿上升~
内容来源:央广网
3.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夸大事实,不隐瞒真相,秉笔直书,言之有理,是些好专题情况报告的灵魂.4.在情况报告中往往有一些需要上级机关帮助解决、批准同意的事项,原则上讲应专题行文请示,但特殊情况、紧急情况除外.三、写作格式及主要内容情况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1.标题情况报告的标题一般采用完整式的公文标题,既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如《某市贸易局关于百货大楼重大火灾事故的报告》.有的报告省略发文机关,即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报告》,但一定要在落款时标明发文机关名称.2.主送机关大多数情况报告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即直接上级机关,一般用上级机关的简称.如果需要同时报送其他上级机关时,以抄报方式处理.3.正文情况报告正文是情况报告的核心内容,一般由报告的缘由、报告事项、报告结语组成.情况报告缘由部分通常交代起因或基本情况,常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等惯用语承启下文.情况报告事项部分是情况报告的主体部分.一般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结构顺序为:基本情况--问题及原因--办法及措施.有的情况报告也可以将“情况”及“分析”结合起来写.情况报告结语部分通常只是一句上行公文的习惯用语,也可作为报告正文的一个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乡村干部是这个地基中的钢筋。”这些年来,临安区广大农村干部辛勤奋战在基层一线,不畏艰辛、克难攻坚,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但从群众来信和区委巡察情况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及时纠正,以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结合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要求,3月份以来,我重点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问题,深入镇村进行专题调研,作了一些较为深入的思考。
一、需要正视的问题
调研发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村干部权力运行监管方面也有不到位的地方。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临安区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类信访共有1042件次,占检举控告类信访总量的55.8%。
1.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民主。一是应开村民代表大会而未开。一些村没有按照“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实施,以复印方式重复使用会议决议,以签到册作为决议使用。二是以村两委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特别是涉及村两委干部工资补贴、困难补助、村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有的只通过村两委会议讨论,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三是民主决策形式化。如清凉峰镇白果村在2023年实施大明山茯苓林道建设项目、岭下大礼堂再次修复工程时,直接以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形式,指定个人实施。
2.村级“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村级资产负债率过高。区农经总站抽查审计显示,全区村资产负债率平均为35.47%,数字尽管不大,但由于大部分村集体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且无稳定收入来源,因此资产负债率仍属偏高。二是领条、借条、欠条抵库现象较多。2023年之前,部分村级组织报账不及时,各类支出长期不入账,造成库存长期超限额,化解难度相对较大。三是现金支付问题相对普遍。如岛石镇大山川村2023年以现金支付工程款243403元。
3.村级工程项目实施不够规范。2023年区农经总站对99个村(社区)财务审计抽查显示,村级工程项目实施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彻底。有56.6%的村存在不招投标或规避招投标的情况。二是工程款支付凭证不充足。凭领(借)款单、工资清单或者国税代开发票等形式领取工程款的占比达86.3%。有的10万元以上村级工程项目无审计报告,10万元以下项目结算凭证中没有材料型号和数量、协议、送货单、验收记录等应有资料。三是工程转包、分包情况较多。有的村将项目肢解分项发包给村民实施,如河桥镇学川村将土地复耕项目肢解分包、分项发包给10位村民实施;有的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个人施工,群众对此多有反映。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个别镇(街道)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村干部不按制度办事、违反规定操作等问题不愿深究,不肯做“恶人”。
2.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偏低。有的原始动机不纯,竞选目的就是为了捞取权利和好处;有的不注重学习,法纪意识淡薄;有的不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个人私欲膨胀,且心存侥幸。
3.项目全程监管缺失。有的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没有将应该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公开招标,同时招投标平台运转不正常,对按规定应由镇(街道)实施招投标的项目由村直接发包;有的招投标制度执行不规范,在招投标条款中故意省略实质性条款或设置倾向性条款,甚至串标围标;有的对招投标项目随意变更,出现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现象。
4.村干部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少数村监会监督疲软,如潜川镇塔山村两名村监会成员对村监会职责不明确,村监会形同虚设。农经干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配备不足,监管力量难以跟上;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够,难以胜任岗位要求。
三、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对策
调研中,我深刻认识到,“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只有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推进“小微权力”运行制度规范、管理规范、流程规范,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体系,才能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工作中易发多发的村级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村级负债等问题,整合现有制度规定,全面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村级权力事项、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对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相应制度要求,明确权力运行的流程、具体操作步骤,绘制成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资产资源处置、村干部报酬、误工、村级财务开支、村级事务招待以及小、中、大型工程实施等9张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村级权力运行做到“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
2.强化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探索推动农村基层“廉心”工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用,扎实做好村务公开、村民监督等工作,建立完善内容真实、公开及时、简明易懂的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运行监督机制。做到“三务三公开”,即村务、党务、财务做到运行程序公开、运行过程公开、运行结果公开;在公开时效上实现定人定时;在公开载体和范围上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整合农村“三务”公开平台,通过会议、文件、公示栏、微信群、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途径,向全体村民公开信息,确保群众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良好局面。
3.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强化农村“三务”检查、“村账镇代理”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由镇(街道)负责,建立重大村务工作审核制、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村务工作督查制和绩效考核制,着力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切实落实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村级项目“上审一级”、村级资金“上管一级”制度,按标准配齐配强“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工作水平。
4.严格村级“小微权力”责任追究。制定《临安区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村干部辞职承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细化违反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情形,做好行为规范、过程监督、责任追究和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实施。强化责任追究,深化推进村(社区)巡察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蝇贪”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绝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则实行“双问责”。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