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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5 11:55: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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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网络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着力营造有利于我院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上有关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舆情管理。舆情信息来源包括但不仅限于新闻评论、博客、微信、网站、贴吧等。
2、行风监察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院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3、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和回复工作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
4、建立健全舆情责任追究制,对重要舆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对重要舆情回复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应追究相关科室人员责任。
5、加强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
6、坚持公开透明。以坦诚的`态度,如实反映事件真相,争取大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除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大家的知情权。
7、坚持快速反应,限时反馈。对于涉及我院的网络舆情,应及时介入并核实,要求责任科室在规定期限内向行风监察室反馈回复材料,回复材料需由责任科室负责人签字。
8、坚持依法处置。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开展舆情引导,做到科学、依法、有效处置。
9、行风监察室、信息科每天密切关注网络上所有涉及我院的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有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重点监控舆情首发网站和网民活跃程度、影响较大的网站、论坛,特别是周边网民关注度较高的,如黄桥在线、泰兴论坛、泰州论坛、羌溪花园等。密切跟踪舆论动态,及时搜集舆情进展情况。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0、发现重要舆情后,行风监察室要求相关责任科室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得到相关责任科室反馈回复材料后,行风监察室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
11、行风监察室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科室回复函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学院和谐稳定,制订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网络舆情变化规律,建立有效引导和控制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负责网络舆情信息员和评论员队伍建设;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对重大网络舆情进行引导、协调和管理。
二、按照“政治可靠、知识丰富、数量充足、熟悉网络语言特点和规律”的标准,组建舆情站,从各二级学院选拔成立一支舆情、评论员队伍。
三、建立网络舆情管理值班制度。舆情站安排好监控值班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舆情、评论员要主动关注学院百度贴吧等学生注册密集的贴吧、论坛,以及校园网等主流网站网上动态,及时汇总、反馈舆情。定期在贴吧、网上进行宣传、评论,积极引导网上舆论。主要针对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尤其是对不良信息和恶意炒作、网评文章,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矫正视听、引导舆论、维护形象。
四、舆情、评论员发现涉校舆情后,应第一时间上报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调查了解情况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网上舆情,网上解决;堵疏结合,妥善处置。对于重大网络舆情,舆情领导小组应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正面信息宣传,妥善处置负面信息,依法及时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院领导,重大事件报告学院主要领导。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六、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进行,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引导口径,舆情、评论员在指导下进行舆论引导。
七、严肃网络舆情管理的工作纪律。学院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媒体采访。
八、重大群体突发事件、敏感事件、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报告、新闻通稿、须经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需要对外披露信息时由学院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
九、实行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网络舆情处置纳入考核体系,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和漏报网络舆情,失职、渎职、擅自发布虚假信息报道,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3月9日收悉贵办关于群众反映镇村存在严重乱砍滥伐现象的网络舆情专报,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了由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镇人民政府参与的专项调查工作组,根据网络舆情所反映的情况深入林区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与县森林公安局、镇深入林区开展的排查摸底,镇村确实存在盗伐集体商品林、滥伐个人所有的自留山、责任山林的现象确实存在。20XX年至今镇、镇共受理并办结林业行政案件90件、罚款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万元、没收木材60立方米,办理刑事案件2件、治安案件1件。其中20XX年截止目前已查处镇村林业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1件、口头警告1人。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由乡镇村组负责管理的集体林,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护人员形同虚设且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的思想,导致集体林、自留山、责任山管理失控。
二是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已分山到户,原八十年代栽植的商品林已到轮伐期,加之我对木材采伐利用控制较严,但受经济利益驱使,部分村民变相出售或滥伐自家自留山上的林木现象十分严重。
三是市场对木材的需求量增大,成都地区木材可以自由买卖,木材价格高加之漩映地区临界都江堰市,交通便利,特别是地震后村村通水泥路,部分林区也修通了水泥路,这在给农户带来快捷交通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偷运木材提供了便利。
四是在该地区,一些微型面包车主受利益驱使,偷拉盗运十分猖獗,部分面包车主甚至结成团伙作案,采取盯梢、跟踪等方式掌握森林公安、巡山护林人员行踪,逃避打击,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蓄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打击力度不够。近年来,县环林局与县森林公安局对该地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活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通讯手段现代化,违法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有效打击难度大。二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林业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犯罪成本低,林业行政执法的威慑作用不强。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
一是开展全面的清理工作。通过到重点林区现场查验登记造册,落实权属所有人;通过走访群众,了解盗伐滥伐情况。
二是县环林局、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路巡路检工作,从运输环节堵截非法运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森林管护和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国有林森林管护人员,在对国有林进行管理的同时,协助镇、村两级做好集体林地的管理工作。二是村集体管护人员应充分掌握其管护环境,做好管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护林员汇报巡山管护情况,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同时,将护林员工资与监管工作挂勾,纳入考核后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发放工资。三是各乡镇和村组要在村民大会(或户主大会)上宣传《森林法》、《省集体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二)整合力量集中整治。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安排,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形成合力,集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着重对林区的乱砍滥伐、偷拉盗运、乱垦、乱占林地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三)严格村民自用材指标控制。严管20_年村民自用材指标,对存在偷拉盗运的村组整改到位后,才进行审批;加强采伐监督检查,严格按采前设计定点定株、采中随时检查、采后现场检尺的原则,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打击力度。
(四)做好相关政策争取。积极争取在建立木材交易市场,继续争取州林业局同意使用商品林采伐指标,有序推进该区域商品林采伐和换代更新。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向省林业厅协调将部分区域商品林调整为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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