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3-03-13 08:54:2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是指根据各级金库报表和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编制并逐级汇总而成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书。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3年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15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1.86%,比上年同期增长22.72个百分点。从征收系统看,国税系统完成42401万元,为年初预算75675万元的56.03%;地税系统完成30765万元,为年初预算49765万元的61.82%;财政系统完成16989万元,为年初预算20300万元的83.69%。
上半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60171万元,为年初预算293801万元的54.52%,为上年同期的139.5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9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6.34%;公共安全支出442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1.92%;教育支出2074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6.74%;科学技术支出24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8.8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2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3.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7.14%;节能环保支出1020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1.32%;城乡社区支出2591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1.24%;农林水支出3252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9.33%;交通运输支出65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9.4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2.7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3.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7%;住房保障支出845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9.9%。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今年上半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要求,加大收入督导力度,强化重点领域保障,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
(一)加强督导调度,力保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全县财政收入按序时进度按时完成目标,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双过半”任务。一是严格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对标对表,强化经济运行分析。二是加强了财税联动和社会综合治税。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收入征管机制,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协力推进“费改税”。建立征管联席会制度,牵头地税、水务、环保等部门定期研究解决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的征管问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争取社会舆论支持。四是规范收费行为,大力挖掘增收潜力,同时严格执行国家降税减费政策,不断降低非税收入占比,逐步淡化非税收入的调剂和补充功能。
(二)聚焦群众向往,倾力保障民生。今年以来,继续强化“紧日子、保基本”的意识,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人、最紧要的事和雪中送炭的民生工作上。一是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全年安排上级专项扶贫资金28000万元,县级扶贫资金17395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2312万元,截止上半年已下达40437万元,打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二是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加大必要的民生投入,统筹用好各类民生资金,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突出问题。三是大力支持民生领域建设,下达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征地拆迁补偿款60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024万元;2023年农村危险土窑洞改造县级补助资金808.2万元;以前年度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1000万元;一二○师学校建设资金1000万元;兴县友兰中学教学楼建设资金300万元;2023年驻村帮扶干部保障经费1421.24万元,兴县蔡家崖北站建设资金1286.26万元。
(三)推动财税改革,激发发展活力。一是持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根据县人大预算审查意见,将政府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大力推进应用PPP模式。北山公路、县域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四好公路3个项目被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已全部通过省财政厅审核,总投资14.1亿元。三是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进一步升级改造支付系统,将财政内网与各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县本级预算单位连接,实现“授权支付”运行。四是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和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强化政府采购执行,规范资金支付,重新审定评审专家,提升评审效能。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债务限额管理,深入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摸底排查,制定债务风险分类化解方案,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六是加强财政监督。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检查,追踪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
上半年全县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财政经济运行稳定向好,但仍有少数问题存在,具体表现在:一是税源稳定性较差,我县税源结构单一,收入受矿产资源的价格左右,市场变化是我县收入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所以收入形势不能乐观,调整县域产业结构任重而道远;二是财政改革尚待完善,预算执行效率跟踪、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随着重大项目的推进和重点民生支出的加快,财政资金捉襟见肘,财政资金需求增量远大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强化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一是分解细化下半年目标,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进一步做好税源调查、税源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对增收因素和减收因素及时分析,梳理出收入的增长点及突破点。三是加大重点税源专项清查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四是加强零散税源征管,做到重点税源与零散税源、大税种与小税种并重。
(二)对上争取资金,缓解支出压力。充分用活用好政策,继续加强和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对接,最大限度争取省市财政资金的支持,千方百计增加县级可用财力,以弥补县级财政支出缺口,有效缓解支出压力。
(三)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年度收支平衡。进一步加强预算序时执行管理,加快财政资金下达拨付进度,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在保证支出进度的同时,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预算追加,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确保“三保”支出责任有效落实,确保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到80%以上,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2023年9月计划调整支出事项: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出364万元,二是从其他支出调出5636万元,合计60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污水治理项目2000万元,县城集中供热煤改气项目2000万元,振兴农村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社奖补资金1000万元,农村环境治理干净好人家奖500万元,柳叶沟集中安置项目500万元。
按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变动的申请,拟对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部门之间科目留用,在保持政府采购预算总量19096万元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科目留用5746万元,用于有实际需求的单位使用。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我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中需增加公车编制45个,“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调增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调整为256万元。
(四)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按中央、省、市财政的部署,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强化管理的同时,注重从完善制度机制上着力。一是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二是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进一步升级改造支付系统,实现支付业务“无纸化”运行。
(五)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二是开展预决算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三是做好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加大自检自查和集中检查力度,强化项目实施单位履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确保整合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六)加强财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年初培训计划和要求,已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拟开展全县农村财务人员培训,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培训。通过培训,使一线财务人员基础业务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为深化全县财税体制改革和推进全县财政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财政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我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部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和惠企撑企政策,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区六届五次人大会议有关决议,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财政综合预算收入734.1亿元(包括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6.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9.0%,顺利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5.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6.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亿元。财政综合预算支出624.0亿元,支出进度95.6%。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8亿元(含税收分成收入268.2亿元,非税收入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加上转移性收入230.7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96.0亿元、调入资金128.6亿元、财政结余清理收入2.1亿元、上年结余 2.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5.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1.1亿元,完成市考核任务的96.8%;加上转移性支出74.3亿元(含上解支出 28.5亿元、年终结转4.0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05.5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如下:
(1)教育支出103.8亿元。保障公办中小学,投入19亿元,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切实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6所,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9720个;新建特殊教育学校1所,新增特殊教育学位360个。保障学前教育,投入8亿元,落实儿童成长补贴和保教人员从教津贴,保障公办幼儿园日常运行;投入12.5亿元,通过“新建、收回、转型”三种途径,公办幼儿园增至183家,公办在园儿童占比由8.7%跃升至50.2%。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投入专项资金14.8亿元,近1万名民办教师获得2023-2023学年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从教津贴,16.2万名学生享受全区享受学位补贴,实现公民办学位总体供需平衡。
(2)卫生健康支出41.9亿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投入2.4亿元,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中心建设,紧急采购和改造负压救护车14辆、新改建负压病房48间、隔离病房358间;加快8家区属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负压病房规范化改造;统筹全区18家核酸检测机构,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投入23亿元,提高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标准,加大财政向中医药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补助政策,促进医疗事业均衡发展。完善社区健康和公共卫生服务,投入8.3亿元,新建社康中心14家,升级改造12家,新增全科医生210名,在2个医院开展双向转诊信息化建设市级试点,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医院改扩建,投入1.5亿元,启动纯中医治疗医院二期、沙井人民医院二期等5家医院建设,新建航城、福海、新桥、燕罗4个街道社区医院,新增床位1000张;安排开办费4453万元,保障区人民医院计生院区、中医院(集团)西院区和石岩人民医院二期等正常运行。
(3)城乡社区支出81.4亿元。推动城市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投入经费15.09亿元,持续开展市容市貌提升工作,保障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园管养等城市维护工作。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小型工程经费(含双百工程)6.08亿元,实施道路绿化提升100条、道路路口和重要路段景观提升91个、花漾街区绿化带提升7处;保障各街道“双宜小村”建设工程经费6.79亿元,投入3.4亿元开展道路“白改黑”综合整治,推动174个城中村综合治理项目全面完工。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落实,投入5亿元高标准建成滨海廊桥;投入3.7亿元提升“一河四走廊”沿线城市建筑风貌;投入垃圾分类工作经费1.5亿元、老虎坑垃圾焚烧填埋经费3.1亿元,建成餐厨垃圾转运站3个,厨余垃圾干湿分离转运站1个,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量1万吨。
(4)农林水支出12.8亿元。筑牢水务安全生产防线,保障泵站、排水管网等水务设施项目经费5.38亿元,加大水务设施管养力度。巩固提升水污染治理“宝安模式”,全面巩固提升61条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加强茅洲河10条一级支流、13条入库支流、21条入海河流整治提升,推进31座水闸改造、8个排涝工程建设等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安排部分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7亿元,投入水库运行管理经费3570万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经费1163万元,有效改善片区河流水质,助力绿色高效发展。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亿元。稳步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建10家长者饭堂和1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启动家庭适老化改造及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等养老改革试点项目;投入1600余万元,开展社区养老设施评估和扶持工作,优化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投入5000万元用于我区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治等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试点建设,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安全、个性化的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渡难关,发放5824家“四上”企业复工防控补贴9860万元、1203家企业湖北籍员工未返深复工补贴1590万元, 保障返岗车费补贴和加班补贴186万元,有效应对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全力稳就业保就业,举办各类公益招聘活动252场次,成功促成就业1.5万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携手250家人力资源机构,协助我区企业招聘员工8万多人,累计发放各类就业补贴、社保补贴、职介补贴5502万元。扎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安排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经费2800万元,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在2023年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中,我区荣获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区”称号,实现省双拥模范区“五连冠”。
(6)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7.4亿元。公共文化服务稳步提升,高水平举办40周年原创文化艺术精品巡礼、“四季之声”系列音乐会、民俗文化节等品牌活动;宝安1990升级改造工程总体施工进度完成70%,碧海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文化产业结构日益优化,累计资助文产项目105个,拨付文化产业资金2382万元,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集聚,实现全区文化产业规模及产值稳步增加。体育强区名片逐步显现,林丹羽毛球俱乐部、世界帆船巡回对抗赛总决赛、国际田联钻石联赛深圳站、广东省首届街舞锦标赛先后落户宝安,深圳宝安国际马拉松连续第三年获评中国田径“金牌赛事”;投入1200万元用于我区青少年足球、篮球梯队建设,为我区青少年人才发掘及培养提供良好环境。
(7)安全应急支出38.9亿元。推动城市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投入警务基层治理经费8.71亿元,加大治安队伍的经费保障力度;完成智慧用电安全物联系统使用端开发及初验工作,推动1100家企业三级标准化达标和1508个工业园区完成“965”整治提升工程;推动1950家餐饮单位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在线率达95%以上。完善社会治安体系管理,保障治安立体防控工作经费1.67亿元,投入近1亿元推进电子防控工程建设,178个“双宜小村”建成2万套视频门禁,系统平均在线率达99%以上,新开工165个“双宜小村”视频门禁2.1万套;10个街道均已安装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保障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3.55亿元、火灾高风险整治经费0.39亿元,全面推进“三小”场所消防整治,将“三小”场所火灾监测纳入了智慧管控系统;更新改造老旧电梯155台,新乐站等5座消防站有序推进。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6.6亿元(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5.7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9.1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其中:国土资金收入130.5亿元(其中:当年国土分成收入91.2亿元,市投区建房屋征收项目专项补助39.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5.7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9.1亿元,其他基金预算收入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6亿元,完成市考核任务的93.0%,同比增长54.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2.4%。其中:企业上缴利润1.3亿元,股息、股利收入0.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亿元。
4.2023 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1亿元(较上年新增7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5.7亿元。
2023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1.9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4.2亿元,政府专项债务余额147.7亿元。
(2)市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和偿还情况。2023年,全区收到市转贷地方政府债券76.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亿元、专项债券75.7亿元。
2023年我区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8亿元;当年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含手续费)4.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0.5亿元,专项债券利息3.6亿元。
5.2023年抗疫特别国债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区抗疫特别国债新增限额19.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余额19.1亿元。
(二)2023年度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绩效
2023年全区民生实事项目共9类42项,其中优质教育3项,医疗卫生7项,文体惠民3项,慈善济困5项,就业保障6项,住有宜居5项,便民服务2项,环境整治7项,交通整治4项。在区委区政府强力统筹推进下,各街道、各部门密切协作、狠抓落实,42项民生实事项目已按要求完成41项,部分完成1项。部分完成项为“碧海湾文化艺术中心投入使用,建设社区邻里文化室30个;新建改造篮球场、排球场、小型足球场等全民健身体育小场地50个以上”。该项任务中,除碧海湾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调整目标以外,其余工作均按要求完成。总体来讲,2023年区政府民生实事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完成率,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6所,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9720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由8.7%跃升至50.2%,促进优质教育稳步提升。完成街道社区医院建设4座,新建社康中心14家、升级改造12家,新增床位1000张,推动医疗卫生加快发展。新建改造全民健身体育小场地64个,邻里文化室32个,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7000余场,提升文体惠民水平。新建成1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投入5000万元用于我区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治等工作,慈善济困更加精准。开展公益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52场次,促成就业1.5万人次,保持零就业人数动态归零,就业保障更加有力。新开工和筹集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15276套,供应7244套,完成155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居住条件更加宜居。新建5G基站9308个,新建WiFi热点600个,新增24小时自助服务区5个,生活服务更加便民。完成73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174个城中村综合治理,新建碧道项目36.9公里,生活环境持续提升。“1+5+16”道路改造项目全面完工,打通断头路7条,升级改造74座公交停靠站,新增停车位2万余个,交通服务日臻完善。
(三)落实区六届五次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要求的情况
2023年1月17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宝安区2023年预算草案,同时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继续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三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四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更好地保值增值;五是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在2023年预算执行中,区财政部门按照以上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全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全力推进土地出让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项目经费50%的要求,通过调整预算回收各街道、各部门经费35.5亿元,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三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开展四次预算调整工作,加大力度保障教育、卫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等中心工作的资金需求;四是以规划引领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积极推动宝安国有资本结构布局调整工作,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五是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支出标准化和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强化我区预算评审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参阅材料(五)《宝安区 2023年财政综合预算(草案)》)
同时,区财政部门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共43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办理过程中,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将其落实到财政业务工作中,有效推动财政改革发展,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
二、2023 年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深圳市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实施方案》,结合我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编制宝安区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 年财税形势研判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历史交汇点,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产业转型升级加速,积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但受新冠疫情常态化因素和国际政治环境影响,整体经济发展仍面临巨大风险挑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从外部环境看,受新冠疫情全球演进方向影响,新兴经济体增速可能显著低于预期,如中美经贸冲突和中东、东亚地缘政治冲突产生不利变化,则全球经济复苏将低于预期,外部经济运行风险加大;从内部环境看,受疫情因素影响,服务业中小企业和消费增速尚未完全恢复,内外需低迷与产能高企导致制造业投资复苏乏力,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进一步制约着我区财税收入的增长,作为工业大区和制造大区,我区经济面临着严峻的下行压力。此外,作为原特区外大区,我区历史欠账多,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基础设施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近几年按照上级部署和政策要求承担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民生领域配套资金压力巨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剧。
初步判断,2023年我区经济将保持平稳发展势头,预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6.0亿元,较2023年完成数274.8亿元增长4.1%,财政综合预算收入596.2亿元(剔除重复计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60.8亿元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3.5亿元)。
(二)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预算法等规定,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风险防控,坚持依法理财;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紧紧围绕宝安在“双区”建设中三项重大使命,充分发挥保障和调控作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增强底线思维,推动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助力宝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加快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全力推动宝安当好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先锋样板城区。
(三)2023 年预算编制的主要特点
1.加强研判,以收定支,全面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编制收入预算正确认识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趋势,审慎确定收入预期目标。编制支出预算坚持“以收定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根据财政收入严控支出,杜绝超财力安排支出,并根据资金需求编实、编细、编准项目支出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避免年中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全面强化预算执行刚性。
2.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项目经费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确保财政可持续。除保运作项目原则上不增长外,2023年预算编制中非刚性、非急需项目支出一律按不低于60%的比例压减,其他项目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压减,25个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要做到科目总金额较上年负增长。
3.有保有压,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工作。2023年支出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同时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和新增支出事项,削减冗余开支。2023年部门预算的审核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相挂钩的机制,组织各支出部门连续开展了三轮项目清理及压减工作,在保运作支出原则上不增长的基础上,不断自我加压,压减原则从“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总额压减50%以上、其他支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压减”提高到“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总额压减不低于60%、其他支出总额压减不低于20%”,压减各部门预算总额超过15亿元,压减出的经费重点用于保障教育、卫生、产业稳增长、街道疫情防控等民生领域和重点工作增支,真正做到有保有压、突出重点。
4.强化绩效,建设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当前基本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提质。建设支出标准化和绩效指标体系,落实“有支出必有标准、有标准就要运用”的理念,全面规范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工作,从源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充分挂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86.0亿元,同比(较2023年完成数)增加11.2亿元,增长4.1%左右;加上转移性收入205.3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70.0亿元,调入资金13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0亿元,财政结余清理收入1.0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491.3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建议。2023年建议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91.3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建议安排如下(含区本级、街道、基建支出):
(1)教育支出114.3亿元。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实施基础教育学位攻坚计划,推进“16+11”学校新改扩建,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3.53万个,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安排学前教育经费22.2亿元,保障183个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推动新改扩建幼儿园16个,增加学位5100个。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3亿元,打造2所优质民办特色学校,加强民办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
(2)卫生健康支出41.9亿元。安排公立医院建设运营经费19亿元,加快推进全国首家空海救援医院、宝安区儿童医院等9家公立医院新改扩建,新增床位500张。加强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挂钩。筑牢社区健康服务网络,安排2亿元,新改扩建松岗、罗田等10家社康机构,完善医院-社康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健康社区覆盖率达40%以上,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9亿元,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和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
(3)城乡社区支出63.4亿元。安排城市维护经费23.1亿元,持续开展市容市貌提升工作,推进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三期(松岗、燕罗和石岩)、四期(西乡、航城)工作,改善城乡社区宜居环境。保障小型工程经费(含双百工程)经费4.67亿元,推动街道公共设施建设、改造和维修工作有序开展。安排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5.23亿元,持续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快推进平峦山公园升级改造工程,规划建设儿童公园等一批特色主题公园。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经费2亿元、老虎坑垃圾焚烧填埋经费3.2亿元,优化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力争2023年底前全区厨余垃圾总处理达到2560吨/日。
(4)农林水支出15.2亿元。保障泵站、排水管网等水务设施项目经费5.74亿元,深入推进“排水管理进小区”,推动正本清源排水小区累计认定达标3000个,建立全链条、全系统污水保障体系。推进江碧生态产业园环保产业生产示范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建设,提升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规模达1.5万吨/日。加快推进全区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全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动“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推进易涝点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加快实施沙井三期进厂水干管、沙井污水处理基地锦程路联调管等污水收纳处理保障工程。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亿元。推进街道敬老院转型升级改革,加快区公办养老院春晖苑建设,新建1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加强“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推进4间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持续开展低保和残疾人补贴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微救助服务项目的服务内涵和服务成效。保障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深入推进,开展企业职工适岗培训22万人次以上,“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粤菜师傅”三项工程培训5000人次以上。
(6)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6.0亿元。扩大“四季之声”音乐会、国际手风琴艺术周、湾区吉他文化节等精品文化及民俗特色品牌影响力,深入实施文化“百千万”工程,加快十大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建设,建成社会足球场等全民健身体育小场地40个,持续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加快中国足协南方足球训练中心、湾区书城等12个重点文体项目建设,举办世界帆船巡回对抗赛总决赛、国际田联钻石联赛、宝安国际马拉松赛、粤港澳龙舟邀请赛等品牌赛事,组织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7000场以上,推动文旅体融合发展。健全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投入3500万元文化产业资金扶优扶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产业企业。
(7)安全应急支出42.4亿元。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3.3亿元,火灾高风险整治经费0.38亿元,强力推进“三小场所”安全整治,完成航城街道、石岩街道星城购物中心等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隐患单位整治通过验收。保障全区城中村已建成的2万套视频门禁系统运维。全面提升防洪排涝消防能力,建设20座社区小型消防站,完成2座排涝泵站建设和7个内涝点整治。完成50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扎实推进“智慧海防”建设,持续织密海防打私防控网络。
(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64.8亿元,同比(较2023年完成数)减少61.8亿元(主要是减少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务75.7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19.1亿元,增加了国土资金收入33.5亿元,2023年债务收入待市下达额度后再行安排)。其中,国土资金收入164.0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8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4.8亿元,其中:基金安排的政府投资支出75.0亿元,房屋征收项目支出7.0亿元,其他基金支出22.0亿元,调出基金60.8亿元。
(六)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4.5亿元,同比(较2023年完成数)增加2.4亿元。其中:2023年经营利润上缴及其他国有资本预算收入3.7亿元,上年结余0.8亿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4.5亿元。
我区各项预算收支安排的详细情况,已在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预算草案中具体反映。
三、落实2023年预算初审意见建议情况
按照《预算法》、《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23年12月17日及2023年1月19日对《宝安区2023年财政综合预算(草案)》进行了审议,重点对预算安排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支是否可行、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等问题进行审查。
与会委员、代表及专家对我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综合预算编制工作作出充分肯定。会议认为,2023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以及新冠疫情带来企业复工复产推迟的影响,多措并举,开源节流,抓好财政收入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的资金需求,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2023年的预算草案编制能够贯彻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项目经费的要求,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提质,总体上符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
同时,也提出了强化财政收入保障、增强过“紧日子”意识、加快支出标准建设、规范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等意见建议。会后区财政部门牵头认真研究、逐一检查,及时回应代表关切,并对照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算草案,接下来也将继续积极筹谋多措并举强化收入保障,厉行节约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加快支出标准化和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体研究处理情况详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计划预算草案的初审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四、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聚焦财政收入组织,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提供坚强财力保障。一是坚持应收尽收,加强与区税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等收入部门的对接,及时掌握税收收入、土地出让和更新计划完成情况,尽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我区以后年度各项收入争取空间。二是用足用好债券资金,争取2023年专项债额度,按时完成债券发行工作,指导和督促债务资金使用单位合法合规支出,避免债券资金沉淀。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财力倾斜,积极沟通协调市财政局,以市区第六轮财政体制调整为契机,争取尽可能多的财力倾斜,为我区各项重点工作保驾护航。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保障民生重点领域。一是坚持民生投入优先保障,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合理安排支出需求,优先做好“六稳”“六保”支出保障,更多地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二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科学编制2023年预算,坚持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各项支出精打细算。三是督促加快支出执行进度,严格落实三级约谈制度,按月通报支出进度,并根据资金支付进度提前谋划年中预算调整工作,切实发挥资金效益,推动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三)深化绩效管理改革,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标准体系建设,以2023年4大类项目标准为突破口,继续完善全项目管理的支出标准化和绩效指标体系,指导预算单位应用到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中。二是推动绩效管理扩围升级,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重点关注新增项目事前评价环节,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选取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加强财政规范管理,确保财政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建好用好“智慧财政”系统,确保2023年3月完成各系统的上线,推动财政管理实现信息化、精细化。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围绕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小金库”专项治理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牵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研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组织推广优质产品和服务,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五)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逐项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党员队伍建设,以党建引领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紧盯财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加快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贡献财政更大力量。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各地区各部门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适时适度实施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改革开放继续深化,就业比较充分,精准脱贫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继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因素增多。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623.08亿元,增长3.1%,增幅同比回落6.9个百分点,主要受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去年同期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963.26亿元,增长9.9%,增幅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保持了较强的支出力度。收支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减税降费效果持续显现,税收增速大幅回落。1—7月,全国税收收入增长0.3%,增幅同比回落13.7个百分点。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增长5.4%,增幅同比回落9.5个百分点,主要受去年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翘尾和今年增值税新增减税效果进一步放大等影响。企业所得税增长4%,增幅同比回落9.4个百分点,主要受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影响。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下降5%,增幅同比回落16.5个百分点,主要受一般贸易进口增速下降、下调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等影响。个人所得税下降30.3%,增幅同比回落50.9个百分点,主要是去年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整税率的政策翘尾和今年增加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效应叠加释放。涉及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六税两费”同比下降。
二是涉及降费政策的有关收入继续下降,多渠道盘活资金资产带动非税收入增加。1—7月,包括教育费附加在内的专项收入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去年同期下降3.1%的基础上,今年同比又下降0.8%。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收支平衡压力,大力盘活国有资金和资产,带动相关收入增加,全国非税收入增长24.8%,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中央财政增加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以及部分中央金融企业分红收入同比增加,合计占全国非税收入增收额的61%,拉高全国非税收入增幅15.1个百分点。
三是中央和地方收入增速均明显回落,地区间收入增幅分化。1—7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3%,增幅同比回落8.3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增幅同比回落5.5个百分点。分地区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增长3.4%、5.4%、0.7%、-1.4%,增幅同比分别回落4.9、5、7.1和7.8个百分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的有3个;个位数增长的有17个;收入下降的有11个,下降的省份比去年同期增加7个。
四是财政支出保持较快增长,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得到较好保障。1—7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比6.5%的全年预算增幅高3.4个百分点,支出进度为58.6%,比序时进度快0.3个百分点。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9608.32亿元,增长9.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354.94亿元,增长10%。截至7月末,中央财政拨付转移支付资金为预算的64.9%,比序时进度快6.5个百分点。重点支出预算执行较好。教育、科学技术支出分别增长9.6%、17.7%。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7.9%、8.3%。节能环保支出增长17.4%。农林水支出增长10.3%。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5334.33亿元,为预算的92.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8691.24亿元,增长5.5%。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276.59亿元,增长3.1%;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6414.65亿元,增长5.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3.1%。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44445.72亿元,增长33.8%。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1309.36亿元,增长43.1%,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较多;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43136.36亿元,增长33.5%,主要是提前下达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发行进度大幅提前,相应支出加快,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增长9.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3.49亿元,增长68.5%,主要是加快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审核与缴库进度。其中: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1.73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841.77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25.3亿元,增长7.3%。其中: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447.9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7.4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初步统计,1—6月,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167.7亿元,增长10.2%。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115.12亿元,增长16.3%。截至6月底,基金累计结余96734.51亿元。
总的看,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全国人大通过的预算决议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的支持,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和财税体制改革,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实施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减税降费政策。据统计,1—6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709亿元,其中今年新出台减税政策共计减税5065亿元,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企业加强研发、增加投资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的税率降至9%,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4—6月减税3185亿元,所有行业均实现减税,其中制造业减税效果最明显,减税1389亿元,占比超过四成。二是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政策范围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1—6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减税1164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减税额占88%。三是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月1日起,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1—6月减税302亿元,5190.5万纳税人享受该项政策。提高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累计有1.15亿纳税人无需再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四是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明确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1—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减少超过1280亿元。同时,减免、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有关政府性基金。为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中央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超过7.5万亿元、增长9%;地方政府也深挖潜力,拿出实实在在举措,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
(二)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聚焦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继续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是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源头供给,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狠抓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政策落实,修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推进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推行科研经费后补助制度,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新增支持58个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特色载体,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三是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运作,对融资担保金额100万元及以下的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基金再担保业务规模超过1400亿元、担保户数约8.59万户。完善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上限均提高50%,对金融机构贷款及时足额给予贴息保障。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上一年度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省份进行奖补。四是持续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有效供给。支持“镰刀弯”地区调整种植结构,启动实施马铃薯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发展马铃薯产业链。在10个省份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保障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
(三)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集中力量支持,实施精准攻坚。一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开好“前门”,截至7月底,累计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5530亿元,占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82.9%,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创造了条件。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允许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顺利开展柜台发行试点。妥善应对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实行常态化监控、定期研判,落实问责机制。二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严守现行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多渠道增加相关转移支付并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倾斜,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0.95亿元已全部下达,增量重点用于“三区三州”以及“三区三州”之外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深度贫困地区,着力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出台对企业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等政策,调动各方帮扶积极性。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三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集中政策、资金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1—7月节能环保支出3433.71亿元。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深入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加强以渤海为重点的近岸海域保护。大力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围绕重点生态功能区已累计支持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完善绿色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启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修订工作。
(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今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坚持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是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547.28亿元已全部下达,用于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部署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额扣减额度,扩大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范围。二是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重点支持地方消除城镇“大班额”。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并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调剂比例进一步提高至3.5%,今年中西部地区及老工业基地省份受益规模将达到1500多亿元。推动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到60%,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336.4亿元已全部下达。支持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出台罕见病药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减免政策,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四是支持基本住房保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1—7月全国共改造开工207万套,开工率71.6%。今年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气路等配套设施。继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五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引导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积极支持北京冬奥会筹办和国家队备战奥运等工作。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大改革工作力度,按照有利于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和调动地方积极性的要求,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出台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然资源等其他重要领域改革方案制定取得积极进展。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加强转移支付管理。二是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以绩效为导向优化支出结构,削减长期沉淀和低效无效资金。扩大公开预算的中央部门范围,拓展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开内容,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增设省级预决算公开专栏。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政策功能完备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三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研究调整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加强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信息系统优化和数据共享工作,确保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推进资源税等税种以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立法。四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务院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以及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28%。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动做实金融国资预算。支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和治理特困企业工作。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细之又细抓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跟踪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和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政策举措,优化相关流程,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确保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进一步治理违规涉企收费,把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与“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加大收费公开透明力度,畅通减税降费红利传导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搞变通、打折扣或变换花样乱收费抵消减税效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支持部分城市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小助微。同时,加强民生保障,多措并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落实好发展社区养老、托幼服务,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等政策,在民生改善中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研究继续降低进口关税总水平,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
(二)扎实做好收支预算管理,开源节流平衡预算。
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弥补减收缺口,实现预算平衡和财政稳健运行。主动挖潜、多管齐下,认真清点“家底”,盘活变现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等政府存量资产,继续清理结转结余资金,上缴特定国有企业利润,多渠道缓解财政收支压力。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坚决禁止违反预算规定乱开口子。严把支出政策关口,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凡是不具备实施条件、超出财力可能的支出政策,一律不得实施。地方要统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在优化支出结构上多下功夫,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求。
(三)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把稳方向、突出实效、全力攻坚,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落地见效。抓好已出台有关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其他分领域改革。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深化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结合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从体制机制入手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公开透明和刚性约束。加强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的有机衔接,加大推进税收立法工作力度。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口头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
(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继续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支持地方依法合规举债;进一步厘清专项债券合理边界,精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健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统一口径、统一监管,实现对所有隐性债务全覆盖,完善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指导和督促各地综合采取措施,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强化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五)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不该支出的钱一分也不能花。各地各部门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提高评价质量,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把钱花在刀刃上。大力压减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开支,所有的办公运行、后勤保障、会议差旅、公务接待、出国出境等都要行简约、倡简朴、戒奢华,促进行政成本明显降低。中央财政带头压减一般性支出,除刚性和重点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平均压减幅度达到10%。在严格落实年初既定的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力争达到10%以上,把节省下的资金用于支持重点建设和民生改善。进一步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执行、长期坚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更加努力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促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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