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4
2023-08-24
2023-08-24
2023-08-25
2023-08-24
更新时间:2023-10-17 10:28:1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8-24
2023-08-24
2023-08-24
2023-08-25
2023-08-2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分销内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公司所生产的,授权乙方在区域经销。
二、如遇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转让分销权与第三方时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甲乙双方商定转让合同无效,甲方保留追偿权。
三、本合同约定销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约定试经营期限内,除约定销售期限外其他合作行为均适用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分销区域
一、甲方指定乙方销售区域为,乙方仅能在甲方指定区域经销甲方产品,不得超出此范围销售,否则,视为跨区销售。
第三条:付款及交货
一、付款
1、乙方必须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二、交货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日起三天内送货
2、乙方实际收货后如发现包装、运输、或其他产品质量问题,应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视同无任何质量问题。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1、换货政策
乙方在产品保质期到期前3个月可申请甲方调换。
2、退货政策
原则上不退货,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部批准,并经公司质监部门认可后办理换、退货手续。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产品出厂应经过严格品质管制,并符合产品标签上标明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乙方收货时应验查点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解决处理,如确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与诉讼,应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后确定责任归属(确定是保存、运输、生产因素后确认)。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当地卫生质量监督机构所需要的各项文件。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市场情况制定推广计划,并有义务将计划有关内容告知乙方。
4、甲方保证依约履行供货。
5、乙方所在地的甲方分公司(包括分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没有权利对此合同进行变更或合同之外的任何承诺(包括口头或书面形式),甲方只对经自己书面确认的致乙方的销售政策及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进行变更的协议承担法律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
6、凡乙方违约跨区销售或低价销售一次,甲方给予书面警告,如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力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并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二、乙方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当地市场同类产品的信息,零售客户及消费者对甲方产品态度、建议等信息,有责任全力协助、配合及参与甲方的`各项市场推广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影印件(并经甲方确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其它依法应提供的其他证照及资质。
3、甲方产品在交第一承运人后乙方验收或入库的一切损失(包括不可抗力)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甲方市场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工作失误或有其他不满时,可拨打甲方所设的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2、甲、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中止或变更合同一致意见的。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二、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除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的合同除外,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九条:争议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惠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乙双方合同到期后合作愉快,本合同自动延期,具体合作条款依据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条件具备时甲乙双方应续签或改签其他书面合同。第十三条: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合同签定日期: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地址: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就甲方“xx”品牌系列产品经销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授权界定: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xx”品牌系列产品的地区经销商,并负责该品牌的产品展示及销售。
2、乙方不得与甲方授权区域的连锁超市签订甲方产品的全国供货合同,也不得在授权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网络上销售甲方产品,也不得向网店报价及销售。
4、乙方开展甲方产品的工程、区域内工业渠道销售须遵守甲方相关规范。
二.销售及市场开发目标: 1、 乙方在20XX年度,最低销售额不低于 ¥:20万 元。
三.品牌专卖、价格体系及市场保护:
1、 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区域内设立“xx”连锁专柜,并须按甲方管理要求设计、装修、运营,须保证品牌专卖,不陈列展示和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在专柜内展示其它品牌广告、宣传物。
2、 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不得违反。
3、 合同签订后,乙方即需支付所需样品费用(按照供货价格的5折);每次订货时,乙方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全额付款,甲方确认后方可发货。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保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核实后无条件调换。
2、 甲方保证对全国所有的经销商采取统一的经销价结算。
3、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下列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3、1专柜管理、产品知识、零售技巧、渠道拓展培训;
3、2促销方案设计金额促销活动支持;
3、3不定期组织销售会议,相互交流学习;
3、4协助开发大型工程项目。
4、 甲方将在乙方区域内安排售后1名,售后将协助乙方完成区域内的售后问题。
5、 乙方有责任按时保量完成区域年度销售目标、按时支付不拖欠货款。
6、 乙方有责任对区域内的工程客户、工业客户、装饰公司客户及消费用户等提供甲方产品技术咨询及售后维修保养等相关服务。
7、乙方有责任在授权区域内推广甲方品牌,保证遵守甲方相关规范、品牌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8、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反馈市场信息。
五.订货及交货方式:
1、 乙方按甲方规定格式以传真或使用甲方网络系统下订货单。
2、 双方交提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乙方委派运输公司/个人在甲方仓库提货时,必须给承运人出具委托书,注明受托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号码等,并加盖乙方公章。甲方凭乙方出具给承运人的委托书(原件)发货给承运人。甲方将产品交付给乙方指定的承运人,即视同甲方交货完毕。
3、 甲方代办运输时,甲方将产品交付给运输公司即完成交付义务。
4、 乙方必须在甲方交货后立即清点验收,乙方逾期不对发货单上的产品型号和数量提出异议,视为甲方交付产品完毕。
5、 产品运输、保险等运杂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由乙方与承运人自行结算。
六.价格与结算方式:
1、 甲方产品价格不含税、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甲方价格发生变动时,提前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如价格上调则允许乙方以现金备货,备货金额以本年度月均出货额的30%为上限,如价格下调,甲方不予补库存。
2、 每批发货甲方在货物中随附发货单,双方同意以发货单记载的价格作为最后的结算价格。乙方对甲方记载价格有异议可在发货单中提出,如交货后10天内未书面提出的,即视为乙方没有异议。如当期发货单未记载单价,即按上一批次同型号产品价格计算。
3、 双方每月5日前对账,对账结果双方书面盖章。乙方须将对账单原件传真甲方。
4、 乙方按以下方式结算:
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方予以发货。合作半年后,甲方将给予乙方信用额度,常规信用额度为乙方上月出货额的30%,非常规信用额度乙方需向甲方申请。
七.销售返利:
1.乙方完成年度销售目标90%及以上可获甲方提供销售返利2%,返利金额以有返利产品销售额为基准计算。返利在下年度一月内结算,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减除。超过任务100%以上部分返利3%。
2.乙方未结清年度货款不能享受年度返利;展示样品不列入计算销售返利。
八、品牌推广与产品促销:
1、 甲方鼓励并以提供经费等支持乙方以广告、活动、促销等方式推广“xx”品牌及其系列产品。
2、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全国性促销活动。乙方自行设计“xx”品牌推广及其系列产品方案、组织活动的,须提前与甲方书面沟通,甲方将视情况给予支持。
九.产品质量判定、退换货及淘汰产品
1.甲方承诺向乙方供应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乙方销售用于公共、商务、房产项目、娱乐场所配套的甲方产品如有质量投诉,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场判定或作出判定安排,乙方不得自行承认、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服务支持。如双方对质量判定有争议,应有双方共同取样,交由权威部门检测,以其检测结果为最后判定依据。
4.判定为质量问题的产品,可进行等价调换,甲方不因此对乙方扣款。
5.出货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滞销的甲方的产品在包装完好、配件齐全、没有任何外观损坏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退回的产品可以按半价调换甲方其它产品,调换滞销产品的一切费用(如运输、保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甲方要求淘汰的产品,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把数量报给甲方,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乙方就地处理,甲方按政策标准补助予乙方。
7.乙方在协议期内的退货,不能享受年度返利(从计算基数中扣除)。
十、知识产权保护
1、 “xx”品牌及其附属标识等属于甲方核心资产,乙方有责任给予保护,发现有危害甲方知识产权行为时应向甲方反馈,并对甲方采取的法律行为予以支持。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作为企业经营字号。
3、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一经甲方证实,乙方保证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0万元,后果严重的另需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3、1 乙方制造或销售假冒甲方商标、专利、企业名称、产品特有名称或包装的产
3、2 乙方仿造或销售伪造的甲方专利产品及为从事侵权行为的人提供便利条件。
3、3 乙方冒用(即用甲方商标贴在其它产品上进行销售)甲方品牌名称的行为。
3、4 乙方冒用甲方身份进行采购的行为。
十一.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满,如乙方完成本协议确定的销售目标并结清上年度货款,在乙方没有重大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必须优先选择乙方为继续合作的伙伴。
十二.违约及协议的解除
1、 协议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并参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结算。
2、 下列情形,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1 乙方连续两个月停止订货;
2、2 乙方连续4个月未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的月平均值;
2、3 乙方参与危害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2、4 乙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处;
2、5 乙方有严重的跨地区销售和低价销售甲方产品行为;
2、6 乙方有诋毁、对比性贬损甲方产品的行为;
2、7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规范进行“xx”专柜的装修、陈列展示、经营,且拒绝改进;
2、8 乙方不交足额保证金。
3、 甲方产品生产质量连续两批次不合格,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可按原价退换全部存货。
十三、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补充。对履行本协议出现的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精神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诚实互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委托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地产座落于,户型为,建筑面积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房屋产别为,其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 。
2.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此套房屋时,该房处于□空置 □自住 □出租状态。
3. 该房地产装修状况为:
4. 该套房屋的权属状况为状态。
二、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该项物业的销售底价为:。此售价包含房屋及该房屋□门、窗□防盗笼□灯具 □橱具 □太阳能□电路设施,含开关插座 □供水设施 □电话线路 □网络线路 □房屋内现有装修及其他一切固定设施(“√”或“X”选择)等。
2.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售该物业相关法律手续及过户手续,签订相关合同文件。
3. 委托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付甲方销售保证金
四、 佣金的支付方式:乙方售得超出甲方所定底价的部分作为乙方佣金,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为甲方唯一的委托方,甲方在与乙方委托期间,不得自售或再委托其他中介公司,甲方所委托的销售底价,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保密,不向购房者及第三人透露,以保证销售的效率,若乙方将该物业售出,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五、 交房时间为:,交房前甲方应结清所有的费用(如水、电、物管费等),逾期交房一天按人民币¥元/天支付乙方违约金。
六、 在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此套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将此房屋转借或租赁给他人使用。该房屋无论售前售后,甲方须保证此物业房屋状况及附属设施与看房时原样,不得损坏和拆除,否则视为违约。
七、 委托之后,甲方准许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状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与否及装修程度由乙方自行决定。
八、 ①若委托期限已到,乙方还未将此套房屋售出,乙方须按甲方所定销售价将房款全部付清给甲方,销售保证金用来抵作房款;②在委托期间或委托期限已到,甲方不卖此套房屋或提高房价,甲方须支付销售保证金的2倍给乙方,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一切的装修费用;③若委托期限已到,乙方不再支付房款,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销售保证金。
九、 甲方须提供所有一切合法手续配合乙方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以便办理过户手续。
十、 甲方认可乙方与购房者签定的一切与该套房屋相关的买卖合同。
十一、 过户以前与该套房屋相关的房款、配套设施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需交纳与该套房过户以前所产生的相关房款及配套设施费,房屋售出后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二、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将承担房价30%的违约金。
十三、 此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 补充条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成都市新都区鸿浩洁具厂。(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狮子村八社)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产品如下;
i)授权代理产品:成都市新都区鸿浩洁具厂鸿浩洁具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ii)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元,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xx年1月1日终止。
合作原则及规定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等。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
销售行为规定
产品价格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鸿浩洁具系列产品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鸿浩洁具系列产品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定货流程
在每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付款条件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交货期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保质和售后服务
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15)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情况下发生损坏,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操作不当发生损坏,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产品将享有六(6)个月的保质期。
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产品集中起来,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产品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产品。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产品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产品,乙方无权追究。
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商标使用
未经鸿浩洁具厂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鸿浩洁具厂的'商标或文字标志。
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通知地址
本协议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协议的标题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协议复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价格规定;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甲方(经销商):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销商):_______________
为了推动甲方代理产品的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思路,达成以下分销协议:
一、委托关系
1、鉴于甲方享有如下产品的代理权,现委托乙方作为该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地区的分销商。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所需的企业合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司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认证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经甲方确认后,才能在甲方建档开户。
二、产品品种及价格品种生产厂家规格单位件装量供货价注: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厂家的供货价对该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但乙方不能低于甲方的供货价销售。
三、甲乙双方货款结算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四、返利政策
1、返利标准:乙方年度销售任务:_______________件/年(注:最低任务件/年)。
双方协商采用下列第种返利方式。
A、乙方完成最低销售任务的,按_______________%返利。(即:返利金额=全年购货量_____元/盒_____%)
B、乙方在完成最低销售任务的,进货量达到件,返利%;达到件,返利%;达到件,返利%。
2、返利时间:年终进行统计,当年兑现。
3、上述返利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发票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A、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厂家的供货价对该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
B、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产品的推广宣传工作。
C、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D、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者得到相关权利人的许可。
2、乙方的权利、义务
A、乙方承诺:在同类品种中应重点推广甲方提供的产品,分销期内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并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价格销售。
B、乙方有义务对该产品进行宣传、质量监督、信息反馈以及提供相关的市场分析。
C、乙方每月月底免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进、销、存流向明细和赠品配送明细。
D、乙方不得向所属区域外窜货及接受窜货,若窜货或接受窜货的,所得归甲方所有。
E、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分销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无效,甲方有权予以撤销。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七、协议的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遇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本协议有关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八、协议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2、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无必要。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分销商资格及返利兑现政策:
a、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货款。
b、未按进度完成全年销售任务。
c、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及要求提供进销存明细。
d、违反协议约定,低于甲方开票价销售或向其他分销商恶意低价窜货的。
九、如发生争议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甲方:(即供应商)
乙方:(即代理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在_______的代理商销售甲方产品:“_______”定额卡
(含200元定额卡、500元定额卡、1000元定额卡三种类型)。
第二章: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甲方在本协议中仅授权乙方进行销售甲方指定产品。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产品商标、产品名称等相关知识产权用于乙方销售甲方指定产品,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义销售除甲方指定产品以外的任何产品,如因乙方违约引起法律或行政程序,由已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乙方不得擅自取消、更改甲方产品及宣传物料中的上述标识和内容。
第六条乙方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甲方产品进行销售。
第七条乙方销售甲方指定产品,由甲方按照约定比例给予乙方佣金。
第三章:产品销佣金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乙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提取甲方产品。
第九条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达到一定销售额,享受如下佣金:
1、5万以内:千分之五;
2、5万—10万:千分之六;
2、10万—50万:千分之七;
3、50万—100万:千分之八;
4、100万以上:千分之十。
第十条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需要先填《_______订货单》,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全额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交货。
2、每月8号-13号为集中结算时间,乙方提供发票后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章:保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包括价格)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对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并自觉地维护甲方的信誉;及时向甲方反映甲方产品中可能具有的缺点或问题,并保持让甲方了解最终用户的不满之处。
第五章:授权期限
第十三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限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前壹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重新认证,双方可以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
第七章:授权终止
第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终止协议:
1、甲乙双方协方议期满同意终止本协议;
2、乙方发生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行为,或是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甲方可强制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授权终止时,甲方不再收回。
第十六条当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取消,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权信息资料销毁或全数退还甲方。乙方有资格保留为维持现有的顾客或产品所需要的信息资料。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包含了双方之间全部理解,将替代任何其它口头或书面协议,将约束和确保双方的利益。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双方都无权在无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协议的全部或部分。
第二十六条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项提交菏泽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二十七条甲方保留对此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就甲方“xx”品牌系列产品经销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授权界定: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xx”品牌系列产品的地区经销商,并负责该品牌的产品展示及销售。
2、乙方不得与甲方授权区域的连锁超市签订甲方产品的全国供货合同,也不得在授权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网络上销售甲方产品,也不得向网店报价及销售。
4、乙方开展甲方产品的工程、区域内工业渠道销售须遵守甲方相关规范。
二.销售及市场开发目标: 1. 乙方在20xx年度,最低销售额不低于 ¥:20万 元。
三.品牌专卖、价格体系及市场保护:
1. 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区域内设立“xx”连锁专柜,并须按甲方管理要求设计、装修、运营,须保证品牌专卖,不陈列展示和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在专柜内展示其它品牌广告、宣传物。
2. 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不得违反。
3. 合同签订后,乙方即需支付所需样品费用(按照供货价格的5折);每次订货时,乙方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全额付款,甲方确认后方可发货。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保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核实后无条件调换。
2. 甲方保证对全国所有的经销商采取统一的经销价结算。
3.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下列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专柜管理、产品知识、零售技巧、渠道拓展培训;
促销方案设计金额促销活动支持;
不定期组织销售会议,相互交流学习;
协助开发大型工程项目。
4. 甲方将在乙方区域内安排售后1名,售后将协助乙方完成区域内的售后问题。
5. 乙方有责任按时保量完成区域年度销售目标、按时支付不拖欠货款。
6. 乙方有责任对区域内的工程客户、工业客户、装饰公司客户及消费用户等提供甲方产品技术咨询及售后维修保养等相关服务。
7.乙方有责任在授权区域内推广甲方品牌,保证遵守甲方相关规范、品牌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8.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反馈市场信息。
五.订货及交货方式:
1. 乙方按甲方规定格式以传真或使用甲方网络系统下订货单。
2. 双方交提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乙方委派运输公司/个人在甲方仓库提货时,必须给承运人出具委托书,注明受托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号码等,并加盖乙方公章。甲方凭乙方出具给承运人的委托书(原件)发货给承运人。甲方将产品交付给乙方指定的承运人,即视同甲方交货完毕。
3. 甲方代办运输时,甲方将产品交付给运输公司即完成交付义务。
4. 乙方必须在甲方交货后立即清点验收,乙方逾期不对发货单上的产品型号和数量提出异议,视为甲方交付产品完毕。
5. 产品运输、保险等运杂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由乙方与承运人自行结算。
六.价格与结算方式:
1. 甲方产品价格不含税、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甲方价格发生变动时,提前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如价格上调则允许乙方以现金备货,备货金额以本年度月均出货额的30%为上限,如价格下调,甲方不予补库存。
2. 每批发货甲方在货物中随附发货单,双方同意以发货单记载的价格作为最后的结算价格。乙方对甲方记载价格有异议可在发货单中提出,如交货后10天内未书面提出的,即视为乙方没有异议。如当期发货单未记载单价,即按上一批次同型号产品价格计算。
3. 双方每月5日前对账,对账结果双方书面盖章。乙方须将对账单原件传真甲方。
4. 乙方按以下方式结算:
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方予以发货。合作半年后,甲方将给予乙方信用额度,常规信用额度为乙方上月出货额的30%,非常规信用额度乙方需向甲方申请。
七.销售返利:
1.乙方完成年度销售目标90%及以上可获甲方提供销售返利2%,返利金额以有返利产品销售额为基准计算。返利在下年度一月内结算,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减除。超过任务100%以上部分返利3%。
2.乙方未结清年度货款不能享受年度返利;展示样品不列入计算销售返利。
八.品牌推广与产品促销:
1. 甲方鼓励并以提供经费等支持乙方以广告、活动、促销等方式推广“xx”品牌及其系列产品。
2.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全国性促销活动。乙方自行设计“xx”品牌推广及其系列产品方案、组织活动的,须提前与甲方书面沟通,甲方将视情况给予支持。
九.产品质量判定、退换货及淘汰产品
1.甲方承诺向乙方供应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乙方销售用于公共、商务、房产项目、娱乐场所配套的甲方产品如有质量投诉,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场判定或作出判定安排,乙方不得自行承认、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服务支持。如双方对质量判定有争议,应有双方共同取样,交由权威部门检测,以其检测结果为最后判定依据。
4.判定为质量问题的产品,可进行等价调换,甲方不因此对乙方扣款。
5.出货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滞销的甲方的产品在包装完好、配件齐全、没有任何外观损坏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退回的产品可以按半价调换甲方其它产品,调换滞销产品的一切费用(如运输、保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甲方要求淘汰的产品,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把数量报给甲方,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乙方就地处理,甲方按政策标准补助予乙方。
7.乙方在协议期内的退货,不能享受年度返利(从计算基数中扣除)。
十.知识产权保护
1. “xx”品牌及其附属标识等属于甲方核心资产,乙方有责任给予保护,发现有危害甲方知识产权行为时应向甲方反馈,并对甲方采取的法律行为予以支持。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作为企业经营字号。
3.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一经甲方证实,乙方保证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0万元,后果严重的另需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制造或销售假冒甲方商标、专利、企业名称、产品特有名称或包装的产
乙方仿造或销售伪造的甲方专利产品及为从事侵权行为的人提供便利条件。
乙方冒用(即用甲方商标贴在其它产品上进行销售)甲方品牌名称的行为。
乙方冒用甲方身份进行采购的行为。
十一.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满,如乙方完成本协议确定的销售目标并结清上年度货款,在乙方没有重大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必须优先选择乙方为继续合作的伙伴。
十二.违约及协议的解除
1. 协议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并参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结算。
2. 下列情形,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乙方连续两个月停止订货;
乙方连续4个月未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的月平均值;
乙方参与危害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乙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处;
乙方有严重的跨地区销售和低价销售甲方产品行为;
乙方有诋毁、对比性贬损甲方产品的行为;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规范进行“xx”专柜的装修、陈列展示、经营,且拒绝改进;
乙方不交足额保证金。
3. 甲方产品生产质量连续两批次不合格,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可按原价退换全部存货。
十三.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补充。对履行本协议出现的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精神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乙方:
店铺名称:公司名称:
网址:网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网络分销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在资源共享和双赢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2、甲方授权乙方网络销售,不得线下实体销售(有实体店的必须签订区域代理合同书),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如擅自线下销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视情节要求乙方赔偿或罚款。
3、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提供商品给乙方,乙方在自己的网络商城进行网络分销,乙方须按照甲方所定制的统一网络价格标价(短期特殊促销期除外,但促销期内的标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促销标价)。
4、供货方式分两种:一件代发(甲方承诺按乙方提供的地址按时发货)
乙方直接购进迷你音响20台甲方赠送一台。
二、双方的权责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分销商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乙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
(2)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分销商品供货价格,如有变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质量,从而提升商品交易量。
(2)乙方必须尊重和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3)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双方所商定合作事项无关的事务上。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认真配合支持乙方的分销工作。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销售本公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授权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协商处理。
(6)乙方在制作广告宣传内容时,应按工商部门规定不能将“美国或澳洲生产”与SHABA沙巴音响合并宣传,如乙方私自使用造成有关部门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7)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价格规定,按照甲方规定的网上标价进行线上销售产品,不能随意变动。特殊情况下,乙方可以根据甲方对每个产品的上下浮动的规定进行营销,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浮动比例,不得低于网上规定标价和规定的最低促销价,否则乙方需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三、售后服务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外观无损及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整机一个月内包换,一年内保修,三年内有限维修。
注意:1、购买日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无购货发票以生产日期为准)。
2、质量问题不包括用户个人对音质、音色等的主观异议。
3、包换、保修服务只限于一般使用下有效:外观损坏及一切人为损坏(例如用户自行拆机、进行不适当的连接使用、接入不适当电压的电源、未依说明书使用等)、因运输及其他意外而造成之损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非经本公司认可之维修和改装等均不在包换、保修范围内;维修服务适当收费。
4、对已停产型号产品的服务本公司仅做功能性修复(外观可能与原产品有异)
5、保修服务不包括外壳、说明书、包装
四、货款支付
1、乙方选择一件代发的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相关事宜的规定
a、每次订单实行款到发货原则,当乙方收到顾客的订单后,乙方按订单的实际金额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中,当甲方收到货款后再按指定地址发货。
b、快递费用均由顾客(或乙方)自己承担。
c、付款方式:支付宝付款(可以采取“即时到账付款”或“担保交易付款”)、其他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选择直接在甲方进货方式货款支付、运输保险等相关事宜的规定
a、甲乙双方交易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结算价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价格表执行。
b、甲方交货地点为甲方深圳仓库。甲方负责代办乙方所订购货物的运输事宜,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收货时支付。乙方要求不加货物保险的情况下,所造成的运输方面的不良后果或丢失将由乙方自己承担。
c、如果乙方指定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向该运输公司追讨保险赔偿。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甲方尽全力配合和支持乙方,乙方收货时应认真检查所有外包装箱的完好无损,如发现包装箱破损应在运输提货时开箱检验。
五、协议违约责任和协议的终止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协议内容。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非违约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甲方产品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遭受第三方追索,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承担责任。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合理损失。
4、合同终止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自动作废,此后如乙方继续使用SHABA沙巴品牌的字样宣传经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壹拾万元。
六、其他
1、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此协议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以上三者统称“甲方”)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公司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定义
1.酒店产品:指甲方提供的酒店查询、预订服务。
2.机票产品:指甲方提供的机票查询、预订服务。
3.乙方媒介:乙方网站、栏目及乙方联盟会员网站、栏目等。
4.乙方联盟会员网站:与乙方网站建立合法合作关系,并得到乙方授权使用乙方内容的网站。
5.合作渠道:包括线上渠道和/或线下渠道。
(1)线上渠道:指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在乙方媒介中展示的,用于推广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的网页或产品链接;
(2)线下渠道: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用于预订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的电话。
6.合作渠道会员:合作期间,通过合作渠道预订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并实际结账的客人。
7.有效酒店交易额:合作渠道会员通过合作渠道订购酒店产品并支付完毕相关款项后的酒店交易总金额,该金额仅限酒店的入住费用,不含餐饮、娱乐、酒水、通讯、加床及政府税金等其他费用。
8.有效机票交易额:合作渠道会员通过合作渠道订购机票产品并支付完毕相关款项后的机票交易总金额,该金额不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税及退废票、儿童票及婴儿票等款项。
9.有效电话接听:拨打线下渠道指定的电话号码且甲方呼叫中心成功接听过的呼入电话。
10.竞争活动:任何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供的服务相竞争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机票/酒店预订、机票/酒店预订分销系统、各种相关旅游包价产品服务等。
11. “书面”形式:包括纸面、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及在甲方指定网址公布(甲方指定网址为:xxxxx及/或后继、替代网站)。
12. “不可抗力”: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二、双方承诺及保证
1.有合法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服务,且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权利签署本协议。
2.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行为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3.不会在各自及其他媒介(包括网站)上进行不利于对方影响的陈述或报道。
4.不会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亦不会泄露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5.不会向对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构职员,以下同)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回扣、款待、礼品等不当利益,亦不得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双方合作的需要,给乙方开放登录甲方指定网址后台的权限,以用于乙方下载合作渠道推广代码、查看合作渠道产生的订单及佣金、获悉最新甲方促销活动及合作条款变更等信息。
2.甲方有根据约定付款的义务。
3.甲方有权决定合作渠道中的内容,且所有由合作渠道产生的酒店、机票预订服务及产品均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具有所提供服务及产品的最终解释权。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乙方媒介中宣传/推广合作渠道,并应配合甲方在旅游高峰期(如春节、十一、暑期等),在合作渠道上大力推广甲方产品,以达到双方满意的营销效果。
2.乙方媒介不得展示/刊登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和内容,亦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商标专用权等),且乙方有责任对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经营及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以确保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合法性。
3.乙方支付给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佣金比例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佣金比例。
4.乙方应指定相应的商务、技术人员经常与甲方进行沟通和协调,除保证合作渠道的正常运行外,就推广宣传、页面调整及其他技术合作方面的工作进行沟通和推进。
5.乙方不得申请、注册或使用带有“艺x”“龙”“elong”“long”元素或与其相似、类似或易混淆的任何类型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域名、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地址名称等),且不得使用与xxxxx网站近似的网页设计/版式或其它鲜明的品牌特征;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影响。
6.若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前已申请、注册或使用上述艺x知识产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影响。
7.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通过本协议授权其使用的一切内容。
五、佣金及结算
(一)佣金
1.酒店产品佣金:甲方根据每月通过合作渠道产生的有效酒店交易额确定乙方享受的返佣比例。
每月有效酒店交易额
(单位:人民币元)
0—10000(含)
10001—50000(含)
50001—100000(含)
100001以上
佣金比例
例如:xx年1月1日-1月31日,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渠道产生了有效酒店交易额15000元,则酒店产品佣金为:人民币15000×6%=900元。
2.机票产品佣金:每月有效机票交易额的`。
3.甲方的电话专线服务费用:双方同意自乙方佣金中(包含酒店和机票佣金)扣除甲方提供专线电话接听的服务费用,佣金扣除金额=每月有效电话接听总数×2元。
4.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收款账户信息,因联系信息或付款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导致汇款被退回或取消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甲方有权从乙方佣金中扣除。
(二)结算
1.双方按自然月为周期结算佣金;但一个或连续多个结算周期内酒店/机票的应付佣金累计未达到人民币100元时,则顺延至下个月结算。
2.甲方于每月十五日(如遇公众节假日自动顺延)将上一个月酒店/机票预订、有效电话接听数量以及佣金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每月二十七日前予以核对并向甲方回复确认邮件,如甲方在二十七日前未收到乙方任何的回复邮件,视为乙方确认全部信息。
3.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双方依据如下条款对佣金进行结算:
(1)当酒店/机票佣金总额≥人民币100元时,则甲方对未支付部分佣金进行支付;
(2)当酒店/机票佣金总额<人民币100元时,则甲方将不对此部分佣金进行支付。如双方有效期顺延,此部分佣金不与下一个有效期内的佣金累积。
(3)在终止日后的60日内,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与甲方核对佣金数额并进行结算,亦未能于终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对延迟结算进行解释或说明的,视为乙方同意放弃本协议项下未结佣金,甲方有权拒绝逾期佣金支付的请求。
(三)支付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数据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抬头为“艺x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酒店产品的佣金,在收到抬头为“北京艺x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机票产品的佣金。
2.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付款前代扣相关个人所得税。
3.乙方仅向甲方提供中国境内的汇款方式,甲方不承担向中国境外的佣金支付义务,且甲方付款货币为人民币。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接到守约方的通知后应在10日立即纠正其违约行为;否则,除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外,违约方亦应承担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的一切损失。
2.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第二条“声明与保证”条款,则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网站或乙方联盟会员网站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则乙方应及时纠正或制止,甲方亦有权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与乙方联盟会员网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5.之约定,视为严重违约,除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相关款项、终止本协议外,乙方亦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100,)作为违约金,并应立即将所申请或注册的相关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情形严重的,甲方保留将相关事宜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5.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6./7.或第七条2.之约定的,除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外,乙方亦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100,)作为违约金。
七、保密和非竞争
1.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用于本协议之外任何其他目的,且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由于本协议所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2.甲方为乙方酒店及机票预订的独家合作伙伴,乙方承诺不与任何从事竞争活动的企业开展相同或类似合作。
八、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如需对本合作协议中任何条款进行变更的,只需提前15日在甲方指定网址上进行公示,而无需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在甲方指定网址发布通知15日后,乙方的在线接受或继续履行此协议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内容。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可以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产生任何交易,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不适用自动顺延条款。
4.本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前所产生的任何或全部义务仍然有效。
九、其它
1.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诉讼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如在有效期届满前的15日内,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依此类推;协议顺延的,视为开始新的合作期间,重新计算有效期。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取代双方以往一切关于乙方分销甲方酒店或机票业务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