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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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2 15:18: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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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的审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_提出的“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及自治区审计厅提出的“改进方法、加大力度、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文明审计”双二十字工作方针,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发挥审计“免疫”功能,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我县的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和县委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县审计工作的实际对*年审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工作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和永恒主题,做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要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当前的财政审计目标是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以支出审计为重点,审计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的效果、效率,进一步完善财_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扩大审计覆盖面,坚持本级财政预算审计与延伸审计相
结合,凡是有财政收入上缴任务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纳入审计范围,确保财政审计的深度与广度。要加强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非税收入、转移支付等财政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要通过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特别是对地税、土地、农电等几个有较大财政上缴任务的单位和对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数额较大单位的跟踪、延伸审计,更进一步查找和发现问题,强化审计执法威力,加大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审计执法效果,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整改和纠正,加强部门协作并引入各种监督力量和手段,加强审计情况的深层次分析与研究,为县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二)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对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日益扩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对规范建设资金使用,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促进整顿建设筑市场秩序,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新路子,不断完善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挥国家审计的职能优势,社会审计的专业优势和内部审计的知情
优势,加大审计力量,提高工作效率,重点审计工程招投标程序、工程量不实和高估冒算工程造价等问题,有力地保障政府投资效益的化,限度的为国家和地方政府节约资金。全年要完成农业综合大楼、古郡博物馆、县医院门诊大楼等×××个投资审计项目。
(三)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年我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度发展。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要把对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资金分配权的监督,放在经济责任审计的突出位置。要通过对被审计责任人在任期内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增减、债权债务的增减以及重大经济活动的审计分析,重点分清被审计领导应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努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更加科学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不断丰富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形式,继续开展任中和离任审计,探索开展任前审计,将三种审计形式有机结合。要通过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今年我们将根据县任期经济责任领导小组的计划和县委组织部门的委托对套海镇、司法局、发改局、交通局等×××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打卡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替他人打卡。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加班费标准
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0元/小时;
2)、加班费领取
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25日(发放日)。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
3、公司内所制定的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5、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6、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7、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8、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9、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数据等信息。
一、建立以医院院长、副院长及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二、医院建立内部审计,其任务是监督本院会计、出纳员、收费员及本单位内部其他人员,检查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纪律、制度的具体情况。通过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保障本单位合理使用资金并让其发挥应有的效益,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内部审计的对象
1、检查单位制定的出纳人员工作制度实施情况,审计原始单据和报销情况、审计现金流量。
2、检查单位制定的收费人员的工作制度实施情况,审计收费过程中执行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存款情况。
3、检查审计会计人员的凭证、帐表、预算、决算、经济合同、药品、物资与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4、审计单位内部有关科室人员,对资金使用、领用固定资产及管理情
四、实施内部审计
1、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详细调查并索取必须的证明材料。
2、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纪律或制度,或即将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行为,立即进行实时审计,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3、对阻挠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报经上级领导批准,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处理建议。
4、提出改革意见,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纪律、制度行为的意见。
5、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审计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v^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一、合同管理职责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v^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审签管理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三、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四、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五、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六、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所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根据《_审计法》、《_审计法实施条例》、《_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咨询、评价、控制和监督活动。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公司各级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内部控制建立执行、资源利用状况等,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协助、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集团公司本部、专业分公司、区域分公司、直属机构、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机构设臵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总部内部审计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受董事会领导,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向分管领导负责。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其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办法等;
(二)制订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审计结果;
(四)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委托社会审计事项;
(五)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
(六)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等;
(七)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审计人员
第七条审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要求遵照中国内部审审计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审计业务培训,不断计协会《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具体要求遵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执业能力:
(一)熟悉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
(二)具备审计专业方面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能熟练应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
(三)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财会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四)熟悉本单位经营管理及生产、技术知识;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文字表达及微机操作能力;
(六)具有足够的有关防止舞弊的知识,并能够识别出可能已经发生的舞弊行为。
第十条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一条
依法保护审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工作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对违反审计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集团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审计范围和权限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集团公司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审计工作,以确保集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集团本部及所属的专业分公司、区域分公司、直属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三)对内部控制制度和其他各项管理措施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对所属单位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价;
(五)所承揽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六)因合并、分立、撤销等事项引起的资产变化;
(七)投资项目(基本建设项目、BT、BOT项目、技改项目等)概(预)算、决算;
(八)企业对外投资的立项、签订、投出和收回、经营状况及其效益等活动等情况。
(九)企业单位对外签订的物资采购、设备租赁、承发包工程、承包劳务、借款、担保、产品营销等合同、协议;
(十)根据“谁任命、谁审计”、“先审计、后任命,后离任”的原则,对厂长、经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的期中或终结审计;
(十一)对集团成员企业负责人的承包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为考核兑现提供依据;
(十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的专项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三)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权限是: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检查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的计算机系统及其反映的电子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参加与审计事项有关会议或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五)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经有关单位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七)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经有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八)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九)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
(十)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有权暂时予以封存。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授予审计委员会如下权力:
(一)没收审计中查处的账外资金上缴集团公司;
(二)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的建议;
(三)有权对下属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业务进行监督指导,有权调阅下属企业的审计资料;
(四)为完成某项审计工作,经协调一致,可以临时抽调下属单位的有关人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第五章审计程序
第十六条
根据企业工作计划、企业领导要求和集团公司总体部署,拟订及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具体的审计项目,报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编制及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计项目要全面,一般包括:上级审计部门统一布臵的审计项目和审计专题调查项目;单位领导交办的审计项目;按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的审计项目;
(二)应充分利用本部门已占有的审计资料,突出重点,尽量避免审计项目交叉重复,还应尽可能的在一个单位实施一项主要审计事项时,考虑能否带一些其他有关项目审计;
(三)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审计要点、预计完成时限、实施该项目所要达到的审计目标、审计的方式和方法、审计实施的总体安排等,应力求简约、高度概括;
(四)预编审计工作计划上报审计委员会的时间为当年二月底前。
第十七条
审计程序是指具体审计项目从确立到结束的整个工作过程。无论是何种审计,其程序均应分为计划、实施、终结三个阶段,对有些审计项目,还需实施后续审计。
第十八条
审计项目的计划阶段是指审计项目从确定到实施前制定具体审计方案的过程,该过程主要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审计方案,以明确各项工作的主次、先后次序等。对企业实施审计前,应当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现场审计时间,减轻企业负担。计划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收集和了解被审单位基本情况;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原有审计档案资料;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
(二)编制审计方案,并报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批,主要内容如下:
1.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
2.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基本情况;
3.审计范围、方式、内容、目标、重点、实施步骤和预定时间;
4.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名单、分工和责任;
5.编制时间及方案审批人(审计部门负责人,重大项目报审计部门主管领导人)签字;
6.被审计单位应做的迎审准备工作及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一般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全部账户,包括已经注销的账户;
(2)企业章程、内部机构设臵、职责分工资料;
(3)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
(4)重大投资项目及其实施结果,对外投资明细表及有关协议、合同、会议纪要、决定;
(5)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策材料及相关会议纪要、决定;
(6)财务管理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
(7)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及检查机构对企业检查后提出的报告、处理意见、检查结论或处罚决定;
(8)上级审计部门或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评估报告以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等事宜出具的有关报告;
(9)前次接受审计、检查的情况;
(10)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三)明确审计任务和审计事项的分工,并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其他准备事项。如:实施审计工作需要的各种表格、底稿和工具等。
(四)下达审计通知书,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好迎审准备工作。审计通知书,是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书面证明,一般应在审计实施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专项调查可以根据需要不下达审计通知),内容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3.审计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
4.对被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5.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及签发日期。
此外,审计部门认为需要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必要时,可聘请审计部门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加某些审计项目或专门问题进行鉴定。
(五)向被审计企业提出书面的承诺要求。实行被审计企业向审计部门承诺制度,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承诺书的有关事项要求作出承诺,并签字后按规定时间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将被审计企业提交的承诺书列入审计取证材料清单,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九条审计工作的实施阶段主要是调查、核实经济事项,搜集审计证据等,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点后首先召开与被审计单位见面会。
1.审计组长宣读审计通知书,讲明来意,提出有关审计工作要求事项和审计自律纪律;
2.听取或审阅被审计单位的自查报告或述职报告或情况介绍。
(二)根据进一步掌握的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审计的重点、专题、人员分工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三)依据审计通知要求收集有关审计资料和借阅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并办理借阅手续。
(四)通过审核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核查实物及调查询问,座谈了解等方法实施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疑点,做好审计记录和取证工作。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1.审计证据有下列几种:
(1)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
(2)以实物形态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
(3)以录音录像或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材料;
(4)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证言材料;
(5)专门机关或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测笔录;
(6)其他证据。
2.审计人员收集证明材料,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保证证明材料的客观性;
(2)对收集的证明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保证证明材料的相关性;
(3)收集足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证明材料的充分性;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证明材料的合法性。
(5)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单位和个人盖章或签名,未取得提供单位和个人盖章或签名的,应注明原因。
(6)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指派或者聘请专业部门、单位或
专业知识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业问题进行鉴定。
3.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1)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a.被审计单位名称;
b.审计项目名称以及实施的时间;c.审计过程记录;d.编制人姓名及编制时间;e.复核人姓名及复核时间;f.索引号及页次;g.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过程记录主要包括:
a.实施审计具体程序、审计测试评价、审计方案的调整变更的记录;
b.审计人员的判断、评价、处理意见和建议;c.审计复核记录;
d.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主要包括下列证明材料:a.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b.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往来函件、鉴定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或摘录件;c.其他有关审计资料。
d.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明材料应经审计单位或其他提供证明资料者的认定签证。
(4)审计工作底稿分为分项审计工作底稿和汇总审计工作底稿。a.编制分项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方案审定的项目内容逐项编制,必须是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以利于编制汇总;
b.编制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应在详细审阅审计分项工作底稿,并确定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之后,再进行分析整理,按其性质和内容分类归集;
(五)审计组长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检查和复核,对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和审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对已确认的违纪违规问题和重要事项要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要写明事实情况,适用法规制度,处理意见,经审计组长审阅后,送交被审计单位认证签署意见。凡是审查审计工作底稿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手续不完备的应做必要的修改或重新取证,补足必要的手续和资料。审计组对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经审计组长全面复核并确认后,应向本单位审计部门负责人请示汇报。
(六)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和途径,对审计组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审计工作的终结阶段
(一)审计组组长运用审计工作底稿所提供的材料,编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项目)的经济活动审核后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做出结论的文件,因此要做到:审计报告应当有恰当的标题,明确的署名和报告日期,做到格式规范,事实可靠,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结论公正,建议可行,语言简练,表达确切,观点鲜明,审计报告的主要形式和内容如下:1.标题;
2.主送单位或单位行政负责人名称;3.被审计企业概况;
4.审计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等;5.采用的主要审计程序与审计方法;
6.审计结果;7.发现的主要问题;8.审计建议;9.审计组成员签字;10.报告日期。
(二)应依据单位管理权限范围内授权的经济处理权限,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处理、处分意见或建议。
(三)应建立审计报告复核制度。审计报告完成后,由审计部门指定专人复核,应重点复核如下事项并提出复核意见。
1.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
2.收集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是否正确;
4.审计评价是否恰当;
5.问题定性、业务处理、违纪处分,改进建议是否适当;6.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审计负责人审核后,应依据上述资料签发审计意见,审计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2.对审计事项的评价意见和评价依据;
3.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叙述;问题的定性、处理意见及其依据;
4.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建议。
5.对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被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意见书》,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审计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作出书面汇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意见书》后15日内申请复议。
(六)审计部门应当自《审计意见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了解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建立后续审计制度,后续审计是审计部门派员到被审计单位,检查审计决定中规定的事项是否认真执行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是保证审计工作发挥应有效力的必要手段,其内容为:
1.检查采纳审计建议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2.了解采纳审计建议和执行审计决定中的困难与问题;3.通过审计,被审计单位在严格自律强化管理方面的新措施、新变化。
第六章职业道德与审计纪律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是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实施主体,是集团实行审计监督的执行人员,因此必须讲求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十三条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是:
(一)坚持原则,依法审计。审计人员作为经济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的财经法规从事审计监督活动,实施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勇于同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是维护国家财经法规的严肃性,打击经济领域里的各种经济犯罪和违纪行为和活动,从而达到审计查错纠弊、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具体实施审计中应将被审计单位取得的成绩、经验、问题和教训如实反映;在处理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应依据经济法规条款处理,特别应注意经济法规颁
布的时间与违反财经纪律的时间界线,现有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界线,有意和无意(业务水平低)等界线,尊重事实,以理服人,做到一审二帮三促进;审计报告所做出的审计结论和评价,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审计人员必须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经纪律和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严以律已,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审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依法审计,不殉私情,刚直不阿,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四)工作认真,细致负责。审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以认真、细致、负责的态度对待审计工作,以真实的内容实现审计的目的;
(五)保守秘密,忠于职守。恪尽职责,忠于职守是审计人员应尽的职责,对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以保护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六)谦虚谨慎,平等待人;
(七)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四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必须认真执行以下审计纪律:
(一)对审计出的重大问题不得隐匿不报,否则是重大失职行为;
(二)不得与被审计单位串通,编造虚假审计报告;
(三)不得干预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
(四)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被审计单位报销费用;
(五)不得在实施审计期间内参加被审计单位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以及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
(六)不得泄漏审计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秘密。
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必须保守下列秘密:
(一)企业产品、成本价格、销售计划、生产批量;
(二)内部掌握的招标的标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价格等;
(三)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调查报告等;
(四)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材料等。在审计过程中,所有的审计文件、审计材料、记录稿纸,包括被审单位提供的各种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和丢弃,不得带到公共场所。用过和作废的记录本及记录用纸,审计项目完成后应交给审计组长,除立卷归档者外,应定期清理,按规定销毁;
(五)对审计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及其审计处理意见,应按规定和程序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交换意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其他单位部门或人员透露;
(六)对审计报告(含原始材料)、审计决定和领导指示,未经审计报告签发者同意不得向外透露,更不得公开发表;
(七)对向审计部门揭发问题的人、群众来信,以及外单位转来的有关资料,不管本人是否提出为其保密的要求,审计人员都要为其保密;
(八)印发审计文件材料,应按规定划注密级,印发范围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未经对外公布的审计文件材料,不得带至公共场所,审计文件材料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第七章审计档案
第二十六条审计档案是审计部门在审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审计工作,研究审计历史的根据,是各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是审计部门的重要任务。
第二十七条审计档案的立卷工作应实行“谁审计,谁立卷”、“按项目立卷”、“边审计,边整理,审结卷成”的原则,定期移交,集中
管理,不得长期存放在承办单位和个人手中。
第二十八条审计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一)审计部门下发的文件;
(二)上级和集团公司及本单位领导对审计工作的批示、决定、讲话和批复等;
(三)审计中形成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计建议、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账证、电报、录音(像)带、照片等取证材料;
(四)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采取临时措施的文件决定;
(五)后续审计材料;
(六)职工来信来访及查处情况资料;
(七)社会审计部门或集团公司所属审计部门报送备案的重要审计事项
(八)审计统计报表、审计项目计划、重要审计会议材料、审计工作总结、经验、制订的审计制度等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九条审计项目档案立卷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几个卷,一般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立一个卷;跨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立卷;
(二)立卷材料排列一般顺序是:
1.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
2.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对审计证据、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法规依据进行排列;
3.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
4.审计案卷内每份或分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
(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2)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3)批复在前,请示在后;(4)批示在前,报告在后;(5)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6)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5.审计项目卷宗的归档时间:一般在该项目审计完后3个月内归档;审计项目的必须在次年6月末完成归档;
6.审计项目卷宗归档,应采用适当的卷宗方法排列,并编制卷宗、案卷、目录等序号,以便于检索和查询。
第三十条
审计档案的借阅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按期归还。
第三十一条审计档案应分永久、长期、短期进行保存,对超过期限的档案,应鉴定造册,审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计部门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方可销毁,并派人监销。审计档案的具体保存期限如下:
(一)永久保存。上级审计部门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重大审计事项的通知、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决定、审计底稿、证明材料等;重大的审计调查事项及专案检查事项的有关材料;
(二)长期保存(16年至50年)。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通知、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决定、审计底稿、证明材料等;比较重要的审计调查事项及专案检查事项的有关材料;员工来信来访的有关材料;
(三)短期保存(5年以上,15年以下)。上级审计部门、集团公司领导及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一般审计事项的审计通知、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决定、底稿、证明材料;一般的审计调查事项和专案检查事项的有关材料;基层审计部门上报的审计计划、总结、报告、决定、信息及其它一般性的相关资料。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院实际,从今年开始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现制定我院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一、年度审计工作目标
年的内部审计工作,以_三个代表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以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重点,结合我院年工作要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把促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进服务,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针对合理科学利用教育资源,防止铺张浪费等内容开展审计。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做出客观评价,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和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
二、审计的内容
1、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教学系的教师津贴发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班费、实习费等使用情况进行内审;
2、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电大工作部的学费、教材费等收缴情况进行内审;
3、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附属中学的学费、教材费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审;
4、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成人教育部的学费、教材费等收缴情况进行内审;
5、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后勤集团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6、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学院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内审;
通过开展财务周期审计,使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评价部门财经管理状况,加强事前防范,促进部门管理自律。
三、审计的方法及范围
审计的方法是:首先各单位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其次内审人员采取审查资料、个别访谈、审计调查等方法进行。
审计的范围是:教学系及相关单位20xx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其中教学系学生奖学金等项抽查一个年级。
四、时间安排
1、上半年对教学系进行内审;
2、下半年对电大工作部、附属中学、成人教育部、后勤集团(育苑公司)等部门进行审计。
五、有关资料的提供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评定办法、评定程序、评定结果;班费、实习费的使用情况等资料。
2、院、系两级教师津贴发放及津贴分配与二次分配办法。
3、电大工作部、附属中学、成人教育部各类生源的收费依据;后勤集团(育苑公司)各类收费的依据
4、学院有关接待、招待的文件、审批表、月汇总表等
六、其它相关工作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由院监察审计室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年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组,工作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工作,院属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搞好内部审计,使我院的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建筑公司财务部:
最近,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室,对你公司12月至6月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抽查了部分会计凭证,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现把这些问题和改进的办法提供给你部。
存在问题:
抽查付款凭证,发现未完全执行公司制定的支付手续规定。表现
1、很多付款凭证后面未附上“ 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2、附上“ 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的,其后面只附上请购单、订货单(采购合同)、送货单、采购发票(未收到时不附)中的个别单据(其中有的还是复印件),未按要求全部附上这些原始单据的原件,所有的“ 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后面均不见入库单。3、收到发票时,未按内控的要求与账上的暂估数进行核对,当发票数大于暂估数时,就会使暂估帐户形成借方余额。如果暂估数是正确的,就会多付货款。如202月6日支付给云浮市嘉亨石材有限公司货款,比原来确认数多付元。4、把款项直接付给供应商指定的代理收款单位,使发票上的销货单位名称与收款人不符,埋下法律及税务风险。5、出纳员记录应付管理系统,违反了账款分管的原则。6、其他问题见附件审计记录。
改正方法:
对于期末为借方余额的应付账款明细账,请你部即时对之进行账
证核对,查明原因,对错误的要迅速采取相应办法更正。并把核对及处理结果报上来。
为了使公司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请暂按如下程序进行预付款、确认应付款、偿付到期应付款。
(一)、预付款程序:1、物质部采购员根据请购单、询价单汇总表、采购合同等支持性单据在合同总价款内填写《预付款申请审批单》(表格见附件),在“申请人处”签名,报物质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附件(请购单、采购合同)转交给财务部支付复核人(预付账款会计分录编制的复核人);2支付复核人(预付账款会计分录编制的复核人)复核《预付款申请审批单》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与支持性单据是否相符,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是否超过合同总价款;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收款单位是否与供应商的名称相符(严禁把款项直接付给供应商指定的代理收款单位)等。复核后在“复核人”处填写意见及签名,把《预付款申请审批单》及支持性单据交给财务负责人;3、财务负责人应按支付复核人复核的内容进行再审核,审核后在“财务负责人审核”处填写意见及签名。如超过限额,应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然后把经复核和批准的《预付款申请审批单》及支持性单据交给会计录入人; 4、出纳员收到会计分录复核人转来的《预付款申请审批单》及支持性单据后,应检查支持性单据是否齐全,手续和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超过财务负责人权限的,是否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否则应拒绝办理。付款时,根据已批准的《预付款申请审批单》,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
算办法》、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转账支付或现金支付。现金支付的,应向供应商索取收据;转账支付的,必须直接转给供应商。严禁把款项直接付给供应商指定的代理收款单位。转账支付应根据采购合同注明的收款人户名(必须是供应商的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进行支付;如合同无注明,应向收款人索取收款人的收款账号证明(如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等),并据之支付。支付完毕后,应在所有原始凭证上加盖“银行付讫”章,以防重复付款。
附会计分录:预付款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以《预付款申请审批单》原件和加盖了“银行付讫”章的请购单、采购合同的复印件等作附件。加盖了“银行付讫”章的请购单、采购合同的原件另行保管,待收到“入库单”时,与“入库单”作《应付账款凭单》的支持性单据,借记 “原材料” , 贷记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二)、确认应付款程序:1、财务部应付管理系统录入人(出纳不能兼此岗位)根据审核后的订购单、采购合同(订货单)、送货单、入库单、采购发票( 如果收到)等支持性单据填写《应付账款凭单》(表格见附件),在“制单人”处签名后,连同支持性单据交给应付账款会计分录审核人;2、应付账款会计分录审核人应复核《应付账款凭单》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与支持性单据是否相符;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与支持性单据是否相符;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应特别关注收款单位是否与供应商的名称相符。复核时应在“复核人”处填写复核内容、意见及签名,完毕后把《应付账款凭单》
及支持性单据交给财务负责人;3、财务负责人应按应付账款会计分录复核人复核的内容进行再审核,审核后在“财务负责人审核”处填写确认意见及签名。完毕后把《应付账款凭单》及支持性单据交给应付管理系统录入人;4、应付管理系统录入人根据财务负责人已审查确认的《应付账款凭单》及支持性单据进行账务处理:
A、支持性单据中已有采购发票且相符的,或已确定不能取得发票的,会计分录: 借记原材料,贷记预付账款(已预付)、应付账款(等待支付)、银行存款(即时支付) 、库存现金(即时支付))。《应付账款凭单》确认联及支持性单据等作记账凭证附件。
B、不能确定是否取得供应商发票的:应先暂估金额,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集团外(内)---xxx供应商户,摘要注明暂估入库及入库单编号,《应付账款凭单》暂估联作附件;收到发票时,应特别注意发票的金额与《应付账款凭单》确认联的金额是否相符,如相符,先红字冲销原暂估金额,后据《应付账款凭单》确认联,借记原材料,贷记预付账款(已预付)、应付账款(等待支付)、银行存款(即时支付)、库存现金(即时支付),摘要注明“确认入库单编号为xxx的材料入库金额”。《应付账款凭单》确认联及支持性单据等作记账凭证附件;已确定不能取得发票时,先红字冲销原暂估金额,后据《应付账款凭单》确认联,借记原材料,贷记预付账款(已预付)、应付账款(等待支付)、银行存款(即时支付)、库存现金(即时支付),摘要中要注明“入库单编号xxxx”。 《应付账款凭单》确认联及支持性单据等作记账凭证附件。即时付款的:制作会计分录
审计部:
一、审计概况:说明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审计立项依据:依据被审单位提供的资料,遵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审计目的: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降低资金支出,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审计范围:包括时限,内容等。
审计重点:预算或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二、审计依据: 本次审计我们遵照了如下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 《_审计法》
(二) 《_公司法》
(三) 《国家_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四)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条例》
(五)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及其具体准则
三、审计情况:陈述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
四、审计结论和建议1. 根据调查了取得的情况,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做出适当正确的评价;2.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变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3.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处罚意见。
五、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六、审计报告审批 *******公司审计部二零零 年 月 日
附件:1.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
2.审计后会计报表
被审单位公司负责人(签章)
被审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章)
二零零 年
月 日
内部审计形成于上世纪初,其产生的真正动因是企业管理的需要。可以说,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或得益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强势渗入,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当前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也日益凸现,内部审计的实效和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内部审计制度亟待完善。
一、内部审计的应有职能
1.监督职能内部审计首先是单位内部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随着内部审计活动的深入,内部审计能确定企业单位其会计资料是否正确、真实,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违法违纪和浪费行为,从而督促被审计对象遵守财经纪律,改进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2.评价职能
评价职能是由经济监督职能派生出来的另一种职能,包括评定和建议两部分,也是内部审计的一项基本职能。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全面了解部门、单位的真实经营管理状况,并以此来评价经营决策、计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价其规章制度设置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正常运行,评价其经营管理水平及效益的优劣。
3.控制职能
现代企业已越来越多元化、层级化,跨国公司业务遍布全球,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风险随之而增加,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对每一项业务进行监督,必须委托一个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单位进行控制,以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因其受企业高层的直接领导,对公司的决策层负责,能够站在企业发展的全局来分析和考虑问题,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控制活动可以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并检查控制程度和效果,提出控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4.咨询职能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ERP系统及会计电算化的普及,财务资料的错误会越来越少,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的“查错防弊”转为内部的管理、决策服务,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也已从监督评价向咨询方面延伸。另外,现代企业所面临的环境复杂且多变,经营风险增加,市场竞争激烈,这些导致包括各管理层尤其是高级管理层迫切地需要有人以“顾问”的身份对其制定的目标、决策、计划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
二、当前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
1.对审计在企业内部治理中的作用认识不够许多企业模仿国外实行了管理审计,但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的主要功能还是履行监督职责,主要任务还是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重点仍在财务收支。而管理审计作为一种独立、客观、公正的约束和评价机制,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管理职能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使得审计领域、范围受到限制,管理审计发展受到影响。
2.内部管理审计法规体系缺失
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分别有《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作为法律依据,而关于内部管理审计的法规却是一片空白。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管理审计时,只能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
3.内部审计对象的特性对内部管理审计形成挑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企业集团、股份公司等大型企业的出现、企业内部管理层次的增加使得内部管理审计对象复杂化。同时,由于企业的资产重组必然涉及兼并和收购、改制和重组等问题,为审计对象开拓了新领域。
凡是对企业商业利益和持续经营有影响的管理因素都是内部管理审计的重要内容。
内部管理审计事项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往往会增加内部审计的难度,使内部审计人员难以做出正确判断。
4.审计程序和方法的不确定性影响管理审计结果的正确性传统的详细审核方法成本很高,逐渐被淘汰。由于现代审计强调成本效益原则,审计人员可能会舍弃一些对审计结论影响不大但耗时费力的审计程序,这可能导致管理审计结论出错。
5.审计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管理审计需要(1)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企业现有审计人员多是从财会岗位转过来的,对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比较熟悉,而对现代管理等知识相对欠缺,不能满足现代管理审计发展的需要。
(2)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不够,影响了其发挥管理审计作用的积极性。审计人员在参与企业管理活动、开展审计业务时,或多或少地受到管理者的暗示,或者审计人员迫于某种压力,不能充分提示管理者的失误而带来的后果。
(3)审计人员在数量上还不能满足企业进行管理审计的需要。有些企业审计人员本来就不多,有的离职学习,又得不到及时补充,因此,在数量上就明显不足。
6.审计信息的不足导致内部管理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当今的企业日益集团化、管理层次化,其参与企业管理活动的范围必将受到限制,从而难以实现对管理信息的占用,更无从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7.企业的内部管理审计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内部管理审计风险是指企业内部审计组织或人员对具有重要影响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结论的可能性。内部管理审计风险的形成因素主要由三方面构成: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和审计方法的选择。在企业内部管理不断市场化的今天,随着内部审计所面临的审计环境、审计内容、审计目标、审计方法的转变,重新评价内部管理审计风险十分必要。
三、对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的几点建议1.尽快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审计法规体系,开发管理审计标准管理审计标准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事项进行评价的依据。国家可以制定一个指导所有行业的内部管理审计框架体系,企业可以在大框架体系内,由内部管理审计机构自行开发适合本企业的管理审计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只有在建立了一整套适合本企业的管理评价体系之后,才可对被审计事项进行评价时,使内部管理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对内部审计人员在人员、经费方面予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并且在经费上予以倾斜。在人员的配备上,各种专业特长的人员都应齐全,以便全面监督企业的管理活动,服务于企业,确立内部管理审计的周期。目前,我国的内部管理审计工作可以每两年进行一次,而且应当将审计工作分散在平时,分期、分批地进行,以便避免审计工作过分集中。
3.不断充实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建立管理审计师考核或考试制度,形成高素质的管理审计师队伍首先,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包括对其进行后续教育。其次,在机制上、制度上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可从社会上聘请外审人员参与企业的审计项目,以保证审计的高度独立性。或者可以建立一个内部管理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那些没有实力的企业提供服务。
4.灵活运用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果在审计过程中,要选准审计的重点内容和事项,找到切入点,从中发现控制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运用审计方法,多角度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后果,捕捉改进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信息,推进企业发展。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积极进行探索,改变传统的审计方法和思路,拓展和延伸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为适应现代企业的迅猛发展,面对信息革命的挑战,必须将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相结合,将数据审计与系统审计相结合,将传统方法和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公司已制定存货管理标准,对岗位设置、存货分类、出入库单据及流转、存货计量以及存货储存等控制环节已作明确,在日常操作中,原材料和成品仓库由供应部负责管理,实际控制较好。主要不足之处为:
1、公司仓储部门隶属于采购部门,有违不相容岗位必须分开的原则。
仓储部门在公司管理体系中承担着检查核实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在数量、外观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核定的采购订单要求,和评估供应商售后服务质量的职责。仓储部门隶属于采购部门,客观上会削弱对采购业务的监督。
审计建议:按目前公司组织体系和生产规模,我们建议仓储部门直接隶属于财务管理。这样一方面可解决岗位冲突问题;另一方面,可更好的保证库存信息质量。
2、公司存货中存在一定比例的残次冷背,并且没有计提足够的减值准备。
经对存货库龄以及生产领用、销售出库等调查分析,截止审计基准日,公司材料中1年以上的冷背物料 万元,成品中呆滞品 万元,二者占存货总成本的 %,公司未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审计建议:
(1)加强市场开发和加大冷背存货的消化力度以减少资金占用,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对存货减值损失应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3、公司存货管理方面的表单填写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对业务的完整记录产生不利影响审计建议:
(1)检查所有表单,对没有编号进行重新设计,同时完善表单间的引用设计。并根据需要制定编号原则。编号一般以月度为单位连续编号为好,个别业务量较少的单据可以年度为单位连续编号;
(2)规范入库单的填写,如按目前由采购员填写入库单方法,库管必须将实际点收数量填入进货单的实收数量栏内;或者改由库管按实际点收数量填写入库单,并由库管和采购签字确认。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 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 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 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 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五条 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十六条 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八条 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采购供应流程,促进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有效控制成本,根据 第四季度的工作安排,审计部于月20日—12月3日对采购部 及相关部门的采购情况和采购管理进行了审计调查。此次审计调查重点内容:是否制定采购及采购管 理的相关流程、制度并有效执行,采购数量、质量、时间、价格(询价、议价、定价)过程的有效控制,有关效率指标的分析(充分履行岗位职责、自购与年实际采购量的百分比、年采 购金额占年销售额的实际百分比、计划采购完 成率、新供应商开发个数、错误采购次数)等。在审计调查 前,我们与采购部进行了会议沟通、了解基本情况、制作并 送发有关问卷和收集相关制度。在审计调查过程中,我们查阅合同及制度规范、抽查会计凭证、对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整理,采用了调查表、询问、实地观察、检 查、分析性复核等方法。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采购部 现有员工6名,其中总监、副经理、文员和信息员各一名,采购员 两名。主要负责全公司原材料、物料、设备等合同签订和采购及 供应商管理工作。采
购部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录49位(含项 目10位),按发货频率上进行ABCD分类,其中A类17位, B类15位,C类17位。采 购部共制定内部管理文件17项,供应商管理文件6项,制定了采购部询价与定价管理规范、询价小组工作流程。制定了相应的供应商管理程序和采购控制程序。每月填制《供应商OEC考评表》进行考评。根据采购方式和结算方式的不同,把采购控制流程分为供应商送货流程和采购员自购流程。在采 购时间分配上,制订了《供应商供货时间表》。根据账务管理部提供的数据,年2月至10月份共完成采购量元,自购部分元, 占采购总量的。
共查阅合同65份,34个供应商,其中14个A类供货商;7个B类供货商;4个C类供货商。为保 证公司发展的需要,20_年引进新的供货商(合作商)14个(工程类6个,广告商3个,原材料3个,其他2个)。
根据、20_年的月定价表物品均价汇总 表,104种物品略有下降,168种物品略有上浮,39种物品保持原价,平均上浮。20_年新增67个品种,减少86个品种。
在原定价上承担了税金(增加了供货门店)、由原批发 价上7%降到了5%(增加了供货门店)。
在开店投入过程中保证质量,通过“货比三家、公开议 价”,合同签订价比最低报价节约564654元 。
根据合同,物料单价均略有上涨。
根据20和20_年7月、8月、9月ERP 系统提供的数据,选择了23种自购量较大的物品单价进行同期比较,平均上浮。其中泰轮王米,年7月份为元/kg,20_年8月 份及以后月份为元/kg。大豆油的有关数据还在核对中。
采购部未能提供对询价结果真实性、准确性的抽查报告、质量抽查报告、新供应商资质考评 表、过期或沽清事件的处理报告和定价执行情况抽查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不能提供年度采购计 划和部门工作目标。
采购计划是采购管 理中“科学采购”的前提条件,无采购计划,公司所需各种
物质保质、保量、经济、及时的连续供应得不到有效保障。无工 作目标,部门及各岗位年度绩效考评标准不完整。
(二)、采购流程有待完善。
通过对采购部的采购控 制程序制度的查阅,并制作了相应的流程测试,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未制订供应商送货流程管理、自购产品的管理办 法。
制订了供应商送货时间表、供应商管理制度,但未体现 相应的餐厅订购管理制度。使用部门多以电话形式的报单,容易造成物品验收环节出现误解。自购的产品由采购人员定点采购, 但未进行合同管理,也未列明相应名称、地点和产品规格。餐厅物资采购(除 固定资产、新品外)金额不论多寡,不需总经理的批复,不符合采购控 制程序管理的要求。
(2)无采购订单。
未制作采购订单,造成采购部 对未完成的'采购订单进行合理分析和监督管理。
(3)申购单不统一
餐厅报料单不统一,如中餐报单使用统一报料单、水果 类及西餐类使用白纸报料,不利于单据的收齐、整理、统计和管理。
(4)采购控制程序制度的执行无相关责任人检视、监督。
(三)、采购数量、质量 、时间、价格过程的有效控制
(1)采购时间不到位
我们抽查了相关凭证,申购时间和送货时间与制订的规 定有所差异。如: 8月93#申购合页3月1日,供应商送货单3月25日,入库单5月9日; 8月60#申购挂锁7月2日,供应商送货单7月25日,入库单7月31日。
(2)采购的质量、数量
验收由仓库管理人员完成,使用部门监督,无采购部抽查记录,采 购部未能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原材料的验收对应图示,采 购部对其他物资未详细说明。如候家塘调料品鲜花椒,物品包装袋标明规格500g,而实际净含量400g。物资的验收,未 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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