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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更新时间:2023-03-13 09:54: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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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省监狱管理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3﹞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有上图入库信息为基础,运用空间地理信息技术、卫星遥感影像等现代化手段,对“十二五”以来各部门所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覆盖、全清查,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后续管护利用情况并全面准确上图入库。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充分考虑机构改革前多部门参与农田建设的特殊背景,不回避问题,不找历史后账,实事求是,客观调查并分析评价。
(二)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共同落实好评估工作各项要求。
(三)上图入库、真实准确。按照全覆盖、全清查的要求,对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清理检查,按要求全部完成上图入库,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入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3﹞4号)印发之日,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及有关部门涉及农田建设的相关规划要求,通过不同项目管理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含金融机构融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及其他社会投资)实施的各级各类农田建设项目(不含2023年农业农村部下达各地的农田建设任务)。
四、工作步骤
(一)清理检查阶段(2023年10月至11月11日)。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于11月11日前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原项目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工作,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逐一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上图入库和后续管护利用等情况,并按照《“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要求》(见附件1),对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并以县级为单位填报《___县(市、区、旗、团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见附件2),工作底稿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原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同时报送《___县(市、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见附件3)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4)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统一建库阶段(2023年11月11至12月20日)。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项目原主管部门,在12月20日前需根据核查认定的《___县(市、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结合省农业农村部门统一下发的已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信息入库的项目的入库信息,对项目已入库的项目的入库信息进行核查完善,对于已验收但未完成信息入库的项目进行补充完善入库数据。以县级为单位形成数据包并通过光盘,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反馈核查阶段(2023年10月底至2023年2月14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将利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遥感影像,运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核实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和分布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出建设区域重叠、存在非耕地地类、地面坡度25o以上等疑似问题项目清单。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清单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对数据进行修正完善,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存在面积重叠、非耕地地类等疑似问题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并在2023年11月底和2023年2月14日前,分别将两个阶段疑似问题项目实地核查成果报农业农村部。
(四)数据修正阶段(2023年2月17日至3月13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就疑似问题项目与各地进行对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对接情况,组织对地“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面积数据进行修正调整,并根据疑似问题项目情况,分类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五、工作成果要求
(一)标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3)和《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3〕115号)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二)数据采集。在自然资源部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实施阶段或验收阶段信息入库的项目,以入库项目的数据为清理、检查重要依据。已验收但未完成信息入库的其它高标准农田项目采用实测法或图解法获取项目范围区拐点坐标、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拐点坐标。鉴于项目信息最终将纳入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系统,坐标系的选用及拐点选择建议执行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系统的相关要求。
(三)数据检查。市(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进行项目入库信息套合对比分析,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核实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和分布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出建设区域重叠、存在非耕地地类、地面坡度25o以上等疑似问题项目清单,并对疑似问题进行核查。
(四)数据填报。项目原主管部门按照附件填报要求,分年度进行统计、填写,重点核实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入库情况、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等信息,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电子表格,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工作专班,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织指导全省开展工作。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工作,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任务、人员及经费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各有关部门现有数据,由各地方项目原实施单位提供项目基础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计、审核、汇总。在项目信息补充完善及上图入库阶段,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门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形成合力积极推进。
(三)实行专人负责。各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在成立工作专班时需具体安排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和联络员上报至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地评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并将“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进展情况纳入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范围,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四)适时开展培训。省农业农村厅将针对数据填报、系统录入等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业务培训。
联系人及电话:
付向阳027-88863685
马礼平027-88850125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要求
2.____县(市、区、旗、团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
3.____县(市、区、旗、团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
4.____市(州)“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汇总表
5.《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3〕115号)
兴和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由财政部门、自然资源局,农机局建设,农牧和科技局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方案》转给相关单位,全力推进“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工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根据通知要求,我县各相关部门通过内业档案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等方式,按项目逐一检查,全面摸清每个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措施和利用现状,全面排查建设工程是否损坏,是否进行工程移交,是否建立工程管护机制。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排查和评估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护经费资金不足,管护难度大
农田水利工程建成移交后,项目没有后期管护经费,不能筹集足够的管理费用,造成管护困难,有些项目设施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养护。例如路、林、地埋管道等。
(二)建设标准不统一,形不成体系
由于多单位实施,不同部门设计标准不同,互相之间缺乏沟通衔接,整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
(三)地方资金配套难度大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需要地方资金配套,但是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到位。
(四)产量高、效益低
近年来,由于种植结构单一,近年来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虽然种植的农作物产量高,投入产出不合理,造成一部分农民种地收益不高,缺乏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制约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长期有效的管护机制,给与一定的管护资金。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体系,提高农田建设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四、意见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民发展种植业的收入提高,切实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努力提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最大限度降低种植业风险,使农民真正热爱农业、依靠农业。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机井、节水灌溉等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固定资产管护资金专户,配备镇村管护人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主体,确保管护人员待遇,使项目行成的资产使用好,管护好。
三是培训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干部和业务人员,切实增强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加大对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领头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为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胡春华副总理关于“十二五”以来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着力解决清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接到中央、省文件和市里的整改通知后,对照文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针对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地块占用、投入标准偏低和质量不达标等四大问题,邀请专业第三方,对于各个问题针对性地解决和规划,反映到文字上,将整改初稿交于市农发办进行指导,最终确定后形成正式文件。
工作目标
通过文件的下发,将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地块占用、投入标准偏低和质量不达标等四类问题书面性呈现出来,并以解决上述四类问题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较为具体地说明“十二五”以来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地块占用、投入标准偏低和质量不达标等四类问题以及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逐项整改,并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制度文件、通知要求,继续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坚持既往制度落实落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
创新举措
在处理高标准农田投入标准偏低问题时,我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足额落实好本级预算,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发行一般债券,2023年发行了一般债券用于高标准农田1776万元,专项债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了区政府督办平台。
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制度文件、通知要求,继续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坚持既往制度落实落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完善机制措施,激发团体活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在农村工作重心转移乡村振兴开局之年,圆满完成2023年工作目标任务,为乡村振兴增光添彩,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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