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计划_2023年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6篇
2023-03-12
2023-03-12
2022-11-15
2022-11-15
更新时间:2023-03-11 11:23:4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3-05
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计划_2023年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6篇
20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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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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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场所进国旗、进宪法和法律法规、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支持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培养。发挥宗教优秀传统文化在促进“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民心相通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宗教法治建设。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引导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推动各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督,严格审批大型宗教活动并完善安保措施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职责,多措并举确保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有序。
三、巩固深化宗教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推进未完全解决的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完成整改。重点纠正“三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推进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治理工作。继续支持爱国天主教开展工作,继续推动天主教房产遗留问题解决。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深化基督教非法组织治理,防范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四、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护信教群众的合理宗教活动需求,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公共环境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2023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着力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宗教和顺,为绿色美丽、和谐稳定的剑河做出贡献。
一、维护民族团结,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2023年我们深入贯彻学习2023年2月3日至5***总书记到贵州视察时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积极推动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23年,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和《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积极深入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6次以上,及时处置民族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发展民族经济,全力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以规划引领为起点,释放政策活力
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发展政策,走符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山区经济发展路子。2023年,积极找到民族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壮大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增收,推进民族团结。2023年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万元以上,继续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文化传承、带动发展、促进增收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全域范围精品内涵提升。
(二)继续实施好“双培”,激发内生潜力
借力省民宗委“双培”工作培训,继续抓好2023年我县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培训工作,力争完成1个主体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开班培训,2个广播培训班,解决偏远贫困村寨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交流困难问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民族村寨自我发展内生力。
三、加强领导宗教工作问题整改,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强“免疫力”,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主动抢占互联网宣传阵地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发挥县乡村三级协管员作用,坚决抵御各类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2023年11月1日新修订),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假僧假道规范行政执法力度;每月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举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一期以上,培训人数60人(次)以上。
(三)全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信教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四、其他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干部职工的年终绩效考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每月与班子开展谈心谈话1次以上,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谈话2次以上。加强全局干部的宣传教育,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意识。同时,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抓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业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方便。
(二)扫黑除恶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不定时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查,确保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信访维稳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民族纠纷矛盾排查,深入对宗教界人士开展宣传教育,跟踪其思想动态,确保不出现上访事件和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一、提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不断凝聚民族宗教领域建设“全国一流强区”的强大力量。
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与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流出地政府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开展“五进五好”主题活动,引导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爱国爱教和依法办教。加强民间信仰管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四、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和“一单四制”制度,加强对宗教领域隐患的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的思想政治引领,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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