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5
2022-07-09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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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2 15:08:3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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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X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职尽责,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
一、如何落实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把制止餐饮浪费与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餐饮单位倡导节俭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餐饮消费者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二、取得成效
结合文明城镇创建、食品安全检查,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一)开展2023年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量化分级评定标准。符合量化分级评定要求的389家,量化分级率100%;评定为A级的39家,A级比例10.02%;评定为B级的213家,B级比例55%,评定为C级的137家,C级比例35.2%。
(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行业自律。以“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广将“五化”管理模式,不断打造先进管理模式餐饮单位,现已培养先进管理模式(4D)餐饮单位5家,“五化”管理模式示范街1条。
(三)强餐饮单位检查力度,扩大禁止餐饮浪费宣传力度。陆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陆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10桌以上集体用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隔离点食堂、职工食堂等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6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968家次,发放《XX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1000余份,制作《文明餐桌桌签》200余个;
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集中约谈2次,参加人员达300人次;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禁止浪费光盘行动”推进会1次,参加人员达50人次;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培训暨禁止餐饮浪费培训1次,约谈3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落实社会责任,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通过文明用餐引导、倡导‘光盘行动’等举措,消费者文明用餐意识有所提高,但餐桌上的浪费依然存在。通过结合日常检查及走访调查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一)好面子、讲排场。消费者请客的时候,生怕菜点少了显得自己不够客气和热情,于是请客时不顾实际地多点菜,加剧了餐饮业的浪费现象。
(二)钱袋子鼓了,节约意识少了。现在老百姓钱袋子鼓了,但节约意识没并有随收入增长而提高,没有形成良好的餐饮消费理念。
(三)宣传引导,强制手段不足。餐饮浪费教育引导不够,餐厅缺乏对顾客浪费行为的有效约束手段,只能靠顾客自觉,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不仅仅需要餐饮单位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今后打算
(一)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社会责任。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做好制止浪费的细化工作,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二)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创新经营方式、拓展经营品种。积极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餐、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三)继续推进“光盘行动”。倡导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积极推行师生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的良好餐饮行为,力求吃光喝尽不剩饭。
(四)提倡餐饮单位提供免费打包等服务。积极倡导文明点餐,鼓励顾客把没吃完的剩菜打包带走,免费提供餐盒或食品袋。并对节约用餐的顾客进行鼓励性价格优惠或发放优惠券。
(五)破除集中用餐浪费陋习。针对婚宴、生日宴、年夜饭等集中用餐消费相互攀比、浪费严重的现象,提倡勤俭办席,节约用餐。
(六)加强网络餐饮监管。鼓励美团、饿了么等订餐平台规范商户订餐设置,合理设置菜品及菜量,为消费者按需配餐、按量点餐提供便利,引导消费者节约点餐、杜绝浪费。
(七)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中的积极作用。督促餐饮行业协会加大对餐饮浪费行为的规范,完善烹饪量化标准,以标准引领节约消费观念的转变。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的行业公约,开展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承诺活动。
(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抽查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厉行节约,对餐饮浪费严重的餐饮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约谈处理等。
(九)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监督制度,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要建立约谈制度,对餐饮浪费严重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出差审批,节约办案成本
本院各部门出差,必须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主管领导在审核出差申请表时,着重审核出差时间、人员,一个案件多个问题,或几个案件同一地区的,应集中一次解决,尽可能降低办案成本。
二、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节约运行费用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公务用车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凡符合派车条件的,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指定驾驶员,在同一方向、时间、人数不超员的情况下,不重复派车,实行单车用油核算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重点抓好公务用车节油工作。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工作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实行停运制度。确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的,须经院长或主管财务副院长同意。
在保证车辆安全行使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车辆零部件更换,尽可能降低车辆维修费用。具体做法:
1、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专职驾驶员到指定修理厂检查确定维修部位和需要更换零件。修理结算清单上必须有办公室主任和专职驾驶员签字方有效。
2、修理厂到院办结账时,必须持领导审批单、办公室主任和驾驶员签字结算清单,方可审核结算。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节约接待费用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泸办发(2023)18号)的要求,控制接待范围,严禁超标准接待,县内公务接待要严格标准、实行工作餐中午不饮酒,本系统各业务庭的工作来往,由庭室领导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后由分管领导报经院长决定。公务接待经院长或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由办公室负责。
1、接待范围
(1)最高法院、省高院、中院领导(含省高院、中院部门领导)。
(2)本地州、外地州,县法院领导。
(3)省高院、中院(不含部门领导),其他三县法院各部门到县院办案、调研等公务活动。
(4)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2、审批程序
符合上述接待范围的接待,经院长或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接待费报销严格按本院报销程序审批。
3、用餐、陪餐及住宿标准
(1)用餐标准及陪餐人员
宴请标准:省部级领导每席800元;地厅级领导每席600元;县处级领导每席400元;科级以下每席200元。酒水一般用本地产品。
工作餐标准:每位来客每餐20.00元。
本院出面宴请的,陪餐人员由院长或主管财务副院长统筹安排。日常工作餐由对口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人员作陪,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
(2)住房标准
省部级领导,安排宾馆高档套房,房间内按VIP标准摆放鲜花水果;地厅级领导,安排宾馆套房,摆放鲜花水果;处级领导,安排宾馆单间;随行工作人员,原则上安排宾馆标间。
3、赠送礼品标准
严格用公款馈赠贵重礼品,但必要时可适当赠送具有怒江民族特色的土特产和宣传纪念品。赠送部级领导礼品,价格控制在500元以内;厅级以下客人控制在200元以内,由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采购、包装、赠送由院办公室负责完成。
四、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节约会议、学习和培训费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
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102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和开支,减少会议天数和人数,降低会议成本;本院内部会议均为口头通知,不发书面通知,尽量使用本单位内部门会议室开会,不得以各种名义租用高级宾馆、饭店、山庄、度假村的高档会议室召开会议;在职学习、培训,除省高院要求参加的外,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一般情况下不再参加。如确实需要参加的,报院长批准。
五、控制一般性支出,节约行政运行成本
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节约行政运行成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水电:在本院倡导“厉行节约,从我做起”的活动,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入手,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同时安排门卫在下班后,检查每间办公室、卫生间的灯、水是否关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纸张:统一在定点购置,各部门文书统一由文印室排版、印制,审定稿一律双面打印;各部门打印纸限量供应。
3、笔、笔芯:业务部门、综合部门每季度每人发2支碳素笔、4支笔芯;法警支队每季度每人发1支碳素笔、1支笔芯。
4、茶叶:仅提供来访当事人接待茶水,各部门(立案庭、执行局除外)每季度到财务室领取500克茶叶一包,立案庭和执行局按所需可适当增加茶叶用量。
5、纸杯:各部门领取(立案庭、执行局除外)纸杯,每季度可领取纸杯150个,立案庭、执行局每季度可领取纸杯200个。
6、毛巾:每间办公室每年发1条毛巾。
7、其他办公用品,根据各部门实际需要,以书面形式报分管财务副院长批准后限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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