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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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02 19:10:1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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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甲方):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v^建筑法》、国标GB/T14902-_________《预拌混凝土》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一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
4、供货地点:乙方浇筑施工现场
5、运输方式:由甲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至乙方施工现场
6、运输距离:_________公里
7、泵送方式:根据乙方需要提供
8、原材料供应:甲方自购
第二条:乙方混凝土技术要求
由乙方提供混凝土生产通知单,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产通知单所注明的技术要求安排生产任务。
第三条:价格
1、商品混凝土的价格
2、机械使用费
3、本合同各种混凝土数量合_________m3,混凝土价款约_________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4、上述混凝土数量及价款以乙方或其指派的出具的收条、发货单或对账单为准。
5、如遇市场发生变化需对价格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GB14902-_________,《预拌混凝土》、GB50204-_________《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的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签字确认验收并作为结算依据。
2、甲方混凝土出厂前,需方可以派人至甲方逐车监磅确认数量,每车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时,乙方可以指定专人签字验收。
3、混凝土实际结算数量以乙方监磅人员或施工现场专人签收的单据为准。以甲方混凝土配比设计容重计算混凝土方量。
4、甲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与交付验收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乙方必须在48小时内通知甲方核实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的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有效依据。
5、甲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乙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核实后,可做退货处理。
6、乙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时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双方组织并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的责任,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乙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出厂产品质量责任原因的,其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必须保证90分钟内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如因乙方的原因,超时(每超30分钟加50元超时费依此类推)或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的混凝土坍落度损失或产品质量失效报废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供货前根据乙方要求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的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2)甲方运输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乙方责任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3)严格按照乙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混凝土。
(4)乙方对现场的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有异议时,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采取措施。
(5)浇筑混凝土后,向乙方提供批次相应的归档资料。
(6)混凝土浇筑后如产生混凝土异常及质量等问题,应由双方共同调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如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延迟浇筑、浇筑方法不合理、养护不到位等施工因素致使混凝土产生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如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产或整顿,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施工工程的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内以书面的方式向甲方通知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合同技术质量要求等,以保证甲方有足够的供货时间、计划准备。
(2)应保证现场场地的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甲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负责免费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环境及因泵送使用的动力电。
(4)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的运输、搅拌、泵送、浇筑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的问题,有乙方负责解决。
(5)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发货单所列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6)按照国家及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问题有乙方负责。
(7)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所造成的损失。
(8)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的养护负责。
(9)负责泵管的安装、清洗、拆除及泵管的堵塞处理,负责泵送机具的保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拖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以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的事项
1、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付款或甲方推荐货款逾期,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使用甲方混凝土完成的建筑物。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付款,经甲方合理催告后仍不付款,甲方可以选择向与乙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主张权利,乙方不得拒绝。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产通知单及发货单位为合同有效组合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
漯河市区外,交通、运管等路面运输问题由乙方负责协调,交通个人违章、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v^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总 高 度:
运 距:
第三条 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商品混凝土单价:
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合同总数量暂定为 m3;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T1304-20xx。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 原材料控制
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
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mm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
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
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 质量检验
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签收
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派专人 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支付节点及比例:
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内结清余款;
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结算:
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甲方责任及权利
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乙方责任及权利
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v^合同法》《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v^合同法》 《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乙方委托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
甲方所供应的混凝土,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四、 供货量验收方式:
1、 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乙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收甲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 发货单作为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 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 数量合理误差在2%以内,抽验费用 由乙方承担。大于合理误差,则按本车抽验数量为基数计算本次供砼总量,且抽验 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签收后的发货单编制结算单,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核对 后在结算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数量 。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 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变动的,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为混凝土车辆的运输提供必备的条件,确保施工道路安全畅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车场地等设施,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确保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安全。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乙方应在4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由于超时卸料造成的质量缺陷其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乙方应估算最后车次实际用量并提前一小时告知甲方调度进行数量调控。
4、乙方在工地现场砼试块制作和养护必须规范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如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在浇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撑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撑等原因发生事故,一起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部门对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拿到工程款后必须将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须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规范进行。对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楼板、梁, 需在振捣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时覆盖保湿,防止混凝土发生塑性收缩裂缝。
七、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生产,根据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甲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 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货必须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
3、甲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验,出现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委派 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处理。
5、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为乙方首先垫付商品混凝土款150万元整。
八、 违约责任及质量保证事项:
1、 由于施工在施工技术、养护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甲方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经质量部门鉴定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责任。
2、 在正常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另找违反合同规定的理由拒绝向乙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有权拒付已购混凝土款,并有权选择另外厂方供货,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 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所签订的单价为一口价,不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积极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用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供货范围(m3)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浇筑泵送方
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
四、交货条件
1、需方应提前24小时向供方提供商品混凝土需求计划,需求计划需方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专人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供方,需方计划要把需求的部位、型号、数量、时间提供准确,供方根据各施工单位的提报情况合理安排供货计划后通知需方具体的`供货时间。
2、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厂区道路坚实,保证供方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施工部位,若搅拌运输车、泵车没有按需方人员指挥造成的车辆事故由供方负责。
3、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做好运输车、泵车工作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臂架式泵车布料杆活动范围内无高压线;拖式泵车工作地点上方搭防护棚,保证人机安全。
4、需方应保证供方在施工现场的水电畅通。
5、因供方操作人员不按时到岗,或供方商品砼未按需方要求的 2
时间到场,每拖延一小时,应承担需方人员窝工、设备闲置、周转材料费用、影响工期等损失,每小时按元计算。
6、供货过程中,供方不能及时供应砼时需方有权指定另一家商品砼供应商供货。
7、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时间和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8、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乙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乙方有权退货处理。
9、乙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乙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应第一时间组织安排浇筑到位。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卸料时间超时的(夏秋季小时,春冬季3小时),甲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1货人对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乙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12、交货地点和收货人:
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现场卸货负责人:
五、质量标准
1、供方所供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GB/T-14902-20_。出现混凝土不合格时,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砂、石符合JGJ52—20_《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3、水泥符合GB175—20_《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准。
4、混凝土外加剂符合GB8076—20_《混凝土外加剂》标准、GB8077—2000《混泥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5、砼用粉煤灰符合GB/T1596—20_《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
6、砼用水符合JGJ63—20_《混泥土用水标准》。
六、验收标准
1、检验标准: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执行。
2、供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检验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据的报告。
3、需方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 M仍按100 M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J107—87《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并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_进行 4 333
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供方随第一车砼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
4、需方委托的验收人按供方运单对混凝土数量进行签字验收,否则其他人签字无效。需方有权随时抽查供方单车数量,如抽检量与供应量不符时,在1000 M内抽查五次按五次量的平均值记量,凡在此前所供量均按抽检量的方量计量。
七、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
施工完结后进行结算,双方定期进行对账并以加盖双方公章的购销结算单进行结算,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二)支付方式
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八、合同生效与解除
(一)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份。双方约定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供方货款结清之日失效。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二)解除
1、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时;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 5 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购买预拌混凝土,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时间3月1号至3月1号。
二、预订购总方量7500m3,合同货款约总价280万元。
三、通用混凝土强度等级:
四、遇不可抗拒因素及市场原材料紧张等因素造成价格波动较大时由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五、每月25日为对账结算日,以当月发生混凝土随车送货单为依据,双方对账单后结付,月结月清(次月25日前付清)。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违约行为按相关法律条款追究。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委托人(签字): 法定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细石砼加15元/方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2、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支付逾期利息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平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原则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所供应的 泵送剂生产的泵送剂
合同单价为 含税单价,且该单价包含运费在内。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计算 第二条 产品执行标准、质量要求
乙方供应的 型号 缓凝高泵送剂,其品质、性能指标须符合^v^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之相应要求,甲方将根据《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或其它泵送剂相关条款对乙方供应的产品进行验收。
第三条 检验验收
甲方委托 负责对乙方的结算、现场供货清单的签认及协调等事项,乙方委托 作为现场代表负责签认供货清单、办理结算等事项。
乙方须提供上述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数量以在甲方现场过磅结果为准,合理磅差在3范围内。如超出上述的误差范围,双方任何一方对过磅数量有异议,可到第三方磅站复检(第三方磅站须具备国家计量检定有效合格证),复检费用及磅差由误差造成方承担。在数量复核期间,不影响混凝土外加剂正常供应工作。
第四条 计划、供货时间、交货地点
甲方提前一天向乙方提出上述材料的供货计划,乙方街道通知后需准时供应。
交货地点及方式
包装物回收:甲方工地配合乙方回收外加剂的包装桶。甲方用完后按时通知乙方回收包装桶,乙方接到通知后一周内予以回收。
运输及费用:运输、装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式、款项支付
结算:以现场代表签认的送货单为依据,每批送货后,核对送货单数量,核对完毕,签认结算清单。
支付
每月____日结算。
乙方须遵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工程中,甲方对乙方的供货通知以电话通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月供应计划内,进货通知须提前一天。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规定时间内交货(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造成外加剂供应延误,每拖延一天扣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超过三天追究供应不及时而导致的现场损失。
乙方如提供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对甲方认为不合格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再次抽样检验,送交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中心,该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如确属不合格产品,乙方应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如属合格产品,甲方应承担检验费及乙方由于退货而发生的运费。
由于乙方供应上述材料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返工、停工等损失或信誉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不能及时供货或由于某种原因不具备供货能力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在甲方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连续供应。必须保证材料质量符合本合同要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待料,影响总体工程进度,乙方须负责任。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更换供应厂商,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司机须持上岗证,禁止酒后,疲劳驾驶,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管理和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现场,必须服从甲方及甲方业主的场内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违犯规章制度将予以处理,服从甲方及甲方业主的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调度,对现场的电缆、电杆及其他建筑物和人员应予以避让,一旦撞坏、撞伤乙方须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负责进入甲方现场的人员及车辆的安全责任,如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不服从甲方管理和遵守甲方现场安全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将由乙方赔偿。
乙方车辆在甲方现场内,须限速行驶,不允许携带有毒,危险品。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诸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罢工、或其它公认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是终身性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v^法律。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或遵照《民法典》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施工方:
根据《^v^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施工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盛世华城1#、2#楼工程
二、施工地点:鲁平大道以北、顺城路以西
三、结算单价(运到价、元/m3)
C15:210C20:220C25:230C30:240C35:250C40:265C45:275C50:290有抗渗要求的砼每立方增加10元。
四、质量要求:
达到《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1992)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本工程暂按浇注部位施工图预算量(混凝土结构体积中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同时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损耗也不增加体积)作为结算依据,在标准层施工3层后最终确定结算方式。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注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洽商,乙方计算完工程量后归还。
2、本合同确认,结算分三次办理,即:各楼号10层主体结构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10层至主体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主体验收合格后10日内结供货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提供完毕后10天结算剩余的20%供货价款。
六、商品砼交付验收方式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20_年3月20日至该工程砼供应结束为止。首次供货施工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乙方签属的有效单据对乙方进行结算。
1、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施工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三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施工方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由乙方为施工方免费提供标准养护试块的地点。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施工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施工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施工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施工方浇注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三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协调乙方与施工方的关系。
2、施工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方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保证现场场地道路通畅,工地卸料及时。有安全的作业环境,并应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若因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120分钟,承担另外增加的100元每小时的费用。
(4)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并指挥车辆就位。施工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和自身原因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禁止在施工现场向砼内加水,并承担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后果和费用损失。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
数量:
原 煤 产 地 :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标准时间运输,原煤购销合同范本。
四、质量标准(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鷖 ≤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鷄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标准,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标准,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标准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合同范本《原煤购销合同范本》。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标准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标准范围内每高于,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标准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标准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v^合同法》、《^v^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协商,甲方工程使用乙方商品混凝土,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浇注方式:
详细地址:
一、 合同日期 --
二、 预拌混凝土结算单价、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 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乙方预拌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结算:
按乙方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送单载明的数量计算方量。甲方指定 在运送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及结算依据。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达到 方(且供应时间不超过2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签字验收的运送单7日内进行结算。甲方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2、月结: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结算上月所供应混凝土全部货款,当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采用第 种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 。
五、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由专人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交预拌混凝土供应申请,(尽量不以电话方式通知,以避免耳误造成混凝土供应错误.)其内容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详细浇筑部位、浇筑时间及其它特殊技术要求,并在次日供应时间前1小时再次与乙方电话确认,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泵车到达现场。
(2)双方有义务对天气预报进行关注,当遇有对施工及工程质量不利的天气因素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如甲方不予采纳,因天气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及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如甲方单次浇筑方量超过500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于乙方, 便于乙方准备充足的原材、设备、车辆等保障更顺畅供应。
(4)乙方运送混凝土到达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前,甲方必须做好清理工作,保障场地坚固、道路畅通,有照明和水源,便于泵车支车、操作等有利于施工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以保障人员及设备车辆的顺畅、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 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 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5)甲方准备浇注的结构部位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与乙方联系混凝土发运,由于甲方组织施工、浇注技术及保障条件等原因造成乙方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未能在 小时内浇筑完毕,造成的混凝土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甚至不能使用,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充分振捣,适时抹面及充分养护,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乙方有权予以监督。由于甲方不按规定进行养护以及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不当等原因导致乙方混凝土强度等技术要求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期间出现特殊情况须中途停止混凝土浇注,甲方必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
(8)预拌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单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内容和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待甲方全部货款结清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2)保证按甲方书面通知混凝土数量、强度等级等要求及时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并接受施工现场人员对混凝土的数量、质量的随机抽查。
(3)根据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安排供货,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供应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供应不能继续时,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其他约定:
1、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甲乙双方及时分析解决。
2、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没有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周期及方式进行混凝土货款结算,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供应,要求甲方结清全部款项,货款未结清之前,乙方有权暂扣相关技术资料。按照逾期付款的规定,以当次结算总金额的日5‰加收违约金。
(2)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供应相应要求混凝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难以预料到的特殊情况时,应本着“长期合作、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解决。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因素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加盖有效公章后生效,甲方对乙方所供全部货款全部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施工方:
根据《^v^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施工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盛世华城1#、2#楼工程
二、施工地点: 鲁平大道以北、顺城路以西
三、结算单价(运到价、元/m3)
C15:210 C20:220 C25:230 C30:240 C35:250 C40:265 C45:275 C50:290有抗渗要求的砼每立方增加10元。
四、质量要求:
达到《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1992)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本工程暂按浇注部位施工图预算量(混凝土结构体积中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同时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损耗也不增加体积)作为结算依据,在标准层施工3层后最终确定结算方式。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注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洽商,乙方计算完工程量后归还。
2、本合同确认,结算分三次办理,即:各楼号10层主体结构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10层至主体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主体验收合格后10日内结供货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提供完毕后10天结算剩余的20%供货价款。
六、商品砼交付验收方式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20__年3月20日至该工程砼供应结束为止。首次供货施工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乙方签属的有效单据对乙方进行结算。
1、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施工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三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施工方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由乙方为施工方免费提供标准养护试块的地点。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施工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施工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施工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施工方浇注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三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协调乙方与施工方的关系。
2、施工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方应提前 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保证现场场地道路通畅,工地卸料及时。有安全的作业环境,并应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若因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120分钟,承担另外增加的100元每小时的费用。
(4)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并指挥车辆就位。施工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和自身原因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禁止在施工现场向砼内加水,并承担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后果和费用损失。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特订立以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自 至 。
二、甲方向乙方供应混凝土外加剂、中效外加剂掺量,减水达到16%,高效外加剂掺量,减水达到18%,符合现行GB8076—20xx检验标准。
三、中效外加剂价格为1950元/吨,高效外加剂价格为2400元/吨,两种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四、乙方要提前告知甲方所需产品数量,甲方负责按时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五、乙方对甲方每批产品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打入乙方储料罐,因乙方使用保管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向乙方索要货款,以打混凝土充减货款,合同结束,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剩余货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给付甲方货款,自应付货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货款利息。
2、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及时供应乙方外加剂,而影响乙方生产,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双方约定在^v^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货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v^合同法》、《^v^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方:
乙方:
日期: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上思县大伟混凝土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供、需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依照《^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预拌混凝土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商品混凝土的品种、价格及其他约定见下表:
二、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
项目规模: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地址:
预计混凝土使用量:
三、供货数量的确认
1、需方收货人员须在混凝土卸出搅拌车罐体前对《混凝土送货单》进行签收确认;如需方在混凝土卸出后不予签单的,供方视同需方已认可该批混凝土数量无误。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在卸料前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也可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检时,供需双方必须有专人在场,双方签字确认;抽检以三车次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标示的数量与标准基数正、负误差超过2%时,则当批全部车次以该基数来计算当批次供货量,并且供方对需方做出500元/车次的赔偿。
2、需方收货人员在每车混凝土随车送达的《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名后,其中一份(客户联)由需方自行留存、其余由供方留存,并各自负责保管以便对账查验,互为佐证;如一方单据不全则以另一方留存的单据为据。
3、双方以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标明的、经需方人员签收的数量进行对账结算;供方凭此单核对各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供应数量并依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单价计算货款金额,生成《商品混凝土结算单(或对账单)》;供、需双方相关人员确认无误后,在《商品混凝土结算单(或对账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供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将结算单据送达需方,如需方在2天内不予签字或盖章,则视同需方已认可该单据内容进行结算付款,否则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单价和需方现场人员签收确认《混凝土送货单》上标明的数量依法向需方追索货款和违约金。
四、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在每月凭签认的《上思县大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发货单》核对各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供应数量并依据本合同所定单价计算货款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商品混凝土结算单》上签字或盖章;遇有甲方不能盖章时,由甲方授权指定的业务经办人签字确认,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签字盖章,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2)混凝土砼款以月结方式进行结算,次月5号前对账,10号结清上月货款,若逾期至15号甲方未付清上月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每天按上月实际用量所欠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
3)甲方、乙方中途单方终止合同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砼款总值的10%计付违约金赔偿对方。
4)供应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停供的,甲方须在停供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结清全部货款。
五、混凝土的质量责任、验收标准及评定方法:
1、验收标准:按^v^国家标准GB/T14092—20xx《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092—20xx《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需方负责通知供方人员(或以及需方认为有必要到场的其他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至该车总容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后40分钟内完成;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092—20xx《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
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xx和GB/T50082—20xx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由需方委托经供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则由需方负责。
4、供方每次供货向需方提供相应的商品混凝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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