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5
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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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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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调查报告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
“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
“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
“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
“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
“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23年,在市纪委、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市质监纪检组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积极协助市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现就质监局纪检组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协助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科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在其主管范围内都对其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三方追究‛的机制。二是及时召开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坚持与市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协助局党组抓廉政教育和工作部署的落实(2023年12月16日)
一是抓宣传教育和*示教育。开展‚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示教育,学习市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将廉政教育上桌面、进电脑,定期在市局qq群中发廉政短语和廉政漫画,制作了廉政建设‚板报‛。二是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部署了2023纪检监察工作。二是抓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关于2023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关于加强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的通知》和《2023年度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述责述廉评议工作方案》、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23—2023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全年共下发各类通知、工作方案、函等文件12分。
三、揪住“主业”,履职尽责。
(一)围绕治理‚*‛抓监督。开展‚治理‘*’,面对面‛活动,深入基层、企业了解本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情况,在工作中是否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征求企业对质监系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放‚治理‘*’,面对面‛评议卡100余份,走访和电话回访企业和行政相对人30家,此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企业的赞同。
(二)围绕作风建设抓监督。紧紧围绕‚*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六个一律免职‛抓监督,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2023年,对两县两区质监局和市局干部职工的上下班考勤、人员去向牌、工作时间是否有网上炒股、网上游戏、网上看电影等情况进行了7次明察暗访。通过走访和明察暗访,全市质监系统干部职工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积极工作,没有发现干部职工有违反‚六个一律免职‛的行为。
(三)围绕网络舆情抓监督。一是明确专人对网上电子政务工作进行定期巡视,对发现有超期未办的事项(黄牌)按照网上电子政务工作要求及时进行提醒和告知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事项的办结,避免了‚红牌‛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网上舆情监测。监察室工作人员每天对张家界红网、张家界公众论谈等网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在《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络舆情监测台账》进行登记,对网上投诉做到了事不过夜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了有诉必受、有受必果、有果必回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全年受理实名投诉一起,网上投诉2期,实名投诉已采取《督办函》形式交到区县局办理,对网上投诉2期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在网上进行了回复,得到了广大网民的好评。
(四)围绕重点岗位抓监督。开展重点岗位‚述责述廉‛面对面评议活动。对市局7个重点岗位的工作进行重点监督,
建立了重点岗位工作台账,并对重点岗位工作对象和行政相对人采取了电话回访和走访。召开了行风监督员会议和重点岗位‚述责述廉‛面对面评议大会。不但使被评议人员红红脸、出出汗。而且使各位被评个人综合能力得到锻炼,业务工作水平得到提高,责任心得到了加强,勤政廉政的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同时,也教育和*示了没有参加评议的干部/news/872d98d177ba817c.html。
(五)围绕执纪、问责抓监督。今年,市局纪检组坚持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制度,敢于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最前面,坚持‚种好责任田‛。一是市局检组长与全局13名中层骨干进行了集体廉政约谈。向大家传达了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四种形态‛专题培训和市纪委书记刘越高的讲话精神,组织大家学习了《**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重申了‚*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六个一律免职‛等一系列规定。希望参加廉政约谈人员引起高度重视,在管好自己的同时,更应该管好下属,认真履行自己的教育和监督责任。二是对一名中午饮酒的工职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指出了工职人员中午饮酒的违纪行为,并要求中午饮酒的工职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严格执行湘纪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做到了事前有报告和备案,严格执行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到
目前为止,有7人婚丧事宜进行了报告和备案,都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被查处。
(六)围绕权利运行抓监督。一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到办案、案审、处罚‚三分离‛、逢案必查,杜绝了‚人情案‛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不断规范执法、检验检测程序和行为,二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重大事情的决策中,严格执行党的*集中制和党组会议规则,凡涉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程序,不搞一言堂,在充分发扬*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都最后一个表态发言。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对特别重大事项,党组决策前还扩大到征求中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依法决策、*决策、廉政决策和科学决策。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执纪监督的手段与方法还比较单一;纪检监察工作‚三转‛工作有待加强;自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还不符合要求等等。下一步,按照*和省市委的要求,坚决落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工作要求,凝心聚力、克难攻坚、扎实工作,
为打造廉洁质监积极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既是改革党的纪检体制、维护党的执政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切实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重要保障。作为派驻纪检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监督责任落实。
明确责任,勇于担当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纪检组的主要职责,强调党组的主体责任,不是说纪检组监督责任降低了,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检组监督责任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做到冷静清醒,保持政治定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责任,就是要求纪检组要始终聚焦主业,突出主责,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主责意识、自我监督意识,始终站在监督前列。勇于担当,就是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责,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监督,要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深化“三转”,提升监督能力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组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能定位,提高履职能力的前提和保证,“三转”就是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立足所驻单位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重点监督,主动监督,全面监督。通过“三转”,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才能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狠抓当前,落实监督责任
当前要抓住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纪律和惩治腐败等任务,有的放矢地落实好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所驻单位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扎实推进所驻单位的作风建设;着力发现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促进所驻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突出案件查处,落实严格追责,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党的纪律得到全面、认真、严格地执行。
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
派驻纪检组组长,既是纪检监察干部,又是所驻单位的班子成员,身份特殊,我们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都在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中。“打铁还需自身硬”。所以我们必须“正人先正己”,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在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方面,带好头、当楷模、作表率。要自觉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从小事和细微处着眼,注重提升道德情操,强化自我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秉公执纪,不空谈、不推诿,重实干、求实效,尽职尽责,敢于负责;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干净做人,清正廉洁。只有自身过硬,我们在干部群众中才有威信,我们的工作才会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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