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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5 01:38: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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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努力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门议事协调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层级检查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努力发挥法治建设牵引突破作用。大力推进依法执政,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负其责,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二、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依法行政作为干部日常工作考核。新聘用省内X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县司法局负责人及有关法律专家列席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等有关重大事项讨论。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项的重大决策、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X余次。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坚持依法清理、全面清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X件,继续有效X件。
三、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采取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领域内综合执法、部门单位直接执法三种形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农业农村、湖管理、文化和旅游等7个领域实行领域内综合执法,整合组建了7支执法队伍。其他部门单位实现部门内集中执法,将本部门执法权限集中于一个内设机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文件,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度,全县梳理有执法权限的部门X个,制订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五项清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岗证一致。杜绝出现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执法案件发生,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四、法治便民服务再上新台阶。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织各部门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发布X项。优化审批事项,深化流程再造。按照“一次办好、一窗受理”工作要求,重新调整设置窗口,企业开办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个流程”要求实行“一链条”办理,实现了“一日办结”。重新梳理划转事项办理环节和流程,取消无法律法规设定的现场勘查环节X项,简化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X项。大力推进“全程网办”和电子化登记,政务服务事项网办事项率达100%,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登记达93%以上,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实现了“不见面、零跑腿”审批。按照“谁实施、谁公布、谁制定、谁清理”原则,认真对机构改革后正在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再次梳理,全面摸排底数。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困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经梳理审核,共保留证明事项X项,取消证明事项X项。保留清单之外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确保各部门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好。
五、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运转效率,全年共立案受理行政复议X件、审结X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50%,有力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通过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组织庭审观摩活动等手段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以上,共组织庭审观摩X次,有力推动了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六、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新型“一站式”法律服务。新建成的X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司法系统各项服务职能,实现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全县已建成X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已实现全覆盖,让基层人民群众享受到了优质高效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法治文化水平。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着力在法律援助软硬件建设、服务环境上提档升级。受理法律援助刑事案件X件、结案X件;民事案件X件、结案X件。
七、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群众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利用三八妇女节、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日、禁毒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法治扶贫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宣传宪法、民法总则、刑法、反家暴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在中小学开设“法治课堂”,对授课教师进行指导,全县X所中小学全部聘任了法治副校长。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送法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X场次,受教育人数达X余人。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普法XX湖”和普法手机短信平台进行日常法治宣传。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力度,目前已有部分乡镇实现“民主法治示范村”全覆盖,投资X余万元的县城区法治主题公园也已建成使用。
八、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县(市、区)工作好做法好举措,我县在一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部门间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中存在细节上的纰漏,一些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不完善等;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不对称,不能有效第一时间介入,行政执法工作监督难度较大;一些具体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原始材料不齐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尚有不足。
下步,我县将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依法秉公用权。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能等各类培训,提高其解决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一)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结合“X、X”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总书记在“X、X”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关于“X、X”论述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省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X年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县委党校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期干部培训至少安排X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广场建设和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组建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的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印发了《X县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X个方面X项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了《中共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X年工作要点》等X个文件和相关制度,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各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督导组,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三)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文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X月底对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开展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及时修订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检查,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和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制度,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用X”专栏,组织各镇、各部门按照职能对外作出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对市场中介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清理了X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开展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公布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X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开展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通过“进百企大走访”活动,积极向企业宣传各项利企便民措施特别是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政府权力清单,促进政府履职。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目录,梳理完善“三级四同”目录,对划转事项进行了调整。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原则,依法向X个镇委托(交办)行政执法事项,巩固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公布“四办”清单,X项事项中涉及“马上办”X项,“一次办”X项,“网上办”X项,“就近办”X项。二是推行“一窗受理”。以市场准入和工程项目建设两大领域为重点,对政务大厅窗口进行了重新调整,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实现了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三是加快线上“一网办”和线下“只进一门”。完成了电子证照梳理,高频事项梳理,移动端APP梳理对接等工作,将平台功能向镇级延伸,对全县镇级办理的X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环节进行梳理优化。推进政务服务网和各部门自建网上办事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共梳理X个专网平台、X个县级部门服务类APP。四是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半、一次办”清单。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清单,X%以上事项一次办结。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中省市的要求,清理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实施《X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X—X年)》,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煤烟治理、工业污染源治理、秸秆露天焚烧治理等多项环境治理行动,推进监测网络建设,做到全县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全覆盖。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快速反应能力明显提高。河长制得到深入落实,城市内河污染治理有效开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一)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严格按照《X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核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X件。
(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审查。已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X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大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出口。对X年至X年X月底前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的到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废止X件、继续执行X件并向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县政府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长办公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广泛征求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
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年开展各界参与的听证会X场次。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县政府及各镇各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X次,出具法律意见书X份,参与化解信访及突发事件等X场次,解答咨询X余次,审核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出具律师建议书X份。
五、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抓主体,依法清理公示全市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确定县级行政执法主体X个,委托组织X个,全县行政执法人员X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目录均已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
(二)抓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我县制定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抓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已完成摸底工作及人员拟定工作,待省市批准后实施此项改革工作。今年陆续开展农村秸秆禁烧、农业污染防治、河道非法开采、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扫黄打非、食品药品检查等执法,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
(四)抓联动,建立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县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三大审判”,对审判中发现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X份。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个别行政机关切实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保障。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预防和化解风险。采取措施,依法预防和化解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等领域的风险,县法院成立了“防范金融风险法官工作室”,改善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依法惩治等犯罪行为。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每年至少举办X次法治讲座,今年对政府工作人员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礼赞我的祖国”宪法知识考试X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深化“法律六进”,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送法下乡X余场次,法律进校园X余次,发放法律宣传书籍和资料X万余份。
(三)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交通肇事、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出台了县政府与县法院联系对接机制,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对接机制,提前介入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法院办案压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X件。
(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进行案卷评查。对X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抽查了行政处罚案卷X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支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公益诉讼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今年已发出建议X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X件。各行政机关重视检察院的司法建议,认真整改落实。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成品油市场、散煤市场、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检查,触动人员X人次,下令改正通知书X份,取缔无证照经营X户。
(三)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果。今年,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X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按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X%。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工作和出庭应诉,X年共办理诉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X件,全部在法定时效内完成。
(四)完善纠错问题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纠正“四风”工作内容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镇、部门之间存在法治建设的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及任务落实效果差距大等问题。二是执法人员素质还需提高。三是人员能力不适应。司法机关和部门法制人员的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推进县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2023年,市水利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嵊委法办发〔2023〕3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主要工作
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局党委对全市水利系统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水政水资源科负责局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2023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部署的工作任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加强法制学习。出台《嵊州市水利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议题。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周一夜学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开展《宪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政策的学习。三是加强法制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分批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系统业务骨干防汛技能和水利法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落实“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备,今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断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嵊州市三维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加强与律师团队的联系与咨询,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能力,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加大对水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管理等法律服务,有效避免法律风险,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实施《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23-2023年)》,印发《嵊州市水利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单位)的普法工作职责。一是加强重要节点的法制宣传。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和“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新媒体传播方式,围绕宣传《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和《民法典》,广泛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钉钉群等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等渠道受众面广、内容丰富灵活的特点,加大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二是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利用“三服务”、“双随机”、“强监管”等各种场合,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宣传水法规,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域河道的保护。三是执法与宣传教育结合。结合巡查工作,开展执法人员进村入企活动,深入企业用水大户、重大涉水建设项目、水事违法行为高发区域宣传水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开展以案释法。今年以来,全市执法人员累计走访执法监管对象115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办事指南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
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提高政务服务办事质量,根据要求,完善后台数据,完成政务服务2.0建设任务。二是推进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根据《绍兴市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进我市区域水影响评价“三合一”工作,进一步提高涉水审批效率,加快向“事先区域评价、事中承诺报备、事后加强监管”方式转变。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我局的服务事项,网办率、掌办率、跑零次、电子化材料率均为100%,承诺压缩比98.89%,即办率88.89%。进一步提高网上办、即事即办率。四是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根据市政府要求,制订全流程审批工作指南,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五减”要求,进一步梳理涉水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最多80天”工作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60天工作要求。
5.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力度。按照绍兴市水利局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所有的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并归档工作。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监管对象135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信息,开展手机APP掌上执法监管,全面推进全市水利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和历史数据归集工作。三是以河(湖)长制工作为平台,进一步推进“无违建河道”的创建工作,2023年完成“无违建河道”渔溪江16公里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水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发现5起已全部销号。四是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23年共参与巡查352人次,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0起,收缴罚没款17.23万余元。
二、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2023-2023年)》《嵊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详细的2023年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加强法制宣传,做到常态宣传。精心组织“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重要节点积极参与“城市节水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的法制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发挥水利网站等平台,打造法治宣传的主阵地。
2.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数据整合,提升办理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核心指标。按照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并做到线上线下一致。实现“一窗受理”到位,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及时修编完善窗口办事指南,提高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比例,开展“同城通办”、“现场办理”等特色服务。
3.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建设。因局制宜,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法制能力的培训,解决法制人才短板问题,鼓励各类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持证率。加强水政执法支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4.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加强执法巡查和案件的审核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水平。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和法院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出庭应诉等工作。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乡镇创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助推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尊严感进一步提升,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01统一指导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体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相结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深刻意识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0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我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3-2023年)》和市、旗两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西小召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构建了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职能部门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将工作任务、措施、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部门,使各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03提高法治意识、加强依法行政
我镇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和工作开展实际,加大普法教育力度,通过参加上级组织培训、政府定期组织培训、邀请党委书记讲法治公开课、法律顾问开展法制讲座和工作之余运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软件学习等方式,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各自职能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政府全体人员参加国家法宣在线普法学习和考试,督促学习进度,要求学习有落实,考试能达标。
通过不断教育学习,全面提高我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更加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0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
在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的同时,我镇也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普法“六进”工作,充分运用司法所干部、法庭法官、派出所干警及镇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职能,到村社、校园、家庭开展法制讲座,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要求,通过举办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制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镇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层。
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各项任务已经得到了全面落实,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在开展工作中,存在少数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基层工作的能力有限;二是在对外宣传方面,仍是存在个别群众不懂法、不信法,甚至无视法律的存在,给法治政府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在接下来工作中,我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继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工作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让法治政府建设真正为民服务,让我镇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
2023年,在市委法治办的工作指导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结合部门职能性质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实现了中心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全面协调推进、融合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法治工作领导全面加强。一是突出一把手亲自抓。充分发挥党组班子在推进中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促进了我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中心领导班子调整情况,进一步充实中心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力量,明确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全体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三是着力强化研究部署。高度重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纳入中心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每年度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均有专题工作部署。今年,按照我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要求,我中心积极主动作为,制定了详细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单位实际确定落实了“强化创建部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开展主题学法、配合示范创建申报”4大主题12项工作任务。四是着力强化法务把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作为我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建立健全法务审查(咨询)工作机制,凡属中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署、突发事件处置、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一律须请法律顾问审查或参与,确保相关履职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今年以来,我中心已申请法律顾问审查(咨询)事项30多宗次,严格确保了依法服务见证、依法履职到位。
(二)法治学习宣传长抓不懈。学习方面,推行清单化学习模式,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思考和研究。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开展的学习活动中,涉及法治建设及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达6次。重点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论》、《民法典》等内容。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制定了《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大讲堂”,坚持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今年邀请市委党校谢华平副教授作了《我国﹤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解读》;积极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公开课学习活动;组织业务骨干科长进行了多场中心内部制度、重要业务制度法规解读培训。在系列学习研讨活动带动下,中心干部职工学法、普法、用法意识显著增强,在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我中心参考人员通过率达100%。宣传方面,认真抓好“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等主题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了“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入联点社区、送《宪法》下村下社区等活动;依托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设了网上法治宣传专栏,同时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显示屏等宣传阵地,今年来已推送发布相关信息、报道等近50篇(条)次。
(三)法治制度体系持续健全。围绕打造法治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标,切实将2023年作为我中心集中推进制度建设之年,从党务、内务、业务三个层面,系统梳理、修订、完善系列制度,全面构建起一整套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依法履职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党务层面,系统加强党建规章制度建设,目前已梳理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员干部联点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员积分制考核制度、机关纪律作风管理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28项。内务层面,已梳理制定、完善《考勤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20多项。业务层面,先后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流程及制度规范修订完善工作方案》、《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流程规范(汇编)》,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中的主要工作、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全面梳理确立各项服务规范、交易流程等23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尽管我中心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市场服务主体的要求,仍然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
(一)法治工作的系统性还不强。主要是谋划法治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强、水平还不高,尤其在法治学习、宣传方面,仍然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满足于完成市委法治办等部门下达的规定动作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好,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
(二)法治工作力量仍显薄弱。一方面是整体业务水平还不佳,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尤其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支撑;另一方面中心法律事务科除法治建设工作外,承担的其他工作较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全面、系统铺开。
(三)全面依法履职状况仍有待进一步改善。作为一个成立仅5年多的新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整合原属于住建、财政、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的部分职责职能组建而成,而且随着相关领域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深入,相关业务仍在继续增加融入,因此目前涉及中心的很多职能边界如场内见证管理、参与协同监管和信用监管、推进智慧监管等还没有完全理顺和明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心的依法履职能力和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第一现场”作用的发挥。
三、下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科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对照市委法治办相关工作部署,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订2023年度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科学系统地谋划好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抓实抓好法治学习培训。充分发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公共资源交易大讲堂”作用,结合采取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邀请专家授课、推荐干部职工讲课、考试测评等方式,为干部职工学习、交流、提高搭建平台。重点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论述的跟踪学习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履职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完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3年重点确保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现场管理规范化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四)着力提升交易平台依法履职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促进交易平台服务提质提效。在法律法规框架下,进一步科学设置和优化流程,着力缩减和取消市场主体提供基本信息材料环节,尝试推广“一表申请”模式;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进程,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全力打造阳光高效、利企便民的法治化交易平台。
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一)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结合“X、X”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总书记在“X、X”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关于“X、X”论述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省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X年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县委党校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期干部培训至少安排X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广场建设和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组建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的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印发了《X县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X个方面X项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了《中共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X年工作要点》等X个文件和相关制度,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各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督导组,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三)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文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X月底对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开展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及时修订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检查,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和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制度,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用X”专栏,组织各镇、各部门按照职能对外作出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对市场中介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清理了X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开展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公布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X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开展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通过“进百企大走访”活动,积极向企业宣传各项利企便民措施特别是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政府权力清单,促进政府履职。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目录,梳理完善“三级四同”目录,对划转事项进行了调整。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原则,依法向X个镇委托(交办)行政执法事项,巩固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公布“四办”清单,X项事项中涉及“马上办”X项,“一次办”X项,“网上办”X项,“就近办”X项。二是推行“一窗受理”。以市场准入和工程项目建设两大领域为重点,对政务大厅窗口进行了重新调整,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实现了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三是加快线上“一网办”和线下“只进一门”。完成了电子证照梳理,高频事项梳理,移动端APP梳理对接等工作,将平台功能向镇级延伸,对全县镇级办理的X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环节进行梳理优化。推进政务服务网和各部门自建网上办事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共梳理X个专网平台、X个县级部门服务类APP。四是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半、一次办”清单。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清单,X%以上事项一次办结。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中省市的要求,清理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实施《X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X—X年)》,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煤烟治理、工业污染源治理、秸秆露天焚烧治理等多项环境治理行动,推进监测网络建设,做到全县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全覆盖。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快速反应能力明显提高。河长制得到深入落实,城市内河污染治理有效开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一)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严格按照《X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核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X件。
(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审查。已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X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大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出口。对X年至X年X月底前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的到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废止X件、继续执行X件并向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县政府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长办公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广泛征求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
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年开展各界参与的听证会X场次。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县政府及各镇各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X次,出具法律意见书X份,参与化解信访及突发事件等X场次,解答咨询X余次,审核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出具律师建议书X份。
五、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抓主体,依法清理公示全市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确定县级行政执法主体X个,委托组织X个,全县行政执法人员X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目录均已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
(二)抓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我县制定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抓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已完成摸底工作及人员拟定工作,待省市批准后实施此项改革工作。今年陆续开展农村秸秆禁烧、农业污染防治、河道非法开采、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扫黄打非、食品药品检查等执法,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
(四)抓联动,建立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县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三大审判”,对审判中发现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X份。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个别行政机关切实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保障。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预防和化解风险。采取措施,依法预防和化解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等领域的风险,县法院成立了“防范金融风险法官工作室”,改善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依法惩治等犯罪行为。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每年至少举办X次法治讲座,今年对政府工作人员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礼赞我的祖国”宪法知识考试X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深化“法律六进”,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送法下乡X余场次,法律进校园X余次,发放法律宣传书籍和资料X万余份。
(三)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交通肇事、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出台了县政府与县法院联系对接机制,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对接机制,提前介入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法院办案压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X件。
(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进行案卷评查。对X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抽查了行政处罚案卷X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支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公益诉讼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今年已发出建议X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X件。各行政机关重视检察院的司法建议,认真整改落实。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成品油市场、散煤市场、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检查,触动人员X人次,下令改正通知书X份,取缔无证照经营X户。
(三)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果。今年,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X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按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X%。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工作和出庭应诉,X年共办理诉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X件,全部在法定时效内完成。
(四)完善纠错问题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纠正“四风”工作内容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镇、部门之间存在法治建设的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及任务落实效果差距大等问题。二是执法人员素质还需提高。三是人员能力不适应。司法机关和部门法制人员的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推进县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2023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3年)》的收官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全力打好收官之战,打羸关键之役,全力巩固法治政府建设(2023-2023年)阶段成果,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对照《纲要》、《实施方案》和《2023年麻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任务清单》,逐项开展自查自检,全面系统地梳理本部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抓紧时间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持续推进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制度建设逐步健全
市文旅局仔细梳理“三项制度”清单任务,查缺补漏,完成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制定,构建了市文旅局“三项制度”工作实施的基本框架。并根据“三项制度”基本大纲配套完善《执法记录仪管理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强制)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14个制度,初步形成健全、科学的制度体系,对市文旅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量裁适当等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指导。
(二)公示公开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市文旅局在麻城政府网、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数据。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出台并公示《免罚清单》,对首违、轻违违法事项变监管执法为行政指导,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从行政执法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职责进行了完整全面的公示,有效的解决了行政执法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的要求。此外市文旅局加强了执法文书制定和信息公示的规范,对行政复议机关进行了及时修正。拟定上报了市文旅局2023年执法检查计划,认领“互联网+监管”平台行政监管事项240多条,对全部监管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明确和公示了监管事项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次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麻城政府网对市文旅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重大法审核事项清单进行公示公开,规范执法操作,完备执法过程影像记录。明确了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行政处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合集中执法,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监管目录清单和检查计划,与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全市出版、娱乐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高危体育项目、“扫黄打非”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效的提高检查执法的效率,对文化市场的行政处罚决定录入信用平台,共享执法信息,加强执法案卷的司法审核制度,积极参加案卷评审。
(三)加强继续教育工作
2023年市文旅局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进行督查和组织,全年共组织业务培训四次、每次两天,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培训不断地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
二、法治政府建设
(一)践行法治思维,深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023年初,市文旅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市文旅局中心工作,通过法治思维引导局其他工作的开展。与中共麻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同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主要负责人每年要组织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一次,形成法治工作机制,并于本年7月召集相关科室和人员研究部署工作,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全年共组织6次,制定《市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促进单位主要领导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的主要职责,在行政活动中自觉践行法治思维。综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二)推行简政放权,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公开透明”,与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将市文旅局全部102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要求,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业务窗口线上办理。实现了“线下再无审批”和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一网通办”要求。对政务清单事项进行网站公示,梳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即办件”、“承诺件”,“即办件”一件事一次办,“承诺件”积极开展流程再造,实现工作标准和指南编制科学化、便民化。向市场作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公示。已办业务实现“零超期”、服务零收费、零差评。简化证明事项,全年共落实取消51项行政事项许可证明提交。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共12件。出台《市文旅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权限、程序、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行政决策审查方式加以规范。
(三)普法宣传持续开展
严格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组织市图书馆、市文化馆、乡镇文化站进行《公共图书馆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法规宣传,组织市博物馆宣传《文物保护法》和《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选派选手参加黄冈市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通过活动宣传《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等新出台的七部地方性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引导全社会正确参与到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当中。加强法宣阵地建设,开辟法宣专栏宣传《宪法》、《旅游法》、《广电条例》、《体育法》等文旅行业法律法规。组织系统60名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的在线考试,参考率100%,平均分95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普法平台年度在线考试,参考率100%,平均分96.07分。邀请《民法典》宣讲团讲师对文旅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民法典》的普法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公务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聘任司法顾问,在单位行政决策、重大合同事项参与审查,给出法律意见,规范权力运作,降低行政风险。
一年来,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法行政实施钢要》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谱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发挥党要对一切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觉要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乡镇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有关要求,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促进了全乡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
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在镇党委理论中心组、班子扩大会议等会议中组织学习《(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暫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等文件,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加强法治学习与实践,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管理
一是优化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针对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方法,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二是强化基层民主自治。我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跃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法律六进”,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调处。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真正实现便民、安民。今年1-12月份成功调解民事矛盾纠纷36起,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康洁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机关千部能力作风建设,机关管理、农村三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深入开展党委(党组)规范性文件整理报送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遵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三是在强化机关服务意识的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努力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全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我乡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干部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
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制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在新的执法体制下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上开展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考评落实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迅速适应在新的执法体制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的目标实现。
(二)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制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乡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法律素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全乡人民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各项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县监察、审计、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专门监督,推动全乡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3年)》(县委发〔2023〕40号),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宪法》基本知识考试活动。二是按照《白银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互联网+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现已全部完成学习任务。三是组织人员参加了法治专题讲座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冯江和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万雄新分别围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行为的司法审查”、“土地、房屋征收基本程序及常见问题防范”等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将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流程,所需资料和时限要求等办事程序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社会事业等重大惠民工程批复等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职权范围。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重点项目前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做到按承诺时限办理,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高。四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和具体项目,从排查防控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防控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在项目决策审批、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
(三)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发改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现实业务问题有机结合,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依法审批、依法办事,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章和党内法规;熟练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新修订的与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抓好领导干部、新录用人员、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党员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学习培训。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完善法治能力考核评价制度。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宣传省市县“十三五”规划,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投资管理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诚信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改革创新,创新法治宣传思路,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拓展法治宣传内容。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推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牢固树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并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时必须亮出执法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深度不够;二是具体工作中,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尚未得到全面充分体现;二是个别同志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三是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没有专人收集交易资信档案,对信用期限、客户风险缺少系统、科学的研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从长远看,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应建立可持续发展思路,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解决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我局将及时调整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重点加强队伍建设,配备懂法律、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全面监督局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保证局机关正确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对宪法、基本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各级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法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社会大众对发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3年)》(县委发〔2023〕40号),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宪法》基本知识考试活动。二是按照《白银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互联网+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现已全部完成学习任务。三是组织人员参加了法治专题讲座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冯江和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万雄新分别围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行为的司法审查”、“土地、房屋征收基本程序及常见问题防范”等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将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流程,所需资料和时限要求等办事程序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社会事业等重大惠民工程批复等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职权范围。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重点项目前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做到按承诺时限办理,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高。四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和具体项目,从排查防控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防控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在项目决策审批、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
(三)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发改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现实业务问题有机结合,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依法审批、依法办事,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章和党内法规;熟练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新修订的与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抓好领导干部、新录用人员、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党员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学习培训。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完善法治能力考核评价制度。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宣传省市县“十三五”规划,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投资管理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诚信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改革创新,创新法治宣传思路,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拓展法治宣传内容。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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