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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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更新时间:2023-10-11 18:16: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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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各自的的权利和义务,的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
第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协议后,经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地成立_________网站分支机构,并以甲方名义在当地工作,办公地点及办公设备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便于工作的文字资料,办班或举办讲座,在师资有权要求帮助。可优先优惠运作联合会策划的项目。
3、协议签定后,乙方须上交加盟合作费币_________元,为签定协议即日起一年。合作双方满意可续签。
4、乙方每次开公开课或内训课需要甲方帮助设计课程和聘请老师,需提前25天申请,老师的讲课费用和差旅费由乙方。
5、乙方给当地学员发_________资格证书,按证书成本费支付给甲方:初级(_________元)中级(_________元)高级(_________元)特级(_________元)证书按价格支付,不同证书有不同补充协议。
6、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当地工作遵纪守法,协议条理工作,否则,撤销合作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 甲方乙方支持
1、品牌资源:享受_________品牌带来的力及连锁加盟体系,标识、形象、管理体系、运作模式等,还可部委一级社团组织,主办大型社会活动。
2、项目资源:甲方将为乙方精心设计、独具的专业培训及系列课程、权威资格认证及管理咨询项目,并开发新的市场核心竞争力的优秀项目,以适合培训市场的需求,市场。
甲 方 :北京_______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乙 方 :
一、总 则
1、 乙方认可甲方是数字电影项目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所有者。
2、 甲、乙双方均为依_法律成立的企业,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达清晰、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_合同法》及_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数字电影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依照通力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二、释 义
除本合同的文意(包括前言)别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1、 项目:由甲方统一提供其自主自行设计、开发、运作及已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2、 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数字电影项目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3、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手提袋等。
三、内 容
1、 特许授权:
(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省____市____县(区/镇)开设数字电影项目连锁店,专门经营甲方统一提供的数字电影项目。并赠送加盟铜牌一块。
(2)甲方将其所有的数字电影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数字电影放映点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2、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加盟费用____万元;一套设备购置费____万元;乙方加盟的第一年,为支持乙方的运营,甲方特许乙方可以先期只支付设备费,加盟费用延至当年的年末支付;凡甲方提供设备及影片的样板点,由乙方经营,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但乙方保证该放映点每月票房收入不低于______元,甲乙双方按三七分账,甲方得票房的____%,乙方得票房的____%,由当地代理机构负责每月结算一次。
3、经营方式: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天内,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数字电影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数字电影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2)连锁店内的投影机、幕布等专业相关器材,乙方须从甲方或甲方在当地的代理方处购置。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数字电影项目,和后续的音像连锁、市场调查等项目;不能经营其它任何形式的非甲方许可业务或产品。
(5)乙方在经营连锁店时,由乙方提议的电影票价及增减幅度,必须经甲方认可。
4、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对乙方播放的电影类型进行适当的调配;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营业状况、财务情况、电影放映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或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义务:
负责数字电影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技术、片源等,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上述产品及售后服务;
提供乙方成立连锁店时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向乙方提供经营数字电影项目的专业技术培训,包括运营管理、店务管理、陈列推广、设备操作等;
负责向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
负责制定和修改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5、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许可其经营的设备,并在合同约定之地点经营业务;
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经营;
由于甲方原因(非不可抗力)造成影片不能及时传送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相应赔偿;
有权到甲方网站上了解,查询影视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2)乙方义务
及时向甲方交付加盟费;
按数字电影统一形象的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装修连锁店,并负责
装修费用;按技术要求购买统一的设备及其辅助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更换耗材;(有关要求详见《产品服务手册》)
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划及指导,其中包括节目引进计划、排片计划、广告宣传计划、组织放映计划、广告招商计划;
在连锁店内只能经营甲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其它任何项目和产品;
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统一“看电影”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经营的相关数据;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_______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数字电影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数字电影项目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对数字电影连锁店的商标、商号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做任何处置;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认真如实填写甲方颁发的各种表格。
不得再参加与甲方类似的其它放映组织(经甲方同意除外)。
凡甲方投入设备的样板点,乙方将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当地代理商的指导下进行经营。在经营中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一旦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告知甲方在当地的代理商进行即时处理。
6、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所规定的费用等。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区的代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____分之 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一个工作日内后,应依约向乙方传送电影。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样板放映点不能履约的将收回设备,设备损坏的,乙方将按设备原价2倍予以赔偿。
7、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 12 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 24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8、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_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2) 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协议解除
有下列各项事由时,_______将解除加盟协议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本协议上述的规定时
(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时
(4)加盟店的经营发生经济纠纷,致使加盟店的经营受到重大影响时
(5)对_______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
(6)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
(7)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
(8)代理商未经授权跨区域经营时
10、协议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1)遵守_______要求,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
(2)_______指定的商标应予回收
(3)对_______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4)由于解除协议,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11、一般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2)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 月____ 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盖章:盖章:
日期:日
甲方:深圳享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宝路49-1号金富来大厦903A
法定代表人:魏通兴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拥有由其独立运营的享装网()装修平台(以下简称“享装网装修平台”);乙方为一家拥有家装装修资质的根据_法律合法成立的有限公司;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成为“享装网装修平台”入驻商户;
3、甲方已就本协议中的内容向乙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乙方已全部理解和接受,并同意及承诺完全遵守本协议约定。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拟入驻“享装网装修平台“,成为其加盟商户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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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装网家装平台”及相关软件:指由甲方通过合法授权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其域名为。
2、“商家及商家注册”:乙方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法律实体,如无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当注册为甲方加盟商家或超越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甲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乙方的服务账户,并追究其使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软件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3、装修合同:是指乙方与甲方所提供的装修业主所签订的装修施工合同。
4、乙方:本协议所指的适格的乙方必须满足在其住所地无不良口碑,拥有1个以上的门店或者拥有正规的经营场所,设计师总数不少于3人,年营业额在500万以上的合法设立的经营主体。
第二条 合作模式
1、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若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届满起按拟与甲方续签本协议,则由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本协议的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与乙方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有效的业主信息及派单服务。“享装网装修平台”所有家装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给第三方。
3、甲方向乙方提供“享装网家装平台”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网络展示空间支持
2)订单系统支持
3)商品管理服务
4)信息发布服务
5)呼叫中心服务
6)短信平台服务
7)360°室内设计展示软件支持
8)品牌建材集中采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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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品牌家具集中采购支持
10〕享装网APP软件支持
11〕论坛发布支持
12)网络技术及培训支持
4、甲方提供有效的业主信息及派单服务,乙方应积极参与报价、后续跟进及装修完成。
5、甲乙双方约定家装业务模式如下:
1)乙方提供家装项目报价方案供装修业主参考,最终由业主选定装修公司;
2)为确保装修业主的权益,维护甲方的良好信誉,甲方提供统一装修合同模板,乙方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即将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交给甲方存档,同时乙方与业主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总额5%信息服务费至甲方账户;
3)全程第三方监理。
6、甲方负责对“享装网家装平台”进行市场推广,提高市场知名度,包括组织进小区、网推等多样的宣传活动为乙方进行营销宣传、推广。
7、乙方委派配合与甲方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的发布、对账、数据的.收集、工作的协调等具体事务。乙方委派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委派人如有变更,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
8、乙方成为“享装网装修平台”入驻商户后,可获相应展示空间,乙方可展示公司介绍、装修样板房、装修案例、发布乙方的品牌形象或商品(服务)信息。
9、乙方须安排人员维护网络展示空间,对网页内容进行管理,按甲方网站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乙方须安排人员积极参与甲方网站论坛发帖讨论,并策划、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10、甲方提供优质的家装建材家具家居品牌,乙方应推荐装修业主使用“享装网装修平台“网上商城的建材和家具。
11、第三方监理全程负责乙方所有工程规范和质量的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工地施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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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为确保装修业主的权益,维护甲方的良好信誉,针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装修业主投诉,甲方在乙方不作为或者虽然已作为但装修业主仍不满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的相关规定先行对装修业主进行合理补偿、赔偿、维修。该款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先行赔付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无理由补足保证金,并将赔偿款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在补足质量保证金及支付赔偿款后方能再次开展业务(如乙方不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无条件关闭乙方展示空间,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享装网装修平台”的平台建设以及管理。保证按照协议所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对“享装网装修平台”相关频道、栏目做出结构或内容调整;保留因技术、设备或国家政策等原因对相关业务的服务功能、操作方法做出修改、调整和取消的权利;对于甲方增加的增值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3、对于乙方在甲方装修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软件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进行删除,但删除后需通知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
1)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
2)以炒作信用为目的的信息;
3)甲方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信息;
4)甲方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他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
5)甲方有理由相信属违反公共利益或严重损害甲方或其他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等。
4、甲方有义务按照上述规定及时支付给乙方销售提成费用(在抵扣信息服务费用后支付),如未按时支付则按未支付费用的万分之五/天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使用甲方网络展示空间过程中若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甲方及时做出诊断:在甲方服务人员完成相关服务后,须配合检查平台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2、乙方必须确保其发布在甲方网络展示空间内的所有信息(包括图片、文字、音像、视频等)来源合法,不存在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如有违反,乙方应对第三方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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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如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亦应赔偿给甲方(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交通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双方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仍需要履行其产品及服务的售后保修承诺,如导致甲方损失或涉诉,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4、合作期内甲方提供乙方使用“360°室内设计展示软件”,乙方不得给予除乙方外的其它公司及个人使用该软件,如有违反,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并赔偿甲方由此引起一切经济损失(违约金可从乙方保证金中先行扣除、乙方被扣除保证金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如乙方不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无条件关闭乙方展示空间,乙方对此无异议)。
5、乙方有义务按照上述规定与甲方核对乙方的信息服务费并按规定时间支付,如未按时支付则按万分之五/天支付逾期违约金。
6、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提供的平台信息账户外泄,如外泄后对甲方平台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损失金额从乙方的保证金内先行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进行追诉。
7、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客户信息转售给其他公司。
第五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
2、甲方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他服务的权利。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在网络展示空间内的信息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否则甲方有权关闭乙方的网络展示空间,有关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此无异议。
4、由于权限或技术等原因,甲方难以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及证件均真实有效,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对自有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负有全部责任。
第六条 乙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以供甲方保存留底: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甲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酝酿和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
在 地区的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 地区销售 产品的总代理。
二、乙方全权代理甲方产品在代理期限内完成总销售额为 。
三、代理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为维护代理区域的市场秩序,保证在该地区范围内合同产品规范经营,在本协议签定后的最初三个月为本协议的试运行期。甲方承诺在试运行期间不向该地区任何第三方提供合同产品,乙方保证在试运行期内每月不少于 的进货量。试运行期满,双方对代理关系若无异议,乙方则正式确定为甲方合同产品在地区的独家代理;如有异议即修正,达不成一致意见即终止本协议。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利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实际情况对乙方下达销售目标计划。
2、 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检查库存量、物流向、售前、技术支持等服务。
3、 甲方有权制定全国各级代理统一销售价格,并作出价格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_合同法》及_贸易部颁布的《商业母婴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母婴坊品牌孕婴童系列产品的母婴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前言
甲乙双方均为依_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甲方南京母婴坊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婴坊”)是一家根据_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拥有与“母婴坊”品牌相关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一系列的法律权利。
乙方(以下简称“母婴加盟代理商”)乙方为具有独立民事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愿意接受甲方的授权,在本合同所限定的范围内展开经营活动。
乙方知道并承认,“母婴坊”品牌在中国的注册商标中文名为“母婴坊”。双方进一步承认, “母婴坊”品牌的声誉与其销售的产品所用的注册商标紧密相连。
乙方明示承认并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授权的权利之外,乙方并不因本合同的生效而获得与“母婴坊”品牌相关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而且不对上述有关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利。
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合同释义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母婴坊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母婴坊VIS企业视觉形象系统、母婴坊经营管理模式属甲方所有,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吊旗、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吉祥物、广告宣传品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
母婴坊产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商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商品。
乙方经营的经销公司和下级分销商及其雇佣人员与政府、法律机关衍生之各类关系一概与甲方无关。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每一份订单,无论是原件、复印件,还是传真件,都将遵照本合同包括其条款。甲方旗下品牌为“母婴坊”,甲方拥有对此品牌的著作权、版权、解释权。
鉴于甲方“母婴坊”品牌,及一切系列产品已经具备了专卖型母婴经营的基本条件,为拓展“母婴坊”品牌系列产品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母婴经营的规则同意乙方加入“母婴坊”专卖母婴经营销售网络。
3.母婴授权
甲方母婴授权乙方在___省___市___区(县)___镇(乡)开设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母婴坊品牌系列孕婴童商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商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严禁跨越本条款指定区域经营。(洗护用品不限于专卖,甲 方有权单独规划洗护用品市场)。
甲方将其所有的母婴坊商标、商号、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母婴加盟代理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母婴坊的品牌经营活动。
甲方将母婴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地域的母婴经营权。
4.经营方式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 续,自筹资金设立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母婴坊母婴经营权的前提。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 卖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同权益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规定及时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母婴坊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母婴坊产品。
甲方提供乙方成立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时需由母婴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的经营专业培训(包括:经营管理、导购管理、人事管理、商品陈列等)。
甲方负责乙方的店面设计,并在乙方开店前负责一次性向乙方免费赠送价值1000元左右的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海报、特价牌及购物胶袋等。(详见合同附件一)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甲方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乙方的独家经营权。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母婴坊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有权拥有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在授权区域内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乙方负责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
乙方有权对甲方员工不负责任造成乙方严重缺货、影响乙方的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乙方有权优先获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编写的产品,技术,营销,市场等相关资讯,并有义务对以上资讯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品牌推广和广告促销活动。
乙方义务:
乙方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自配全国直拨电话和传真机或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乙方按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甲方提供店内装修方案效果图,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可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辅助材料。乙方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可做具体装修调整,负责装修费用并保持母婴坊品牌整体风格和色彩。
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等一切合法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与甲方无关。
乙方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指定区域内经营甲方商品和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商品;并保证从签约起60天内自行建立一家40平米至120平米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
乙方积极参与甲方统一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统一价格政策;零售价不得低于“建议零售价”的85%(详见价格表)。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母婴坊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母婴坊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网络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格的折,违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7.签约条件、销售目标、奖励机制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品牌使用费___元整,(不予退还)母婴加盟权益经营保证金6000元整。
母婴加盟权益经营保证金的返还:乙方在合同期内第一年度进货总量达到12万元返还保证金3000元,在合同期内第二年度进货总量达到13万元,返还保证金3000元。
乙方第一年度未达到进货量,可以两年累计核算,进货总量达25万元,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保证金6000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返利政策按照第一年12万,第二年13万超出部分进行返利,每年度超额完成的部分按3%进行返利,超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4%返利(不含其中的5万元),(进货总量=累计进货量-累计退货量)。
乙方如经营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将符合退换货条件的母婴坊商品按原价收回。
8.产品价格
甲方供货给乙方A类产品(外出服系列、鞋帽系列)供货价按零售价的36%供货。B类产品(内衣系列、穿戴、孕妇、床上用品、礼盒、童袜)供货价按零售价的36%供货。C类产品(塑胶用品、洗护用品系列)供货价按零售价的46%供货。童车、床、美耐皿餐具等其它产品按实价供货。(以上均不含税)。
对于可能出现价格调整,甲方将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或公司网站通知乙方。
9.产品订购
甲方每年举办的春夏、秋冬两次新品订货会,并制定相应订货政策及优惠政策,乙方应积极参加。乙方未能参加甲方订货会提前预定新品,甲方需在满足已订货客户的产品供应的前提下再供应给乙方,因产品数量供应不足,货品保障供应的责任不在甲方。乙方在订货会上所下的订单,确认后应在7天内向甲方交纳所订货款的10%作为订金,其余货款于提货时一次性全部付清。
每季新品不间断上市,新品上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品上货周期表》供乙方订货参考。乙方首批进货产品选择和额度需在甲方的指导下,经乙方认可后由甲方执行。
为配合乙方销售及根据市场、季节、品牌形象等方面的需求,甲方将不定期地向乙方配发新产品(样品),乙方将根据自身市场的实际需求,以订单方式向甲方确定产品配发后所需进货的产品规格和数量。
乙方订货方式:
a.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最畅销的商品;
b.参加公司总部现场订货;
c.网上采样订货;
d.寄发彩色图片或产品目录订货;
e.补货由加盟商自主决定;
乙方首次配货量标准:以首次进货额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金额标准向甲方提出申请;首批进货最低不得低于贰万元(不含食品类)。
乙方根据销售情况及时提出补货要求,品种由乙方自主决定,但每次补货需在人民币3000元以上;乙方补货,甲方自收到订单之日3个工作日内发货。暂时不能发的产品,甲方及时知会乙方并确定发货的时间。
10.产品调换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A类产品属季节性产品(外出服系列、鞋帽系列)因甲方商品在乙方市场销路不畅,调换时间为自发货起40天内,尺码齐全、货品完整经甲方确认后均可调换当季产品。超出约定时间、或因乙方人为造成的残次品影响第二次销售,甲方一律不予调换,由乙方自行消化,调换过后的产品不再重复产生调换率。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B类、C类产品(内衣系列、穿戴、孕妇、床上用品、礼盒、童袜、塑胶用品、洗护用品系列),因甲方商品在乙方市场销路不畅,自发货起100天内,尺码齐全、货品完整经甲方确认后均可调换当季产品。超出约定时间、或因乙方人为造成的残次品影响第二次销售,甲方一律不予调换,由乙方自行消化,调换过后的产品不再重复产生调换率。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促销品或特价品等,甲方不受理退换货。
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的,经甲方确认后无条件可100%退换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不计入退换货额度范围;若甲方确认产品属于非质量问题的将返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办理调换货手续前须将详细的退货清单传真给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将货品返回。乙方必须保证返回货品完整、清洁、不得损坏,且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其运费及中途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上述现象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退还。
11.销售管理和市场推广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专卖场(店)的产品陈列,零售标价,信息反馈,售后服务及其他营销管理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任何培训资料不得外泄,不然将不享有任何指导扶持。
为树立形象,推广品牌,促进销售,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搞好销售推广工作,并负责提供有关产品,市信息方面资料。
市场开创初期,甲方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管理,营销策划,品牌推广等工作;市场有序及具规模后,甲乙双方可按各自经营区域,专业管理和服务区域市场。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市场推广和调研工作,每月需按甲方要求将有关统计调研报表如实填写并上报甲方市场部,上述各类统计调研报表的格式由甲方统一提供。
双方合作过程当中,乙方的主要职能是货品的零售分销和形象的维护及店务管理,市场推广、策划工作主要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导入实施。甲方将按年度市场推广计划,在全国市场范围收购价进行有序的市场推广活动,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市场策划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专卖商自行策划的广告宣传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根据市场发展长期提供宣传用品,如:海报、挂旗、宣传手册等,并适时针对市场发布相应的广告信息,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推广过程当中产生的商场费用和打折让利成本,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有统一的促销支持,则按政策执行。
12.支持政策
开业支持:甲方提供开业指导。提供全套培训教材,协助乙方开业活动策划,每年举办两次经验座谈会。
培训支持: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专卖店开业前,可以选派一名店长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培训乙方投入运营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铺做员工培训。
促销支持:甲、乙双方共同协议执行促销推广活动,或乙方策划促销方案提交甲方审批,大型促销活动,甲方可根据情况给予促销抵折扣供货支持,并配合乙方制作、投放促销POP等广告。(见附件)
13.运输、交货与付款
甲乙双方确认每次交易的交货地点是南京市,乙方可自行提货或委托甲方代办运输,凡超出南京市的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须书面提供货物承运人及到达地址,收货人等详细资料。
(如:市站,地址:电话手机收货人),如因乙方所提供承运人及到达地址、收货人等资料不准确或不详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货物运达后,乙方需及时开箱检查,有错款或少货等问题需在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核实,超出规定时间甲方概不负责。
付款方式以款到发货为原则。
14.承诺及保证
甲方对母婴坊的商标、商号、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提供加盟商的商圈保障,以区、城镇、商业街为规划,甲方承诺在以加盟店的所在位置为中心半径三公里之内的距离,不再开设第二家加盟店,如果开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合同期内,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15.违约责任
乙方须主营甲方母婴坊品牌系列孕婴童商品和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商品,甲乙双方正常合作后,乙方如连续两个月内没有补货,则以违约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违反第条款违约,或年进货量未达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第条,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为确保各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一个月内必须将经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照片(六张),经营店具体地址以快件方式邮至公司总部,否则视乙方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应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尽量采取补救措施以严格履行本合同。
若其没有采取补救措施,或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然造成对方损失,则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产生的损失。遭受损失的一方应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部分要求赔偿。
本合同中有关条款已就违约责任作出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执行。
16.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飓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动乱等人为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等履约责任可以得到全部或部分豁免,但该方须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有关不可抗力事实存在的证明。
17.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_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一般条款
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贰年,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方面合同样本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XX市____路____大厦a座12a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经营甲方的“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_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___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__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_______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4)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___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___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___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立结算,款到出货。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_________。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_____。(同上第二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十、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作为第一管辖审理。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__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___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帐户。¥13000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星级招商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___产品。
二、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招商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 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招商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 元以上可退 元的标准,直至各级招商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5.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招商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费用。七、违约及其责任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肯德基加盟合同书
甲方:肯德基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
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
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
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路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
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
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
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
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
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
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
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
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
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
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
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
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
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
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
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
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
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
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
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
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
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
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
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
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
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
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
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
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
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
2、加盟管理金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
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
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金。
2、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
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
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
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证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
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为扩大“**”xx的市场占有份额,满足广大消费者,本着双赢双胜的原则,明确双方在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
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受许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____年。
2、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三、特许范围:
xx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xx产品销售、“**”商标品牌标志形象使用;旺铺营销法技巧;“**”xx专柜的各类道具、包装物、各类报表。
四、加盟条件与要求;
1、加盟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法公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3、有足够的加盟资金及前期经营资金;
4、有风险意识;
5、受许方的经营场所必须是大型超市、商场、卖场或专卖店。大型超市、商场、卖场要求日营业额在15万元以上,专柜面积10平方米以上;专卖店要求有5000人/天的人流量,并且能留住顾客;
6、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能维护特许方的名誉和形象;
8、有服从和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意愿和决心;
9、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提供5-8℃的低温储存仓库;
11、首次不特许区域代理,只允许受许方经营一个专柜,如有区域代理的意向,经甲方考察三个月后,根据受许方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授权区域代理。
五、使用与管理:
1、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四个统一:
(1)统一市场零售价格;不得私自涨价、降价,如有违反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元;
(2)统一营销员培训,服装,调配;
(3)统一柜台道具(灯箱、招贴画、POP等);
(4)统一货源生产调配。不得私自进货,如有违反每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0元。
2、特许经营的营销员全国统一工作规范。
3、特许店面必须每月向市场管理部提供正确各所需报表及资料。
4、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中搭售“**”xx以外任何同类产品。
5、受许方首次需向特许方预交加盟费人民币30000元,合同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每年底按净利润的1/3收取应收加盟费用,多退少补。根据前一年的销售情况确定第二年应预交的加盟费;受许方需甲方派员考察,需交纳市场考察费人民币1000元。
6、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进行特许经营,不得异地经营。乙方如确需扩大特许经营店面,应征得甲方同意,另行签定合同。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私自转让。
六、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在保质期内产品变质、变味或有关部门抽检不符合质量标准由甲方包退包换。
2、乙方保管不善(如爆晒、高温、接触生水、二次污染)而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七、利益分配及送货:
1、甲乙双方按总营销额的50:50分配。体现形式:乙方从甲方进货时,按市场零售价的50%支付现金给甲方。
2、乙方订货,以现金支付方式给甲方,或乙方有存款在甲方设定的乙方专柜帐号上。甲方在款到后发货,500公里以内5日内到达,500公里以上10日内到达。每延误一天,乙方在甲方分配额中扣除100元。(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按乙方进货款的3%补给乙方,超出部分乙方自理。
八、促销:
乙方如遇促销活动,应提前向甲方申请,乙方完全执行甲方的所有促销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促销方案另行协商,费用自理)每年促销时间不低于120天。
九、营销员:
1、特许经营店面营销员必须取得甲方认可的岗前专业培训结业证后分配上岗。培训费自理。
2、乙方为营销员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住宿费100元/月、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费用营销员自理。(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3、营销员工资统一执行甲方营销员工资标准(甲方考核、乙方协助),款项在乙方帐款中扣除,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乙方自行招聘的营销员工资由乙方自定。商场、超市收取专柜上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为确保乙方的正常营业,乙方不得无故更换、辞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乙方可书面可其它形式反应给甲方,并签名,以示负责。甲方经查实后,由甲方给予调换或处理。(对甲方所派营销员,乙方有监督权、协助权,无直接管理权,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十、财务制度: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统一方式记帐,填写报表,定期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定期盘点,并将盘点表在盘点后立即寄往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所供货款的增值税发票。
十一、合同终止违约:
1、双方中任何一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终止合同时可终止合同。
2、乙方开业经营两个月内严重亏损,难以继续经营,经甲方考察后,为考虑乙方利益,可将加盟费及合同保证金全额退回。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须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于罚金,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款。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关闭店面或在同一场地经营同类产品(无论何种品牌)。
(3)乙方人员阻止甲方管理人员介入加盟店经营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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