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9
2023-04-03
2023-10-26
2023-11-07
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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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该商铺用途为百货商场,不能做餐饮娱乐。
二、 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 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该商铺前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后二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递增_____%。
四、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商铺租金____________,由乙方于每年预缴租金用完日的前二个月向甲方预缴下一年度的租金,如乙方到期付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行安排,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
五、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押金壹万元整(¥:10000元整),该押金不计利息,等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及欠费,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中途提出退出经营或擅自解除合同,由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六、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门前三包,消防安全,综合法理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应当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七、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商铺结构和损坏商铺的设施,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循“来修去丢”的原则,甲方不予负责。
八、 租赁期间水、电、暖费、税费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商铺经营所发生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店面,乙方无条件腾空。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并签订后期合同。
十、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铺,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 擅自将承租的商铺抵押。
2、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的框架结构。
3、 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十一、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从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_法律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充分协商,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商铺情况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的 商场 楼 号商铺,具体位臵附平面图(该图只作方便鉴别之用,并不包括该房屋之外墙部分),由乙方经营本合同所约定的品种项目。
该商铺的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甲乙双方同意不就该商铺的租用面积与政府测绘或其他任何人士或组织测量的面积或与建筑面
第二条、 租赁者情况及租赁期限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在经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乙方必须依法纳税和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凭照合法经营;乙方应在正式合同签订后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未按时办理的视作违约;乙方享有独立经营自主权,财务独立核算,对其经营风险和经营中债权、债务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涉。
如甲、乙双方提供的上述证件在租赁期内有任何变更,必须于证件变更后的14天内向另一方提供变更后的证件复印件。
乙方以个人身份租赁该商铺,应具有合法成年公民身份,及非犯罪、服刑或无政治权利等人员,由本人亲自签订本合同。
合同租赁期限 20_年 1 月 1日起至20_ 年 1月 1 日起至20_年6月1日开始至合同期结束,乙方需支付55元/平方米每月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
商场运营综合管理费:按商铺建筑面积, 15 元/平方米?月计算,每月合计为人民币 肆仟伍佰肆拾五 元整(大写)。
付款方式:每月28日为对账周期,乙方确认无误后,请于次月10前应将上月租金及管理费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内
电费:按该商铺内独立电表所显示的用电量,并参照有关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收;如乙方在日常经营中需安装使用动力电,经甲方允许后,每月按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费用及管理费;凡逾期七天不付电费者,甲方将停止向乙方供电的同时,乙方须按上海市供电局
甲、乙双方的经营所得,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缴 纳各项税款;如有必要,乙方同意及时向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递交“税务联系单”。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容和每月双方所定下的租金数目乃商业机密,乙方有责任不予外泄;如因乙方外泄而引致甲方有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并对该事情负责;甚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没收乙方之全额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装修
太阳城购物中心的通道、楼梯、盥洗室、外立面、外部环境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及管理,并负责为经营场所提供冷气 (开放时间依照国家规定)。
乙方对该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设计及所用之材料必须取得甲方批准。
如乙方对商铺内原装修需整体改动(含地面调整、玻璃橱窗、更衣室等),应在施工前三天向甲方提供改动方案(含施工图及装修材料说明),并经甲方审核认可,方可施工;如乙方需部分改动(含粉刷墙面、照明设备、灯箱广告内容等),应在施工前一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认可,方可施工。
乙方必须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程交甲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擅自开业,甲方有权要求进行整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整改至合格为止。
乙方自行负责承担该商铺内的日常修缮维护,如需甲方工程部配合维修需支付相关费用。
除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改装或改动固定设备、分割墙或其他设施;不得擅自接驳电线、主线或将甲方提供的独立电表另接分表;不得私自安装移动式广告灯箱;不得毁坏商铺内的消防设施、玻璃隔断、墙、梁结构和设备等,如因乙方及其受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铺蒙受损失的,乙方必须负完全赔偿责任。
乙方使用的甲方各项设施、装臵,如有故障隐患应立即通知甲方有关部门排除,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商场管理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公共通道、公共场地或防火之必须场所,放臵任何商品、摆设、广告、灯箱等物品。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商铺内储存危险品或违禁品,亦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活的家禽、动物等。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商铺范围以外将商品摆设、陈列、储藏或向他人兜售;甲方有权以合理的办法清理及处理非经许可留臵在公共范围内之货物、纸盒或其他任何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在该商铺及商场范围内不可作出任何令公众讨厌或骚扰他人和毗邻业主的行为。
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或商场之名义和形象对外刊登广告、消息及印刷宣传品,及签订协议、合同、契约及其他法律文件。
甲方有权制定适用于商场所有租户的统一推广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折扣、租户赞助计划等)或在商场内及广场上举行整体推广、公关活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实施及提供合理的协助。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必须保证商铺内、外清洁、卫生、整齐,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配合商场实行垃圾袋装化,爱护商场之所有公共设施。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应确保该商铺的安全,并防止火灾的发生(必须配臵灭火器),若发生意外经确认责任在乙方,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为保持商场形象及提高商场管理水平,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同意遵守甲方不时制定的管理规章。
第十条、 违约处理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之全部,并追讨乙方违约而引致的一切损失。
因乙方及其受聘人员的某种行为而造成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完全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消除乙方上述违约事件而造成的影响及弥补甲方名誉损失所花费的法律、广告等费用),对于上述费用及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一条、 商铺返还
乙方撤铺时(合同到期、中途变更或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原铺内装修(包括地、顶、壁、玻璃隔墙、固定灯具、更衣室、固定橱柜等)不得拆除,所有权属甲方,乙方无权就此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有损坏,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
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起两天内将该商铺完整无损地交还予甲方,逾期甲方有权自行进入腾空或甲方认为适当之方法处理该商铺,如乙方物品有毁损或遗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赔偿。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双方无须向对方作出任何赔偿:
非甲、乙双方过错造成的烟、水、火灾、各种机电系统及设备的失灵或故障和排水、煤气、电力的泄漏或供应中断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的。
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
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
不可抗力因素。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通过订立补充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甲方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如在此合同中未提及,但已明确告知乙方的,均视作合同附件,乙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之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之处,双方应及时修正。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时生效。
考虑到乙方的居住及办公流动性,为保证有关信息及通知能及时准确的送达给乙方,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可确保信件及时收到的准确通信(邮)地址、邮编及电话,并确保乙方在上述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后能及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提供错误或不详地址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商铺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同意条款如下:
一、 出租物业坐落地点:
XXXX物业,同意租赁给乙方使用,用途为灯具销售,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该物业租赁期由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交付使用期为20xx年1月15日。
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天支付,先付费后使用。
四、 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贰仟元整(¥)作为押金,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电费等),甲方应将押金无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保证该物业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2、 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费等有关杂费实际使用费用及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维修费用。
5、租赁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6、若在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水灾等人为直接或间接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六、合同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备注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七、违约的处理: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合同的效力及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并认同的基础上签名捺印确认。
2、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内未尽之事项,甲、乙双方可在备注中列明。如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均同意交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出租方:
电话:
出租方:
电话:
办公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甲方(出借人)______公司
乙方(借款人)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见附件)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万元(小写:¥__ )
二、借款用途为资金。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现金的方式将所借款项给乙方。借款人收款确认: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It is expressly agreed that clause 23 of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of Contract is deleted and is replaced by the following 双方明确同意删除标准条款第23条全文并以下文取代:
(1) Upon it becoming reasonably apparent that the progress of the Works is delayed, or is likely to be delayed, the Main Contractor shall forthwith give written notice, but no later than fourteen days after the occurrence of the event which causes or is likely to cause the progress of the Works to be delayed, to the Architect of the material circumstances including the cause or causes of the delay. The Main Contractor shall, if practicable in such notice or otherwise in writing as soon as possible after such notice, give particulars of the expected effects of the delay, or potential delay, and shall estimate the extent, if any, of the expected delay to the completion of the Works beyond the Date for Completion stated in the appendix to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of Contract or beyond any extended time previously fixed under either this Special Condition of Contract or clause 33(1)(c) of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of Contract. The Main Contractor shall give such further notices, if the delay is still on going, on a monthly basis for keeping up-to-date the particulars and estimate of the expected delay to the completion of the Works. 一旦工程进度已明显滞后或将要滞后,总承包商应立即书面通知建筑师相关的重大情况,包括延误的原因,该通知不得迟于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的十四天内。总承包商应在通知中(如可行)或在该通知发出后尽快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延误或潜在延误将造成的预期后果,并应评估预计延期的程度(如有发生),该评估需与标准合同条件附录中约定的完工时间或本合同特殊条件或标准合同条件的33 (1)(c)条确定的时间做对比。如果延误在持续进行,总承包商应进一步发出通知,按月更新,以便(建筑师)及时了解该延期事件的详细情况和预计的延误时间。
(2) If, in the opinion of the Architect, upon receipt of any notice, particulars and estimate given by the Main Contractor under sub-clause (1) of this Special Condition of Contract, the completion of the Works is likely to be or has been delayed beyond the Date for Completion stated in the appendix to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of Contract or beyond any extended time previously fixed under either this Special Conditions of Contract or clause 33(1)(c) of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of Contract, 如果建筑师在收到任何总承包商基于本合同特殊条件条款(1)的要求提交的通知、明细和评估数据后,认为与标准合同条件附录中原定的完工日期或本合同特殊条件或标准合同条件条款33 (1)(c)明确顺延后的日期相比,本工程将要延期或者已经延期,是
(a) by force majeure, or 因为不可抗力,或
(b) by reason of Architect's instructions issued under clauses 1(2) (subject always to the provisions of clause 1(3)), 11(1) or 21(2) of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or 因为建筑师基于本合同条款1(2) (在符合1(3)条款的前提下)、11(1)或21(2)发出的建筑师指令,或……(简言之,AI建筑师指令)
(c) by reason of the Main Contractor not having received in due time necessary instructions, drawings, details or levels from the Architect for which he specifically applied in writing on a date which having regard to the Date for Completion stated in the appendix to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of Contract or to any extension of time then fixed under this Special Condition of Contract or clause 33(1)(c) of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of Contract was neither unreasonably distant from nor unreasonably close to the date on which it was necessary for him to receive the same, or 因为总承包商没有及时收到建筑师提供的必要指令、图纸、详图(大样)或标高,并且就这些文件总承包商已明确用书面形式申请并在特定时间发出,该时间既不能与标准合同附录中明确的完工日期或本合同特殊条件或标准合同条款第33(1)(c)条明确批复的顺延后日期相比有过长的不合理间隔,又不能和建筑师必要的接收时间相隔太近。……(简言之,总包未及时收到必要施工依据,且已及时书面通知到位,并给建筑师留有合理的回复时间)
(d) by delay on the part of artists, tradesmen or others engaged by the Employer in executing work not forming part of this Contract, or 由于业主雇用的艺术家、工匠或者第三方在实施本合同范围外的工作中造成的延误,或……(简言之,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的第三方,如地连墙分包新利)
(e) by reason of the opening up for inspection of any work covered up or of the testing of any of the work, materials or goods in accordance with clause 6(3) of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including making good in consequence of such opening up or testing), unless the inspection or test showed that the work, materials or goods were 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Contract,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s, at least two full working days' written not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before work is covered up is a condition precedence for granting of any extension of time), or (总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第6(3)条,剥露已覆盖的隐蔽工程以供建筑师检查,或供其检测任何工程,材料或者产品(包括这些剥露、查验随后的修复工作),查验结果合格的,(为避免疑义,在进行隐蔽工程覆盖前,至少应提前2个完整的工作日书面通知发包人来检查,此为给予任何工期顺延的先决条件),或者
(f) by reason of compli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clause 34 of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of Contract or with Architect's instructions issued thereunder, or 由于执行标准合同条款第34条的规定(即发现地下文物而停工)或建筑师随后发出的指令,或
(g) by reason of the Main Contractor not being given possession of the Site or any part or relevant part thereof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or 由于场地未按合同规定移交给总承包商,或者任何局部或相关部分未移交,或
(h) by reason of any act of prevention or neglect or breach of contract by the Employer, his servants or agents, 由于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的任何阻止、疏忽或违约行为,
(i) by reason of inclement weather conditions, being rainfall in excess of twenty millimetres in a twenty-four-hour period (midnight to midnight) as recorded by Macao Meteorological and Geophysical Bureau station nearest to the Site, and/or its consequences adversely affecting the progress of the Works, or 由于恶劣天气发生,离工地最近的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监测站记录到24小时内(午夜到午夜)总降雨量超过20mm,且/或降雨后果严重影响到工期;或
(j) by reason of the hoisting of tropical cyclone warning signal No. 8 or above or the announcement of a Black Rainstorm Warning, 由于8级或以上热带气旋登陆,或有黑色暴雨警告发布,
then the Architect shall so soon as he is able to estimate the length of the delay beyond the date or time aforesaid make in writing a fair and reasonable extension of time for completion of the Works and notify the Main Contractor accordingly. Provided always that the Main Contractor shall use constantly his best endeavours to prevent delay and shall do all that may reasonably be required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Architect to proceed with the Works.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 any extension of time granted shall include any day which is Sunday, Statutory and DSSOPT announced non-construction Holiday and if the length of the delay is assessed to be less than half day, no extension of time will be granted and if the length of delay is assessed to be more than half day but not up to full day, only a half-day extension of time will be granted. 此时,建筑师应尽快估算超出上述日期或时间的延误天数,以书面形式公平合理地顺延工期,并相应地通知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应尽其最大努力防止延误,尽力按照建筑师合理要求实施本工程。为避免疑义,所有已批复的顺延天数应包含星期日、法定假期和土地工务运输局宣布的非施工生产假期的任何一天。如果延误的时长经评估后不足半天,工期将不予顺延;如果延误时间超过半天但不满一天,则只顺延半天。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 the lack of construction permit or consent does not fall into any of the above sub-clauses (2)(a) to (2)(j). There shall be no extension of time granted due to the lack of construction permit or consent. 为避免疑义,缺乏施工许可或同意,不属于上述第(2)(a)至(2)(j)条的任何一种情况。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一律不予顺延。
(3) In determining any extension of time to which the Main Contractor may be entitled, the Architect shall not be obliged to take into account any cause or event unless the Main Contractor shall have notified the Architect in the manner specified in SCC 23(1) of this Special Condition of Contract, and in addition has within twenty-eight days of the cause or event or if the cause or event lasts for more than twenty-eight days, within twenty-eight days upon the cessation of the cause or event supplied to the Architect: 在审批总承包商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延期时,建筑师无义务考虑任何延期原因或事件,除非总承包商已按本合同特殊条款SCC 23(1)规定的方式通知过建筑师,且在延期事件发生后的二十八天内,或当延期事件持续超过二十八天时在该事件结束后的二十八天内,已提供以下资料给建筑师:
(i) full details of the effect of the event on the progress of the works on site; and 该事件对本工程现场进度影响的详细情况; 和
(ii) full details of the effect of the event on other trades or activities, including the works of sub-contractors on site; and 本事件影响其他专业(工程)或活动的详细情况,包括现场分包商的工作内容;和
(iii) full details of the steps to be taken by the Main Contractor to comply with his obligation to prevent the delay. 总承包商为尽其义务避免延误所采取的详细措施。
Provided that the Main Contractor's compli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SCC 23 including compliance with the period for notification and supply of bona-fide details to the Architect, shall be a condition precedent to his entitlement for an extension of time based on the full details supplied to the Architect as stated in sub-clauses (i), (ii) and (iii). In the event of the Main Contractor failing to comply with these requirements, the extension of time to which the Main Contractor may be entitled, shall be as determined by the Architect based on his own estimate without the obligation to review the required details which may be available later after the due date as stipulated the Main Contractor shall not be entitled to any extension of time under the Main Contract or otherwise. (但规定)总承包商遵守SCC23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本条款第(i), (ii)和(iii)条的要求向建筑师提供全部详细资料,是其行使延期权的先决条件。如果总承包商未能遵守这些要求,总承包商本可有权顺延的工期应由建筑师根据自己的评估而定,且建筑师无义务来审查承包商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才提供的明细资料。
(4) At any time before the issue of a Final Certificate in respect of the Works the Architect shall be empowered, either upon the application in writing by the Main Contractor or the Employer or upon his own motion, to review and amend in any manner whatsoever any previous decision made under sub-clause (2) of this Condition or SCC 22(3) of the Special Conditions of Contract PROVIDED THAT in case any earlier decision by the Architect on extension of time is to be reviewed and adjusted in favour of the Main Contractor in relation to such previous decision the Main Contractor shall have has fully complied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is clause. 在签发相关工程的竣工结算证书之前,建筑师有权在收到总承包商或业主的书面申请时,或由其自行决定,以任何方式审查和修改先前根据本条款第(2)条或合同特殊条件的SCC 22(3)条做出的任何延期许可,如果其受益人是总包方。且就此前的延期许可而言,总承包商已完全符合本章节相关条款的要求。
(5) The Main Contractor is not entitled to claim for extension of time due to the delay to the progress of the Works by reason of protest or demonstration or the subsequent effects. 对于抗议活动、示威游行或其随后的影响,总承包商无权要求延长工期。
(6) If the Employer considers that the completion of the works as stipulated in the appendix to these conditions or any extended date for completion would be/has been delayed due to the reasons other than that stipulated in SCC 23(2), the Employer may issue instruction to the Main Contractor to complete any one or more parts in priority. The Main Contractor shall comply with the instruction at no extra time and cost to the contract. 如果业主认为由于除SCC 23(2)项所述之外的原因,本合同附录所规定的竣工日期或任何顺延后的工期都将/已经被推迟,业主可以向总承包商发出指令,以优先完成任何局部工程。总承包商应遵守该指令,且不得索偿工期、费用。
甲方;(简称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简称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条款:
一、 甲方将绿园区春郊路煤气宿舍(五楼三室米)的住房租给乙方居住。
二、 出租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x年)。
三、 采暖费由甲方承担。
四、 月租金______付款方式____总金额_________元。乙方交付甲方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 租期内水、电、煤气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 乙方在租期内在室内不得进行违法或打扰邻居等活动,如发生此类事情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租金不退。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不得转租他人,不得改变,破坏房屋结构。
七、 室内凡是甲方的物品,留给乙方使用的,丢失、损坏,由乙方赔偿损失(照价赔偿)。
八、 付下季度租金时,乙方提前15天交给甲方。在租赁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甲方不退房租款和押金。房屋到期后,如乙方不在续租应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
九、 承租人在租期内,如本房间内发生水、火灾、煤气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法律立即生效。
备注: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劳动法》、《_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内经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面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延长乙方的试用期或解除劳务合同。
第二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基本(固定)工资为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_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_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___月___日(或第___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__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______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劳动法》、《_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种、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要求、职责划分及费用结算办法等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劳务派遣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各种待遇、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和岗位调配和考核。
(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休假待遇规定,安排员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应由派遣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并转交给乙方。
(四)甲方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内办理解聘手续。
(五)甲方依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减少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在协议附件中明确。
派遣人员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派遣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培训。
(七)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并处理。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
(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求职登记表中相关信息”情况。
(十一)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合格应聘者,经乙方同意后可聘用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现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推荐,经乙方同意后,此类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为乙方的员工。
(十二)按《_劳动合同》规定,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遣返给乙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产经营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将停待派遣人员名单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继续支付停待期间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最低工资。
(十四)如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劳动合同法》约定的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外,应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办理解除关系时支付。
(十五)派遣人员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要业务统计指标、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
(三)乙方应组织乙方员工进行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由甲方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
(五)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并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七)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负责缴纳各项保险费用,按规定标准从派遣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各类保险费,并按《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八)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
机构认定后,由负责人员按企业有关制度负责赔偿。
(九)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
(十)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新进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十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甲方指定),体检日期不得超过派遣开始之日前一个月,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进行积极抢救和现场保护,垫付相关医药费,待乙方启动工伤保险机制后一并处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由于虚假信息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时间
(一)劳务费:劳务费结算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 元计算。
(四)甲方在当月10日前将派遣人员本月的社保费支付给乙方,并将派遣人员上月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报表、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同时出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发票金额应包含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各类保险、公积金、服务费等所有需甲方承担的费用总额)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______‰滞纳金。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体制改革、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组织结构调整等减少劳务人员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减少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参照《_劳动合同法》标准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xxx经济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xxx经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1、甲方将位于香港_____街道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_____个月。(该租房合同不足之处可以补充)
2、甲方提供设备如下:_________________单人床、桌子、衣橱、电视机、电冰箱等。
3、房屋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
4、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抬头: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6、租金:_________________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租金支付:_________________租金先付后租,在签合同时乙方先支付给甲方元,余款在年月日前付清。
租金及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7、乙方需交付给甲方200元水、电押金,到期返还给乙方。
8、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房屋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押金: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
11、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
1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1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15、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16、本租房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管理处存档。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有位于三楼住房一间及卫生间一套,经双方协议,甲方自愿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时间从20_年10月8日起至20_年10月8日止,时间为一年(十二个月),租金贰仟玖佰柒拾陆元(¥: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季度付款,每三个月付款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如乙方不及时付款,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并不退还乙方预交的押金。乙方进住访信心时,必须向甲方交押壹佰元,期满后,乙方不再继续租用住房,乙方不能损坏甲方房屋内的设备和未欠甲方的租金,甲方必须退还乙方的押金壹佰元。若有损坏甲方的房屋或设备时,由乙方负责修复还或给经济上的补偿。
乙方在居住期间,水费生月交壹拾元,电费按电表及电价核算,每季度交一次,电视及电脑乙方自到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和交纳费用。
乙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室内外的卫生和安全工作,进出时,必须自己锁好自居的房间,并关好房内的水、电开关,以免事故的发生。
今后的租金增或减,按当时的物价变化,依据市场价期协定。上述协议,双方同意。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华泰楼的小区住房(二号楼,四单元,四另七室)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2、本房屋月租金为元,按年度结算,预付半年租金。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5、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6、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7、乙方使用房屋要爱护房间内所有物品(厨卫用品,家电,沙发,以及桌椅等),如有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
8、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0、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商铺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同意条款如下:
一、 出租物业坐落地点:
XXXX物业,同意租赁给乙方使用,用途为灯具销售,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该物业租赁期由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交付使用期为20xx年1月15日。
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天支付,先付费后使用。
四、 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贰仟元整(¥)作为押金,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电费等),甲方应将押金无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保证该物业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2、 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费等有关杂费实际使用费用及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维修费用。
5、租赁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6、若在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水灾等人为直接或间接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六、合同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备注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七、违约的处理: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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