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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经批准,根据《^v^合同法》、《^v^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南沙开发区储备土地管理指导意见》等的规定,将位于 南沙街金洲地铁站旁地段的 1 宗国有储备建设用地出租给乙方作 临时生活区 建设用地使用。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 1 宗土地租赁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出租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
1. 该 1 宗土地共 3375 平方米,均为政府储备建设用地,用地四至见附件。
2. 按规划部门要求该宗土地上只能报建临时建筑。临建不得 。
该宗出租土地用途限于 搭建临时生活区,生活区用二层活动板房搭设。
租赁期间,相关配套设施(含通水、通电、场地平整等)由乙方自行投资,且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国土、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和卫生等专项报建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3. 本合同签订后 1 日乙方按现状接收土地,自行负责清场工作。建设期间,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4.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对该宗土地使用权转租和抵押。
第二条 租赁经营期限
1. 该 1 宗土地租赁期限从 20xx 年 6月 1 日起至 20xx年 5 月 31 日止。
2.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续租应签订书面协议,未签订书面协议的视为不再续租。
3. 租赁期内,如因城市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回收土地的,甲方应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和退场交地,租赁期限提前终止。甲方除按实际时间结算租金及退还履约保证金外,无须给予乙方任何补偿或赔偿。
第三条 土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 土地租金起算时间为 20xx 年 6 月 1 日。
2. 乙方应缴交土地租金标准确定为人民币 5 元/月/平方米(大写: 伍元/月/平方米 ),故本合同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405000元(大写:肆拾万伍仟元整 )。
3. 土地租金缴纳方式:每次缴纳6个月的租金,乙方应当在缴费月份开始起,每6个月之首月的第5日前缴纳该6个月的租金。具体缴交金额和日期如下表:
4.当乙方退场时,按实际时间结算租金,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算,超出半个月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5.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 40000 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的担保。乙方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本合同不生效。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在15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6. 乙方应按时足额以支票或划账形式向下列甲方财政专户支付 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
开户单位:
账号:
第四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该 1 宗土地临时建筑物的相关报建手续;
(2)该 1 宗用地如出现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城市规划^v^门的审批和本合同约定,组织和进行临时性的开发建设、利用、修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建构筑物需符合规划要求,应与周围的建筑环境相协调统一;
(2)必须按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做好防火、卫生、安全等相关工作;
(3)租赁经营期内,乙方自主经营。乙方的经营性纠纷与甲方无
(4)租赁经营期内,因城市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场并交回土地,并不得要求任何补(赔)偿;
(5)租赁关系终止时,按期清场并交回土地;
(6)按期交纳租金。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租赁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一方履行合同成为不可能,双方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v^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如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承担由此所造成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3.因城市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回收土地的,或租期届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退场交地。乙方逾期不完成退场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同时甲方有权强制拆搬迁,由此所产生的搬迁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①要求乙方付清租金和每日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②如乙方连续2次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和金额交租金或者拖欠租金总额累计超过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除付清实际租赁期间的租金和滞纳金外,甲方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约定币种为人民币。
2.合同签约方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各自义务,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在协商的基础上予以解决,并可根据实际需要签订补充协议。
3.凡本合同的条款解释、履行及各种争议的解决均适用^v^法律。各方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经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租赁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书一式6份,甲乙各方各持2份,其它2份由甲方交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据《^v^合同法》,《^v^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该工程位于洛阳市宜阳县。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 元)。
四、工程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施工图,乙方负责所有工程施工。 五: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方式计算,增减工程量按照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解决。
2:付款方式为分三期付款。第一期为基础、备料完后付总工程量的 %;第二期为主体框架完后付总工程量的 %;工程竣工后付总工程量的 %;剩下 %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余额付清。(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达标,达标后另外赔材料)。
六:工期及安全责任
工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全部竣工。推迟一天罚款20xx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工程的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以上合同内容望双方遵守各自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期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景观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职责,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工程名称:xxxxxxx
2、建设地点:xxxxxxx
二、工程范围: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园建、景观、绿化工程
三、工程总造价:
合同总价含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佰拾元角分)。
四、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叁年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带给材料和工具存放仓库,然后为乙方人员的住宿及现场办公带给方便。
ii。甲方委派许志敏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乙方负责的绿化景观设计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然后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
七、乙方务必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
a)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预算,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然后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贴合要求为止。
b)工程竣工验收透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该工程养护期为三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然后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年月日,苗木成活率为100%。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九、其他事项:
a)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礼貌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乙方负责办理进出的一切手续,其他对外手续由甲乙方共同办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预算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
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乙方:xxxxxxx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_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___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___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_________%收费。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_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别交_________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xxx合同法》、《xxx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中标函(文件)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地形图纸(比例尺_________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蓝图__________________套□彩图__________________套□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_________套□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根据本合同第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及启动资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设计方提交___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30%,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委托方责任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设计方责任
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委托方_________份,设计方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名称: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v^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项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项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
付款次序占总设计费(______%)付费额(______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款______%定金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
第二次付款______%
第三次付款______%
第四次付款______%
第五次付款______%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在____天以内时,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样、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全部设计费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____%。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
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如有因其内容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一切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作意向书,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确认;
七、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工 程 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v^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
(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
(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鉴证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v^民法典》、《^v^建筑法》、《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计价格[20xx]10号》文。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大写) )。
2、实际设计费按实际方案建筑面积×单价(其中 按 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4、设计费含图纸盖章费(盖章单位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含税 金。
5、如分批出图,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设计费。
6、如设计内容、范围及投资发生变更时,其设计费用根据相应的变更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延长;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工本费按200元/公斤计取。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发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项目情况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时,需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付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为50年。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
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除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资料
及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发包人 贰 份,设计人 贰 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名 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订日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名 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v^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承包方:
居间人:
工程名称:
工程总价:
施工地点:
一、 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造价支付 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 居间酬金付款方式分三交性付清,具体方式(承包方第一次拨款时给付中间费15%,第二次拨款付中间费60%,第三次全部付清中间费)。
三、 居间人促成委托方与建设方或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 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间,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 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或转账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级别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
《^v^民法典》、《^v^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见附件一。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二。
第二条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
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该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的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见附表三。
第三条设计收费及支付办法
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的,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三分之一的赶工费,赶工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
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设计周期超过12个月时,设计人与发包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付款次数,金额与时间另行约定。
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间的风洞试验费用、幕墙检测费用、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时发生的必要试验费用及其发生的各种设计审查费用。
钢结构工程加工详图和各类幕墙详图均由钢结构加工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完成。
第四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如期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定金、工程设计费和约定的赶工费。
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
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情况下,发包人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设计人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或派赴施工现场的设计人员时,应向设计人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设计人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上述费用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文件份数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在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
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
第五条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属设计人所有,发包人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保护内容应包括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有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第六条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由于发包人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设计人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发包人要按实际返工工日向设计人支付费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费用具体金额承诺,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计算。如因上述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款执行,结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终止本合同关系,重新签订合同。
由于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发包人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设计人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后继阶段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建、缓建,发包人在事件发生之日后 日内按条款向设计人结算设计费。
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发包人向设计人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设计人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从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赔偿发包人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
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设计人不返还定金,且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起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负责将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不全时,发包人应提供齐全;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办理公证。
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该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该设计阶段超过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款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双方承诺的往来电报、电传、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
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甲方执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门________份备案,需公证或投保时可适当增加副本。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设计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二年七月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时,可对条款进行必要的补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写完毕附于合同后,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四、单位级别编号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处统一编号填写,本合同工程编号和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件(略)
发包人(全称) (甲方)
承包人(全称) (乙方)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盱眙县机动车保姆城
工程地点:盱眙县龙泉转盘西南侧
工程内容:框架结构;局部4-15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以经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从开工日期顺延至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4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备案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价人民币(大写)柒仟柒佰捌拾伍万壹仟元(¥ 万元)按20xx《江苏省建筑与装璜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现行的相关定额、文件等结算并经有资质部门审核后的总价下浮10 %作为最终结算价(其中最终结算时钢材、商品混凝土价格须经甲方相关人员签证认可后按实计算,不参加下浮,人工费按淮安市有关文件执行不下浮。无框玻璃门、窗不在本合同价款内,如承包方施工另行商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gf-20__-0209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
发 包 人:___
设 计 人:__
签 订 日 期:___
^v^^v^
发包人:__
设计人: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v^民法典》、《^v^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设计阶段: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包括各单体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设计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提供现状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完成时间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费用设计人自理。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需向提供2-3个设计方案供发包人参考,待发包人确认设计方案后,方可进行设计。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三 年。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参加涉及设计的相关会议及参加竣工验收。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局部修改或相应调整等情况设计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务费。
在施工阶段设计人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以配合发包方对工程进行质量和进度的动态管理。在此期间因设计人技术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又未能通过其它渠道及时处理设计问题,所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延、工程质量问题等相关方面的损失,由设计人赔付。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加倍支付赔偿金。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在各阶段设计人所提供的各种图纸,蓝图份数以邯郸市相关部门报建要求份数为准,应满足各报建相关部门的要求和需要。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设计合同无预付款及订金。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设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伍 份,发包人 叁 份,设计人 贰 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v^民法典》、《^v^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规划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平方米,地下约 平方米);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高度 米。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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