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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06 08:47:3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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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是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一定阶级范围内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文章12篇 ,欢迎品鉴!
2023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3年)》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巧用简政放权的“减法”、强化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各项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措施到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加强法治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建立了学法制度,在每周工作例会前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从严规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我局的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为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统一报考执法考试,要求参考人员认真学习。
(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整合政务资源,打破部门藩篱,持续推进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由分立模式向相对集中模式转变,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对划转事项进行摸底调研,将市场准入、文卫教育、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领域,19个部门的172项事项分三批划入**行使,实现行政事项高度集成、人员大幅精简、流程最大优化。截至目前,共划转市场准入、交通、运管、卫生、教育、民政、司法、文化、体育、农业、畜牧、水务、林业、草原等方面148项行政许可事项(含中级部门新近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等7项),涉及13个部门。受理办件1187件,办结1185件,群众满意度100%。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持续实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在前期已入驻的基础上,将邮政快递服务集中到大厅,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目标。目前,入驻中心部门22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58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1项、公共服务事项338项,事项进驻率达97.51%。三是推进“一窗受理”改革。将中心大厅合理规划为行政审批区、公共服务区、公用服务区、自助服务区、行政确认服务区5个功能区,设置37个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在行政审批区实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四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分批、分类公布。经清理,我县共有行政权力5951项,其中: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708项,行政强制189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262项,行政奖励116项,其他行政权力309项。持续推进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2.0版本)办理:行政许可受理462件,办结460件,承诺提速44.63%。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四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按照文件部署,充分利用“12.4宪法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全县行政审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科学布局谋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更加明确
为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麻城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麻政办发〔2023〕4号),进一步明确了麻城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19项重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具体、明确。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大了检查督办问责力度。
(二)坚持依法决策,决策程序更加科学
严格贯彻执行《麻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麻政发〔2023〕1号)。凡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坚持按照公众参与讨论、专家参与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程序”办理,今年共以来共通过1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健全顾问制度,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
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市46个部门和22个乡镇办区园聘用了专(兼)职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列席重要会议,在决策时积极听取律师意见,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市政府常年有7名法律顾问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保驾护航。
(四)加强文件、合同管理,源头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凡是以政府、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上半年法制办共审核政府、政府办各类文件32件,均依法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凡以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时报送XX市政府法制办和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率和备案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全面部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2023年全面清理文件建立文件清单制度的基础上,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二批)清理结果的决定》(麻政发〔2023〕1号)。四是认真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政办函〔2023〕3号),确定在宋埠镇开展该项工作,界定了审查范围、明确了审查标准、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强化审查力量。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目前已进入试点实施阶段。五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流程,强化履约督办。元至六月份,共审查政府合同19份,其中涉及市政府重点项目、城市建设和商贸物流创新发展等重点领域合同12份,提出法律意见70余条。成立了麻城市合同履约工作领导小组(麻政办函〔2023〕7号),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切实加强和规范合同履约工作的组织领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强化执法检查,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了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麻城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麻法办函〔2023〕1号),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中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程序,5月25日,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抽查的四家行政执法单位的9件(其中:行政处罚5件,行政许可4件)执法案卷进行公开评查,针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共提出了43条意见和建议,并以《案卷评查情况反馈单》的形式,把存在的问题发送到被抽选单位,并将评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示,督促落实整改,推进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
(六)规范复议应诉,行政争议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加大了重点领域复议案件的办理力度。推行重大行政复议事项听证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并灵活运用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决定方式,实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处理上年未结案1件,转送XX1件、和解1件、案前化解5件、办理之中3件。二是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三是积极参与行政应诉事务,做好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23〕28号)的要求,认真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2023年已完成1件行政应诉出庭督办工作。
(七)深入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凸显生机、活力
一是全面应用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促进省、市、县政务服务三级联通。印发了《麻城市应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方案》(麻审改发〔2023〕1号)。按照全省“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确保2023年底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省、市、县三级联通,不断提高全程网办率和一次办好率,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努力打造我市“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和“微笑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创新示范品牌。二是按照推进“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启动“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各单位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和动态调整的原则,于6月底前,上网公布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9月底前公布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不断提高网上一次办好、现场一次办好、网上受理现场一次办好和全程网办事项的比例。三是推广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出台了《麻城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共涉及44个单位228项随机抽查事项。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抽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四是继续推进“红顶中介”整治工作。形成了《麻城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共涉及16个单位50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应用湖北省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湖北省中介服务管理平台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实现所有中介服务网上展示、交易和监督,并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指数星级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惩戒制度。
(八)加强宣传培训,法治意识深入民心
开年以来,紧扣社会热点,和市委法治办联合举办《法治麻城》电视专题栏目12期,剖析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事件,切实把普法宣传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素养。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年以来结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举办一系列的执法人员培训活动,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能力有所提高。
2023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清单》,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政府依法行政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文旅领域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组织局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同时积极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
(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持续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合同审查、执法监管等事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文旅系统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有效提高文旅行业法律风险管控水平。
(三)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到执法一线,切实排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督促整改到位。
(四)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文旅领域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文旅市场监管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文旅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修订制作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程序、时限,并在执法活动期间严格贯彻执行。建立听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过错责任追究、乡呼县应等相关的监管机制制度。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先进的执法记录仪、执法证据存储设备4套,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
(三)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和归档,确立了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实现了在作出重大执法前均进行法制审核,执行率达100%。积极参与执法案卷评查评优工作,获得全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第四名。
(四)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及时受理,要求执法人员在半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本年度共接到9个举报电话,涉及网吧、图书、旅游等领域,已经全部给予举报人回复。
(五)贯彻罚缴分离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涉及罚款内容的,被处罚对象可以到任何银行缴纳罚款,严格做到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文旅融合以来,依法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开展随机抽查。通过省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产生执法人员、抽查对象,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及时归集到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在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共开展部门联合行动4次,涉及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出版物、艺术品等市场领域,部门联合共抽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14家,通过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提高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精准性和简约性,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
(二)安装“执法”手机APP。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立案率,优化执法程序,杜绝执法随意性,配备执法终端,安装“执法”手机APP。16名一线执法人员全部安装完成了“执法”手机APP,通过对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已经能够利用手机端进行执法立案,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三)加强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旅市场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并下发文旅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与文旅市场企业负责人签订《文化市场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70份。
(四)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抓手,按要求将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县政府网站专栏予以公开。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5件,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以案施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开展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安全生产和市场管理培训等活动,按照市场监管对象类别,分别召开了网吧、娱乐场所、旅游等领域的培训会6次,通过现身说法,广泛开展宣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常年利用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学习强国平台,督促所有工作人员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把法制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利用机关各类会议前碎片时间进行学法。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落实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目前,学法注册人员53人,已基本完成全年40学时,80学分的学习任务,线上普法考试通过率100%。领导干部按照八个一的内容,开展了一次法治调研、每人一本学法笔记,每人撰写了一篇法治调研报告、开展了一次法治讲课。
(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法治意识。普法宣传重在宣传普及,文旅局积极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知识产权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商家法律意识,文旅综合执法大队走进企业向监管对象普及宪法和文旅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共现场组织宣讲8场次,制作法治宣传展板(栏)10块次、宣传资料2000余份、标语18条次,有效的普及了法律知识、宣传了诚信经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使营商环境更加和谐,政民关系更为融洽。
(四)在图书馆开展宪法、疫情防控等法律书籍借阅活动。12月法制宣传月,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介绍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为读者提供了《寻找法律的印迹》《法律思维阶梯》等法律类书籍。目前,相关法律类法规借阅图书共计36种,图书借阅达150人次,广大读者能够在书香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在字里行间中升华精神境界。
(五)开展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主题的书法交流会。书法爱好者们选取宪法和民法典宣传语为主要书写内容,大家在浓郁的氛围中挥毫泼墨。活动参与者共有45人,书法作品总计105幅。寓教于乐的书法创作极大丰富了法律宣传的形式,拓展了法律宣传的途径。参与此次活动的书法爱好者可以在书写中感受法律的神圣,从而增强对法律的崇敬感,涵养法律精神。
五、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存在着不足:面对网络视听、网络表演等新兴市场,缺少深入研究,缺少专业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还有待大力推进等。
六、2023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一)加强学习,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以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为抓手,注重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认真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和减免情形,继续规范案件审批、办理流程;通过“请进来指导、走出去学习”的方式,开展全员培训,提升网络文化市场办案能力;同时召开文旅市场重点行业法制宣传培训专题会议,传达法制宣传工作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
(二)走进文旅企业,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要将普法工作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做到文明执法,加强对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等行业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根据X市法治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法治X建设年终自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X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法治X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照市里明确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
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责任人员和具体职责,落实了办公场所,建立了日常工作运转、信息宣传报道等机制和台帐,局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制订下发《市城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对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的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人员。
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等制度。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学习宣贯上级重大精神等时机开展学法活动,先后建立了党组议事规则、合法性审查、领导干部接访、领导干部学法、重大决定集体讨论等制度。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处罚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规范决策行为。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决策违法责任倒查机制。三是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完成了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杜绝乱作为。2023年,局法制科依法审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和自由裁量的适当性,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执法案卷及时进行更正,指出并更正问题案卷5宗,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五是依法处理信访投诉问题。2023年,受理各类信访投诉57件,其中受理群众书面投诉12件,市信访局转办件10件,市长信箱6件,大江网、问政江西等网络投诉25件,江西省网上信访4件,另外受理市民直接电话投诉50余件,接待上访群众4批60人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能区分责任部门,办好交接手续,妥善处理,做到了100%受理,100%处理。六是积极开展专业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各种时机和载体开展专业法宣传活动。制作普法宣传展板12块,在人民广场等地开展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活动。七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虽然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城管执法队伍全归各区管理,市里转至我局的督办件,无法落实到位。二是中心城区城管执法主体多、队伍多,街道(乡镇)也有城管中队,有的还未整合,且互不隶属,各自为阵,容易造成执法扰民和给服务对象造成工作难度等问题。如商家在中心城区办个促销宣传活动就要到各区办理促销手续。同时希望市里尽快明确市城管局的职能,做到职权划分科学合理,责权利相统一,便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_年来,我局法治创建工作以_大、_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依法治县基本方略,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民主和谐为核心,以服务科学发展、惠及人民群众为宗旨,以依法行政、法制宣传为重点,推动法治理念在全局深入践行,为创建全国“法治县”,为建设幸福美丽的茶乡做出应有的贡献。根据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_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坚持深入普法,模范守法相结合,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现将_年我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
年初我局制定了《_年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全局上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机制,严密工作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股室负责人何志良、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到工作职责明确,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并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务重要议事日程,在抓好组织保障、基础性创建工作的同时,逐渐把工作重点转向强化措施,落实制度和求实效上来,对照创建“法治创建”标准,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本局得到落实。
二、依法行政,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对科技局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机关职能、工作职责、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及申报程序等进行了全面公开,采取了在科技局科技信息网站和县政府网百件实事网上办上发布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三、深入普法,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1、通过科技信息网站、举办专题讲座、知识培训班、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引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内容丰富的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我县科技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2、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精神”基本道德规范,发扬光大“自信、包容、求实、创造”精神,丰富单位的文化生活,建设学习型单位,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法治”的建设是造福广大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需要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律六进”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方法和手段,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科技进步法》、《防震减灾法》、《公务员法》等,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建设“法治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中共琼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中共琼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考核结果的通报》的有关情况,对照《2023年海南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国评院)》相关指标,现将我局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织保障到位。因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室、中心、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接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局属各室中心站做好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结合交通实际,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制定印发了《2023年琼海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具体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局长许晓虹主持召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将法治工作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稳步推进法治建设。三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提高法治意识。领导班子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列入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法律法规学习,确保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全体干部全面学,除了每月工作例会开展政治学习时间外,我局专门就业务法规方面要求每个干部职工每周学法不少于1小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海南省公路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上半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中学法3次、干部开展集中学法6次。
(二)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行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已向社会公布全新行政审批事项、极简审批事项清单123项,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实现为群众办事“一窗受理”的高效便利服务。全面梳理交通运输行业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二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我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制办事指南、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办事标准,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期限,优化办事结果,显著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行政审批行为。三是依法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根据“一枚印章管审批”工作方案,我局分两批三次划转行政许可事项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其中第一批第一次划转事项39项、第一批第二次划转7项,涉及业务范围为道路运输、港口、公路经营许可;第二批划转事项12项,涉及公路、道路运输许可等。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审批。2023年上半年,政务服务窗口依法受理及办结许可事项128件,其中:道路运输方面122件、公路路政方面5件、公路建设方面1件。五是全面梳理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事宜,并公布乱收费举报投诉查电话,未有收费事项。六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3〕80号)文件要求和沈晓明书记的批示精神,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等监管平台运用。截至目前,我局共有监管事项107项,监管事项实际认领率88.79 %,检查实施清单添加完成率 98.20%,监管事项覆盖率为91.58 %,已录入行政检查行为 906条。七是开展信用评价建设工作,对在建项目的56家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并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八是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组织公务员学习《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内容,不断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
(三)深化制度建设,交通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琼海市交通运输局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琼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琼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并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文件,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后评估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经自查,上半年,我局无制定规范性文件,也没有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并于每月25日将“三重一大”决定事项报纪检派驻组。上半年,已报送三重一大”决定事项54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琼海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出台、重大合同签订、重大突发事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等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目前我局已和奋迅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专业法律服务协议。上半年,该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出具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等书面法核意见书20份。四是强化交通领域招投标监管。研究制定《 琼海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廉政预警谈话制度》,对每一个项目在招投标环节,由分管领导对项目业主代表、招投标代表机构负责人进行招投标警示提醒谈话。上半年,累计排查11个廉洁风险点26次、廉洁教育7场次、廉洁谈话3人次;对易发、多发的廉洁风险普遍性问题开展了1次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10个,均已完成整改。五是加强行政权力公开。完善《琼海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认真做好交通建设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公开,对于热点关注问题及时进行交通运输政策解读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公开、透明政府。2023年上半年共发布信息82条,其中领导信息更新1条,财政预算公开2条,人事信息1条,重大项目3条,民生建设10条,市场监管15条,其他工作10条,年度报告1条,新闻动态部门工作37条。
(四)提高治理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法定途径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制定《琼海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工作制度》,每月编发工作简报,截至目前已编发6期,加强来信来访、12345热线工单的办理,进一步完善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各类矛盾问题,举一反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运用系统观念预防调处信访矛盾,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件,办结率100%,未发生一起非正常渠道信访事件。12345平台工单280件,办结280件,办结率100%。我局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交通法治氛围。根据《2023年琼海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活动和“6.16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已经开展3场户外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分别是6月3日在长坡镇礼昌村开展“大道之行交通先行”公益活动之法治宣传进乡村暨矛盾大排查纠纷大化解活动、6月10日在环球春天广场开展“大道之行 交通先行”公益活动之“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6月16日在环球春天广场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点、宣传展板、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网络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多种法律。据统计,活动现场共设置主题宣传展板70个,发放宣传手册、折页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解答85余人次。利用公交车、出租车、候车亭载体开展公益普法宣传,公交车、出租车刊播法治宣传标语290条次,候车亭张贴公益广告18处,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3年上半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工作过程中特别综合执法改革后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未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与行业主管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应是互补关系,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协作机制还存在很大问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道路、公路部门不再拥有执法权,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依然会涉及道路、公路巡查、检查等工作职责,这些职责与执法职责既有不同,又有交叉。二是行政许可审批改革滞后。目前运政、路政行政许可审批尚未完全改革到位,交通行业主管还在受理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审批后的事中和事后如何进行执法监管,目前无具体规定。三是人员配置机制还待完善。随着改革的进行,人员数量明显减少,工作量未减少。原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45个编制完成相关工作,但改革后,其中30个编制划到执法部门,15个编制留在我局下属事业单位。
三、下一步计划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加强依法行政职能和法治保障;
(三)继续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区委依法治区办: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化“xxxx”新xx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作出了积极努力,全局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职工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各项工作步入规范有序、健康稳定的发展轨道。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1、组织机构健全。调整充实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完善了局依法行政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机构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责任,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人员各司其职,为全面推进、有效督查检查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2、工作目标明确。年初,局党委专题召开全局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作出了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按照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先后制定了《区文旅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和《区文旅局202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加强学习培训
1、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推进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干部职工普遍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多次集中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按进度完成了“学习强国”任务,进一步提升了“四个意识”,工作作风持续改进。
2、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局把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能力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采取系列措施,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拟任科室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每人讲法条”行动,干部职工主动学习业务技能的积极性明显增强,自觉参加在线学习培训、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会议、交叉执法检查、案卷质量互评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业务素质。
三、深化法制宣传
1、按照“舆论先行”原则,营造浓厚法制氛围,强化舆论宣传。一是通过开展进广场、进学校、进社区系列宣传、联合各职能部门宣传等方式,结合自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知法、守法、执法氛围;二是先后组织开展旅行社、网吧、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规范经营培训工作会议、采用行政约谈、上门服务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文旅市场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文明服务意识和水平。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文旅体市场安全监管。一是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全区文旅体市场经营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业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会议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强调要预防生产事故,还要学会应对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时,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严重问题抄告相关部门。同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冬春文化市场火灾防控、“安全生产月”等专项行动。截止目前,我区文旅体市场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严格执法行政
1、强化依法治理,规范旅游市场。将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和节假日巡查工作常态化,引导涉旅企事业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为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针对我区旅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安全生产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次;结合不同时期,明确不同检查重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展开拉网式旅游市场综合检查7次。通过依法依规的整顿治理,有效地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净化了旅游消费环境。
2、加强网吧、娱乐场所监管。一是强化执法责任和社会监督。我局下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节假日和双休日都有执法人员值班,“12318”举报电话和执法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坚决做到工作岗位不空人,市场检查不空岗。二是严格责任制度,大力开展错时检查。通过专项行动与定期巡查相结合,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相结合,重点检查各场所证件、未成年人禁入标识、点歌系统违禁曲目、环境卫生等情况。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与60家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其中,旅行社14家、A级景区6家、星级宾馆2家,网吧19家、KTV15、游戏厅4家。开展节前文旅市场安全工作暨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组织对大金山景区、周园景区、xx山天池景区及部分乡村旅游区进行了检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入园人员全方位进行检查登记,包括行程卡、苏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严格按防控要求做好春节假日期间的游客接待工作。组织景区、星级宾馆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力落实“一法两条例”,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旅游包车、大型文旅活动、体育赛事等安全监管。
3、加强演出市场、广电市场监管。一是对辖区内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出经纪人集中排查,全面掌握演出市场基本状况,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二是采取巡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对营业性演出场所、涉及演出活动的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城乡结合部等演出市场进行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演出和无证经营活动,强化对营业性演出内容的审查和现场监管,今年以来,我区没有发现非法演出和无证经营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规范广播电视收视和传播秩序,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动,重点对酒店卫星设施进行调查摸底。今年共收缴“小耳朵”32套,“黑电台”1套,确保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
上半年,我局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依法行政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三是依法行政的监督制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四是依法行政的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
下半年,我局将以厉行法治为主题,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法治宣传、信访秩序规范、不良风气治理、社会治安整治、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落实措施,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融入到文旅体各项业务工作中,逐步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的全面落实,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高质量建设“xx南部中心、健康活力新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今年以来,我局紧密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以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规划(2023-2025)》工作要求,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强化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效能改革、规范行政权力监督为核心,全面增强法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现将上半年法治建设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工作
州乡村振兴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以“三个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领导岗位变更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能够实时推进,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事日程和年终绩效考评范围,与脱贫攻坚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细化措施保障,严格按照任务台账要求开展普法考试、普法宣传等工作,各项工作做到有步骤、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主体内容、省委全面依法治国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等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等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切实指导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总结,各项活动有记录。二是制定《海西州扶贫开发局2023年学法计划》《海西州扶贫开发局学法制度》通过全局学习会和局党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确保干部职工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能够正确了解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局干部职工秦正廉洁保驾护航,同时,加强学习《宪法》《长江保护法》《民法典》《公务员法》等行政法律法规,保障干部职工依法行政。
(三)落实行政决策,完善配套制度
一是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及全局会议审定重要政策性文件、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等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并积极推行了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二是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制度。严格审核、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公共参与、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了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四)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普法氛围
一是根据州普法办的统一安排,我局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水法、党内法规及党史知识、“防灾减灾日”、民法典等知识竞答、全体干部职工均积极参与法宣在线答题活动,做到参考率90%以上,合格率100%,丰富了干部职工法治知识,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2023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局紧紧围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党建100周年良好氛围”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制定《海西州扶贫开发局2023年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国家安全观及国家安全法网上答题活动,做到参与率100%,及格率100%,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并自行观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片,扩大国家安全法律宣传模盖面,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构筑维护国家安全。
(五)深入联点村,开展法治宣传
严格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6月10日赴联点金源村开展长江保护法及民法典专项法制宣传行动,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民法典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册普及法律知识。期间,发放普法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横幅1条。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积极配合有关长江保护方面的好方法、好经验。同时,让广大群众懂得如何用法律知识解决身边时常发生的事件,维护好自身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因我局由州扶贫开发局更变为州乡村振兴局,工作重点有所调整,下半年普法工作将由之前的“法治扶贫”转移至如何有效将法制政府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需要进一步研究部署。
(二)经过法治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但如何在工作中将本部门所涉及的《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融会贯通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
二、下半年度工作思路
(一)加强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在干部培训和学习上下功夫,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力度;通过在每周全局学习会上学习省州出台的相关法治文件,开展法制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化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系统监督队伍。
(三)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法治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坚定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切实把法治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推行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做好下半年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10·17”扶贫日,加大法律下乡、法律入村工作力度,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劳动者权益保护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引导脱贫户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二是积极参加下半年度各项宣传活动。提前谋划宣传方式,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参加其他州直部门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面法治观念,进一步夯实法治海西根基。
按照《x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xx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现将涉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xx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x市工作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务实创新,为推进邛崃工业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和有力法制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xxxx年,市经科局做好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对上级取消、下方、调整的许可事项做了对应的清理、衔接工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细化完善权力清单和分类,根据行政权力设立依据“立、改、废”情况,对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完善和公布责任清单xx项行政权力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参与政务中心窗口“政务+”,方便企业办事。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完善BxG、RxG新型政企政民互动平台,建立短信平台、微博微信新媒体通知制度,及时有效的将政策信息通知到企业。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xxxx年,市经科局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文件发文流程制度,所有文件起草到公布执行各环节均按规定执行。xxxx年清理出失效文件x份(《x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市专利资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程序的刚性约束。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和专家论证制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公布了市经科局事中事后监督目录、双随机目录,编制和公示了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加强了重点领域执法和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根据编办、市法制办意见,对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五)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突出公开重点,每季度公开财务状况,建立日常工作信息报送常规制,重点强化财政预算公开公示,重大抢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晚上政务公开制度,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利用微博、微信、短信平台、政务网站、公开电话、意见箱等公开方式,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xxxx年市经科局加强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协调企业妥善处理了原农机厂职工李永安社保的信访问题,来访(信)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协调有关部门按政策办理企业改制职工退休等工作,将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御府房产供气的信访问题积极搭建平台,提供帮助。
(七)落实保障措施。强化了依法行政责任,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年初即制定学习计划,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责任制,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来抓,自觉地把它贯穿于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做到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工作责任制,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行政行为。为了加强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结合人员变动,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x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政策法规宣传科具体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落实工作,并专门在局办公大楼前设置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做好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制定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配套制度,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认真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在实践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行政管理规律,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实时公开信息,逐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能。
(四)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经科局责任清单》交我局法律顾问审核通过后形成定稿,定稿已经由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在政务网站上公布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五)开展“双随机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六)做好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事项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x市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后续批次取消、下放、调整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23—2023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3—2023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3—2023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3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二、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3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3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23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3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3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3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5户,出资总额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3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23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99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3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3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急剧上升,给注册登记窗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局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改革新政的贯彻落实。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成本。2023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公司登记698户。
2.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目前,仅保留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28项前置审批项目和法律明确的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3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告知企业需要同步完成涉及“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共享信息填报相关事宜。2023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2023年5月27日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5.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注册,启用“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并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享受“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用一网”的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开办时间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平台有效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让多个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按需共享”,实现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督、开放协同和韧性兼容等特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释放创业活力,提升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2023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42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登记企业160户。
6.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等三个放宽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以最畅通的市场准入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23﹞253号)和《云南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并于2023年4月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与税务部门共享清税信息。2023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74户,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让最广大的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性成本。2023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审核通过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1487户。
9.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23〕30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努力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
10.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83号)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23〕36号),实现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国家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勇气及决心,结合市场监管自身的工作职责,将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未来监管的新模式,新方向。
2.起草市场监管部门及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开始运行,逐步推开。整合全市各执法部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监管对象进行分级量化,区分适用对象,分别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并行检查,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
3.对于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全覆盖式监管模式,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示,并进行数据归集,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者收到惩戒,使合法者收到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行全覆盖监管,营造了服务发展、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2023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下发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有1306户,其中企业2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1037户。通过抽查,255户企业中,未发现问题204户,有4户已办理了注销登记,有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有3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有4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39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以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1-12月对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了5户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总数达到195户次,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总数达到157户次。
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了包括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零售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等。共检查经营单位141家,督促37家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和基本药物抽样工作。2023年共抽检药品31个批次,其中:基本药物10个批次、中药饮片21批次,被抽验单位涉及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经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5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案金额合计830元,已全部立案查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对象法律意识,2023年,我局采取现场教学、视频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培训学习。其中,针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计3次,参训人员达440余人次;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共2次,参训人数为8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夯实了药学理论基础和药品管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升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宣传模式,以2023年“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100人次,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2023年,针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抽验,对5起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30元,共处罚没款2352.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0.88kg(货值金额104.00元)。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5件案件均在**市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3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收家治家工作座谈会3期,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强化其内生动力;组织54名挂联干部职工开展扶贫走访工作10次,为贫困户送去衣物、家电、粮油等生活必备品,货值金额3.77万元,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投入资金7.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伙食等补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万余元、水泥90吨、化肥30吨,帮助挂联村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改造危房、提升人居环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朋普镇团结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义务植树活动,帮助发展小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老年人协会自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950元,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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