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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面积 亩的土地,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承包金每年每亩660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租金。
第二条: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承包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不改变农田现状。
第四条:承包期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农田各项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条:承包期最后________年,乙方不得种植午季作物,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承包的土地达到承包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七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__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保证金壹万元整,保证金抵交最后________年承包款。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____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执一份。
发包方(甲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xx县x乡xx村xx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xx县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经济效益,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并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特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__村_组__荒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其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若该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后,承包受益权_年内退耕还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粮款补助,甲方不得随意将本合同进行买卖或转包他人。
二、承包时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承包费交纳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__元承包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__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经营收入。
四、承包土地____,经乙方开荒,乙方对该沟树木有权做出决定,甲方将免除一年承包费
五、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作产业地经营,乙方不受外界干扰,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承包,甲方可将该沟树木按现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无故违约需向对方支付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将该地转包他人,乙方有权对该沟树木做出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承包在xx村委,xx村(小地名xx)的荒山转包给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离本村较远不便于管理转包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xx,住所xx;乙方当事人的姓名 xx ,住所xx。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位于xx,四至界线:东xx西xx南xx北xx面积约xx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种植的各种作物。
四、承包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竹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纯利润)乙方占xx%,甲方占xx%。
六、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八、竹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
九、竹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十、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本村委xx份,镇政府xx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一、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二、承包时间及承包现金额
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5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组集体收入1000元,看管山户户主,陈国共收入20xx元,五年合计15000元。
三、付款办法
自20xx年5月15日全清。
四、四至及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该荒山的所有权;
2)对所发包范围内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
3)甲方可在所发包荒山上放牧;
4)甲方应给乙方创造一个宽松发展的环境。协调好本区治安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四至范围内的荒山经营权;
2)足额及时支付承包金额;
3)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七、其他事项
1)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群众,并做到合情、合理;
2)因国家基建等情况,承包期内补偿归乙方,永久性征地补偿,甲、乙双方应和谐共同协商;
3)承包范围内耕地甲方农产,若乙方需用时可与农户协商,不予干涉;
4)承包期内,乙方出现安全方面的事故与甲方无关;
5)承包期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包、分包,也可以有偿流转。
八、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撕毁合同,若单方终止,造成损失,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
2)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变更而变更。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调达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页九条,并附民主议定同意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_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年12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四、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亩,亩/元。
2、荒坡地: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元偿付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赁荒山荒地地形图
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
3、其他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公证(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承包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为发展地方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大通本地的经济发展,根据《_民法典》和《_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和上级开发荒山精神,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荒山承包经营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大通回土自治县 镇 村 荒山,面积约 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 边界,南至 边界,西至 ,北至
二、承包期共________年,即期限为: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款交纳办法:
1、荒山按 元( 元整)年进行承包,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分两次付清承包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现金 元( 万元)整,在________年交付现金 元( 万元)整。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荒山范围大通回土自治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2)荒山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如果该荒山属村民小组的,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村民会议(由18岁以上村民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委员会的,要有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4)所在地镇政府对林地发包方案的批复文件。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荒山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荒山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荒山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荒山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林和经济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六、承包的荒山,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八、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置。
九、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九、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三〉如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罚。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十
一、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十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甲方:
乙方:
为绿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孙后代,在各级政府部门,林业部门的支持下。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决定,并向全村村民公开承包,党的小组一至同意决定,将所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的荒山石岩子(丰收公路两边)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
一、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二、四至界线:
三、石岩子荒山面积地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xx年元月23日至20xx年元月23日止,伍拾年。
五、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元)
六、乙方有权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围内植树造林,不得开荒种地。
七、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征占用,所得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灾害人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关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盖给公章,申请等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负。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_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租赁、转包等)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承包耕地 亩(详见附表)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费用按:乙方将庙家村民组200亩塘坝深挖扩建费用作为承包费用。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在20__年12月31日前塘坝深挖扩建达标后自行承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占用的,可依法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费;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造成土地损毁的,可要求乙方恢复土地质量。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依照合同规定深挖扩建塘坝;
②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不得改变用途;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九、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甲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一事一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流转给第三方经营。
4、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5、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商定。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村委会(发包方)、乡镇农经站(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签章(或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承包荒山合同范本最新承包荒山合同范本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小组代表会议通过,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小红岩荒坡地一块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位于小哨村的小红岩一块荒坡地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用地的实际面积以乙方所打外围墙的实际丈量面积为准,由双方以附图形式说明,(面积为 亩)。
二、使用期限(承包期限)
1、该地块的使用期限为三十年,自11月1日起至2044年10月31日止。
2、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经甲方同意后,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三、荒坡地付款方式
1、承包费按10%每五年递增一次,即第一个五年为每亩每年元,第二个五年为每亩每年元,第三个五年为每亩每年元;以此类推。该地每年度承包费支付为人民币。
2、承包费采取每年一次的付款方式,按先付款,后用地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在三十日内,向甲方缴纳当年的承包费,逾期视为违约,逾期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其他费用
1、乙方在此地块上的经营用电,由甲方协助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缴纳;乙方使用甲方本村村民用水,水管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按企业用水交费标准执行,如遇水费调整则相应调整。
2、在该地块使用期间,与该地上经营项目有关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l、甲方有权按期向乙方收取用地承包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
4、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终止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自愿将小红岩荒坡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2、甲方应按期将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
3、本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地块权属无纠纷,不受村、村干部及村民的干涉。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对所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和对该地的合法利用。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路畅两通,电源由乙方向供电部门申请解决,甲方出具证明材料必要时协助乙方办理。
6、如乙方经营办理有关手续涉及土地使用的相关的事宜,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7、如乙方已经支付当年承包费,中途因不可抗因素而造成该地块停止使用的,甲方不退还中途未使用期间的承包费用。
8、甲方保证不因甲方换届和负责人变更而变更合同。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l、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使用该地块,在该地块上建筑临时及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
2、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收益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4、合同期满,乙方提出继续承包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期缴纳承包费。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等费用。
3、乙方如因经营需要等原因,与他人合作经营,须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地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
5、乙方应优先使用本村村民的用工。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变更本合同的,可以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2、除因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条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外,还因如下条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在该地块使用期间,若因城市、总体规划建设或因国家征用该地块等情况,使甲方事实上无法继续提供该用地的,或者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其中有关该地块的土地补尝由甲方享有;乙方的机械设备及其它设施等的补尝归乙方所有。
3、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方各自承担权益内的损失,并协商解决相关事项)。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视为违约行为,
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l 0万元外,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在该地块使用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偿收回该地块,甲方不给乙方做任何补偿,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利用该地块进行违法活动的;
(2)、拖欠用地承包费三个月以上的,拖欠水、电费用逾期达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用地使用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预付承包费不退还。
4、如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干涉、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不受换届及甲方负责人变更的影响。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杨进华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承包在 村
委, 村(小地名 )的荒山转包给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离本村较远不便于管理转包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
乙方当事人的姓名 住所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位于 ,四至界线:东 西 南 北 面积约 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种植的各种作物。
四、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竹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纯利润)乙方占 %,甲方占 %。
六、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八、竹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
九、竹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十、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村委 份,镇政府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民法典》、《_森林法》、《_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 亩 四至:东: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 --------------------------------小写: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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