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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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06 16:48:5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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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主要领导对“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和《信阳市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工作部署,为持续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特制定《固始县蓼城办事处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一、重点地区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乡镇(办事处)和部门思想松懈,动力不足,在部署、发动、战果等方面比较落后。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枳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二是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蓼城办事处扫黑办对中央担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推动落实,确保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董连祥
责任单位:蓼城办事处、各社区(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存在得过且过、侥幸“过关”思想。根据干部群众反映和省市调研督导情况来看,一些基层乡镇自去年中央督导结束后,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有所消退,工作开展存在不同程度衰减,对专项斗争具体工作研究部署少、过问少,抓的不紧不实。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蓼城办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职承诺书》职责,建立完善主要领导干部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台账。二是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蓼城办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三是严格问责促效。
责任领导:董连祥
责任单位:蓼城办事处、各社区(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三、争优创先意识不强。省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固始县在2023年下半年专项斗争知晓率全市排名靠后,但没有在自查报告中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借助提升“两率”工作,广泛宣传我县扫黑除恶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了解,增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二是各社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壮大专项斗争宣传声势、扩大专项斗争影响。
责任领导:董连祥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四、重点问题解决不够彻底。部分行业领域标本兼治不够,行业乱象屡打不绝。2023年5月,***总书记对淮河部门河段滥采河砂屡禁不止的乱象作出重要批示,水利部门通过去年2轮6个月的集中整治,大规模非法采砂得到遏制,但是零星偷采现象仍然禁而不绝。我县淮河、史灌河、白鹭河等河流,非法采砂时有反弹。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排查。开展地毯式排查,深入排查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将排查发现的线索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二是加大监管力度。逐级逐河段落实采砂管理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建立与河长相对应的河道警长体系。建立属地管理、河长挂帅、警长参与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加强重要河段、重要区域和重要时段的巡查,强化对禁采区的监管,实现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监管河砂管理情况。四是加大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清河行动”,水利、公安部门积极摸排线索,严厉打击偷采、盗采河砂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防非法采砂行为反弹。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其法制意识,规范采砂行为。
责任领导:董连祥
牵头单位:扫黑办
责任单位:蓼城办事处、各社区(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五、有的地方精准宣传、深度宣传不到位。没有对已打掉的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公开报道,群众对涉恶犯罪以及严厉打击成效不了解,知晓率不足。
整改措施:通过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报道。扩大社会声势和效果,对办理的典型、突出的涉黑恶案件进行公开发布,提高群众知晓率。
责任领导:董连祥
牵头单位:扫黑办、各社区(单位)
责任单位:蓼城办事处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实际行动助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结合我乡实际,现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方面。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升到“三个事关”,消除不愿扫、不真扫、不敢扫的消极思想。乡党委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要求我乡扫黑除恶领导组要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化压力为动力,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提高工作领导小组抓工作的质量和精准度;镇主要领导要不定期到各村进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要对各村开展专项斗争的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滞后的村责任人采取问责措施。
二、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我乡一是拓宽了群众举报渠道。乡纪委主动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走访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乡纪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继续包庇、放纵、纵容的,从严从快处理。乡纪委要主动对接公、检、法等行政部门工作中发现的涉黑线索,涉及乡工作人员和村级党员干部的问题立即开展调查立案。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问题线索由镇纪委积极提请相关部门直接查办。
三、宣传舆论方面。前期我乡已将扫黑除恶通告,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发放完毕,同时悬挂了11条横幅,乡村均设立了举报箱,达到了辖区全覆盖。接到上级督查情况反馈后,我乡党委政府主动加强认识,提高重视度,成立了专门的宣传机构小组并采取了以下措施提高宣传的广度和力度,一是结合脱贫攻坚和满意度评价进村入户宣传、并在人流密集处和赶集天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领导干部进村入户走访,对收集的问题建立台账供党委会研究。三是建立镇村扫黑除恶QQ群、微信群,及时将相关政策及文件下发至各村,让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懂政策,知方法,讲策略。同时各村还结合院坝会对老百姓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对十二种黑恶势力等知识进行普及。通过上述形式,极大的震撼了黑恶势力的不法分子,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为深入开展专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四、在深挖彻查“保护伞”方面。但仍存在线索摸排不够深入细致。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接下来要指定奖励办法,鼓励各村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摸排与征集,各村、各单位要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扩大线索摸排渠道。
五、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一是要求软弱涣散党组织要将突出问题作为整顿工作成效的集中体现,重点解决影响形象、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求乡纪委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坚持因村施策、强力推进、标本兼治,坚决啃下硬骨头,切实解决“老大难”问题,确保应换尽换。要下大力物色优秀人选,坚持标准、拓宽视野,好中选优、严格把关,提高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比例,确保高质量换届。三是要把村党组织建设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基层党员示范作用,把工作做实做细,广泛听取村民对村两委日常工作和综治平安工作的新要求、新希望,主动谋划为民办实事项目,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存在问题,提升所在地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让村民主动参与到平安创建中来,把村居建成平安村、群众普遍感觉放心的村。
六、在组织领导方面。针对督查反馈情况,我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再次细化了《扫黑除恶实施方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涉黑案件的会商机制、督导机制、接访移交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值班等制度。二是形成党委书记抓扫黑除恶的“书记工程”,并及时调研、督促涉黑涉恶线索。三是进一步充实乡扫黑办公室,在乡综治中心明确了扫黑办的办公场所。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按照县扫黑办要求,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利用发放手册、张贴公告、微信等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x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把中央督导组和省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强化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做好立行立改、逐一销账,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不断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掀新高潮、再创新成效。
二、整改原则
(一)从严从实、全面整改。对照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整改标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聚焦问题,强化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任务分解,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精准有效施策,全面彻底整改。
(三)标本兼治、力求长效。坚持找准病根,举一反三,从源头上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4项,省扫黑除恶调研核查组反馈我市意见涉及整改事项共6大类21项。结合我县实际,自觉对标对表,现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政治站位方面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重点地区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思想松懈,动力不足,在部署、发动、战果等方面比较落后。一些单位主要领导对专项斗争有安排有部署,没有一抓到底,缺乏跟踪问效;一是一些单位副职领导和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了解,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不高;二是一些单位整改工作浮在面上,不深、不实,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方法少,具体指施不多;三是一些地方宣传力度有所减弱,持续性不强。
1.“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学习贯彻xxx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深入,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更加自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力度进一步加大,推动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坚决把扫黑除恶变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问题整改彻底到位。对中央督导组反馈整改问题和问责建议清单,坚决做到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走过场,真整改、不敷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效的举措,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所有问责落实到位。
3.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巩固督导整改成果,重点在群众举报线索核查、举报人人身安全保护、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有效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4.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坚持开门抓整改,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
,突出群众意见在督导整改工作中的权重。通过真抓实改,补齐扫黑除恶工作短板弱项;通过立行立改,巩固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黑恶势力和腐败问题成效,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要求
——线索核查。认真核查督导期间受理群众举报线索,“不凑数、不拔高、不降格”,确保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无“漏网之鱼”。
——依法严惩。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坚持严打高压态势;把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切实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对各类涉黑涉恶问题,打准打透。
——深挖彻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三同步”要求,协调推进扫黑、除恶、打“伞”、问责工作,对涉黑涉恶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涉黑涉恶腐问题和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一查到底,将“保护伞”连根拔除。
——综合治理。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业监管责任,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间接配合密切,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到位,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理治乱工作局面,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
——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面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升组织、凝聚、服务群众能力,基层政权更加巩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庄、单位要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谋划部署、统筹协调,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肩负起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
1.以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切实抓好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镇党政联席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xxx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各社区、村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省、青岛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每半月至少研究一次扫黑除恶工作。
2.以制度规范固化经验做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等规范性文件规定,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机制,真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3.以考核评价引导斗争方向,务求整改取得实效。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部署,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镇年终工作考核,作为年终激励的重要重要依据。
(二)持之以恒落实依法严惩,在打准打透、推进大案要案攻坚上实现新突破
1.提高核查质效,摸探挤透线索。对上级督办的案件线索,要组织专班,明确责任人,逐一核查办理。同时,广辟线索摸排渠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继续深入开展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深挖重点行业、领域的黑恶犯罪线索,增强发现问题的功力。健全线索台账,明确核查时限,及时回应举报群众,对实名举报的逐一反馈。
2.紧盯形势变化,实施精准打击。各社区、村庄、部门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聚焦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因地制宜,采取切实管用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要出重拳、下重手,确保有的放矢、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确打击。
3.树立法治思维,强化依法严惩。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专项斗争,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持之以恒抓好深挖彻查,在惩腐打“伞”、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1.拓宽渠道,强化监督。纪委监察室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督导整改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形式,采取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设立反映点方式,拓展线索来源,为群众提供更更方便快捷的举报途径,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方,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搜集线索、了解情况。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严格执纪,连根拔起。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无论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依法严办,毫不含糊。纪委监察室要对“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委监察室要将基层“拍蝇”、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监督执纪审查重点,发挥巡查利剑作用,加大巡查力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持之以恒推进综合治理,在压实责任、协同打击上实现新突破
1.加强行业监督,推动部门协作。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任务,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移交。
2.聚焦重点地区,强化集中整治。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
“地毯式”“滚动式”排查机制,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场所摸排清楚、整治彻底。
3.坚持标本兼治,实施源头治乱。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五)持之以恒加强组织建设,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要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的制定整顿方案。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优选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与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对村(社区)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帮助村(社区)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社区)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发生涉黑涉恶犯罪的村(社区),镇党委书记带头联系,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深入分析原因,对准症结,综合治理,树立新风正风,彻底扭转。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两委”换届选举,把好选人用人关。各社区、村庄要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青办发[2023]36号)要求,加强对村
“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镇党委要直接抓在手上。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员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对不选什么样的人要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两委”班子。镇党委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委监察室、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单位)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3.充分发挥党组织整治功能,筑牢防黑防恶堤坝。深刻分析农村黑恶势力存在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根源,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xxx“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到实处。针对农村“空心化”“空巢化”“老龄化”的实际,着力培养一批熟悉农村情况、致力扎根基层、深受村(居)民信赖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发挥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集体、群众和公共利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犯罪的“免疫力”。
(六)持之以恒强化宣传发动,在营造声势、社会齐参与上实现新突破
1.大力发动群众参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敞开大门抓整改,依靠群众促整改。建立电话、信件、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向群众多元推进,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加大有奖举报落实力度,落实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有关规定,激励群众广泛参与涉黑涉恶问题举报。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制度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凡是对举报人以各种形式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2.政法队伍当好主力。进一步加强扫黑办和扫黑专业力量队伍建设,加强协作配合,提高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水平。完善奖惩机制,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保护机制,调动基层办案人员积极性。要坚持刀刃向内,对内部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予以查处。
3.强化媒体宣传监督。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开辟专项斗争宣传专栏,开展深度宣传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深入解读扫黑除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区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各社区、村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力亲为抓整改。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逐一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二)形成推进合力。纵向,上下互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左右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面上,社会联动、开门抓整改、不搞单打一。牢牢把握整改工作进度,建立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制度,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按要求向区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进展情况。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纪委监委室、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等组成镇扫黑除恶督导移交问题问责领导小组,按照“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要求,对照中央督导反馈问责建议清单涉及我镇的问题,逐项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对督导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其他问题,一并问责。
(四)跟进督导检查。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发挥综合监督效应,采用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随机抽查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扎实推进督导整改。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巡察重点,推动工作落实。
(五)强化信息公开。健全督导整改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报道督导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利用现有各种举报渠道,持续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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