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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_______村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同意将甲方_______山场小地名:_______杉木主伐后山场林地一块租赁给乙方经营,现就该林地经营权租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林地概况:
该林地位于_______,林权执照:_______,编号:_______。面积:_______亩。所有权属村集体,四址界线:东:_______;南:_______;西:_______北:_______。
二、租赁期限、租赁款及其它
1、经营权期限为_______年(以一代林为准),
2、租赁款按标价每亩每年_______元,年租赁款为人民币元整(¥:_______元)。前五年实行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五年后租金一年一付,交至该新造林木主伐完为止。
3、如甲方在_______年底该迹地未主代完,甲方在收取乙方第六年租金时按实际时间和实际数量减免一年,以此类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按时收取租赁款。(经营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乙方的其它任何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林地四址确界与邻界纠纷等调处工作。
2、维护乙方经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销售。
3、乙方在申请林木采伐时,甲方应无偿提供有关手续、证照给乙方使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经营林地、使用林地、种植林木及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2、有权无偿使用省道公路至现有林区公路及在林地内新开设公路等,甲方不得另行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3、乙方经营期内林地经营权、使用权及所造林木经营权、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经营销售。
4、乙方享有经营管理采伐四址内所有林木的合法权。
5、乙方经营内,经营权甲方允许乙方有偿转让、扩股、抵押、继承,受让人同等享有该合同的权力和义务。
6、在经营期内,有关林业的一切优惠政策由乙方享有。
7、乙方造林十年内如遇不可抗拒造成的自然灾害及火灾,甲方允许乙方重新营造一代人工林,林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且每年租金按本合同不变延续至重造林木主伐完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有义务履行甲方权利。
2、乙方租赁期满主伐完林木后山场迹地交还甲方,清山造林及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所开设的林区公路无偿交回甲方使用。
3、按林业部门的要求搞好清山造林、护林防火、防盗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4、有义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缴交税费。
五、山场四址内林木、林权、山权的一切纠纷都由甲方负责处理调解,如因山权、林权等纠纷所造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六、甲方提供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复印件一份,林权证复印件一份。
七、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双方共同履行协议条款,不因甲乙双方代表影响本协议。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油茶产业和当地经济,根据乙方与团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油茶产业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就林地租赁和油茶基地建设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林地的位置、面积和条件
总面积为 亩,小班和林地的位置从东 到南 、从西 到北 四面。以地形图草图为准。详见本合同附图。面积为地形图平面面积,最后以种植面积为准。林地有荒山荒地、马尾松低产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层40厘米以上,连片面积100亩以上。
二、林地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50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油茶园资产由双方约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双方各得一半资产,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林地租赁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林地租期50年,第一至第五年每年每亩16元租金,然后每五年加元,每年交一次。每年12月31日前交下一年的房租。其他类型土地的租赁价格另行协商。
四、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的签字记录。农民将委托村委会处理自己的山丘,并提供委托书。
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提供各种服务,确保租赁土地权属清晰。转让后如有权属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应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但乙方不得改变现有林地的景观;乙方使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归乙方所有。
4、对于租赁林地上现有的树木,甲方应在取得砍伐手续后,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林地的,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归乙方
6、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林地,导致合同终止。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费用、生产资金、人工成本、租金、服务费、森林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并按违约期支付林地总租金的30%。
7、租赁期内,甲方人员及其他相关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8、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书,申请费由乙方负责。
9、不得故意破坏现有道路和乙方今后要修建的道路,造成堵路、设卡、收费等现象。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支持和协助乙方修建所需道路,甲方协助解决通过非租赁耕地、坡地、池塘占用的土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并妥善处理与村民的关系。
2、租赁期内,如乙方获得造林绿化设施资金,乙方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造林绿化设施,甲方根据国家政策拥有的部分按规定归甲方所有。
3、租赁期内,甲方可依法转包、转让、出租、股份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或阻挠。
4、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不得要求退还已付租金,丧失租赁权利。租赁期限不足五年的,按五年计算。
5、乙方因生产需要设置供电设施,其费用按国家标准执行。甲方负责群众的配合,不得阻挠或要求赔偿。
6、在整地造林过程中,乙方应科学设计、科学施工,注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7、乙方代表甲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采伐证(“两枚金牌。销售收入的10%),运输证明和检疫证明由甲方承担。
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处理。
七、双方代表的任何变动都不会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乡镇林业站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_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林地租赁合同
*方(出租方): *号码:
乙方(承租方):
*乙双方根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认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林地的地点、范围、面积和测量方法
租赁林地地点(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权*为准。实际租赁面积共计: 亩,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图>。实际租赁面积是用林权*面积减去无法经营面积后计算得出的面积。无法经营面积是指油茶等经济林占地、风水山、石头裸露地、坟地等不能种植地以及输电线、电缆等线路法定占用的林地。无法经营面积由*、乙双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现场勾绘测量确定。林权*登记状况和双方确认的实际租赁面积详见下表。
林权*编号
宗地号
林地小地名
(内业号)
林权*登记
面积(亩)
实际租赁
面积(亩)
面积合计
第二条 林地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林地租赁价格和现有林木处理办法
*方将林地出租给乙方,同时也将林地上现有的林木无偿提供给乙方自行处理。林地租金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每亩 年的租金总额为: 元(**,不含税,下同),由乙方一次*支付给*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现有林木即归乙方所有。在租赁期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第四条 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 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前,*方必须将林权*原件交给乙方。林权*在*方协助乙方完成办理流转手续后归还。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款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方可指定代表人亲自签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领取林地租金时,必须提供本人*复印件、*方的委托书等相关*给乙方。
2、银行转帐:*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转帐所需的书面依据(指户名、帐号、开户行、*复印件、相关的*和委托书)。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
(一)*方的责任
1、*方保*租赁给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条件:
(1)林地权属为*方所有,周边界线清楚。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租赁、转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
的林地。
(3)属于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且不属于放牧山、薪材山、风水山及坟墓用地。
(4)*方租赁给乙方的林地须报乡(镇)**或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
2、*方无偿提供现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设施给乙方使用,不得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如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由*方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方负责赔偿。经过相邻村、组的各种道路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3、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增开或拓宽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须占用土地时,*方负责理顺各种关系;如地上有果树或农作物的,占地、青苗补偿费按乙方与收取补偿方协商(或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由乙方一次*补清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所修的道路双方共同维护,不得毁坏。
4、*方必须确保乙方能顺利进场作业和稳定经营,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林地等情况的,*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5、*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赁的林地范围内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设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属*方以外的单位、个人责任的,*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6、*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林地内开矿、开石、取土。不得允准*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围内葬坟,原有的旧坟不得再扩大范围。*方需新增葬坟的,每穴不得超过 平方米,因此损害林木的,应向乙方交付林木补偿费(由*方交清补偿费后才能使用)。
7、协助乙方办理承租林地的林权*过户手续,完善权属登记。
8、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时,*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全部归乙方所有,同时自被征用之日起,*方必须退还被征用面积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积)给乙方,并由*方从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中优先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责
1、按时交纳林地租金;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造林。
2、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与他方合作经营或转租给他方经营。
3、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种植的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赁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乙方租赁林地主要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及农业综合开发(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设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农林开发用途的建筑物时,须自行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手续。
第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仍不能解决的,乙方可根据可经营林地面积的情况,决定解除合同或将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的林地面积从租赁面积中扣除。*方应按实际租赁面积或扣除面积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赁的林地 %以上被国家征用,乙方自愿放弃经营的。
3、因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条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的,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条第(一)款第8项规定处理补偿费。
2、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乙双方协商处理或依法律规定处理。
4、属租赁期间乙方投资购置的设施、设备、建筑物、种植的林木等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处置权归乙方所有;如*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后归*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归*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盖为主。
5、合同期满终止时如*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导致乙方造林受阻碍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方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发生权属纠纷,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况,*方在一个月内未能妥善解决的,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在乙方种植后发生上述情况的,*方除赔偿乙方在此之前对该地块所投入的一切费用的经济损失外,还需赔偿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该林地所应得的收益。
4、*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将出租给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转包给他人的,*方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含乙方对该租赁地投入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应得收益)。
5、*方因违约而又不及时向乙方赔偿的,乙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方。
6、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1、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方租赁林地范围示意图。
2、、、*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其它: 。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如*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满为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向其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鉴*单位执二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主件 页共 条,附件 件共 页。
*方代表:(签名按指印)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单位:
鉴*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油茶基地 租赁林地合同书
*方:团风县 乡镇 村民委员会 乙方:湖北景田投资有限公司
为了发展油茶产业,发展地方经济,根据乙方与团风县**签署的合作发展油茶产业协议,双方就租赁林地、建设油茶基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林地的位置、面积、条件
总面积为 亩,小班位置及林地四至是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以地形图勾绘为准,具体见本合同所附图示,面积为地形图的平面面积,最终以栽植面积为准。林地为荒山荒地、马尾松低产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层40公分以上,连片面积100亩以上。
二、林地租用期限:租赁时间五十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由*乙双方共同商定的*评估机构对油茶园进行资产评估,其资产由*乙双方各得一半,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三、 林地租赁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1。林地租赁期50年,租金第1-5年为每亩每年16元,以后每5年增加0。8元,一年一付。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其他类别土地租赁价格另议。
四、*方责任和权利:
1。*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需经2/3以上代表同意,提供签字记录。农户自留山委托村委会办理,提供委托书。
2。租赁期内*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 保*出租土地权属清楚,转让后如有权属纠纷,由*方负责处理和承担,与乙方无关,如*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方负责赔偿。
3。*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但乙方不得改变现存林地的山貌;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4。出租林地上的现有林木,*方在取得采伐手续后,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归*方所有。
5。租赁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林地时,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
费归*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归乙方。
6。*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擅自收回林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
失由*方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租金、
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并按照违约年限计算林地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
约金。
7。租赁期内,*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8。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费用由乙方负责。
9。对现有道路及乙方以后修建的道路,不得故意毁坏,发生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要求,支持和协助乙方修建需要的道路,途经非租赁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经营期间合法经营,并处理好与村民之间的关系。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争取了营林及营造林设施的资金,由乙方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于营林及营造林,按国家政策规定属*方所有的部分按规定归*方所有。
3。在租赁期内,可依法转包 转让 出租 入股 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方不得干涉和阻扰。
4。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租期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
5。乙方因生产需要架设供电设施,其费用以国家标准为依据,*方负责做好群众的配合工作,不得从中阻挠或另外索要补偿。
6、乙方在整地、造林工作中,按科学设计施工,注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7、乙方代理*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采伐*([两金_按销售收入的10%收取)、运输*、检疫*费用由*方承担。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七、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林业站一份。
*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鉴*方(乡镇*)
20_年 月 日
林地使用权流转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方) 受让方:贺州市松木建兴种植*合作社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发挥土地效益,发展林下经济,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方自愿将位于 的林地约 亩(以下简称[该林地_)出租给乙方发展林下经济,土地(荒地、油茶林)属*方自已所有,并由*方负责土地周边的关系协调,如发生纠纷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负责;乙方负责利用[该林地_发展林下经济,负责[该林地_的各种管理。
第二条、流转山场得地点和面积
本合同流转林地的地点 ,总面积 亩。
第三条、流转林地用途:种植、养殖业。
第四条、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流转价款及付款方式:
经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由现金支付,共计林地面积 亩,
每亩 元/年, 年一付,合计 元,(大写: )。
第六条、*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流转林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收取乙方交纳的流转价款。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帮助乙方解决在流转期内生产经营上遇到的矛盾和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
4、在合同履行期内,*方不得重复流转该林地、不得使用流转林地进行抵押担保。
5、*方保*其流转给乙方的林地无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并在签订合同之日将林权*交付给乙方。
6、*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好村民及周边关系,避免和制止村民干扰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7、乙方办公场所用地、用电、用水及经营中的用电、用水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在流转期限内拥有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及收益权,但对山场内的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矿藏和埋藏物等没有收臵权和收益权。
2、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价款。
3、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病虫防治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林地。
5、乙方进行林地建设或者通过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资金,则全部归乙方所有。
6、乙方在流转期内有权依法在承包山地内进行经营管理所需的生产设施、设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并对所建设施、设备、建筑物、构筑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7、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林区作业道路建设
乙方为便于林业生产需建设林区道路及与林区道路相连的其他道路时,*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协调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上级有林区道路建设补助资金则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合同期满后,*方如继续流转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流转,林地上经济林、投资建设的房屋和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期满后半年,土地由*方收回。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需征用林地,双方须无条件服从。青苗和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其他所有款项均归*方所有,但*方应归还乙方已付但未能使用年限的流转费用。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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