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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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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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 )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 )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 )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 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 )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 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 )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 )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 )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v^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 )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按照《^v^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工期:本工程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10-)等国家制订的施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招标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优良)标准。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不予承认,此事项如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____种方式: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空白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空白内容。
(3)可调价格:详见本合同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支付总额为¥元的工程价款。
拨款分3次进行拨款100%金额(元)
工程完成30%时(乙方应在提交此项发票和支付凭据资料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按本合同价款5%计款的履约保证金)30%
工程完成50%20%
验收合格后支付竣工结算余款5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验收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的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供应至施工场地。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v^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后果责任。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及其利息。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依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甲方指派的代表,其个人现场签发的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签证,不能作为本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凭据;因特殊需要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须由甲方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后乙方才能施工,并依据该文件向甲方结算。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内容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的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投标价结算;若工程量减少则扣除相应减少金额后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有单价的按投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没有单价的工程按实际工程量并按________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下浮____%结算。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二年,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壹年后三十天内付清。发包人将保修金全数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须按建安工程规定以及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附件: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预算书
会议纪要
设计变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 百扬超市 ”项目配电安装工程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百扬超市”
工程地点: 九眼桥
工程分项名称:kVA箱式变压器安装工程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新装20xxkVA箱式变压器一台 ,完成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用电手续办理工作,工程内容包括:电杆一基、10kV架空线安装、真空开关、户外高压组合互感器、户外高压计量箱、10kV电缆及箱式变压器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合同为双包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按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现行专业技术归口管理及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组织采购、安装。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GB20__-91、TEC-298以GB20__-20__国家现行规范及电力行业的相关要求。
乙方负责安装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电力行业标准、工程验收合格、安全送电。
第四条 合同工期
1、配电工程安装调试完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具备设备带电运行条件,总历工期为 50 个工作日。
2、施工工期在下列情况下顺延: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国家政策性变化。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收到工程预付款及用电业务需要的全套合法资料开始为甲方办理相关用电手续,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且由乙方确认具备开工条件起计为开工日。
第五条 工程总价和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合同总价定为: ¥元正(大写:元整)。
1、此合同总价不包含政策性收费(预付电费等);
2、若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及政策变化导致设计变更或工程返工,由乙方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办理经济签证。
二、付款比例: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元正(大写: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
2、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具备验收条件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即¥元正(大写:元整)作为工程进度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依照《^v^民法典》、《^v^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工程的需要,将该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避雷工程和相应的接地装置、等电位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变配电所、电信机房、 空调机房等所有机房、广播室、消控室、泵房等地的避雷等电位装置的安装调试;
2、本工程范围内电气工程的布线系统的管线敷设,10KV变配电所低压柜至大楼各层、屋顶配电间的缆线敷设和调试,层配电间至各层动力、设备照明的管线电缆敷设和调试。
3、本工程范围内低压电柜、箱(套)的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机房、广播室、消控室、空调机房、末端空调风机、防火卷帘门电源、各种电源、各种电梯、泵房及电气图纸上含有的其他设备的电气箱、柜的安装调试;
4、本工程范围内机电设备的电源接线及管线的敷设和接线,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机房、广播室、消控室、空调机房、末端空调风机、防火卷帘门电源、各种电梯、泵房及电气图纸上含有的其他设备预埋管线和电线电缆的安装调试;
5、本工程范围内室内照明(含应急)线缆的电源箱柜、分配电箱等的安装及管线敷设,包括但不限于走道、共享空间、大厅、门厅、办公区域、卫生间及疏散楼梯内的各种设备房、弱电机房、屋顶电梯机房等照明线路的电源箱柜、分配电箱、用户末端表箱的安装及相应缆线的敷设和调试;
6、本工程范围内室内照明(含应急)灯具、插座和开关的安装和测试;
7、本工程范围内广场、室内灯箱电源(如广告灯箱、屋顶广告牌)、景观动力及景观照明的控制箱柜灯具的安装调试和管线敷设和广场背景音响广播管线敷设(工程中其他合同有规定由供货厂家安装的除外);
8、本工程范围内上述管线敷设(楼板内、墙洞内)的预埋和预留孔洞。所有穿越楼层和层防火分区的桥架、管线的孔洞均用防火包和防火堵泥封堵。预埋孔洞较大时,制作安装托架。封堵后美观大方,穿越防火分区的桥架内用防火堵泥封堵。
9、广场投光灯、屋顶、墙面广告牌投光灯、玻璃幕墙内投光灯管线敷设和灯具安装调试,树状内LED灯,各种店招的供电电源管线敷设调试;
10、乙方负责将卷帘门控制箱电源线敷设,引入卷帘门控制箱(预留箱门长+宽长度的导线余量)。接线由卷帘门施工单位负责。
11、运输卸货:电缆、电柜、桥架、灯具等所有电气设备、材料的卸货由乙方负责,在项目部划定区域内堆放整齐。原则上项目部塔吊应配合乙方卸货。如场地实在无条件使用塔吊,电缆和电柜单体物件重量重的货物由项目部租用汽吊配合。
12、本工程范围内电气设备的调试和报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部分)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经 文批准,建设 工程,已于 年 月 日经过招投标,由乙方中标承包。按照《^v^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4、承包范围和内容:
5、 其他需要约定的工程概况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未能接通而影响施工。
(2)甲方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在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3)因设计变更而延误工期的。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而影响进度。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工程总价
1、 本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2、工程的承包方式为按甲方审定的本工程预算总额承包,包工包料(其中:不含 )。
3、 预算、结算编制依据:
4、遇下列情况,承包总价可作相应调整:
(1)本工程承包总价为暂估价,经双方确认暂估价有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
(3)经双方审查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
(4)经甲方批准在施工中增加了工程项目;
第四条 工程承包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在-------天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期付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齐后的-------天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其余-------%的价款留做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未发生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甲方一次付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内,乙方将竣工资料(含发生的单项设计变更竣工资料)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后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设备、材料供应
1、以下设备、材料的供应和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领取并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及运输费用:
2、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和费用。
3、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在设备、材料到货前一天应相互及时通知,双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查、质量验收。
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其复验、退换、返工、停窝工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 工程分包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经甲方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必须将分包人资质交甲方备案后,乙方才可与符合资质的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扣除分包部分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
2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甲方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并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开工条件。
(3)提供设备材料
甲方应负责提供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其他实物。
(4)发布开工通知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乙方发布开工通知。
(5)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对乙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6)及时提供图纸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和调整合同价款。
(8)工程竣工验收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负责或自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2)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施工资料,并配合设计完成竣工图。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由乙方负责的施工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施工图和有关变更、洽商,配合设计院完成竣工图,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4)施工准备
乙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乙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令,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
(6)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7) 保证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
(8)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乙方应按有关安全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对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一经确认,并对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9) 保证工程施工进度
乙方应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合同上的施工进度要求按期完工,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总工期滞后,并对为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10)环境保护
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11)采取有效措施
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因上述事宜罚款,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乙方会同甲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12)设备及材料保管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现场设备及材料代保管合同要求,对现场设备及材料进行保管,但乙方不得擅自通知设备和材料厂家提前或推迟设备和材料的合同交货期。
(13)报送工程进度
每月 25日 前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月报表一式二份(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和《甲方供应设备材料》月供应计划一式二份。
(14)完工清场和撤离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否则,甲方可代其处理。
(15)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在移交甲方前,乙方应无偿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乙方还应无偿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甲方为止。
(16)完成工程总结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投运后(以工程启动时间安排为准)一月内,完成针对自身在本工程中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的工程总结,并以电子文件(1份)和书面形式(四份)上交甲方。
第八条 合同适用的标准和法律适用
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第九条 施工图纸要求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乙方如有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合同约定处理。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以供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查验时使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质量目标:
(1)保证贯彻和实施工程主要设计的技术原则及国家、行业颁发的规范、规程;
(2)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和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 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委托 按国家规定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工程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5、乙方应按质量验证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单位现场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重新检验
虽经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当甲方认为需要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其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设计 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并经甲方、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8、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低于施工图设计及质量标准的质量问题,经甲、乙双方及设计单位确认确需返工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在工程竣工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验收,应以竣工图纸及说明书、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竣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验收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 用,即视同已验收,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2、其他
(1)质量管理乙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2)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无偿返工。对后序施工造成较大影响的,不论最终结果如何,或出现永久性质量缺陷。
(4)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不当,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设备和材料不合格或损坏 ,应由乙方更换、返工,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5)质量争议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施工资质的有关文件。
2、乙方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包括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工程项目开工前,乙方应对所属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甲方认为需要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并交纳安全保证金的,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5、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指导。甲方安全监督人员对乙方施工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6、乙方应制订严格的安全施工方案并认真执行,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因违反安全规定、规程或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合理,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自身人员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项,双方按《^v^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合同另有规定或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术、图纸、资料,对方应负有保密的义务。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5、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签约地点: **市**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日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将消防安装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消防水喷淋、消火栓供水系统。
第二条工程范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纸,依据消防工程验收有关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在没有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修改前,乙方无权修改和变更设计。乙方施工必须达到本工程消防各系统功能的设计要求。
第三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使用的产品或材料与预算书相符,并符合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各系统主要设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
第四条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圆整。材料单价按照《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平均价计取。
第五条工程期限工期:乙方须在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并通过甲方的初验,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施工变更,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乙方进场施工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预付40%给乙方作备料款。工程完成,经核实工程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90%。在本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将竣工图等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后,甲乙双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其余款一次性拨付给乙方。结算付款前,乙方须按总价先提供发票。
第八条验收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工程结算
1、本工程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取费按类计取。
2、进行增减。
第十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如工程项目有增减或设计更改的内容,按实际发生的项与量
1、提供该工程图纸四份,消防审核意见书一份;
2、提供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
3、提供临时材料房一间;
4、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
二、乙方:
1、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会审。会审后方可组织施工;
2、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系统有关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提供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二套给甲方,提供全套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为甲方培训两名操作人员。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相邻的工程设施及管线进行保护,如有损害须负责赔偿。
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因施工需要须对绿化或其他设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并在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按合同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保证施工完成后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合格。
第十一条产品要求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施工,所使用的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如发现产品有质量、规格、型号、尺寸不符的立即退货,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伪劣产品的,乙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次的违约金。已施工部分,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费用自理,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保修责任工程验收合格后,从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在保修期内,如使用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或使用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不派人来维修,甲方或使用方将另行组织维修,费用从保质金中扣除,保质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仍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
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施工期间至未通过消防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自行保管好材料、设备等,并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如出现施工的安全事故及材料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其他: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经办人:电话:帐号:开户行:
乙方:法人代表:经办人:电话:帐号:开户行: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___”小区项目配电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该小区项目配电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承包给乙方,现就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作如下规定,以兹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____配电工程
2、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过图审的配电施工图纸(低压配电房等必须有经过电力等有关部门审核合格的图纸)承包施工,负责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内所有配电设备及主材、辅料的采购、成套、安装、配电设备调试及负责协助办理用电相关手续。
第三条 乙方的施工范围和主要工程量
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负责该配电工程,从高压变压器的低压出线一侧起到各业主用户表厢的(含用户表厢及电能卡表)所有供配电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有供配电设备必须有合格证,电表必须取得当地供电及计量部门的检验认可。
2、负责该配电工程的规划方案、查勘,取得通过管辖电业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配电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
3、负责协助甲方与电业部门办理相关用电手续;
4、该工程双电源外部电源引入工程由乙方协助甲方到电业部门办理。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该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即整个工程总包干价合计人民币: 元整(含税价)。
2、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拨付预付款,待材料、设备全部到达施工工地,经甲方代表、监理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整个工程款的 (即;设备安装施工完毕经管辖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整个工程的 40 %(即 元整);剩余 10 %作为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证金(即 元整),待合格送电满壹年时一次性支付。
工程的结算价格以签订合同价格为准,合同价格即为最终结算价格,在工程承包范围如遇政策性调整及材料价格涨跌,均不变更包干总造价结算。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用电相关手续,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协调现场工作,对施工不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停工、返工直至清退。
3、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施工人员的监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环境的协调,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 工程期限验收方式
1、工程期限: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保证在年月日前完成施工调式合格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办理有关手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或电业局规范发生变动、调整以及遇到不可抗力,工程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顺延。
2、验收方式: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组织部门对配电工程进行验收,以电力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为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凭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的相关文件送电,视为验收合格),在验收前甲方不启用任何设备。
第七条 乙方质量承诺
1、由乙方组织施工设计方案及配电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经报电力部门审查合格盖章后报送甲方认可备案,并作为验收及合同结算依据,作为同合附件一并使用。乙方保证:所有由其采购的配电设备及相关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如通过国家用电3C认证等),并保证质量可靠、使用率广、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的国内知名品牌;所有电线、电缆全部使用铜芯质材;乙方提供的控制设备是采用先进工艺制作的优质钢板及标准型钢,并严格按国家标准设计图纸。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完整、清楚的,并能够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3、乙方对由其提供的所有配电设备和相关材料进行质量三包。质量保修期为一年(除人为事故和不可抗力外,质保期从工程竣工电力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送电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通知4小时内到场,否则,甲方有权请人维修,维修费由甲方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施工进度,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如因乙原因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工期,延误工期 10 天以内时,乙方按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延误工期超过 20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本工程总价款 10 %的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由其提供的所有配电设备及相关材料符合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否则,甲方除有权按《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追究乙方产品质量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果逾期支付,则应当按照所拖欠金额的日 1000 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正本、附件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施工图纸由乙方根据祥龙郡现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设计图纸经电力局审查合格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部分)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经 文批准,建设 工程,已于 年 月 日经过招投标,由乙方中标承包。按照《xxx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4、承包范围和内容:
5、 其他需要约定的工程概况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未能接通而影响施工。
(2)甲方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在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3)因设计变更而延误工期的。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而影响进度。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工程总价
1、 本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2、工程的承包方式为按甲方审定的本工程预算总额承包,包工包料(其中:不含 )。
3、 预算、结算编制依据:
4、遇下列情况,承包总价可作相应调整:
(1)本工程承包总价为暂估价,经双方确认暂估价有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
(3)经双方审查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
(4)经甲方批准在施工中增加了工程项目;
第四条 工程承包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在-------天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期付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齐后的-------天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其余-------%的价款留做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未发生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甲方一次付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内,乙方将竣工资料(含发生的单项设计变更竣工资料)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后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设备、材料供应
1、以下设备、材料的供应和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领取并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及运输费用:
2、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和费用。
3、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在设备、材料到货前一天应相互及时通知,双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查、质量验收。
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其复验、退换、返工、停窝工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 工程分包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经甲方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必须将分包人资质交甲方备案后,乙方才可与符合资质的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扣除分包部分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
2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甲方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并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开工条件。
(3)提供设备材料
甲方应负责提供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其他实物。
(4)发布开工通知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乙方发布开工通知。
(5)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对乙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6)及时提供图纸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和调整合同价款。
(8)工程竣工验收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负责或自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2)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施工资料,并配合设计完成竣工图。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由乙方负责的施工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施工图和有关变更、洽商,配合设计院完成竣工图,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4)施工准备
乙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乙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令,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
(6)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7) 保证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
(8)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乙方应按有关安全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对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一经确认,并对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9) 保证工程施工进度
乙方应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合同上的施工进度要求按期完工,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总工期滞后,并对为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10)环境保护
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11)采取有效措施
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因上述事宜罚款,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乙方会同甲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12)设备及材料保管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现场设备及材料代保管合同要求,对现场设备及材料进行保管,但乙方不得擅自通知设备和材料厂家提前或推迟设备和材料的合同交货期。
(13)报送工程进度
每月 25日 前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月报表一式二份(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和《甲方供应设备材料》月供应计划一式二份。
(14)完工清场和撤离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否则,甲方可代其处理。
(15)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在移交甲方前,乙方应无偿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乙方还应无偿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甲方为止。
(16)完成工程总结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投运后(以工程启动时间安排为准)一月内,完成针对自身在本工程中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的工程总结,并以电子文件(1份)和书面形式(四份)上交甲方。
第八条 合同适用的标准和法律适用
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第九条 施工图纸要求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乙方如有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合同约定处理。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以供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查验时使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质量目标:
(1)保证贯彻和实施工程主要设计的技术原则及国家、行业颁发的规范、规程;
(2)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和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 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委托 按国家规定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工程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5、乙方应按质量验证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单位现场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重新检验
虽经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当甲方认为需要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其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设计 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并经甲方、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8、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低于施工图设计及质量标准的质量问题,经甲、乙双方及设计单位确认确需返工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在工程竣工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验收,应以竣工图纸及说明书、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竣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验收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 用,即视同已验收,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2、其他
(1)质量管理乙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2)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无偿返工。对后序施工造成较大影响的,不论最终结果如何,或出现永久性质量缺陷。
(4)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不当,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设备和材料不合格或损坏 ,应由乙方更换、返工,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5)质量争议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施工资质的有关文件。
2、乙方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包括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工程项目开工前,乙方应对所属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甲方认为需要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并交纳安全保证金的,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5、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指导。甲方安全监督人员对乙方施工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6、乙方应制订严格的安全施工方案并认真执行,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因违反安全规定、规程或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合理,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自身人员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项,双方按《xxx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合同另有规定或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术、图纸、资料,对方应负有保密的义务。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5、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签约地点: **市**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v^合同法》,结合该工程具体特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 工程项目部分劳务分承包给乙方。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签定以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使用机械工具,包电焊条及焊剂材料。
第三条、承包范围:
1、主体结构中,柱子主筋竖向焊接,其钢筋型号为12至20几种,并按要求每层提供合格的焊接试件,如试拉不合格将提供双数试件至合格为止,其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2、焊接所使用机械工具、材料进出场费及二次搬运费,甲方只提供配电箱总电源。
3、原则上本工程甲方不出点工,除因图纸修改造成做好的成品返工而发生的人工,此人工数量甲方根据事实而定。如图纸更改在工作未做之前,将不调整工价或点工。
4、达到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相关的一切工作。
第四条:材料、机具供应与消耗:
1、工程所用钢筋由甲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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