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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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发展、保障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_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___省___市___区___路___号
第三条 本公司是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依法设立后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其生产经营活动与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其行为受中国法律约束,接受国家机关监督。
第四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二十年,从营业执照核发之日算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第八条 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九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壹仟万元)。
第十条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股东首期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和住所
第十一条 本公司由四名自然人股东组成,自然人情况如下: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4、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
1.股东享有投资受益权,即红利分配权和剩余财产权;
2. 股东享有参加公司股东会和行使表决的权利;
3.股东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股东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6.股东有新增资本优先认购权;
7. 转让出资权和转让出资优先认购权。
第十三条 股东的义务
1.股东有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义务;
2.股东有按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限出资的义务;
3.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
4.出资差额补偿的义务;
5.依法转让出资的义务。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十五条 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___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_________:认缴出资额为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_________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______:认缴出资额为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转让部分出资或全部。
第十七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八条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_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接受股东、监督机关审查验证。
第二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_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_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组织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公司的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有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六条 公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
第三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下职权,经理任期三年;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 实施公司年度经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出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出任或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任期三年。
第三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 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 国家公务员;
(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三) 因犯有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法,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
(四)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五)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六)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
(七)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第十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六条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公司的能力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条件。
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职权:
(一)负责公司业务活动的指挥与管理;
(二)对外代表公司对各项业务事项做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检查股东会决议实施情况;
(五)股东会决议授予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公司的终止
第三十九条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对公司破产清算。
第四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的;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的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为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解散清算事宜。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具体的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总结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报送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六条 修改公司章程应当由执行董事提出修改方案,经股东会表决通过,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公司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店铺租赁给乙方进行招商或经营,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店铺的概况
一、本合同所指店铺仅指座落于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甲12 号大成国际商业中心 2号楼 号店铺。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店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
三、店铺现有的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退还店铺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店铺的用途为 ,除此以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乙方资格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出示下列文件复印件由甲方审核;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签约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其他必要的文件。
乙方保证所提交之证照、文件的合法性。
第五条:租赁期限
一、店铺的租赁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应如期退还店铺。
三、甲方应当于合同租赁期限开始前 柒 日交付店铺。
第六条:租金、押金及其交付方式
一、店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按季度向甲方缴付租金,于每季之前的柒个工作日之内缴付下一季度租金。首期租金在甲方向与乙方交付店铺并正式签订《店铺租赁合同》柒个工作日内缴付。
二、乙方可以用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须按租金数额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向甲方支付租金。如甲方未能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由此产生的税费应当由甲方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在乙方缴付的租金中予以扣除。甲方须全力配合乙方到政府相关部门开具发票事宜。
三、汇款途径: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押金,数额为壹个月的租金。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押金后,须开具凭证给乙方。合同终止后,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燃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在柒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押金。若因乙方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物业费、水电费、电话费、燃气费等交纳办法
一、物业费:由甲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二、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水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由乙方每月向相关部门交纳。
第八条:店铺的维修和装修
一、租赁期间,甲方对出租的店铺负有维修义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损毁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3日内进行维修,甲方维修期间,乙方有权减少相应的租金或者延长相应的租期。若超过10日,甲方仍未予以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或从乙方应付租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及乙方转租后的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的需要,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店铺进行装修。合同期满时,乙方应当将店铺恢复至租赁合同开始履行时的状况,或者根据装修初始状况和使用年限折合相应的价款,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店铺的相关资料。包括甲方身份证明、店铺的买卖合同及附件等。
二、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店铺主张权利,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店铺的,甲方除退还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的.租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三、 租赁期间,有义务保证店铺的正常使用。
四、 乙方装修或者转租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五、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证照申请登记手续,乙方保证已具备相关合法文件办理上述手续。
六、 租赁期间,甲方转让店铺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须在甲方交付店铺柒日内支付下列款项:首期租金和押金。
二、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享有转租的权利,以及因转租而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乙方及转租人应遵守大成国际商业中心《商户经营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
四、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所辖区域的消防安全。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甲方因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该店铺的,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可以解除,甲方应返还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和押金, 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因有特殊原因,需提前退交该店铺的,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可以解除,甲方应退还乙方未实际租赁期间的已付租金和全部押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乙方拖欠租金超过壹个月,且在收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0日内未予以支付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未予改正的;
三、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超过10日的;
2、甲方不配合乙方装修或者转租的,自收到乙方通知后超过10日的;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店铺不能正常使用,且连续超过10日的;
4、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有关证照申请登记手续,且超过10日的;
5、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店铺租赁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四、本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有关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的第十二条执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延迟交付店铺的,每延迟一日,应交付年租金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若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乙方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和押金,并向乙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2、甲方不配合乙方装修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减少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并按照不能使用的期间,每日应交付年租金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若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乙方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和押金,向乙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甲方不配合乙方转租的,自收到乙方通知后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转租而获取的收益;
4、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有关证照申请登记手续,每延迟一日,应交付年租金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若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乙方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和押金,向乙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店铺租赁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乙方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甲方应据实赔偿。
6、如因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返还乙方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和押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违约,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迟延付款的,每延迟一天,应付款项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2、乙方已缴纳的押金不予退还;
3、甲方如有其他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
三、如遇一方所提供的文件不符政府部门要求,应由不合格方及时补齐所需文件。如果任何一方所提供的文件在合同期内有所变更,该方应在文件变更后三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变更后的文件复印件。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或解除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日前将其所属物品全部搬离店铺。
二、合同期满,如甲方的店铺需要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合同期满柒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乙方房屋租赁押金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倘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暴风雨、火灾、战争、动乱或其他自然灾害,使商业中心或店铺严重损毁,且使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长达六十天以上,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相应地解除,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退还给乙方。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订立或者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店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合同签署处签字盖章的效力及于本合同的附件。
一、甲方提供装修及设施状况;
二、乙方资质证明;
三、《商户经营管理公约》
四、甲方与与北京恒兴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一、物业费:由甲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______________铺位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二楼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当月租金:人民币______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______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1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______________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_____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年_______月_____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____%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_____%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____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_____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客户编号: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返租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将其位于珠海市xx号铺位(以下简称商铺)返租给乙方,该商铺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乙方享有该商铺的转租权。
二、返租期限:
1、合同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合计xx年。
2、返租日从乙方完成对xx商铺开业之日起计,返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免租期为三个月,即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如果提前开业,则按实际开业日起计租。
4、甲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三、返租期内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x);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xxx元(大写:人民币xxx);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租金交付予甲方,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期顺延。若乙方拖欠租金,须每天按拖欠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甲方滞纳金。
四、商铺返租期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管理费、税金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的分担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来确定;甲方同时保证不干涉该商铺经营者的全部合法经营活动,否则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商铺出租期内,甲方应确保商铺产权明确。若甲方转让该商铺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须确保该商铺的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及时将产权变更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安排该商铺新业主签署愿意继承本合同的承诺书。
六、商铺出租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该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重置、维修费用及该商铺保修期满后因非乙方使用不当而产生的商铺维修费用及公共设施、设备增设、重置、更换、维修等应由物业所有人分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改变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
八、违约责任
1:返租期间,若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按合同未履行租期总租金的20%赔偿乙方损失。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其它任何赔偿。
2:返租期间,::若乙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未履行租期总租金的20%赔偿甲方损失。除此之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要其它任何赔偿。
九、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的责任。
十、本合同涉及的有关通知送达,以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和传真号码为准。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传真号码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依据本合同的地址及传真号码而发出的通知,自邮寄之日起三天内或传真发出后即视为寄之日起三天内或传真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v^合同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商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五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能够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约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租赁金额: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月交。
3、乙方务必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同违约,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房产、土地使用税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北京相关标准的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出租方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有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得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职责。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职责。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乙方租赁期间内能够部分面积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与乙方另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此合同附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针对发现乙方的安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带给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3、按照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职责方承担。并负责损失的赔偿。
第九条:违约职责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职责,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状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有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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