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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06 14:06:5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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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浙江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丽水市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实施办法》、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和市国土资源局《实施方案》为抓手,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促进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由“虚”变“实”、由“宽”变“严”、由“软”变“硬”,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推进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责任主体
(一)局党委对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局机关具体负责国土资源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二)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局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局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所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各科室所队负责人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1.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一是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要工作内容,主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遇有国家重要事件、自然灾害、重大工作任务等重要时节,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二是按照市国土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形成局党委统一领导,各科室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全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中的重要内容,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相结合,着力增强干部职工对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责任科室:局机关支部、局办公室、人事监察科)
2.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参加学习教育自觉贯穿于工作和生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形势政策。全面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真正把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各项决策落到实处。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三是带头查摆和整改问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学习和活动,带头做合格党员,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标检视责任落实,深挖细查“四风”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加以整改。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持续整改“四风”问题,全面治理“庸懒散”问题。带头立家规正家风严家教,坚决同不良作风作斗争。(责任单位:人事监察科)
3.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人翁”意识。一是各科室所队负责人要主动领办工作任务,根据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各科室所队负责人要主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宽严并济,准确把握容错机制,开展正确的思想引导,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三是各科室所队负责人要主动承担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主动履行“一岗双责”,始终考虑工作落实好坏是否影响国土建设形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敢于向上级领导建言献策,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责任单位:各科室所队)
(二)持续发挥党支部主阵地作用
1.充分激发党的基层组织活力。一是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主要载体,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做到有记录、有考勤。二是着力提高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把深入学党章党规、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按《二○一七党委中心组成员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计划》(青国土党〔2023〕5号)严格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究,明确学习主题,提升学习效果。三是丰富学习的方法和途径,鼓励党员干部通过网络在线学习、远程教育平台等方式进行自学,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群、QQ群等平台进行学习交流,每天自学不少于1小时,做好学习笔记,牢记于心,内化于行。(责任单位:局机关支部、人事监察科、局办公室)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建设。一是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计划地开展法律法规、国土资源业务等专题培训,提升干部的战略思维、专业素养,提高履职能力,增强推动保障发展、服务民生的本领。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会议管理制度、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等内控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基本制度,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健全服务中心工作长效机制。以重点项目服务和保障工作、走访服务活动为切入点,开展面向重点项目业主、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信访户等特定对象的定向服务活动,通过走村入户,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掌握群众与国土工作的矛盾突出点,及时反馈解决。坚持活动常态化,以点带面,向服务全域涉土工作铺开,力争每年消除一批突出问题、解决一批难题、推动一批项目审批。(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人事监察科、耕保科、利用科、统征所、登记中心、地环科、审批科)
3.建强青田国土铁军。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全面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定,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通过组织观看廉政专题片、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认真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案例,强化干部职工的规则意识、律己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三是以“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为契机,按照“一个绝对、四个尤为”的要求,紧扣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围绕建设青田铁军国土方队,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担当精神强、工作作风实、执行法纪严、精神状态好”,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干之有效的国土干部队伍。(责任单位:人事监察科、局办公室)
(三)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舆论引导。一是发挥门户网站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权威发布,方便群众查阅国土政策。灵活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兴传播渠道的功能,不断创新国土信息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手段,全面宣传报道系统工作实践,积极抢占舆论宣传阵地,决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空间。二是加强网络问政。及时回复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互动平台、青田县网络问政直通车、青田县国土资源网的提问,规范答复流程,严格遵守答复时限,通过“12345”市长热线接收群众举报违法占地、非法开采等相关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解决民生诉求。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教育宣传活动,解除社会误解,增强国土系统社会公信力。不断规范土地征收、收储、出让等行为,将政策法规和土地征收、收储、出让等信息进行公开,促进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推动阳关国土建设。(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法规科)
2.注重传播国土正能量。一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两报到一注册”、“微心愿”认领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包干路段”文明巡查、文明用语推广、“治水剿劣当先锋”等活动,努力把干部职工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为加快建设幸福侨乡提供国土精神元素。二是开展爱国教育主题活动。结合纪念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重温入党誓词、学党史、观看经典红色影片等活动,使党员干部接受思想洗礼,加强党性锻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利用业余时间开设各类文体健身活动,搭建沟通思想、联络感情、交流工作的平台,把各自联系的对象组织起来、凝聚起来,打赢人心争夺战、阵地争夺战。(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机关支部、局工会、局团委)
3.加强国土形象塑造。一是深度挖掘培育典型。结合“好党员”评选、“感动丽水国土”典型推荐、“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创建等活动,树立一批心系民生、服务群众、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二是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通过媒体报道、长廊建设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展示,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看齐,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继承和发扬好传统、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三是全力推广使用先进典型,侧重对国土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与群众密切接触的窗口单位,集中开展推广使用先进典型活动,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宣传在加强管理、改善服务中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建设环境干净整洁、工作有序规范的窗口,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国土服务品牌。(责任单位:人事监察科、局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批科)
(四)建强青田国土意识形态主力军
1.建好国土网军,强化舆情监管。一是以县国土局网站、微信、微博三大新媒体为重点,加强新媒体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一支以信息中心为平台、核心网评员为中坚、基层网评员为基础的国土网军。二是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落实网军工作职责,网评员定期收集、监测局网站、微博、微信上涉土涉矿的网络舆情,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要及早发现,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重要舆情信息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引导,尽快消除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健康向上、平稳有序。三是逐步提高“网军”战斗力。加强网军队伍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网评员对网络舆情的汇集与分析能力,提高信息中心网络舆情处置和引导水平。(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信息中心)
2.建好信息联络员,实现信息良性循环。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致力于建设一支延伸青田国土各个角落的信息员队伍,加强分析研判和写作能力培训,提升信息工作能力。二是严格考核制度。修改完善《青田县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考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科室所队信息报送和采录情况,按照报送、录用得分情况排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明确报送、录用的稿酬标准,兑现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激发广大信息员的工作热情。三是加强培训交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帮助信息员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每年举办一到两期信息员业务学习培训班,帮助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有序安排部分信息员参加省厅、市局培训,组织与其他县(市、区)局进行交流学习,拓展信息工作视野。通过召开座谈会、建立QQ群、微信群等,进一步强化信息员的沟通和交流,帮助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提高。(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人事监察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责任。局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局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精心筹划,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局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目标考核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制订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要点,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抓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股室及二级机构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到“守好门、站好岗、履好职、尽到责。”
二是传达上级精神,全面安排部署。通过召开全体人员周会、乡镇所长月会和党组理论中心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并对全局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统一印制《意识形态应知应会》口袋书,做到人手一册。
三是建好宣传阵地,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通过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强化意识形态宣传,紧扣工作重点,在各类网站发表正面文章,多阵地多渠道正面灌输引导,弘扬主旋律。同时,建立人员信息登记簿,加强微信、QQ群和网络舆情监测,对宣传图板、宣传标语、网微阵地严格审核。
四是健全舆情体系,保持高度警觉。及时研究涉及本系统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及时作出工作安排。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和敏锐性,尤其是加强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不信谣、不传谣”,对错误的、苗头性的言论或行为,旗帜鲜明地加以制止,加以反对。加强对系统网宣员、通讯员的管理、培训,加强引导、守好阵地、唱好主旋律。
五是强化制度保障,注重舆论引导。建立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关注重点、热点和难点,通过政府网站、微信、QQ群等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发布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相关政策,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回应群众诉求,优化部门形象。
六是抓好意识形态,服务中心工作。坚持以宣传引导促稳定,以意识形态强监管,提升党员干部职工思想高度,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意识,从而提高部门“保障项目建设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股室、所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八个纳入”:
1. 纳入机关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绩效评估。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
3、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着力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接受监督和评议,像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样,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4、 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年初签订目标考核任务书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5、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6、纳入干部任前考察。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7、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局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本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评议监督。
8、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 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 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股室、所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一是着力推进理论学习再创新。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一手抓自然资源工作,一手抓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自然资源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局内网、局微信等网络媒介及时刊载***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加强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是文化育人,涵养向上向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依托廉政教育积极弘扬正能量,培养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乐观、阳光向上的精神面貌,形成觉悟,以文化自信支撑政治定力。扎实开展廉洁主题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风气。
(五)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
党组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先锋带头”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宣传岗位人员,确保宣传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五、监督考核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股室、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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