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_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

更新时间:2023-03-13 14:04:2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汇报材料一般来说,汇报材料是指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负责人在一些比较正规的场合向上级领导或机关进行工作汇报时所用的文稿。下面是i乐德范文网为大家带来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试点工作,是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本人高度重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全面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年终总结会上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法。现将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

  惠东县审计局依法治国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成立以本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审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审计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审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贯彻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

  建设立信”的具体要求,不断推动审计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扎实做好我县依法审计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惠州市“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惠东县“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本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惠东县审计局关于惠东县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9月依法代县人民政府草拟《关于惠东县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根据2023年上半年及2023至2023审计年度计划安排,我局按计划完成17个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送审计文书或向社会公开。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惠东县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完善

  制定了《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试行)》、《惠东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二是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在审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业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本人高度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审计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做为审计质量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审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惠州市伟伦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合同执行、土地征收补偿、工程项目建设、国家政策执行等各个审计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审计执法的公正性。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二是所有审计报告均按规定上报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党内、监察监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审计报告、审计执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执法业务质量进行检查,接受上级监督。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为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中第28点“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要求,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体制,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县审计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审计

  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及制度建设工作。一是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按照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报告。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根据省、市审计机关新的审计内部管理制度,从审计项目计划、质量考核、责任追究、项目审理等方面出台一批改革配套管理制度,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三是推动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推动我县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四是借力机构改革,健全审计职能。通过县级机构改革,健全内设机构,优化职能,增加编制,做到审计“四分离”,增加重大项目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审计职能,加强审计力量。五是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审计全覆盖。通过摸清审计对象基数,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先进审计技术,整合各方审计资源,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审计全覆盖。六是扎实推进人财物改革,强化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地位。扎实推进《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优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主要表现为:县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管理,省编办统一管理全省审计机关机构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及完成情况由省厅统一管理,重大事项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等方面。七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要求,结合本局审计工作实际,探索开展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开展对县铁涌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及对龙门县龙田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一)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性、合法

  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审计。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二)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情况。

  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目前尚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及诉讼事项。

  七、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本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并指定局法规审理股负责办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具体事项。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审计人员以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充分利用审前调查、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延伸调查、内审培训、整改监督等环节,边审计边普法。

  (三)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学习国家各项法法律法规,努力在审计全过程中宣传国家有关审计及财经各项法规:如在审计(调查)进点会上,宣传审计依据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在审计中,严格按照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审计法律法规、财经法律法规、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审计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通过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问题,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普及法律知识。将依法文明审计贯穿始终,将法制宣传融入工作的每个环节。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通过惠东县电台行风热线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审计职责、权限,审计标准、程序等法律知识。在单位周边设置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公务员法、禁毒法、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热情为各单位财会人员及上门群众答疑解惑,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财经法律难题。

  八、上年度本领域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落实情况上年度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部分制度规定与审计机关改革后的新职能、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如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未制定相应制度,如《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因制定时间较长,部分规定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我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6项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制度,对《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中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健全我局审计制度体系,强化自身管理,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

  接下来,我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审计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完善审计体制机制,努力推进审计机关依法全

  面履行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任务,为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结合实际,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转变观念,明确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市、各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们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为建设“法治北流”“平安北流”“和谐北流”不懈努力。北流市获得了第三批、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23年、2023年度全区平安县(市、区);统筹推进农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国家层面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我市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

  北流市充分认识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地方法治建设的水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底,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北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3年)》,这是我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对我市今后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一是组建了北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3年3月,北流市机构改革工作完成,组建了北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北流市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市委书记、市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北流市每年年初制定《北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年内安排不少于3期的学法任务。每年年初出台《北流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

  将市委书记、市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部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每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指标,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分值占部门总分值10%。

  二、建立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

  根据《纲要》要求,我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市政府按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玉林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北流市建立健全法制建设报告制度。每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市政府领导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出台等重要事项都亲自审批;对我市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立法工作、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制干部人员不足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都组织研究着力解决,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北流市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一是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

  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2023年,北流市是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试点单位。我市以镇“四所合一”改革作为评估内容,客观分析了该项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为第一责任人的后续决策提供参考。

  四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市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我市已经建立了市委、市政府、镇政府、市直部门全覆盖的法律顾问制度,组建相应的法律顾问队伍。法律顾问分别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镇政府、市直部门的决策事项,依法审查市委、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出台实施。我市的公职律师制度正在推进。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我市对2023年公布的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两单融合”,修订形成新的北流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以“一表两单”的形式实现“两单融合”,对每项行政权力都明确了相对应的责任事项。“两单融合”梳理结果已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观念。

  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市委书记、市长都亲自主持参加各种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9月6日,北流市举办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万人签名仪式暨“七五”普法文艺演出,北流市市长李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每年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司法制度。

  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委主要负责人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3年,我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5件。我市市政府或政府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90%。2023年,我市行政机关接到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2件(含去年结转5件),其中一审19件,二审16件,再审2件。我市市政府或政府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90%。

  北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惯性、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层面较窄、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

  10月26日上午,日喀则市依法治市办在市政府六楼常务会议室召开了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会,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尼玛次仁同志主持,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督察组一行3人、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乔元杰同志就全市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作了汇报,督导组一行反馈了督导检查情况,尼玛次仁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全市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会会议精神及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会议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落实“6677”工作思路,实施法治珠峰战略的主要内容,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诚恳接受意见。继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依法治藏、依法治市,全力支持法治西藏建设。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对于督导组反馈的问题,逐项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不等不拖,对照台账,即知即改。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督察组反馈的每条意见都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自觉把贯彻落实督察组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全市法治建设的动力,全力保证整改落实到位,为构建法治西藏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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