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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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服务方:
存货方:
根据《^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管服务方提供服务为:
1。为存货方提供产品的装卸、存放、保管、配送、不良货品回收、信息反馈等。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
2。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
3。保管场所地址:【】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
2。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仓储配送服务责任
1。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
2。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
3。保管服务应主动、密切联系存货方,根据保管服务方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货品。
第四条保管服务期限
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存货方有权对保管服务方保管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2。存货方明示货品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保管服务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保管服务方说明。
3。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管货品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
4。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
5。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
2。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存货方,则存货方有权选择:或者提前终止本保管合同;或者按保管服务方提供的新保管场所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存货方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存货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书
面通知保管服务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4。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加盖公司印章,
任何口头的或无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均视为无效,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管服务费费用
1。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A、正品按出库每一最小记账单位元收取。B、回收不良货品按入库每一最少记账单位元收取。包含仓储费及配送费。该费用包括保管服务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水电费、管理费、安保费、燃料费、路桥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出入库理货、装卸费、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税费等)。另计费用:除宜昌城区以外区域物流费用、加班费。
2。支付方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存货方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10日内向保管服务方支付上一周期保管服务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保管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物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短缺、损坏等,保管服务方应负责赔偿。
2)保管服务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务
方应将存货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服务费返还给存货方,并赔偿由此给存货方造成的损失。
2。存货方的违约责任:
1)存货方在保管服务方存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物品,造成公检法机关没收存货方物品的,保管服务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存货方因此给保管服务方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全额承担,包括保管服务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如存货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保管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存货方应按应付保管费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务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货方经济损失,保管服务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管服务方:(公章)存货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存货人: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根据《^v^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仓储费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支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或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储存期间
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民法典》执行。
存货人(章)_______
保管人(章)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
xx编码:_______
甲 方: 通辽市连成药业有限公司 (用工单位)
代表人: 李东 身份证号码:152301197205170011
乙 方: (劳动者)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保证送货及时,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本着长远真诚合作的共同愿望,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具体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形成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作为劳动者接受甲方的用工管理。
二、乙方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
甲方聘用乙方为公司司机,负责以下工作:
协议期限:协议期限共 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为一个月,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三、劳动报酬:
1.工资标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资。试用期 元人民币,试用期为一个月(可以缩短试用时间,试用期内无休息日,试用期内无请假申请,重大特殊情况可协商并经甲方批准同意,否则按《通辽市连成药业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协议》执行)。
2.试用期过后经考试合格填写转正审批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按签订时的日期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甲方负责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满两年的从第三年开始增加交纳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20%,乙方8%,以上五险一金的缴纳均按通辽市社保局最低工资标准基数)。
3.工资结构: 元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奖励、或扣罚款)
考核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励、或扣罚款)
绩效工资=满勤工资±效率工资±奖励工资±保密工资±提成奖励±(奖励、或扣罚款)
(1).基本工资: 元,指已进行绩效工资核算时
(2).岗位工资: (仓储员共划分为10条,每条10分,满分发放全额岗位工资,未做或遗漏扣该项全部分数,否则按实际分数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4).绩效工资:
<1>满勤工资:100元(每周休息时间为一天,休息时间选在周六或周日,漏岗或本人应工作时间内请假均无此奖励)。
<3>.保密工资:100元(坚守职业道德,对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细则,对本部门的相关资料严格监控,做到不外泄漏)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薪资,逾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工作岗位的相关制度。
(三)在乙方没有提出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双方未为协商更改原工作方案和相关内容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四)乙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工作质量提出合理建议,甲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出相应调整。
(五)试用期满后,双方应立即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聘用协议。因乙方原因未签订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用协议的可填写声明(公司根据其工作情况按试用期工资发放薪资或酌情),公司对该员工按试用期员工对待。
(六):如因工作需要和客观情况,,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工资按新岗位同工同酬。
五:违约责任
1、试用期间或转正后工作未满一个月离岗,甲方只为乙方提供基本工资(按通辽市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正常的工作,若乙方私自造成空岗影响本职工作的扣100元/天,若甲方未能够按期支付工资,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2%滞纳金 。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元(签订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执行,以培训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留存一份,档案留存一份(备注:为保证甲方的商业机密的安全性,乙方可随时到档案管理处查阅,如发生争议纠纷,乙方可执原件解决,甲方无权干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的诉讼请求必须在科尔沁区内的人民法院
(备注:本协议共五页,为保证协议的真实有效性、每页的下角标注出甲乙双方均签字按指纹)
甲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按指纹):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按指纹): 年 月 日
甲方(存货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乙方(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
产品名称:
数量:每批到货数量依据甲方实际到货件数及重量为准。
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空运等质量要求。
第二条货物验收入库
货物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至货场过磅处),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因甲方货物存在吸湿及干燥天气下的水分蒸发等自然现象,允许产品存储期间重量±%。
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第三条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货物出库: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指标办理出库手续。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对每笔出库货物均需过磅称重并做记录。
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乙方应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甲方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及东外环业务。
遇大宗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收费标准
仓库租赁费每天按元(大写)/吨计费;
装卸费按元(大写)/吨计算;
过磅费按元(大写)/吨(一进一出)。
单车运输在吨(含)以下按元(大写)/车收费,超出吨按两车标准收费,此费用只限“到”或“到”此两线的单程距离,超出此距离将增加收费。
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收取,按月结算,次月日前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于乙方开具发票后日内付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应采用随货捎带或传真形式将每批所发产品的出库装车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倍运费。
甲方自提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或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人自提。
甲方更换驻代表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甲方任免报告或文件。
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爱护乙方仓储、办公设备。
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乙方责任
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潮目的。
在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依甲方需求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通报甲方产品库存情况,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报表,报表格式由甲方提供。
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本合同期满前天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应于期满时终止,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对于合同期满,甲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的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共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租仓场所:
2、租赁期限为年,租期满后再另订起合同。
3、租金仓库租金按元/吨/天计算。
4、租赁期间:免堆场费天,超期堆存费按合同所订元/号/天计算封顶,甲方还要开出一般的地税仓储费发票给乙方作为单位报帐使用的一般发票。
5、转堆费。从原买转入堆场的费用进来的是甲方负责,出去的是乙方负责,每吨元(由乙方负责)。
6、费用结算办法:每年结算一次,每月号把上月要收的所有费用传给甲方。甲方核对无异议后,每月日前把款打到乙方公司帐上,每月日后乙方未及时付款,甲方可对乙方停止出货。
7、货物验收,负责保管好乙方的货物,保证数量完整(正常损耗除外)。
8、甲方仓库提供一切过磅进出的过磅单据,免过磅费用。(包括铲车费和堆高费等)。
9、违约责任:甲方在合同期末满终止所订立的合同,要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之外,还要按本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赔偿给公司。
A、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对入库产品认真验收,并出具正式入库单证,传真至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放货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或转移乙方的货物到其他未经乙方同意的存储场所,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使用运输工具装运时须注意存放货物安全,由甲方运输工具撞坏或由甲方操作不合理而产生的货物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货物负妥善保管的责任,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水湿的,甲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5、由甲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按期发货,赔偿存货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6、甲方有责任每月月底进行定期盘点,将盘点报表传真至乙方。
B、乙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需要入库的产品,乙方需提前5-7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安排接收工作。
如违约合同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对方货物价值的市场价格(比如:甲方违反,损失部分甲方需按乙方货物市场销售售价全部赔偿给乙方。
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有效期1年。传真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账号: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仓储物
品种品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
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
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仓储费(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
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
保管人
鉴(公)证意见:
存货人(章):
保管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v^合同法》及《^v^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2年,自20__年4月22日至20__年4月21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变压器材金属材料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
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1000㎡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两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v^付一年租赁费用21万元人民币。起租时间20__年6月8日截止日期20__年6月8日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 ,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一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 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 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仓库货物堆垛应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垛距、货距一边收发作业及库存盘点。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 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 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
此结算方式以甲方当月发货运费大于壹万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 10 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存货方: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根据《^v^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
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需要,甲方的钢材在乙方仓库存储装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总体要求
1. 甲方需在乙方仓库堆放的货物是 钢材(盘圆,螺纹等) 。
2.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品名、规格、材质、入库前后分别堆放,乙方对甲方入库物资必须严格管理,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并于每月出具加盖公章的库存表对帐一次。
3. 甲方进出库时,必须提前预报作业计划,包括货物作业的品名、规格、重量,以便于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4. 服务时间:24小时全天服务。8:30—4:30为正常上班时间,之外为加班。加班费:元/吨
二、 入库要求
1. 乙方按照甲方出具的入库通知单详细内容进行验货入库,在货物到达24小时内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包含钢厂、品名、材质、规格、重量、件数、车号、船号等),先直接传真到甲方公司专职业务员,每星期将原始凭证邮寄甲方公司。
2. 如发现实收重量与通知单不一致时, 必须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入库。
3. 抄牌验收的货物,必须抄清货物的重量以及炉号。
4. 乙方在卸货时,必须认真验收,如有货损货差情况发生及时反馈给甲方。
三、 出库要求
1.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储存,将货物按规格、品种、材质堆放整齐。
2. 甲方出库时,必须开具提货单,提单上必须盖有甲方提货专用章及业务主管人的签字或盖章。
3. 提单内容必须详细,包括钢厂、品名、规格、材质及重量和件数。
4. 甲方的电脑提单涂改无效,并与甲方预留在乙方的提货样单相一致;如果凭其他客户提单或车号提货,甲方需提前将传真件传至乙方,乙方在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货,(备注栏里的内容必须是电脑文字)此类传真件有效。乙方如无甲方确认(提货清单密码)而擅自发货、超发、误发造成甲方的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赔偿。
存货人:______(甲方)
仓管人:______(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年__月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份(正本__份,副本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
开户行及帐号:__ 开户行及帐号:__
地址:__ 地址:__
电话:__ 电话:__
单位盖章:__ 单位盖章: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第一条 仓储物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_________。
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编号: 储字 号
甲方(存货方)
乙方(保管方)
根据《^v^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仓储保管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存储货物的情况
甲方将其经营的中药材,其他有关商品存放在乙方仓库,具体存储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情况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第二条 存储货物的货权
凡以甲方为收货人或由乙方收货的所有到达乙方仓库的货物,其货物的所有权属甲方。
第三条货物的验收入库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乙方应按验收资料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验收资料不符,乙方应在返回的入库单上记载并于发现后的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货物入库完成后,乙方应填报入库单,入库单中应表明货物的垛号,并在入库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入库单先发传真再邮寄给甲方。
第四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入库货物的特点,合理地安排货物的存放地点,并使其符合相应的保管条件,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以及货物在质量和数量上免受任何损失。
第五条 货物出库手续
所有甲方货物提货一律凭甲方开具的加盖甲方“出库专用章”的提单或提货传真件放货(提单上要注明提货人身份证号码)。提货人凭提单传真提货,乙方必须电话向甲方确认后才可以放货,遇有疑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实发数与提单数存在差额,乙方应按实发数将提单返还联及时返还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费率标准
1、仓储费***元/吨天
2、集装箱掏箱费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人工散货)。
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托盘)。
3、卡车卸车费**元/吨。
4、入库费***元/吨。
5、出库装车费***元/吨,超过17:00另加*元。
6、货权转移费***元/吨。
第八条 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最后一批货出清之前,甲方应将所有费用结清,否则乙方有权不发最后一批货物。
第九条 各方责任
1. 甲方的责任
未按标准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甲方货物的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货物发生丢失,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保管商品未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储存,造成毁损或其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
(3)由于合同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约。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应认真,全面地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签约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可协商制定本合同的若干附件或补充条款,其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提单须加盖出库专用章方为有效,如凭传真提单发货,请向发货人电话确认。
甲方:(存货方)乙方:(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日
托运方: 承运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龋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职位: 职位: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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