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计划_2023年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6篇
2023-03-12
2023-03-12
2022-11-15
2022-11-15
更新时间:2023-03-09 18:14: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3-05
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计划_2023年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6篇
2023-03-12
2023-03-12
2022-11-15
2022-11-15
“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个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项目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3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3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3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
分行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管理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年专项整治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23年4月):
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4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3】3号)。4月10日全国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刘鹤副总理和王勇、赵克志国务委员对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作出了安排部署。
(2)排查整治(2023年5月至12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3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3年):
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总结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九个行业领域专项
(1)煤矿
(2)消防
(3)工业园区
(4)非煤矿山
(5)道路运输
(6)城市建设
(7)危化品
(8)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
(9)危险废物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但总体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对此《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各地区、各企业全面排查现有风险,认真辨识、科学评估,从而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安委会制定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以及1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3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3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3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二是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3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
(四)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要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三、时间步骤
从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按程序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3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3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3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
为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区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危化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督查手册,推动企业每个岗位都要制定安全岗位手册。
(二)提升保障能力。企业要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严格追责问责。区应急局将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单位6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从7月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2023年12月,区应急局将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今年以来,亳州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查隐患、强整改、严执法,全面提升了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推深做实三年行动“攻坚之年”。1-5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同比分别下降41.7%、44.0%;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两降一无”的良好安全生产形势。
找准攻坚重点。结合“1+2+2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大攻坚力度,确保三年行动纵深推进。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查找其中可能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问题,积极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梳理出突出问题46个,出台制度措施20余条。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一领域一专班、挂牌督办等方式,彻底解决攻坚之年“攻什么、如何攻、谁来攻”的问题。
破解攻坚难点。紧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监管环节,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暗访,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彻底解决了一大批难点、热点、痛点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检查、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专项整治、建筑施工、液化气使用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等5轮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297处,下发通报4期,制作警示教育片1部,对4家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扩大攻坚效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对存在的隐患“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责令停业的责令停业,该列入黑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环境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安全隐患48186处,已整改47291处,整改率98.14%;实施行政处罚547次,罚款313.6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8家,约谈警示154家,移交司法机关11人,联合惩戒企业4家。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