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8 18:24:3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它物。装修、改善增设它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惩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局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 天(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赞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交补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3、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签字):
承租人(签字):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_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地址
甲方将其位于 (注:详细地址,在产权证明范围内表述)的房屋(或铺位等),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或铺位等)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为:每月 元。
二、支付方式为: (现金、银行转帐或其他),乙方应当在每月的 号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注:如果有其他的租金支付方式请具体写明)
第四条、用途
乙方租赁用作 (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名称)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第五条、转租事宜(注:三选一,请打√)
□租赁期间内,乙方可以自行转租或分租,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期间内,乙方可以转租或分租,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进行转租分租。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约定的其它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名确认后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郑州市 区 街道办事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居住 ;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郑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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