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更新时间:2023-03-13 15:16: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i乐德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近年来,市城管局始终把党建作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积极适应新常态,突出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实现城管工作“路畅、地净、水清、绿亮、秩序、形象”十二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强化思想建设

  (一)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专题,学习每月至少在1次以上,并定期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加强党员学习培训。以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二五集中学习,建立党员集中培训、轮训制度,确保每名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24小时,党支部班子成员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三是组织党员到焦裕禄纪念馆和彭雪枫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并定期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用先辈的革命精神和坚定信仰感染党员。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系统各支部要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两个月进行1次党课。局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支部学习,带头讲党课,各支部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每名党员每年进行至少1次微型党课。局机关党委要不断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导和考核工作,坚持每月一抽查、每季度一检查、每年一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依据,并每季度在党员活动室集中展评,进行学习交流,促进落实。

  (三)扎实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实行思想状况分析包干制,即各单位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委员的思想状况分析,每名支部委员根据支部党员总数,平均分包党员,定期不定期进行交心谈心,让每名党员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并以台账的形式,列出所包干党员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分,确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党员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素能提升,强化班子队伍

  (一)强化能力提升。建立党建业务培训机制,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党的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抓党建、促发展”的能力。结合岗位特点,每年组织开展1次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本领,促进党员先锋作用更好地发挥。

  (二)强化作风建设。一是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和1次述职评议会等,深查实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问题,强化党的肌体。二是深入开展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促进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强化队伍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完善作风改进机制。不断规范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协调解决机制、奖惩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形成了“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班子队伍推进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工作“精细化”。

  (三)强化典型带动。积极培树、大力宣传局系统先进党员典型,运用好“例题效应”,使大家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重点培养、提拔、使用先进典型,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廉政建设,打造清新党建

  (一)强化纪律意识。定期组织“两个《准则》、四个《条例》”专题学习,对照党规党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唤醒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为抓手,压实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清单和台账,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源头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列出权力运行“三项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明确职责权限、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做到了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四、坚持全局覆盖,强化组织建设

  (一)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目前市城管局共有基层党委2个、党支部__个(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类型党组织)。对各支部强化管理,分类指导,严格程序组织换届,确保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生活、党员管理、考评考核等方面党建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建机制,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

  (三)做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520”计划,即:“5有”标准:有党务办公和党员活动场所、有党建规章制度(上墙)、有专人负责支部活动、有“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记录、有党建经费保障;“2步走”实施:首先设定具有代表性的支部为试点支部、进行规范化建设,随后,在全系统支部学习推广,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0死角”要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零死角、全覆盖,切实把组织建设规范起来。

  (四)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支部班子,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定期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五、突出城管特色,丰富推进载体

  (一)建立党建信息平台。采取“互联网+党建”模式,建立市城管局党务工作微信群,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全部加入这一平台,加强各支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经验交流,随时查看平台信息,临时性和紧急性信息做到及时回复,极大地提升党建工作效率。

  (二)为切实做好“党员先锋工程”。利用“七一”建党节、党员活动日、“三五”基层工作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为群众解难题,紧密党群干群关系。定期开展佩戴党徽、重温誓词、《党章》知识竞赛和测试等系列党性教育活动,实现党员活动经常化、机制化、规范化。

  (三)开展“红色读书会”活动。组织系统党员每月开展1次“红色读书会”,诵读红色经典文章(内容包括党报党刊、先烈事迹、领导人文选等等),让党员们在感悟信念力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文化素质。

  (四)强力开展“形象”建设。成立“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以点带面,用先进典型带动城管队伍整体形象提升,彻底扭转了城管形象被“妖魔化”的现状,展示了城管系统新形象。

  城市管理工作就是一场考试,最终的分数就是群众满意度。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为这场考试的“主力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堡垒先锋作用,才能有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1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023年,XX镇党委在区委、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制定下发了《XX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杨镇委【2023】47号)、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入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严明纪律,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党委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守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坚定政治信念,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决策,坚持班子会议讨论,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制,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各级党委、纪委的“禁令”,坚决反对“四风”,每位班子成员签订“四风”问题“零存在”承诺书,并适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层以上干部年初进行廉洁从政承诺,年终进行述廉评廉,其中班子成员在大会上进行公开承诺、公开述廉。

  有序推进巡察巡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按照“巡查向基层延伸、三年一轮巡”的总体要求,2023年共巡查孙家桥居、王家塔村、上孙居、仁里王村、麒麟村、展望村等6个村居,全镇22个村居已全部完成巡查任务。通过这次巡查,共发现问题32条,目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同时,今年10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开展了巡察工作,帮助我们进行了全面体检。下一步,镇党委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三)突出才能,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中层干部的提拔任用注重德才兼备,人尽其才。严格落实党委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的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由党群副书记和组织线负责实施。

  (四)强化制约,加强监督权力运行。

  完善民主管理程序,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考核任用、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财务审批、奖励扶持资金安排、公务接待等七项工作进行流程式管理,规范事权、人权、财权。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实行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并按规定上报区电子监察中心。严格执行月度财经工作审查制度,对3万元以上大额资金进行专题审查,规范财务财政资金运行。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在去年建立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今年又扩面到所有机关在编干部。下一步将按照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扩面到村居一级。

  (五)严格执纪,坚决开展案件查处。

  镇党委始终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今年共审查办结了10起党员违纪案件,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4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2023年共提醒谈话2人、警示谈话2人、批评教育6人、诫勉谈话3人。采取多渠道、多手段摸排问题线索,重点对扶贫领域进行了线索摸排,并在每个村居设置了举报箱。

  规范办理涉纪信访。在调处中做到仔细、全面、客观、规范。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或基本属实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信访中反映失实的,注重用事实依据说服信访人,打消误会,罢诉息访。今年累计受理涉纪信访16件,已全部调处完成。努力做到件件办理清楚、件件处理公正。

  (六)深化管理,着力加强村级建设。

  按照《绍兴市柯桥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加强招投标和工程监管,严格遵守招投标规定。加强对各村居“三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的监督,督促各村居及时、规范公开“三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村级“三资”监管,规范村居合同签订和租费收缴,保持高标准、严要求,避免出现各种违规现象。开展对文书、报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从严监督村级滥发津补贴行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10月份对全镇22个村居的四项违规支出进行了排查清退。其中对2023年8月以来的村干部车贴进行了集中清退,涉及村居16个,涉及村干部73人,共计清退金额253690元。

  (七)齐抓共管,充分形成工作合力。

  围绕各项攻坚克难中心工作,督促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担子,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对环境卫生整治、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的督查,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八)加强教育,切实提升班子建设。

  镇党委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一把手上党课、廉政课制度,结合“周一夜学”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通过讲课、观看教育视频,传达上级精神,通报违纪追究等,触动每一位机关干部牢记廉政责任。6月28-30日,组织全镇2600多名党员分六批次进行了集中轮训,由党委书记以及区党校老师上党课。

  二、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本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破“四风”要求、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禁令”、区委“二十五条细则”,坚守“为民务实清廉”的信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现报告如下:

  (一)牢记“一把手”职责,尽职尽心创业。作为“一把手”,始终坚持弘扬“永不平庸、永不放弃、永不满足”的XX精神,担好转型升级之责,担好城镇建设之责、担好民生保障之责,团结带领全镇上下,众志成城促转型、攻坚克难破难题。始终坚持工作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两手抓、两手硬,以上率下抓作风,镇村联动转作风。始终坚持以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进村入企,多听意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力求经得起组织、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二)落实“两个责任”,勤政廉政带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清单、村干部负面清单,团结带领全镇党员干部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坚持从严治党,坚持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大力实行用权“民主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从不把公权当作私权、把职权变为特权。

  (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自省强身。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自己拿起手术刀”的政治自觉,坚持刀口向内,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把本人、本单位摆进去,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立身、立志、立德上找短板、找差距,把自省的过程变为自我警示、自我净化、自我激励的过程。坚决不利用职权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及土地出让等活动中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公车私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酒局与牌局。

  三、“一把手”防止利益冲突情况

  (一)个人

  1、没有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办商业或其他企业,或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或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2、没有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以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影响市场经济活动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

  4、没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5、没有以集资、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利用知悉和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没有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二)配偶、子女

  1、没有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2、没有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3、没有在管辖的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或从事广告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或开办律师事务所或者代理诉讼,或从事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业,洗浴按摩等行业的经营性活动,或从事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三)所在单位公款

  1、没有亲属在所辖地区的银行系统从业和任职;

  2、账户开户经财政局批准设立,确定公款存放银行时,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实行竞争性存放,并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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