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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4 14:24:3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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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长期以来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从源头上禁止教育乱收费行为,成立有以校长为组长的“禁止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本学期开学后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我们按照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县、局的相关文件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x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副组长:xx、xxx。(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xx、xxx、xx(分别负责各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工作小组复查。其次,学校自查工作小组分别找学生个别谈话,暗访了解有无违规收费现象。
三、自查情况。
1、学校要求学生佩戴校卡。本学期学生初次办理校卡由中国移动新丰分公司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按文件规定学生遗失校卡后,补办时可收取工本费,现阶段我校未出现此种情况,也未收取费用)
2、学生校服价格为:310元四套(冬服两套、夏服两套),单独购买冬服86元一套;夏服69元一套。我校均有学生或家长自愿到设于校园内的校服厂销售点自行购买,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3、省教育厅规定的可征订的教辅资料价格为:七年级74.01元一套;八年级84.77元一套;九年级102.77元一套。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学生,必须由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自愿征订意见书后方可征订。为方便保护学生利益,方便学生征订,学校与相关部门协调后将价格降低为七年级74元一套;八年级84.5元一套;九年级102.5元一套。
此外,学校无推荐或组织学生购买省教育厅规定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现象,无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的现象。
4、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
5、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我校是一所国有民办高级中学,是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目前拥有高中三个年级30个班,学生1400余名。学校在杭州市教育局和杭二中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坚持成本办学。
针对杭教办高中〔20XX〕35号《关于进行学校开学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并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纠风办《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我校20XX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入学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杂费、代管费收费情况
我校将《杭州市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和校园网上,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学生的学杂费按照杭价费[03]108号批文每学期4600元收费;代管费按照杭价费[04]81号、杭财综[04]235号、杭教计[04]14号批文每学期每生350元收费,同时,对代管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收费方式按照规定由学生将学杂费和代管费直接打入由教育局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学校财务出具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鉴)制的行政业性收费票据。学校坚持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制度,做到收费行为的规范。
二、教辅资料的订阅和收费情况
我校对学生的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的订阅严把数量关,根据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由教学部门、教导处统一要求。规定高一、高二年级每门学科每学期只能订一份教辅资料;高三年级每门学科每学期只能订2~3份教辅材料。对于教辅资料的收费均在学生缴纳的代管费内扣除,不另外向学生额外收取一分钱。
三、校服采购情况
学生校服采购,从市教育局指定的服装生产厂家(或单位)中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并严格招投标的相关程序(派出了有学校代表、老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参与招标),中标单位为黄湖服装实验厂。订购数量和价格:运动服1000套,45元/套;夏装1000套,36元/套;女西装260套,110元/套;男西装260套,120元/套,已在杭州市教育局城域网上公布,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伙食费
学校根据学生自愿用餐的原则,结合上学期的成本核算,中餐定为4.50元、晚餐定为5.00元(包括水果)的餐费标准。学生如果在学校食堂用餐,先向班级的生活委员登记,并由生活委员统计后,向财务室统一购买餐券,在一个月内,如果学生餐费有剩余,可以向财务退券,学校实行按实消费原则。同时,学校坚持做到每月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每月每生的餐费标准,以接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监督。
五、择校挂读生情况
目前,中小学择校挂读生的收费问题是社会最为关心、最为敏感的话题。也是本次收费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纠风办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作为国有民办学校,我校严格实行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收费。收费的标准:学杂费每学期4600元,代管费每学期每生350元,并在开学初一次性收取,做到不收取与读书相关的择校费等额外费用。至自查之日,我校现有择校挂读生人数48人,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择校挂读生的人数会出现增减的可能。
以上五项是我校本学期学校收费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们坚持做好收费公示制和收费联系卡的制度,积极地增加收费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做到“一费制”的收费方式,坚持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之路。
我们学校多年来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现对我校无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了自检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我校属于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国家实行“三免一补”政策,我们严格按规定,坚决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2.继续落实对家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政策,加大帮困助学力度,使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都能够得到资助。
3.坚持勤俭办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学校所有项目工程都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和监督以及建设资金的审计。
4.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收取学生费用,不组织统一为学生订购或推荐使用教辅材料,不搭配征订和发行市政府规定目录外的书籍。我校体育、美术、音乐课程的教材循环使用。坚决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5.学校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现象,没有举办“提高班”或“校中班”的行为,无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补课的行为,无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名义,举办文化补习班并收费的行为,也无将本校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课收费等行为。
6、学校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按市教育局财务科的要求,财务结报规范,代办费结算项目清单明晰。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相关文件以不同形式通过校务公告栏公示。
2.落实责任制,推动工作深入。成立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负责,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和协调。
3.进一步加强与社会以及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各级家长委员会会议以及告家长书,获得家长的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氛围。
4.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费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工作来抓,继续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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