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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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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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7 16:33: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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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驾校全面共识,具体协议如下。
一、 投资方式及金额:
甲方以入股形式购买四辆全新奇瑞风云车供乙方作为教练车或路考车经营使用,每辆车价格为伍万元(50000元)含购置税、购车费、牌照费、保险费及其他车辆购置费用在内,共计贰拾万元(200000元)
二、 车辆使用费结算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叁年,在合作期间乙方保证甲方四辆车每月车辆使用费壹万元整,乙方于每月30号前将车辆使用费存入甲方指定账号不得拖延,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甲方,最长延期不超过七天。
甲方指定账号:
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以现金或车辆方式一次性投入供乙方使用。
(二)在乙方不出现违约情况下,甲方不得中途收回车辆使用权,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乙方经济损失。
(三)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不承担乙方经营风险,不承担乙方在车辆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车辆交通事故、处理、处罚及因车辆引起的法律纠纷和责任。
(四)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或违规、违法情况下即时收回车辆或资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五)甲方如有特殊情况要求撤资应提前叁天告知乙方,乙方最迟不超过七天将款全额归还乙方,本合同终止。
四、其他事项
(一)甲方对乙方有监督权、知情权、建议权
(二)甲方参与驾校利润分红,每半年公开一次驾校经营账目和分红利润,分红数额以实际核算利润为准。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乙方机构(盖章):
日期:
甲方:利达驾校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利达的合作诚意和服务理念如下:
办学宗旨:“诚信、和谐、博大、卓越”是利达的办学宗旨。
服务理念:利达将一如既往的为每位学员提供优质服务,专业精湛的教学、快捷的手续办理,我们的追求目标是:一切服务学员,为每位学员轻松圆一个学车梦,为社会培养出驾驶技术一流的人才。利达坚持以学员为本,一切为学员着想、热心教学、廉洁教学、 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甲方驾校将以雄厚的基础,热情的服务欢迎每位前来培训学习。
安全责任:我们将牢固树立“安全训练、责任重于泰山”的教学理念,秉承科学的教育风尚,倾力打造兰州独具特色的园林式驾驶培训基地。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对驾驶员和驾驶技能的需求越来越高,为了拓展驾校业务,为社会输出优秀的车辆驾驶人员,依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自愿、真诚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合作意向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培训的理论和实践场地、专业师资以及学员的考试等一系列服务。
2.乙方负责为甲方招生、推荐学员、宣传、咨询等前期报名工作。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学员练车的场地、教练、车辆、设施维护等一切所需。
2.甲方依托多年的办学经验,完善的环境设施,由学员自选教学场地,自定时间,签约学车、专车接送,随到随学,顶级教练为学员执教服务,包考驾照。
3.甲方负责学员的驾驶技能和素质教育,全力以赴培养出合格优秀驾驶员。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招生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合作期间负责为甲方招生、推荐学员,宣传甲方的特点,招生数量不设上限。
2. 乙方的招生简章、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为统一口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3. 对于乙方招生的学员甲方有权限进入驾校报名系统,参与学员信息管理。
4.乙方在合作期间有权利对甲方的教学进行监督。
5.乙方实行一站式收费,不得另行加收任何费用。
四.协议生效及其他事宜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______年 月 日 ______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管理经营权转让予乙方,形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已申办的转让给乙方经营,并将法人变更为乙方指定的法人。
二、乙方管理经营过程中盈亏自负,独立核算,该驾校营运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经营管理中需甲方配合协调的衔接工作,甲方认真做好,全力配合,决不拖逶。
四、从本合同签字生效,上述驾校的所有经营、管理权归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甲方(校园代理):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驾车培训学校):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甲方为漳州校区驾校代理。乙方为驾车培训学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关于驾校培训的合作协议。具体如下:
一、双方义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将为乙方在漳州校区,扩展业务,负责招收学员。
乙方应履行义务:
1、乙方在加入联盟时,应提供相应的驾校培训资质证明及相关信息。
2、乙方应负责学员在学车期间的人身安全,在此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负法律责任。
3、乙方应负责学员从练车到驾照考试的一系列驾校培训。
4、乙方驾校培训中,将提供给学员的服务如下:
二、乙方对学员的保证:
1、学员在学车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学员在学车期间放弃学车,甲方的代理费仍按原来商定的标准执行。
3、学员有权查看乙方的驾校资质,以及教练的一些合法教车信息。
4、乙方不保证每个学员都能在规定学车时间内顺利通过驾照考试。
5、驾校培训费用由甲方代为收取,扣除甲方代理费后,在三个工作日转交乙方相应负责人,在学员报名时,收取贰仟元整,等学员进行第一次汽车理论考试后再收取尾款。
三、违约:
如果单方没有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包括财产及信誉),需通过相关途径对受害方作出相应赔偿(培训费用的 %)和道歉。
四、协议自协议书签定时期即二零零玖年 月 日起至二零 年 月 日。
五、本次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证人壹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复印件无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可以向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景华驾校乙方:宝鸡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一、合作背景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为达到共赢的目的,一致同意建立团购合作关系,双方互视对方为核心合作伙伴,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甲方所在院校代理乙方招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自身驾校的招生信息,保证资质的合法性,信息的准确性和服务承诺的严谨性,并保证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因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失实或者侵权而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及时将自己的更新信息(特别是已刊出驾校信息的更改情况、报名终止情况等)通知乙方及时更新,确保学生报名课程信息正确。
3.学员的学费由乙方代为收取,若甲方对招收的学员有资格要求,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告乙方。若甲方没有事先通知,则不应拒绝任何通过乙方报名的学员。
4.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招生价格不高于甲方实际招生价格。
5.凡经乙方组织介绍到甲方的学员达成的交易,甲方均应对每次成交的日期、报名人数、学员姓名等做出详细如实的登记,并提供这些资料的副本给予乙方,以便核对存档。
6.甲方必须对乙方所属区域(下马营镇及八鱼镇)进行区域保护,确保乙方利益。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宝鸡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利用自身的学校招生用地为乙方开设驾校品牌专区,为乙方进行招生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其刊登的教学信息介绍与乙方所提供资料保持严格一致,并有义务维护乙方学校的一切声誉。
3.因甲方服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的执行。
4.由于甲方价格体系问题或折扣调整未及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招生价格高于乙方市场价格时,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给予乙方已成
交学员相应差额的补偿。
四、支付与结算
乙方先代甲方收取学员学费,按照每人 元标准扣除服务费,后将余款交与甲方。
五、学员教学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组织介绍来的学员的培训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不得欺骗乙方组织介绍来的学员或降低培训服务的标准,如出现甲方欺骗乙方学员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2.因甲方培训项目服务质量等原因引起的学员纠纷,包括退(换)学、赔偿、法律诉讼等,甲方独立承担所有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不得故意用各种方式造成乙方学员利益受损,(借口收取乙方学员除协商价格以外的费用以及物品,教学过程中拖延教学时间或者降低教学质量等)如有此情况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六、协议的签订与争议:
1.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20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签字日期: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情愿将靖边县交通驾校管理经营权转让予乙方,形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情愿将已申办的靖边县交通驾驶员培训学校转让给乙方经营,并将法人变更为乙方指定的法人。该驾校的规格为一级一类驾校。
二、上述批办手续办理要求达到省、市运管等部门报批手续完好终结,运管部门登报公示,并向交警部门送出批转文件,传递程序顺畅,准予招培运营。达到上述办理标准要求的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乙方付给甲方转让费人民币: (小写): 元)(含考察、调研、咨询、信息收集、市场分析、技术研究、差旅、服务等费)。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转让合同签字之日先付:
元(¥ ),其余: 元(¥ )待省、市交通运管部门批办手续完结,即市运管处批复登报公示,向市交警支队送发批办文件,市交警支队接洽受理之日付清。
五、从本合同签字生效,上述驾校的所有经营、管理权归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该驾校申办过程中涉及各级运管部门业务联系的一切协调工作及其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得向乙方索要,甲方保证协调省、市运管部门对该驾校审查验收合格。
六、乙方管理经营过程中盈亏自负,独立核算,该驾校营运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经营管理中需甲方配合协调的衔接工作,甲方认真做好,全力配合,决不拖逶。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批办上述驾校的信息不准、手续不齐或虚假,报批手续和提供有关资质手续超过约定期限视为违约,赔偿违约金人民币贰佰万元(¥元)。
2、乙方在甲方办好一切批办手续后,不能及时付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原付: 元(¥ )转让费不予退还。
九、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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