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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估价方:*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进行土地评估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评估协议如下:
一、评估对象
估价对象位于(现为*市路号)号宗地、*市路号号宗地,食品公司位于路三里号号宗地的国有土地。
二、评估目的
分析估价对象价格,为甲、乙双方进行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基准日:本合同签订之日。
四、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其他资料。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委托方应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汇总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委托方应为受托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负责受托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并派出相关人员协助评估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现场勘查。
(三)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使用,如非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非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概不负责。
(四)委托方未征得受托方书面许可,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丙方义务
(一)受托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的期限对委估对象出具评估报告。
(二)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提供给受托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委托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或因委托方其他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受托方有权延长交付评估报告时间,同时有权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四)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方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可以顺延,业务约定书被解除后所收取的预付款不退还。
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根据三方协商,甲方按 发改价格[20xx]2914号文规定 的收费标准向丙方支付评估费,即评估费为评估总额的。甲方或乙方持评估费缴费凭证向丙方领取评估报告。
八、评估纠纷处理和评估责任
本合同产生的评估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可向本协议项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后甲、乙双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丙方不得将所涉及有关资料和评估结果泄露给任何单位及个人,评估人员与本评估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应自行回避,否则,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
九、违反本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1、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委托事项及评估约定的,需提前与其他方协商,导致产生评估费用的三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事项完成日之后失效。
十二、对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南宁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补充条款:无。
甲方: 乙方: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湖南华信求是地产矿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委托评估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评估目的:
二、评估范围:
三、评估基准日:
四、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在委托方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后7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向甲方提供正式的报告。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而相应延长评估时间,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资料提供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在评估过程中,如发现甲方在核算、管理上有重大缺陷,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时,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甲方;
甲方对乙方开展评估工作应给予充分合作,应提供评估所需全部文件、资料;乙方现场勘察和清查核实资产时,甲方应指派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积极配合,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六、甲方应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各种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会计记录、财产物资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提供食宿、交通费用及必要的`办公条件,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相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条件;
八、本项评估收费商定总额为人民币总金额为 元,大写金额: 元整。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领取评估报告书时一次付清;
九、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并延长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时间;
十、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请求,而乙方工作已过半,甲方应付给乙方全部评估费;若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全部评估费的50%,或已预付的款额不予退还,上述两者取其高者;
十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应根据甲方要求尽职实施本委托事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土地评估报告》。逾期的每日按评估费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评估机构,对甲方提出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该资产现行公允价格,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合同。
一、委托评估目的: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三、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四、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使用人 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文件、权属证明、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及相应的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评估申报材料后 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一式 份。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
六、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1、评估服务费总额
根据国家规定及此次评估之特定目的,经协商收取评估服务费总额 元人民币。 2、支付时间和方式
付款时间为本委托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预付 元人民币,其余款项在乙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的同时一次性付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文件、权属证明、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及相应的资料。提供的资料应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甲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2、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提供食宿、交通费用(这两项费用的支付可采取两种支付方式,或含在评估费用中或由甲方另行支付)及必要的办公条件,并给予协作。
3、乙方在评估工作中需甲方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察或资产清查核实时,甲方应指定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4、甲方在未征得乙方同意,评估报告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5、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的资产评估工作条件。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对所发表的专业意见负责。
2、乙方评估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评估人员应主动回避。
3、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乙方有义务主动做好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并指派专人协助、指导甲方人员编制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报表。
5、乙方按约定时间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若因甲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报告时间。
6、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顺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时间。
九、委托合同的变更
1、委托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委托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2、委托合同签订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所收评估费用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本约定,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并且不退还评估费用;
2、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委托合同,应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评估服务费的50%支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委托合同或执行本约定书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专业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二、本委托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其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估价方 (甲方):
受托估价方 (乙方):
甲方因挂牌出让土地的需要,特委托乙方对位于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估价基准日:以甲方在《土地评估委托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目的,采用科学方法对上述资产予以科学、客观、公正地估价。
三、针对该项目乙方应在甲方全部评估资料提供完后 七 个工作日内完成估价作业,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土地评估技术报告》书和备案文件及备案表。
四、针对该项目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对象的产权管理、使用状况及涉及本估价业务的相关资料提交给乙方。甲方应保证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影响估价结果应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的,甲方需派人陪同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委估资产的资料要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密给他人。
六、甲方应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评估费用:
1、以每宗地为单位按资产总额实行分档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评估费;
2、评估资产额在100万元以内部分,按资产额的4‰收取评估费。
3、评估资产额在101~200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3‰收取评估费。
4、评估资产额在201~1000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2‰收取评估费。
5、评估资产额在1001~20xx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6、评估资产额在20xx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7、评估资产额在5000万元~1亿元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8、评估资产额在1亿元以上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七、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书。
八、甲方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委估资产的资料给乙方,乙方可按甲方耽误的时间延迟交付《评估报告》书。
九、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即:已完成外业调查和资料收集],甲方则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估价费用;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支付给乙方全部评估费的50%,或已预付的评估费乙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十、其他事项
【1】如因不可抗因素(如:天气等)造成乙方延期交付《评估报告》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自收到《评估报告》书之日起七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可向乙方提出重估申请;乙方自收到甲方重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重估报告,如重估结果与原结果一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重估金额应收取的评估费的60%;如甲方对评估结果仍不服,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鉴定,对鉴定结果仍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甲方将乙方的评估结果合入整体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中,如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受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丙方)
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进行土地评估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评估协议如下:
一、评估对象
估价对象位于(现为*市路号)号宗地、*市路号号宗地,食品公司位于路三里号号宗地的国有土地。
二、评估目的
分析估价对象价格,为甲、乙双方进行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基准日:本合同签订之日。
四、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其他资料。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委托方应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汇总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委托方应为受托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负责受托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并派出相关人员协助评估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现场勘查。
(三)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使用,如非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非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概不负责。
(四)委托方未征得受托方书面许可,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丙方义务
(一)受托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的期限对委估对象出具评估报告。
(二)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提供给受托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委托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或因委托方其他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受托方有权延长交付评估报告时间,同时有权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四)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方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可以顺延,业务约定书被解除后所收取的预付款不退还。
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根据三方协商,甲方按 发改价格[20xx]2914号文规定 的收费标准向丙方支付评估费,即评估费为评估总额的。甲方或乙方持评估费缴费凭证向丙方领取评估报告。
八、评估纠纷处理和评估责任
本合同产生的评估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可向本协议项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后甲、乙双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丙方不得将所涉及有关资料和评估结果泄露给任何单位及个人,评估人员与本评估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应自行回避,否则,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
九、违反本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1、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委托事项及评估约定的,需提前与其他方协商,导致产生评估费用的三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事项完成日之后失效。
十二、对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南宁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补充条款: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甲方(评估委托方):
乙方(评估实施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补偿项目评估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评估服务内容、工作量预计和评估目的
(一)评估服务内容: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横岗段沿线市容环境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范围内的商铺室内自行装饰装修(二次装修)及其搬迁费用等评估工作,无需参与补偿谈判工作。
(二)评估工作量预计:涉及商铺约 48 间。
(三)评估目的:为委托方了解房地产二次装修及其搬迁费补偿价值提供参考。
第二条 评估服务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评估服务费用及结算标准:
按预定涉及评估的48间商铺,收取评估费用¥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若每增加1间商铺,则评估费用相应增加¥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二)支付方式:
待本项目全部正式评估报告提交给甲方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结算本项目全部评估费用,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评估工作全部结束之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评估委托范围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询、抄录房地产估价所必需的资料。
2.甲方应配合和协助乙方现场查勘,并提供相应的方便。
3.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甲方有权及时调整评估工作范围和时间进度计划,向乙方下达评估工作计划和任务,并可提前1天通知和安排乙方到达指定地点开展评估相关工作。
4.甲方拥有本项目评估工作成果及相关评估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等原则,信守职业道德,对评估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应严格按照房地产评估工作程序办事,接受甲方对评估工作计划和任务的安排,在甲方的协助下开展现场查勘工作,及时向相关人员解释有关政策和评估报告内容,对有异议的评估报告做出书面解释或更正。
3.无特殊原因,乙方工作人员应在甲方预约的时限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评估相关工作。在现场查勘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相关人员提出评估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在取得评估所需资料后2天内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初稿,初稿经征求甲方意见后2天内出具评估报告修正稿,修正稿报甲方审(复)核后3天内出具正式报告。
4.由于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影响乙方估价工作进度或致使工作停滞,由甲方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及时解决、排除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不利因素,乙方完成工作的最后时限按照因此拖延的时间进行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5.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将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乙方应对该工作成果及其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工作成果及其相关资料出卖、出借、允许给他人使用或自己挪作他用,并尽保密之责,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6.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若非乙方原因导致在乙方出具估价报告书前提出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评估费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出具估价报告书前提出终止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评估费用。
2.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限提交评估报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本项目评估服务费用中扣除,暂定按每份评估报告涉及的评估费用额百分之一(1%)每日累计。
3.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或不信守职业道德,或存在不恰当和腐败行为的,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支付已完成评估工作的评估服务费,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未完成评估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
5.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经甲方复核,多次被鉴定为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且乙方不配合进行修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评估项目和名称、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下列资产进行评估:
二、评估目的和要求
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四、报告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相关批文、权属证明及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后_______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即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和相关附件_______等资料。五、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__]价费字625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本次评估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本项目评估收费标准为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预付评估费的50%,其余部分在交付正式评估报告时一次付清。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评估所需要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数据。甲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时所必要的办公条件,在交通、食宿等方面给予协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工作,特别是现场勘察、资产清查工作,甲方应指定专门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使评估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4.甲方对乙方评估工作人员中有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不正当要求和行为的,可向乙方公司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对于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5.不干预乙方正常的评估工作程序。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评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准则,对提供给甲方的正式《科技评估报告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评估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科技评估报告书》;如果因甲方没有在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所需要的基本资料,乙方有权延长提交报告时间;
4.在评估过程中,甲方对合同约定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和评估目的提出重大修改,需要乙方调整工作内容,双方应另外协商评估收费和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5.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工作,所收评估费不予退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在资料提供及相关已商定事宜的配合上有误,致使评估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八、其他约定
1.双方务必共同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如乙方无故违约,所收评估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并应赔偿同等评估费的违约金;如甲方无故违约,应付评估费用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
2.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科技评估报告书》并收到甲方支付所有评估费时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是否符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20号)中所规定的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评估,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评估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和浙政办发[20xx]20号文件中规定的认定条件,参照《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xx)和《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xx),组织专业技术专家和注册会计师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认定材料、数据进行核实、评估。
二、自签定本合同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估意见书》(以下简称评估意见书)。
三、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申报材料、数据,一式三份:
(一)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办理 需要,现将坐落于 ,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的土地委托乙方进行评估,双方将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评估所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对上述地产以客观、公正的估价。
3、乙方向甲方提供评估报告书时按评估业务的标准及时、足额向甲方收取评估费。
4、乙方交付评估报告书的日期为 年 月 日,评估报告书一式 贰 份。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受托人: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点: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受托人承诺自身是合法的评估机构,有能力组织评估工作。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受托人开展评估工作(以下称委托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范围/评估土地时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
3、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评估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评估基准日:____年__月__日
6、评估遵循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对评估对象需要说明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评估费用
1、评估费用的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指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所得的全部费用和报酬,包括复印、通讯、咨询、差旅费用等任何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实际支出的费用,及与之相关的税费。
3、支付时间:于受托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后 日内支付。
4、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应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凭证。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开展评估工作,并提供评估所需的有关资料文件。受托人应对此项工作予以指导。在受托人给予正确指导的前提下,因委托人配合不当或未及时提供委托人能够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导致受托人未能按时完成评估工作的,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2、委托人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失实导致评估结果发生偏差的,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3、受托人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严谨、正确、客观的开展评估工作,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在评估工作中,委托人应考虑委托方对评估报告提出的一切合理、合法的建议和修改的可能性。
4,委托人应在受托人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后__日内,对评估工作和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受托人应于委托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后__日内,在充分考虑了委托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向委托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正本一式 份。
5、受托人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评估对象或其所属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上有重大缺陷,有导致产生重大弊端的可能,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委托人。
6、受托人对工作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将所获得的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用于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本义务在委托事项结束后,仍然有效。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委托事项完成或本合同解除后,受托人应在__日内将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委托人。
8、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
9、委托人需要就评估报告向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履行有关报批手续的,受托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委托费用的,应按________支付滞纳金。
2、因受托人自身原因,受托人未按约完成评估工作的,应按________支付违约金。委托人可解除本合同,或重新指定受托人应完成评估工作的合理期限。
3、受托人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应按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且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委托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出具的评估报告存在明显错误或偏差的,有权不予支付评估费用和解除本合同。
5、任何违约行为,违约方按照本条1-4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仍不足以弥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v^,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
第七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评字第()号
___________公司:
我所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和本所《关于资产评估操作规则(试行)》的规定,以____年____月____日为基准期,对贵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确定的评估中所有资产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写明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设立日期、地理位置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评估目的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评估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评估结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注册会计师:(签字)
地址:
报告日期:年月日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______工商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
中介备案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1、接受乙方的出售意向委托并为乙方寻找合适的购买;经乙方同意发出该物业的广告,但广告宣传费由甲方自付;
2、双方商定,甲方选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带客户视察该物业;
A、乙方将该物业的门钥______套______条交予甲方,甲方可以单独带客户视察该物业;甲方应妥善保管该钥匙,不得另行配制。在看楼完毕后,甲方负责锁好门窗。
B、甲方约同乙方或代理人一起带客户视察该物业,由乙方或代理人亲自开启和关闭门、窗等。
3、向乙方准确传达购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4、按乙方的指示向购买方提交所有要约,协助乙方与购买方订立买卖协议;
5、协助办理物业交接事宜,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应交纳的费用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6、提供银行抵押贷款、赎楼事项的咨询服务;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挂牌方式: 【1】独家挂牌 【2】多家挂牌
第二条 物业情况
详见出售物业资料。
第三条 物业价款、其他价款
售价在______元或以上。
第四条 中介服务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 中介服务费
1、 中介服务费标准: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具体数额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确定,但甲方向买卖双方共收取的数额不得超过交易价格的3%。
2、 乙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须注明具体交纳金额或计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报告该物业的全部真实情况,不得故意隐瞒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项或提供虚假情况,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保证该物业产权纠纷并可合法出售,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资料及产权相关资料。
3、若该物业除乙方还有其他产权共有人或权利人,乙方应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4、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该物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对甲方的中介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物业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协办服务费。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金
购房定金
甲方如于______前取得买方同意以约定的条件购买该物业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代乙方向买方收取购房定金______元。甲方应在______天内将购房定金转交乙方。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以约定条件卖房,应承担双倍赔偿定金给买方的责任。
买方同意以约定的条件购买该物业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在乙方通知前,甲方已取得买方同意以约定的条件购买该物业的书面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劳务费______元。(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买卖不得超过售价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方应将向买方所收取的必要费用(含利息)返还后,可要求乙方赔偿。
3、因甲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方应向买卖双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必要费用(含利息)。造成买卖双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五天内退还买卖双方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含利息),甲乙双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违约方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______元的违约金额支付给守约方。(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买卖不得超过售价的)。
第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纪人(签名): 代表人:
资格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的需要,特委托乙方对甲方位于 的 宗总面积为 平方米的土地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年 月 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须按乙方制定的资料清单如实的提供评估对象的利用现状、投资收益、历史等文件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二、甲方要派出熟悉企业土地资产情况的有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评估需要的交通、通讯、办公场所等便利的工作条件及生活条件;
四、乙方交付的土地评估结果及土地估价报告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除职能审查部门之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进驻评估地点,开始现场调查工作,在甲方按乙方要求于 年 月 日前提供完评估所需资料后,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土地估价报告给甲方,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评估资料不能按期、按要求提供,则乙方提供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
六、土地估价报告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及土地资产处臵报批手续;
七、乙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事务所、评估 1
机构执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会计事务所、评估机构执行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价服[20_]179号)文件收取土地评估咨询费,甲方应付给乙方此次评估、咨询工作费总计人民币 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付给乙方定金人民币 / 万元整,其余评估费甲方在接到土地估价报告时一次性付清;
八、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七项规定向乙方支付评估咨询费用,则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本期应付金额3‰的违约金;协议生效后甲方中断评估委托,应付给乙方全部评估费的50%,已给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九、乙方未能按期向甲方提交土地估价报告,则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评估总费用3‰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约定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书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至双方完全履行各自义务之日止;
十三、本合同书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评估项目和名称、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下列资产进行评估:
二、评估目的和要求
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报告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相关批文、权属证明及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后_______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即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和相关附件_______等资料。
五、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本次评估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本项目评估收费标准为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预付评估费的50%,其余部分在交付正式评估报告时一次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评估所需要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数据。甲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时所必要的办公条件,在交通、食宿等方面给予协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工作,特别是现场勘察、资产清查工作,甲方应指定专门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使评估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4.甲方对乙方评估工作人员中有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不正当要求和行为的,可向乙方公司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对于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5.不干预乙方正常的评估工作程序。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评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准则,对提供给甲方的正式《科技评估报告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评估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科技评估报告书》;如果因甲方没有在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所需要的基本资料,乙方有权延长提交报告时间;
4.在评估过程中,甲方对合同约定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和评估目的提出重大修改,需要乙方调整工作内容,双方应另外协商评估收费和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5.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工作,所收评估费不予退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在资料提供及相关已商定事宜的配合上有误,致使评估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其他约定
1.双方务必共同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如乙方无故违约,所收评估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并应赔偿同等评估费的违约金;如甲方无故违约,应付评估费用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
2.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科技评估报告书》并收到甲方支付所有评估费时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估价方 (甲方):荔波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人: 吴广文 委托代理人:
受托估价方 (乙方):黔南致诚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卢琳 委托代理人:
甲方因挂牌出让土地的需要,特委托乙方对位于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估价基准日:以甲方在《土地评估委托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目的,采用科学方法对上述资产予以科学、客观、公正地估价。
三、针对该项目乙方应在甲方全部评估资料提供完后 七 个工作日内完成估价作业,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土地评估技术报告》书和备案文件及备案表。
四、针对该项目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对象的产权管理、使用状况及涉及本估价业务的相关资料提交给乙方。甲方应保证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影响估价结果应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的,甲方需派人陪同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委估资产的资料要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密给他人。
六、甲方应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评估费用:
1、以每宗地为单位按资产总额实行分档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评估费;
2、评估资产额在100万元以内部分,按资产额的4‰收取评估费。
3、评估资产额在101~200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3‰收取评估费。
4、评估资产额在201~1000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2‰收取评估费。
5、评估资产额在1001~2000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6、评估资产额在20_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7、评估资产额在5000万元~1亿元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8、评估资产额在1亿元以上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七、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书。
八、甲方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委估资产的资料给乙方,乙方可按甲方耽误的时间延迟交付《评估报告》书。
九、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即:已完成外业调查和资料收集],甲方则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估价费用;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支付给乙方全部评估费的50%,或已预付的评估费乙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十、其他事项
【1】如因不可抗因素(如:天气等)造成乙方延期交付《评估报告》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自收到《评估报告》书之日起七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可向乙方提出重估申请;乙方自收到甲方重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重估报告,如重估结果与原结果一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重估金额应收取的评估费的60%;如甲方对评估结果仍不服,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鉴定,对鉴定结果仍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甲方将乙方的评估结果合入整体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中,如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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