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军队《条例》)中规定:“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询问用“报告”。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关于陕西省千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关于陕西省千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培育,推动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两级相关工作部署,长期以来我局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具体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推进情况 一是培育龙头企业,提高产业规模。截至目前,我市共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XX家,其中国家级X家,省级以上XX家。2023年共收集到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资料88项,经组织人员现场实地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市政府审批等工作环节,最终确定XX家企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是壮大加工企业,提升农业产值。2023年,全市产值在1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有XX家,同比增长11.58%,其中产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XX家,同比增加XXX家,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XX家,亿元以上企业XX家,全年实现生产总值XX亿元,同比增长12.98%。
二、存在问题 1、资金投入明显不足,产业启动速度慢。由于农业产业高投入、低产出、回报慢、融资难的特点,财政资金对产业化的扶持力度相对薄弱,难以撬开民间资金,农业企业转股、上市相对较弱。
2、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通道较窄。农户与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之间关系松散,利益链接不牢固,还未形成规范、完善的体系。销售渠道不畅、造成丰产不丰收等现象,不同程度上挫伤了群众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
3、农业产业化规模相对较小,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我市虽然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XX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但产值在亿元以上龙头企业仅xx家.占市级龙头企业的6.57%。
三、下一步打算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发展农业产业化提升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增强紧迫感,树立扶持产业化经营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业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要正确认识,科学对待,为发展农业产业化扫清思想认识障碍。
2、抓特色产业培育,扩大生产基地规模。要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相对集中,高产高效”的原则,以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为重点。继续发展主导产业专业大户、基地村、重点乡镇,不断提高产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把农业产业结构调优,规模做大,推动农业产业化不断向深度进军。
3、加快步伐抢占市场占有率。推进茶业、辣椒等主要农产品参与国际化认证,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贸易关系。利用大数据、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加快信息获取和农产品流通,加大“货出山﹒XX直营店”建设力度。加强农产品推介活动,继续举办“XX会”、“XX会”,组织有竞争力企业参加大型农产品展销活动,进一步强化沪、川渝等地现代农业战略合作。
4、推进“质”与“量”的转换。坚持品质优先,不断优化市场结构,逐步减少每年新增培育龙头企业数量,鼓励、支持企业集聚发展,抱团发展,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加大对产品质量、产品外包装、产品精深加工研发等力度,纵深推进我市优质农特产品生产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是继续推动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农户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
三是搭建平台推动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成长。通过推动农产品交易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推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XX生态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北京“XX红”茶城、茶庄等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重庆等地“农产品交易会”,提升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建设等,打造XX本土品牌,促进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成长。
关于陕西省千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陕西省千阳县位于关中西部,是省列优质苹果生产基地县、陕西省果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全省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建设示范县。全县辖8镇、98个村、515个村民小组,农村居民30284户111761人,耕地面积274504亩。近年来,县上按照“大企业引领、合作组织带动、能人大户示范、园区化推动”的总体思路,以现代苹果产业引领农业发展,把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着力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全县共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04家,流转经营土地面积5.8万亩,占总承包耕地的21%,有力的推动了全县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一、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县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8家,其中引进海升、华圣国家级龙头企业、锦泰现代生态农业、中加有机肥等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家,培育荣盛、飞天、千湖等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龙头企业流转经营面积达到3.2万亩,年经营收入1.2亿元。龙头企业已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海升、荣盛、联富食品等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等合作方式建立稳定生产基地,良性利益共享机制初步形成。
2、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选准一个能人,培育一个产业,成立一个合作组织,带动一方农民增收”的思路,全县共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62个,其中种植类102个、养殖类36个、工艺品11个、农机4个、其它9个。创建省级百强社5个,市级十佳社5个,县级示范社10个,创建省级一乡一业示范乡镇4个,一村一品示范村62个。合作社注册资金1.6亿元,入社成员5528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度和组织化水平。
3、家庭农场。全县共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大户404家,注册3家,注册经营面积354亩。其中种植业232家,种植面积3万亩,从事粮食种植98家、苹果种植51家,最大户承包经营规模达710亩;
养殖业172家,从事奶牛养殖户29家,奶牛存栏547头。家庭农场经营领域逐步拓宽,涉及蔬菜、果品、奶畜养殖等多个产业,生产实现了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加速了土地向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流转,全县600家经营主体累计共规模化流转土地5.8万亩,其中海升7000亩、千湖6500亩、锦泰3600亩、大地丰泰2000亩,华圣公司3200亩已完成土地流转协议签订,预计7月份交付使用。企业、合作组织等在全县建成各类现代农业园区17个,其中省级农业园区2个、市级4个、县级10个,有效的推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
二是实现了标准化生产。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在生产过程中积极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实现了 “苗木、农资、农机、技术、建园”生产五统一和市场“品牌、销售、物流”三统一的目标要求。通过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了农产品绿色、无公害生产进程。全县共注册“清谷田园”、 “西秦竞秀”、 “满寨红”等农产品商标28个,千川胡萝卜、高崖玉米、飞天奶粉和西秦竞秀红富士苹果4个产品取得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胡萝卜、甘蓝等7个生产基地通过省级无公害认定,双孢菇、西瓜等5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三是实现了机械化作业。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加快实现了农业机械现代化,全县共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2万台套。海升、华圣、大地丰泰等现代苹果产业示范园,引进了国际上最先进的美国凯斯滑移装载机、德国道依茨果园专用拖拉机、约翰迪尔拖拉机、果园行间感应除草机、弥雾打药机等成套的苹果园管理机械设施40台套,生产的主要环节实现了机械化作业,降低了人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益。
四是实现了高科技引领。海升、华圣、大地丰泰等农业企业积极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合作,引进一流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为农业生产注入了现代化科技元素。海升公司引进引进荷兰四年生优质矮化自根砧苹果大苗,采用国外先进的生产模式,开展大苗立架密植栽培、水肥自动控制、机械作业等生产技术,实现了“当年栽树见花、次年瓜果、三至四年丰产”的现代苹果产业新记录,取得了苗木、栽培、管理三大技术全国领先的好成效,成为全国苹果产业升级和转型的重要典型,先后吸引全国10个省50多个市县5000余人来园区参观交流,海升现代苹果国际新技术示范园被国家标准委认定为国家矮砧苹果综合标准化示范区。
五是实现了产业大发展。海升公司建成现代苹果国际新技术示范园6500亩、自根砧苹果苗木繁育基地750亩,大地丰泰建设现代苹果产业示范园2000亩,锦泰公司建成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3600亩,建成现代化日光温室400座、大中棚200座,乾亨公司建成万吨有机肥加工厂1座,中加合资8万吨有机肥加工厂已启动建设。辐射带动全县发展现代苹果产业8.1万亩,建成全国最大的矮砧苹果集约化示范基地2.4万亩、亚洲最大的苹果矮化自根砧苗木基地1000亩;
建成千头现代化奶牛场4个,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35个,奶畜存栏10.6万头(只);
年种植蔬菜6.8万亩,其中设施菜5600亩;
发展核桃产业10.7万亩,其中新品种核桃5.1万亩,农业产业得到快速突破发展。
六是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农业规模开发,不仅提高了自身的效益,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达到了“双赢”效果。全县共辐射带动农户1.5万户,通过土地流转、外出务工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发新产业、新品种得价值高于传统农产品,采用订单等形式向农民推广,从中获得收益,户均年增收1.3万元,有效带动了农民增收。
三、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职责,制定办法,出台扶持政策,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强化政策扶持。县财政每年预算300万元,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主导产业、家庭农场、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业园区等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生产贷款享受扶贫贴息政策。同时县上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向产业聚集区投放,加大对家庭农场、合作组织、农业园区、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3、加大招商力度。按照“大招商、招大商”的工作思路,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重点投资项目由县级领导亲自包抓,配套落实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先后吸引海升、华圣、大地丰泰、中加合资等11家农业大型企业落户千阳,引领我县现代农业突破发展。
4、健全服务体系。一是开展技术合作。县政府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合作建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鸡千阳苹果试验示范站,聘请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科学家韩明玉、李丙智及国外荷兰、美国等专家开展技术指导,高薪引进33名农学硕士从事果业发展。二是培训技术人才。组建千阳苹果“田间大学”,开展职业农民培训。2023年培训苹果土专家30人、职业果农300人,务果能手4919人,其中71名果农取得了果树管理专业技术职称。三是开展国际交流。利于海升、华圣等企业搭建平台,与欧洲发达国家苹果种植企业、科研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引进一流的生产设备及技术规程。四是完善服务体系。完善农技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在全县8个镇建立农技服务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各8个,实现县有中心、镇有站、村组有监管员和服务人员,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开展技术服务。逐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带动能力。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目标打算 千阳县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中,加大扶持力度,培育了一批以规模化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树立了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但也存在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缺乏、分布不平衡、经营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千阳县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要求,以“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为目标,突出现代矮砧苹果产业,进一步加大资金、人才、科技等投入力度,完善家庭农场注册标准和程序,规范管理制度、力争到“十二五”末,培育壮大示范合作社50个,注册认证家庭农场50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规模化流转土地7万亩,建设现代农业园区30个,加速推进现代农业持续快速发展,努力实现中国现代苹果矮砧集约化生产示范县这一目标,为融入关天副中心,打造宝鸡后花园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陕西省千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一种组织形态,又是农村先进生产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一种先进的生产方式。近年来,我站把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的重要举措,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截止2023年底,全县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380个,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了100个,成员达12000余人,同时新组建了1个合作联社,在农业部门备案管理的有378个。按生产类型划分,养殖业有205户,种植业有300户,种养结合的有875户。其中,全县有1家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社,4家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39家被认定为市级示范社,50家被认定为县级示范社;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有408个,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了101个,在农业部门备案管理的有264个,从事种植业的有4个,种养结合的260个。其中,被认定为示范家庭农场的有123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6个。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带动和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从技能培训指导上入手,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立足提升传统农民意识、引入新型农民的发展思路,以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农民创业培训项目为载体,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为重点,加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2023年,县上对省级示范社和国家级示范社负责人在宜川进行了为期4天的技能及管理制度培训,并实地参观考察了当地新型农业的发展情况。2023年1月10日我站组织两家优秀合作社参加了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暨第七届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峰论坛,让合作社负责人对农业政策,农业发展方向有了认识,也对合作社自身发展有了一定的规划,这次学习为全县合作社发展拓宽了思路。我站截止到2023年底,共接待电话咨询280余次,到实地指导服务160余次。同时对神木县第一家合作联社“神木县憨后生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的组建进行了全程指导。
二是从土地流转上入手,保障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前提与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23〕18号)等相关文件,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流转合同文本,促进耕地、闲置荒地等资源要素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2023年全县土地通过兑换、入股、转租等形式向合作农业、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等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93288.73亩。
三是从优化服务上入手,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我站每年实地考察核实一批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积极向省市级组织推荐申报示范社和示范农场,积极向省市级组织申报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帮助解决在销售渠道、人员培训、内部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截止2023年年底,全县市级示范社达到39家,省级4家,国家级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省级16家。
四是从政策扶持上入手,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我站从资金投入、项目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2023年县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奖补资金达100万元,极大地解决了经营主体在资金投入上的困难。同时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涉农项目资金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地建设;在基础设施、扶持奖励等环节给予各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政策扶持,有效形成了各部门合力推进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赖现象十分突出。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存在套取政府补助的心理,一部分是完全依赖政府投资进行经营生产,导致经营不规范,绝大多数合作社纯属空壳或个人行为;少部分家庭农场也生产规模小、效益不明显。
二是规模较小,带动性不强。虽然我县特色农产品种类多,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很多经营主体发展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有特色无品牌,缺乏机械化生产和规模化作业,导致发展规模偏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很难形成农业产业规模,无法保持品质优势;其次,专业合作社之间缺乏必要的再联合,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不能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最后是由于它们多数停留在种植、养殖等一些低层次生产服务上,合作层次不高,在标准化生产、产品深加工、市场开拓等方面很少涉足,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弱,很难适应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
三是专业人才严重缺乏,管理水平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从业人员大多年龄都在50岁以上,种植业尤为突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掌握的知识技能和应用科技少之又少,科技引进意识和品牌意识严重不足,导致管理水平低下,发展规划模糊。其次甘于满足现状的小农意识也进一步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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