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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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7 16:33:2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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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诊所;负责人:
乙方(患方):;身份证号:;住址:
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于**年**月**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争议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补偿乙方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该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甲方可能应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费用,乙方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三、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甲、乙双方原是夫妻。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生育_________________子/女,名_________________,现年_________________岁,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___法院审理查明,甲、乙双方因感情破裂而被判决离婚,子/女随乙方生活,甲方每月给抚养费_________________元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由于乙方情况发生变化(请说明原因),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方式。
为了进一步明确子女的监护权,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监护权子/女从本协议生效时开始,随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子女监护权。
(2)抚养费乙方每月给子女生活费_________________(建议_________________元),每季给_______________次。第一次付款日为本月的_____________日,以后每隔____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__日为付款日。乙方给付的生活费应随本地产大米市场零售价的变化而增减。现双方目前的本地产零售价为_____________元/公斤。
(3)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大宗费用开支,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此费用,乙在每月生活费中一起给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您好,帮您了解的,对于变更监护人协议书范本有如下:
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示范版)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_____自年月日起由女方___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男方_____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___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没有抚养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聘请乙方作为项目部厨师,由于乙方私人原因需将自己外孙________带在身边,乙方作为________在________的唯一监护人,今后________引起的任何纠纷、人身伤害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没有监护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必须告之外孙________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并取得所有监护人认可和同意方能将其带到身边。双方为了避免因此产生的纠纷,特在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此协议。此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外孙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一 合同双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总则
甲方接收乙方委托并提供从中国 到 的铁路运输服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运输代理服务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照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代办铁路运输计划。
定期向乙方提供货物状况信息(如货物位置,到达目的地时间等)。
发生货物丢失、破损时,甲方协助乙方或收货人取得铁路事故地当局的原始商务记录,及协助货物权益人向铁路当局办理索赔事项。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运输中各类突发事件。
若遇国家铁路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并调整相关费率。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提供准确的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始发站、目的站、品名、数量、毛重等信息。
若乙方负责提供全套正确合法有效的相关单据,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清单和所运货物完全一致。
乙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向甲方付款。
货物在发运站与目的站的装卸由乙方负责。
五 运输费用确认:
运输货物为 ,数量为 万吨,运输代理费用: ¥ 元/车(人民币 整)。
六 付款方式
乙方应付费用 元 ,运输费用付给甲方指定账户。
七 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所运货物不符所造成的滞留费和运期延误等,由乙方负责。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车滞留时,货车滞留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可预见并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如发现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须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
九 保险
乙方应在运输前为其运输货物购买货运保险。
十 传递方式
本协议中载明的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均为双方认可的有效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为本协议认可的书面方式。经由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发给对方的函件,一经送达即视为发出方的真实意思并对发出方具有约束力,除非发出方在合理时间内对该函件予以撤回。在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情况下,函件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在采用特快专递的情况下,函件自发出3日后视为送达。
十一 争议解决与使用法律
如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依据《^v^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十二 生效、修改及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经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当票货物运输服务完成之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要求》(民发[20xx]61号)第四项第(四)条:^v^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与社会散发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协议应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情况提出相应的要求,明确监护人应法履行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v^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孤儿监护人(乙方)的监护权,确认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孤儿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孤儿: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现年岁:____________
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公安机关或法院)查明,孤儿父母已死亡(失踪),孤儿随乙方生活,乙方对其享有监护权至孤儿年满18岁为止。
一、监护与抚养
乙方应履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监护人所应履行的监护和抚养责任,对孤儿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
二、抚养费
乙方领取的孤儿生活保障补助用于孤儿包括伙食、衣物、日常用品、教育、医疗、康复等经费在内的开支,不包含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和寄送家庭劳务费等。
三、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监护责任和使用孤儿生活保障金进行监督指导,如乙方未能切实履行监督、抚养义务,甲方有权追回乙方领取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或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乙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甲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并与新的监护人重新签订监护协议。
四、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凭此协议共同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法官按本协议制作调解书。
本协议一式叁份,乡、镇(街道)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单位名称:
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
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比选并经建设单位(乌铁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审核同意后,确定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按照《^v^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1)k984+新建1-14m框架桥;(2)k1407+新建框架桥;
工程地点: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
承包范围:设计文件框架桥主体及附属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2条工期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 开工。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第3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4060000元(大写:肆佰零陆万元整)。(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
第4条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v^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
该建设工程项目执行^v^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全质量监督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xx]453号)文件要求执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责任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质量缺陷的经济责任
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v^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的返修的经济责任按下款执行。
乙方未按国家或^v^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应及时提出,如甲方及建设单位不改,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发生的返修费用由甲方及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因为乙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5条设计文件
甲方须在开工前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自负。
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 2 日内组织现场核对。
非经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变更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16条办理。
第6条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建设单位代表姓名:袁珍
甲方代表姓名:张毛成
建设单位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铁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新建1-14m框架桥;
(2)k1407+新建框架桥项目部
乙方项目经理:金龙
乙方项目副经理:袁宪灿
乙方技术总负责:张劲松
涉及营业线时,乙方施工各项目部必须配备满足需要的经考核合格的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并持证上岗。
第7条甲方工作
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向乙方提供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与该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负责因本工程施工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有关部门的交叉配合协调工作。
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组织乙方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负责办理本工程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手续,及时将建设单位批准的本工程进度款拨付乙方。
协助乙方维护合法权益,支持乙方正当行使权利。
帮助及指导乙方解决施工生产及项目施工管理中的困难,为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8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根据甲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按期报送年、季度施工计划,用款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于年末 6 天、季末 5 天、月末 5 天内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及其他有关情况。
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涉及既有线改建或过渡工程施工,例如^v^天窗修^v^、提报施工计划等,必须严格执行乌铁总[20_]42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坚持文明施工,对每日的施工料具均要分类堆放,集中管理,防止机械和料具侵限现象的发生。对铁路线路旁和两线间的旧轨、旧枕、配件等路料,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对暂时不能回收的,要分类堆码整齐,并派专人看守。对暂时不能上道的新轨,要按规定码放、加固,并派人巡检。对线路旁的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线路安全和整洁美观。并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按照规定提交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及时向甲方提报验工计价资料。
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v^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签认验收报告次日起 年。保修金为合同承包总价的。保修期满后且无保修责任全额无息退还。
严格执行和自觉服从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及安全监察队的检查,与运输设备产权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同时执行投标时有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规定。
严格按建设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调度指挥信息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在营业线路上施工或进行影响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必须经铁路局或站段审核批准,按规定要求日期上报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审批的项目于施工开始前月的15日前上报甲方和建设单位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部),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部)审核签字后,于20日前汇总上报至安调部,由安调部统一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对施工中影响安全的重要信息和一般信息,按《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考核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汇报、反馈。
乙方在接到设计文件后,必须自觉的与监理方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及设计优化。并及时将结果上报甲方和建设单位。
第9条进度计划
乙方在接到由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一个月内,向甲方和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进度计划。
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3 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组织施工。
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代表备案。
第10条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 7天,书面向甲方代表和建设单位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 3 天内答复。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由于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迟开工日期,并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给予适当补偿,并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 3 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负违约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同时工期不顺延。
第12条工期延误
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
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责任。
施工图不能按规定日期提交,属甲方责任。
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属建设单位责任。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属造成事故责任方责任。
主要材料、设备推迟到货,属采购方责任。
建设资金不到位,属建设单位责任。
年度计划调整,属建设单位责任。
其它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
工期延误后果及处理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情况发生后 24小时内,就延误工程内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2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未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
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13条工期提前
根据工期安排,乙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否则甲方将根据现场的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调整施工任务。
第14条工程质量检查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并承担返工或修改的费用。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15条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
乙方自检合格后,按部、路局有关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于隐蔽前 24 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继续施工。
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签证。
如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现场检查时,乙方注明原因,即可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事后如有疑问,认为确需再行检查,可以提出重新检查,如检查结果合格,其检查返工费用由监理单位负责,否则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和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和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不按时到现场,对危及安全的工点,乙方有权视现场情况予以隐蔽,其后果由监理单位承担。乙方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乙方同时将检查、签证结果书面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理、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在既有的铁路运输设备区域或地方设备(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区域内施工时,乙方必须提前7天与设备产权管理单位联系,签订设备保护协议,设立防护区域,树立防护标志并派出防护员到现场负责防护工作,同时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16条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按《乌鲁木齐铁路局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乌铁建[20xx]517号)办理。
ι类变更设计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3 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类变更设计经建设单位审定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 3 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类变更设计经建设单位审定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立即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建设单位以^v^变更设计通知单^v^决定的、、类变更设计,乙方必须实施。
类变更设计按照批准权限批准后,按批准的增减费用调整合同价款。
第17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除在合同中明确的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必须经过招投标确定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凡由建设单位供应和经过招标选定的材料设备,乙方均不得再向供应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18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所有物资,扣除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外,其余的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主要设备及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取样,并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实验,合格后方准进场。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三包证书和材料实验报告。
第19条合同价款调整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
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
^v^发文批准调整的有关费用;
已正式批准的二类变更设计;
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确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本合同执行期内的^v^发布的有关造价调整文件。
任何施工方法的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一律不予调整。
凡未经甲方及建设单位同意,乙方自行采购的高于预算价格的设备、材料,其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按照施工合同生效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为预付工程备料款,即1015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伍仟元整)。本工程预付款在计价付款到合同价的50%时一次性扣回。
第21条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依据工程进度,按照月度估验、季度、年度验工计价及末次验工清算分阶段办理。
月估验工程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并根据当年投资计划(扣除列入当年计划的设备)及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甲方。
季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季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章节编制季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于规定的时间内报甲方,作为季度结算。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需发运煤炭一事由乙方全权负责采购,发运业务特达成以下条款:
一、待办事项:煤炭中转,铁路运输。
二、发站:()。到站:()。
三、/t(包括站台费、装卸费、代理服务杂费等)
四、铁路运费:乙方以铁路大票与甲方结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提前分批次付给乙方。
六、暂定每月发运量:吨(以铁路运力为准)。
七、质量要求:全水≤10,内水≤3,灰分≤11,全硫≤,挥发份≥25,低位发热量≥6400大卡。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定金:元,待乙方铁路计划下达后将铁路运费,代理服务费每次不低于吨的全款全额提前支付给乙方,每月底结算一次。
九、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派人监督乙方供煤、发运、装车、检查质量。
2、及时给乙方支付货款。
安全保障协议为切实保障学生利益,明确学校和家长之间的责任关系,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特点,特定协议如下:1家长必须按时接送。接生时要告知当班教师,送生要送入教室,交与当班教师。2因家长延误时间,导致学生在放学后无人接而造成伤害或造成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家长负完全责任。3因家长未送入校内,学生在学校大门以外受到伤害的或造成他人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家长负完全责任。4对于家长不予接送同意其自行上下学的学生,如在上学途中和放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家长自己负责,学校概不负责。5接送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即:上午8:00~11:00,下午2:20~4:50。6
本协议一经学校盖章家长签字,即为有效,可作为法律凭据。
学校盖章: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 □贵重货物 □鲜活货 □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 □6吨箱 □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类: □普通箱 □冷藏箱 □开顶箱 □罐式箱 □挂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险品箱 □高箱
3、托运人保证 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 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 □装箱 □拆箱 □装集装箱 □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 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 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否
□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 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 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 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 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 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 ‰/日的违约金,在 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 %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心愿。教育管理好学生,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明确学校、家庭和学生自身的责任,构建学校、家庭、学生本人共同防护责任体系,根据《_教育法》、《_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特与家长(或监护人)签定以下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况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没有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或告诫的;
2.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3.学校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清除,或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未加以封闭或增设警示标志的;
4.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要求的;
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6.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的;
7、上学时教师没有和家长进行交接,放学时教师没有护送并和家长履行交接手续的。
二、因下列情况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与学校设施无关,或与学校设施有关但学校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教育管理或告诫职责,学生不服从管理或不听从告诫,导致发生伤害事故的;
3.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4.在放学、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
5.学生在校突发疾病,学校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或送往医院治疗再发生意外,病情恶化的;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6.来自不可抗拒性学校外部突发性、偶然侵害造成的;
7.参与他人矛盾纠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的;
8.在危险处攀爬,私自在水塘、水库、河道等游泳的;
9.学生本人吃来源不明或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过期、腐烂变质、无卫生防疫部门许可证食物中毒的;
10.乘坐“摩的”、“三轮车”、“农用车”、“面的”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的;
11.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引发安全事故的;
12.玩尖锐物、其它危险物或危险游戏的;
1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14.学生自杀、自伤的;
15.上学时家长没有护送,放学时家长没有来接并且和学校履行相关手续而造成伤害的;
三、学生在校期间有意或无意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被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施加伤害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学生出现伤害事故,发生矛盾纠纷时,双方根据本协议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
六、本协议有效时间为签字之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中途转学,此协议废止。
甲方:油坊街小学 乙方:学生
校长:刘新明 家长(或监护人)
20__年9月1日 20__年9月1日
为了确保住校生在我校期间及往返学校途中的人生安全,为了严格划分责任界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 住校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律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住校生在校期间学校需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和遵纪守法教育。
2. 住校生必须遵守《检槽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服从学校教师、保安及宿舍长的管理。
3. 严禁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留宿,男女生之间不得串门。
4. 非特殊情况,所有住校生严禁熄灯后外出学校,更不许在外住宿,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宿或外出者,必须向班主任或值周教师请假,经教师和保安批准后方可外宿或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5. 严禁将管制刀具及其它违禁物品带入校园和宿舍。
6. 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不得擅自使用电器或在宿舍内充电。
7.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打架和做危险游戏。
8. 严禁攀爬、翻越宿舍窗户和阳台,严禁攀爬宿舍楼楼顶,严禁翻越学校大门和围墙。
9. 未经他人允许不得擅自翻动、使用他人物品,严禁偷窃他人财物。
10. 严禁破坏宿舍楼相关设施设备,如有故意破坏行为,必须照价赔偿,并进行纪律处分。
11. 不准在宿舍内和楼道上洗漱、吃饭、追逐打闹和高声喧哗等。
12. 住校生原则上要在周五下午由值周教师集合强调安全后方可离校,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离校的,必须由家长和本人签字后,方可离校(节假日放假时的离校工作,由学校届时安排)。周六原则上要求所有住校生离校,如确有特殊原因或遇恶劣天气而需留校的,一定要服从值周教师和保安的管理,如需外出时要向值周教师或保安请假并签字后方可外出。若擅自外出,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3. 住校生周日返校或节假日返校时间,不得早于下午15::00(即下午15::00前到校的,学校不予接待,也不负有安全责任)。
14. 住校生往返学校途中,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即无牌、无证、无保险)和“三超”车辆(即超员、超载、超速),严禁乘坐非载人车辆,禁止乘坐摩托车上学,住校生在往返学校途中,严禁到江河湖泊内游泳,严禁到水塘、水库、水窖、箐沟里洗澡,住校生在往返学校途中因自然灾害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15. 住校生在夜间突发疾病时,学校将联系家长,家长应作出积极响应措施,住校生在校期间,要求家长24小时开机。
16. 如住校生或家长违反以上要求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学校和住校生家长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云检槽中学 : (学生监护人)签字:
校长: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3月21日
临时监护人协议书因不能履行对孩子的监管责任,经特委托其作为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在监管期间,负责孩子的安全管理、生活料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受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本委托监护协议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委托人和受监护人所在村(社区)委会各存一份。
委托人(签字)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签字)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监督人):________村(居)民委会(盖章)。
根据《^v^民法典》、《^v^未成年人保护法》、《^v^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在甲方外出务工期间,为使农村留守儿童______能够得到有效监护,确保其生活、学习、身心健康、人身安全,在丙方的指导、监督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外出务工应自觉向所在村(居)委员会备案,并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上签字确认。
2、必须按要求于每月或每年给被监护人寄回不低于生活费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寄回生活费的具体时间、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承担被监护人因病、因伤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产生的医药费或其他费用。
4、每年回家探望被监护人至少一次以上。
5、每周通过书信、电话或视频等方式,与被监护人联络,了解其学习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
6、协助乙方做好被监护人的教育工作,经常与乙方联系,了解被监护人的情况。
7、每月至少一次与被监护人所在幼儿园、学校联系,了解被监护人在园在校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因生产、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为_____工程项目部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务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岗位);劳务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即本工程竣工且结构验收合格为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务作业条件。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务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________元/月。
2、劳务保险及福利待遇:包食宿。
3、根据待业特点协议劳务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据借支单,年底甲方为乙方结算该年全部工资(另:本工程验收完成,竣工,亦结算该年全部工资),在甲方收到开发商或总承包方人工工资后,______日内全额付清。
四、合同解除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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