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30 14:19:1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等户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以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甲方决定在 村发展种植业(主要种植粮食作物)。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同意将水田 亩租赁给甲方,由甲方负责粮食作物种植。(明细数附后)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租金付款方式:水田租金按每亩人民币元计算,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整(¥ 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租用的水田,在租赁期内,归甲方用于粮食作物种植,乙方无权干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随意侵犯。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甲方的租赁水田上放牛、鸡、鸭等牲畜,不得干涉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及一切干扰有关生产生活的活动。
六、乙方所出租的水田必须无纠纷,无抵押。如出现纠纷或抵押现象由乙方自行处理。即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七、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应优生甲方租用。
八、合同事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鉴证方: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租赁)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总面积约________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________元/亩,于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租赁费为________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________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_土地管理法》、《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片田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东
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经测量实际面积为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田地进行林业生产,租金形式按年度按时支付。
三、租赁期5年,即: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田地租金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签字后,乙方一次_清_____年租金,剩余2年租金至合同到期之日后付清。如逾期未缴付承包款,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权。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项目需转租这块土地,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2、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国家需要。农作物及设施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须再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到期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村委会盖章: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及使用范围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房屋结构为 结构。
2、甲方承诺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并保证乙方对该房屋的承租权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所影响。
3、乙方确认已经对承租房屋的所有状况有了充分了解,无异议。
第二条 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乙方保证该房屋仅作为 幼儿教育 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2、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 20xx 年 月 日始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1、甲方于乙方付清租金全款后二日内向乙方交付房屋。
2、乙方付清全款后二日内至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受领房屋钥匙。乙方依据甲方向物业公司办理的交接资料所示的内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
第四条 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_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存在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抵扣相应金额弥补损失。抵扣后履约保证金低于 元时,乙方于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补足。本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租金支付方式:第一年度租金 元,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以后每年度租金于当年 月 1 日前一次性支付。具体如下:
3、甲方应于收到房屋租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发票,遇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上调税收,增收其它规费,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优先购买权、续租
1、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该房屋,出售时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于收到书面告知后十五日内不予书面答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保证不因所有权发生变动 而使本合同的履约受到影响。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续签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双方另行商定。
第六条 税收及费用
1、因本租赁合同产生的除发票内税收之外的新产生或后增加的其它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的登记手续,乙方可协助提供登记所需资料。
甲方(出租方):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 租赁 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标的情况
1、位置、面积、范围:
出租地块位于 市 区 ,面积约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现存房屋临时建筑一栋,约1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本 合同 附件一之“地籍图”为准;
2、自然状况:该地块为空地,已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
3、法律权属状况:出租地块土地由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地号 ,地籍图号 ,出租地块属于该土地证部分土地,整体土地已向银行抵押;
本 合同 出租地块原出租给第三方,再该地块上建有临时建筑约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 租赁合同 存在,甲方与原 租赁 人因本地块 租赁合同 纠纷正在诉讼中商未结案,因此双方暂不处理地上建筑物,乙方仅在空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甲方与原 租赁 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4、附属设施状况:已通水电,工业用三相电源( V),用户名 ,水表用户名 ,其他设施: ;
第二条 租赁 用途及期限
1、用途: , 租赁 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免租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计收租金。
3、 租赁 期满如乙方有意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 合同 ,如双方在期满前未就续租达成新协议,则 合同 自动终止,乙方应当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搬迁,并交回土地及建筑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计算。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实行分段计算:
前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万二千元;
第四年至第六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万五千元;
第七年至第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每平方米 元,每月租金 元。
2、租金支付时间: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甲方可以单方解除 合同 。
3、租金支付方式:A、现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时开具收据;
B、转帐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帐号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确保当月5日前到帐,款到帐才视为支付,甲方开具收据。
如果没有书面委托,乙方不得将租金交给其他人,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第四条 租赁 押金
1、本 合同 签定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本 合同 之保证金;
2、 租赁 期满或 合同 解除后,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费用、滞纳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等款项后返还乙方。
3、如乙方有违反本 合同 的违约行为,或乙方提前解除 合同 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乙方须在甲方没收押金后十日内补交同等数额的押金,逾期拒不补交的甲方可解除 合同 。
第五条 税费负担
1、土地增殖税、出租土地的营业税、所得税由甲方向税务部门申报交纳,其他税费不论是向甲方还是乙方征收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在该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或经甲方同意转租经营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一:土地租用范围及座落:总面积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附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 至 ,共五十年,按公历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人民币,总计 元人民币,此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 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 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4: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金的 %.
5: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6:按企业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小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上争取工业用地指标,土地证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为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2: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机构,并享有政府规定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乙方处理.
4:乙方在土地测量后,进场施工前全额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x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工业用电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产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抵押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
7:租赁期满,甲方将土地继续向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要求结束合同,应当在结束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
五:本合同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x年x月x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加强空闲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现甲方决定将位于云南省xx村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乙方考察后决定承租。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云南省晋宁小寨村望鹤山的 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该块土地。
第二条:上述土地的概况;该土地为空闲地,地上有平房9间,半成品房(危房)3间及围墙内空地。该地的四至为南临 ;北临 ;西临 ;东临 。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XX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_ 年 7月 11 日止,租赁期限共计 5 年。
第四条:租赁用途: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土地上建造 沥青拌合站及附属设施、,允许乙方建职工住房。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够在该土地上从事上述租赁所述之用途,若因国家政策或其它原因,乙方不能为上述租赁用途,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上述整块土地年租金为人民币 每年。5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在20_年5月30日前支付 元,20_年5月1日前再支付 元。
第七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甲方应于XX 年 7 月 12 日前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时应为乙方提供满足该宗土地用途所需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按正规收费标准交付,甲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为乙方正常使用上述土地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与地方政府和村委会等协调,保证乙方车辆、物品、人员(包括乙方客户车辆、人员)能随意来往场地,不受任何第三人的限制和阻挡。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地方政府或第三人发生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但环境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示上述土地的平面图。
第十条:乙方对上述土地享有完全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担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宗土地,若甲方提前收回该宗土地,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按收回时的价格补偿乙方的投资。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若遇国家征收、征用上述土地,除土地部份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保证所出租的土地产权清晰且无任何争议。
2、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
3、按时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4、保证该宗土地无限制权利的行为;
5、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第三人无优先承租权;
6、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正常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的权利;
2、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时交纳租金的义务;
2、独立承担债务、税费、水、电等费用的义务;
3、其它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终止与第三人有关该宗土地的一切合同关系。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解除条件:
(一)、双方合同解除;
(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终止(如:地震、战争等);
(四)、因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
(五)、其它条件导致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 180000 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所造成的损失,不足部份仍需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在履历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若有不明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第二十一条:双方签名、盖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方:
地 址: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承租方:
地 址: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承租方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租赁出租方位于 用于 。依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先决条件
出租方必须持有_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租赁期终止期限前有效。
第二条 租赁土地
租赁土地位于 ,使用面积 亩( 平方米)(四至范围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自 年8月13日起至 年3月12日止。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4.三年租金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支付方式:每年向承租方支付一次。首次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租方按承租方公司财务要求提供相应发票后,承租方将首期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各期租金自前一交租期满后10日内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若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承租方有权拒付。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需具备拟租赁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确保拟租赁土地使用权是完整、有效、真实的和排他的。
2、出租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土地上没有承载任何会影响承租方实现其合同目的的担保物权或债权债务,确保没有存在隐瞒、欺骗、故意或过失的遗漏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承租方的事项。
3、租赁期内,出租方必须协助承租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确保承租方安全稳定生产。
4、租赁期内,所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出租方应在收回土地前6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座落、四周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方。提前收回土地,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赁费。
5、出租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需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返还已收租金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当年度租金的20%.
6、租赁期内,出租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执行。
7、出租方应帮助承租方协调同水、电、通讯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承租方与水、电、通讯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出租方转让土地不得影响本合同执行。
9、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得阻挠承租方合法经营,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停业及给社会造成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应当给予承租方等价的经济赔偿;造成不良社会形象的出租方应负责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
2、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3、承租方投资形成的资产归承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4、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土地上从事违法经营,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导致另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该合同,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任何一方违反其他各条款,则承担支付另一方数额为本合同总租金5%的违约金的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租赁士地破坏或损毁的,承租方不负赔偿责任。但承租方应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降低损失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租赁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正在仲裁或诉讼引起争议的具体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九条 其他规定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任何一方未取得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本合同的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修改或变更
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全体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方能生效。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任何一方严重违约,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的终止不应导致一方在终止日期之前产生的权利的灭失。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需双方授权代表在补充合同上签字、双方单位盖章),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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