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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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2023-11-14
202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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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____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____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____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____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乙方的义务:
1、负责____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____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____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____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____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____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____区配套的服务设施,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5、乙方在开发中涉及有关林木问题,需事先报告甲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经济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缴纳规费和门票收入,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提请仲裁机关解决。
八、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旅游局一份,____区所在村委会各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补签协议,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签字)乙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发展旅游事业,加强商业与旅游业合作, 保障旅客在旅游活动中的切身利益,为消费者提供最大优惠及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次旅游项目:青岩寺歪脖老母两日游
二、 本次旅游期限:XX年4月3日XX年5月7日
三、 本次旅游由甲乙双方共同承办。
票价为人民币: 每人100元/次, 费用包括往返空调大巴,二正一早用餐,46人/间宾馆住宿及景点门票,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双方权利及责任:
1、 甲方应积极宣传组织客源,全力推荐本次旅游项目。
2、 甲方以发放旅游代金券的.形式负责向乙方提供旅游客员,委托乙方组团出游,旅游代金券票面为:65元,由甲方向游客发放,乙方负责向游客收取甲方所发放的旅游代金券,并再向游客收取每人/次35元现金,乙方承担本次旅游全程项目的落实及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3、 乙方负责与游客协调或签订具体出游时间及相关事宜。
五、结算: 本次旅游活动期限结束,由乙方财务人员按乙方所收取
的代金券数量向甲方按每张5元结算,65元代金券自行作废。
六、违约:乙方如有违约,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万元。
七、其它条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唐山市丰润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乙方:
唐山市丰润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天天购物广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间是否愿意拼团:同意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__
一、旅游的线路、具体景点、时间、分项费用及应用标准_____________
二、费用总额:_______________收据票号:_______________。合同一经签订请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据必须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车型是:国产系列□进口系列□
四、旅游购物点是(除途中休息原则一天一次):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意外险:购□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六、门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购:是□___________________否□__________________
七、导游级别是:初级□中级□高级□特级□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退还未发生的费用,减去有关部门规定退票损失费,增加费用由游客承担,旅行社应协助游客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任意扩大损失,由扩大方自负责任。
九、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但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认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签订所在地旅游质监所咨询、投诉。
十一、如一方违约,必须赔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则一人一签,同一批可和签,但必须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
甲方(游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县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_______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投资开发期限、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乙方在_____县杨树乡界牌村(大堰寺山场)分两期开发别墅群、会厅、特色小吃楼、果园、养殖场等旅游项目(涉及湖区开发以65米水位计算),面积为45亩,总投资为1000万元(具体界址以乙方与权属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国土部门发放的土地证为准)。整个工程建设分两期开发:
第一期开发时间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开发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果园、养殖场、会所、特色小吃楼,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期开发时间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开发内容为:别墅20幢,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条 投资方式及合同期限
1、乙方采用独资方式投资,开发区域内的土地、水面、林木风景资源采用租赁或出让方式。
2、乙方投资_______旅游资源开发土地出让的期限为4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出让)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延长使用时间,双方可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开发地的使用权。但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支付使用费。
第三条 土地、林木、水面出让(租赁)标准
(一)土地出让标准
旅游项目开发范围内购买土地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由乙方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到国土部门依法办理征地报批手续。征地补偿费、报批规费、土地出让金概由乙方缴付,土地出让金标准按评估价执行。
(二)林木植被处理
1、乙方在林地上进行基本建设时,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须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如需间伐林木的,还应履行相关的批准手续。
2、乙方在土地上种植其它林竹和观赏植物,免收植被补偿费。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将乙方所需土地交付给乙方经营使用。
2、甲方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负责乙方享受有关招商引资和旅游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并帮助协调乙方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3、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乙方适当优惠安装程控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发区内的有关资料,在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未履行部分(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直至废除合同,收回土地、林地、水面的使用权。
(二)乙方
1、乙方全权负责项目开发及生产经营管理。乙方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应遵守_法律法规及《_____县旅游开发管理若干规定》,并受其制约和保护。依法自主地开展业务,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
2、为加快项目开发进度,确保项目开发的科学性、合理性,乙方开发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县旅游总体规划,建设项目须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二个月内拿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开发总体规划和平面效果设计图,按规定程序上报市计委批准立项后方可动工兴建,一期工程必须在2年内全部完成投资,并建成对外开放。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一年内未动工建设,甲方将收取乙方10元/m2的闲置费,2年内未动工或开工建设未达到合同投资总额1/4以上或未达开发面积的1/3,甲方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向_____县旅游局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金为投资总额的1%),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失效。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规定程序完成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动工后返还50%,在一期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再返还50%。
5、乙方注册登记费缴纳期限和标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武发(20xx)3号文件有关招商引资的旅游开发优惠政策办理。乙方按国家税法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依法纳税,税收优惠按国家税法和武发(20xx)3号文件的有关税款优惠政策办理。
6、乙方与土地、山林、水面权属单位签订好出让(租赁)协议后,应及时交付征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和报批规费或租赁费。出让(租赁)的土地费用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必须有效保护开发区域内的林木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未经批准不得破坏开发区域原有植被,对所排放的废水要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方可排放。乙方在开发期间按国家环保标准对生活、建筑垃圾进行处理或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废水、废气、生活、建筑等垃圾进行处理。对开发范围内的文物、各类古树、各类珍稀动植物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给予保护。
8、乙方所需员工,应优先聘用所在地居民,也可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进行招收。须按国家规定办理员工的各项保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如有违约,按《_合同法》处理。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修改与补充,应征得甲、乙双方同意,经协商一致,形成书面材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有关土地报批、水面使用、证照办理等相关手续由杨树乡政府和旅游局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本合同争议,适用_的法律、法规。
4、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县旅游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产局、杨树乡政府等各执副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代表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_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提供的客车外出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租车路线:XXXXXXXXXXX经高速至XXXXXXXXXXXXXXXXX(往、返)。
2.双方同意按商定的价格每车XXX元/天,租用乙方XXXX辆车,时间XX天,费用共为XXX元人民币。签定协议时交定金:XXX元,余款在返回到校后结清,乙方需提供车票。
3.本次用车过程中的过路费、景区停车费、司机用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客车为,此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8人(不包括司机)。
5.双方约定上、下车地点:华蓥市铜堡初级中学,车辆到达时间:20xx年3月10日上午8:00时,出发时间上午8:30。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到达,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给甲方租车总款的1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8、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
9、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_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若因乙方司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2.附:租用车及驾驶员情况
租用车一:
车辆牌照号:
车辆行驶证号
驾驶员姓名:
驾驶员身份证:
驾驶员驾驶证号:
甲方(旅游者):签订时间:
乙方: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l、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加旅游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
第二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l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三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观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六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七条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航班取消、堵车误飞机或火车))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瑾玩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L-GX-GJ____为共同拓展旅游市场,开拓旅游资源,甲乙双方结合各自资源优势,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甲方客户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客户需要向乙方提供旅游客源,乙方负责甲方客户在北海市涠洲岛的地接旅游活动。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地区域的最新旅游价格信息,以便于甲方为客户安排行程。乙方为甲方提供独立成团的4人(含4人)以上的北海涠洲岛一日游优惠价格(服务及价格标准详见附件《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如不足4人,则由甲方向乙方补足差价。因客观因素造成价格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免造成失误。
3、甲方客户在旅游行程中,自费项目及增加景点产生的费用由客户现付。
4、旅游全程不含餐,如客户需安排团队餐。乙方按以下标准提供餐饮:团队餐不低于20元/人/餐;围餐按10人一桌,最低按200元/桌起,如人数不够,按比例上菜。旅游行程中,产生餐费由客户现付。
5、甲方客户如有需求去斜阳岛或出海打渔等项目,需提前与乙方确认,乙方提供具体行程安排协。此自费项目不含在优惠价格内,亦与乙方无关,所产生的费用由客户与第三方自行结算。
6、特殊团队实行一团一议,如老年团,外宾团。
二、付款方式
1、甲方以月结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2、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费用结算函,甲方收到乙方结算函后于当月15日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在执行交接过程中,以双方盖章传真方式的确认函为依据,本确认函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与每个团队或散客确认函上约定的服务标准为甲方客户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给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控制因素(如遇到台风,海浪,不能开船,导致客人留宿岛上,景区接待能力不足等第三方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出团后人数、房间数、景点等确认函数量和项目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则及时进行修正及调整,如产生费用增减或产生失,由甲方弥补给乙方。
4、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乙方必须为甲方客户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及安全责任问题,双方应参照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合同法】等法律来执行,依法解决。
5、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定金。
四、甲乙双方如不能按以上条款履行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以书面形式相互告知。如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协商不成诉讼管辖地为协议发生地。
五、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补签协议,其法律效力与本协议等同。
附件: 《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
甲方: 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编号: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_合同法》、《_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旅游接待用车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是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具备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向乙方提供凭证复印件)。
2、甲方应查验和核对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乙方车辆及驾驶员的有关手续,发现不符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调整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旅游团队运行计划,并与乙方签订趟次合同,按约定用车时间、地点组织符合乘坐人数的游客乘坐车辆,负责清点人数。
4、甲方安排的团队运行计划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提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车要求。甲方组织的旅游团队人数不得超过约定的客车核定的载客人数。
5、用车期间,甲方委派的导游人员应负责安排好驾驶员的食宿(提供住宿指当天用车结束后车辆不能返回起始地的情况),保证使驾驶员能有必要休息,配合驾驶员执行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以确保运输安全;并对游客进行安全乘车教育,维护车上秩序;避免、制止游客携带危险品或不安全的乘车行为;发生事故时,应首先保证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驾驶员或有关部门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6、车辆运行途中发生故障不能及时修复,乙方又无法安排接驳车辆时,甲方可另行联系其他单位的合符规定条件的车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为游客购买法定强制性的保险。承担因甲方过错而导致的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遗失、损毁的责任。
8、因甲方人员或旅客过错,造成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是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取得相应旅游运输资格的企业法人(向甲方提供凭证复印件)。
2、乙方应与甲方签订趟次合同,按趟次合同的约定提供车辆,所提供的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有关法规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并具备完备的营运手续。提供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安装有gps监控系统,保证符合合同约定的营运要求,车辆和驾驶员应具备下列有效证件,即: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汽车二保凭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企业准驾证、营运客车行车路单、车辆检验报班合格证。跨省、市及到龙胜、资源的车辆应达到一级车况。春运期间,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春运车辆技术检测合格标志。
3、乙方所派驾驶员应符合_门规定的旅游客运驾驶员条件,驾驶员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车辆、用车时间、行车路线及起止地点提供运输服务。
4、乙方所派驾驶员应及时告知游客乘车安全的要求;避免、制止游客携带危险品或不安全的乘车行为,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有权停止车辆行驶直至有关不安全隐患消除;发生事故时,应首先保证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5、乙方应保持车内设施的完好并能正常使用,提供符合_颁发的《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规定的运输服务。驾驶员应做到车容洁净、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讲究职业道德,为游客提供最佳服务;运输期间,应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或遇险及其他意外事件的游客。如因驾驶员服务质量的问题造成游客投诉,由乙方及驾驶员承担责任。
6、驾驶员应遵守安全行车各项规定,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分心驾车、不超速和超载行车,严格遵守长途汽车驾驶员休息制度,确保运输安全。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营运汽车必须备齐2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7、甲方旅游团队人数超过车辆核定的载客人数,或甲方委派的导游员私自增加游客人数,以及甲方团队运行计划违反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乙方及其驾驶员有权拒绝承运。
8、乙方应按规定购买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乘客险。承担因乙方(含驾驶员)过错而导致的游客人身伤亡或财物遗失、损毁的责任。游客在景点下车游玩时,驾驶员负责车上财物的安全。
9、在接团过程中如因驾驶员身体原因、车辆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无法正常行驶时,驾驶员应立即告知导游人员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派出替换车辆或驾驶员(所换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合同约定的同等条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费用结算
1、趟次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按趟次合同约定运输费用的 %向乙方交纳订金或预付款,结算时计入用车费用扣抵。
2、运输费用应符合价格管理部门有关运价规定,自用车结束之日起 日内,双方凭趟次合同及本合同结清费用。
3、因甲方原因逾期结算或支付的,按银行同期 利率计付利息。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因故需改变合同约定或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变更内容履行或终止合同。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终止或变更合同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擅自改变或终止合同一方承担。
3、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选择立即终止合同或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
(1)由于旅游团队原因延误行程计划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2)甲方及其委派导游员改变运行计划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承担增加运输里程或时间所产生的费用。擅自改变运行计划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并向乙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2、乙方
(1)乙方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退还降低服务标准多收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加收费用。
(2)由于乙方或驾驶员的原因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三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景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免费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景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景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景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景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景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景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景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景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景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景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我县旅游资源开发进程,推进全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_合同法》、《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经甲乙双发协商一致,就莲花黄河游乐园内部分土地旅游开发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开发土地
为黄河游乐园内“黄河人家”南面部分土地,面积以双方实际丈量未准。乙方按县政府的总体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古典式建筑模式),并绿化美化承包区,乙方得规划和设计方案待县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甲方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期限为40年。乙方在租赁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优先承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乙方必须年内开工建设并完成。总投资100万元。乙方在国家得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经营性质。
四、乙方应加强景区设施、植被得保护;甲方应搞好宣传和推介。
五、甲方和莲花镇政府对乙方资金到位情况和建设进度进行监控,自协议签定后两年内乙方不开发建设或不按协议执行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和国家土地政策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保证“三通”即(水、电、路)。
七、若乙方在中途出让或转让使用权,甲方提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不准在中途出让或转让使用权。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双方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司法解决。
九、协议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xx年x月x日
甲方:华蓥市铜堡初级中学 乙方:
依照《_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提供的客车外出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租车路线:___________经高速至_________________(往、返)。
2.双方同意按商定的价格每车___元/天,租用乙方____辆车,时间__天,费用共为___元人民币。签定协议时交定金:___元,余款在返回到校后结清,乙方需提供车票。
3.本次用车过程中的过路费、景区停车费、司机用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客车为,此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8人(不包括司机)。
5.双方约定上、下车地点:华蓥市铜堡初级中学,车辆到达时间:20xx年3月10日上午8:00时,出发时间上午8:30。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到达,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给甲方租车总款的1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8、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
9、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_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若因乙方司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2.附:租用车及驾驶员情况
租用车一:
车辆牌照号: 车辆行驶证号
驾驶员姓名: 驾驶员身份证:
为了提高员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员工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员工双方的责任,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员工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动解除。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合伙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万元,计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五千元),门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当天财务情况。
四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800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责任分担合作风险。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六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购进和出售产品;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大项开支实行公开制度________元以上必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七.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1.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3.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4.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八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根据_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旅游咨询顾问职位,作为甲方旅游产品咨询工作,合作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乙方在甲方从事的旅游咨询工作任务结束之日止。
第二条 甲方提供旅行社旅游产品,乙方只能以甲方名义进行旅游产品咨询活动。
第三条 非甲方提供的旅行社旅游产品,乙方可以选择个人名义或甲方名义进行旅游咨询。如果选择个人名义,不得使用甲方品牌与身份。
第四条 无论哪一种组团旅游产品提供方式(包含甲方提供其它产品、乙方自有資源),如需要使用甲方名义签订协议企业,必须要由甲方进行审订、书面签字、盖章认可才允许与第三方签定合同。乙方享受组团旅游业务合同总额毛利70%的提成(按下单凭证为准)。
第五条 无论哪一种个人旅游产品提供方式(包含甲方提供其它产品、乙方自有資源如有10人以上报名享受组团业务合同总额毛利70%的提成),如需要使用甲方名义进行旅游产品咨询,乙方享受个人旅游业务合同总额毛利60%的提成(按下单凭证为准)。
第六条 乙方进行软件销售,享受甲方提供待遇。
第七条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按协议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报酬,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双方合作期间或解除合作关系后,乙方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将下列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一)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户渠道、客户名单、合作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二)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认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三)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才资料、工资薪酬资料、课程资料、管理性文件。
(四)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资料、研发成果,例如:宣传手册、咨询资料等。
第九条 双方解除合作关系时,乙方须提交甲方配置的全部用品和与甲方有关的全部文件:有关甲方的经营管理、客户、交易、技术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与甲方经营有关任何文件的所有权均属甲方。
第十条 合作协议的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作协议。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作协议: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作协议;
1、甲方无故不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报酬的;
2、甲方无故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旅游宣传产品资料。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合作协议的附件,与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我县旅游资源开发进程,推进全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_民法典》、《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经甲乙双发协商一致,就莲花黄河游乐园内部分土地旅游开发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开发土地
为黄河游乐园内“黄河人家”南面部分土地,面积以双方实际丈量未准。乙方按县政府的`总体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古典式建筑模式),并绿化美化承包区,乙方得规划和设计方案待县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甲方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期限为40年。乙方在租赁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优先承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乙方必须年内开工建设并完成。总投资100万元。乙方在国家得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经营性质。
四、乙方应加强景区设施、植被得保护;甲方应搞好宣传和推介。
五、甲方和莲花镇政府对乙方资金到位情况和建设进度进行监控,自协议签定后两年内乙方不开发建设或不按协议执行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和国家土地政策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保证“三通”即(水、电、路)。
七、若乙方在中途出让或转让使用权,甲方提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不准在中途出让或转让使用权。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双方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司法解决。
九、协议已式q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受聘员工)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福建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双方同意签定如下劳动合同,并共同信守。
2、劳动合同期: 合同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合同期内,乙方的岗位职务为 ,试用期工资为 ;试用期满,经考试合格后,其基本工资为 元,级别工资为 元,职别工资为 ,工龄工资为元,奖金视出勤情况、工作业绩而定。
4、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岗位职务发生变化的,根据公司的工资管理方案,工资也随之进行调整。
5、乙方在合同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维护甲方利益和声誉,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和销售任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公司的相关工作的;
3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公司管理条例,达到辞退条件的;
4乙方如连续旷工两天或在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甲方即予解聘。
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负伤在医生规定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9、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签定日期: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_;须知_;)。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早餐次,正餐次,标准:
导游服务派领队及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合同号:旅行社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身份证:
地址:
日期:
电话:
传真:
手机:
网址:
电子邮件:
旅行社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身份证:
地址:
日期:
电话:
手机:
网址:
电子邮件: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加盟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甲方的品牌和系统。
2、 甲方的航空旅游服务。
3、 甲方专有的技术支持,培训和部分信息资料。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秘密。
4、 甲方的专用标识、网站。甲方独有的人力资源。
一、合作方式和内容:
1、甲方将上述服务组合成的经营管理体系给乙方使用,乙方接受甲方的经营体系,按甲方统一的模式从事航空旅游活动。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体系
(经营管理体系即以甲方的名称、商标、培训体系、财务体系、标准化操作手册、VI设计等)进行活动的运作。
3、乙方只可以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和范畴内从事旅游活动的经营,超出授权区域和范畴开展该活动的经营,就是对甲方经营体系的恶意侵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从事本项目的基础是乙方首先向甲方以及地接社付清全款,如果地接社由于接待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力要求地接单位按照国家旅游行业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相关费用, 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在双方确定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质
量保证金费用
(即旅游质量保证金,存入当地旅游局指定银行),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五日内将保证金
(人民币 元) 汇至旅游局指定帐户,并汇入公司指定帐户 元保证金;乙方方可获得 区域独家代理经营权。同时可以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本项业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开发旅游活动及其他版本,乙方若愿意合作,不需要交纳策划费用,只需缴纳少许的广告费用。
3、乙方汇总所辖区域的报名游客,由总部统一操作,统一财务,统一管理,统一咨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旅游活动品牌进行不断完善和提升。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旅游活动经营所需的一切材料范本。为乙方开展旅游活动经营提供培训和指导。对乙方开展工作及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不妥之处甲方有权给予指正。
2、为保证活动的统一性,营员服装及其他有形载体所使用图形与文字由甲方统一制作,甲方拥有所有权。宣传材料由甲方制作,乙方购买。全国实行统一标准。
3、甲方有权以各种形式对乙方以及乙方开发的市场进行旅游活动经营检查、督导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乙方解决经营活动中的问题。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定价权。乙方可以就本活动制定的价格提出意见。由甲方统筹考虑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也可制定特殊标准。
6、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活动传播所需的报纸广告设计、平面设计、电视专题宣传片样稿。甲方根据乙方所辖经营区域策划费用收取情况,可以给予乙方一定的推广支持。乙方在新闻媒介的宣传和广告应当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发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展当地旅游活动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乙方可以在甲方活动的宗旨和各种标准基础上丰富自身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旅游活动管理体系进行营销活动。
2、乙方在旅游活动经营开展前接受其营销活动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开展活动。如乙方需要开展培训,报甲方申请,其中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享有授权区域和范围之外旅游活动使用权,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旅游活动经营以外的活动中使用甲方名称和标志。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第三者进行类似的营销活动。
4、甲方开发的产品,不论任何版本,在招收到游客时,乙方应将客人的详细档案如实向甲方汇报,同时乙方必须将旅游团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按周 在组团期间将旅游活动的人数及收入情况报甲方备案,乙方不得虚报、漏报。如果由于乙方虚报、漏报,造成甲方接待困难或难以接待的。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负责。
5、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制定好的旅游活动行程安排,如出现修改,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的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如擅自解除合同,则赔偿对方损失人民币万元。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间不得在乙方的经营区域内许可给其他企业进行同业经营,否则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万元。
3、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销售其他旅行社产品,否则赔偿甲方损失万元人民币。
4、建议乙方使用甲方统一制定的《旅游合同书》,否则,发生各种风险的赔偿由乙方负责。
5、建议乙方使用甲方统一规定的收款收据,即《旅游费用预收单》,否则,发生因收据不规范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六、保密:
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两 年内,不将其所知的旅游活动所有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向其它人、组织、公司透露。否则赔偿甲方万元人民币。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使用甲方以上信息资料的,承担赔偿 万元人民币。
七、合同的解除与违约: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⑴自行制作或使用与甲方许可相同、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或标识。
(2) 降低旅游活动经营的组团服务质量或以其经营的组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3)乙方疏于内部管理,招收手段不当使得业务开展十分艰难,影响业务的进程。
(4)没有及时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汇入相关费用。
(5)乙方擅自转让活动许可权或擅自改变活动范围。
(6)乙方不遵守旅游活动体系程序规范。
(7)没有及时向甲方以及地接社汇清费用,则每天按所收全部营员总款的1%处于罚款付给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为止。
九、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 十 日内归还甲方旅游活动所有商业资料。
2、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该活动的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标志
(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和标志)。
3、在甲乙不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双方本项合作后,乙方在叁 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策划的相类似的旅游活动。否则应向甲方赔偿 伍 万元人民币。
4、在合作终止时,甲方有权在当地报纸声明,与其他单位独家合作。但不得有损于乙方的名誉。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由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结束。
十二、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传真签字有效)。在合作期间,双方传真盖章有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不论发生什么纠纷,均由甲方所在地管辖的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_《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二、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乙方郑重提醒甲方应安排好自己的活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谨慎购物,谨慎参加赛车、骑马、攀岩、滑翔、探险、漂流、潜水、游泳、滑雪、滑冰、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若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三、其他约定:略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
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签字(盖章):
乙方(旅行社)盖章:
住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传真:
电话:
经办人:
签订时间: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促进*域经济的发展,加快以*为龙头的山水旅游资源的统一开发与利用,推动仙游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前提下,共同达成*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议如下:
第一章 合作开发模式
第一条 甲方授权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机构( )与乙方以股份合作形式,依照《_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共同成立**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甲方以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作为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入股。
第二条 目标公司按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人员出任,其中甲方出任两名董事,乙方出任三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董事会依照董事会章程行使公司的所有投资、经营、管理职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条 目标公司成立监事会,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由五名人员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二人,乙方推荐三人。董事会成员和目标公司的高层人员原则上不兼任监事,监事会章程和监管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第二章 股权比例与投融资
第四条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308万元人民币。乙方在3年内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65%;甲方以*景区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35%,股权比例(以下简称股比)原则上不变。目标公司在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今后,目标公司可根据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筹措,甲乙双方股比不变。
乙方所投股份资金原则上根据用款计划按三年分期到位,到位资金均进入目标公司帐户。第一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在正式协议生效日一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正式协议生效日起六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剩余1000万元在正式协议生效日起一年内到位);第二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需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二年内到位;第三期资金20xx万元,需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三年内到位。
第五条 为了加快景区的建设,在下列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由目标公司在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六年内负责筹措或融资2亿元人民币,用于景区的建设投资(不含房地产。如遇政策性调整,另行协商),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所需利息经董事会集体研究批准由目标公司承担,但不作为乙方股份资金,不改变公司股权结构。:
景区约15-20平方公里的规划,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最后批准实施;
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条件下,完成征地400亩以上,并办理完相关的用地审批手续;
由甲方负责的历史遗留问题(见附件)已全部解决;
目标公司在融资、贷款时可以将公司的资产和门票收入作为抵押、担保;
目标公司承担向个人、企业或机构的融资利息,原则上融资成本不高于12%的年利息,银行融资以银行利率执行;
如果甲方董事不同意或甲方不批准融资或贷款,其责任不在乙方。
第六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目标公司成立8年后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第三方,甲方有优先权。
第三章 合作开发范围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将*风景区(包括何岭公路、何岭古道自然景区)合作开发的总面积确定为15-20平方公里左右,具体范围及面积,以有权部门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四章 合作开发目标
第八条 通过股份合作引进资金,施行现代旅游发展理念和经营机制,扩大景区范围,加大景区特色化建设,努力把*风景区开发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健疗养、娱乐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过旅游景区的影响力,提升仙游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和知名度,大力推动和改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第五章 经营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 目标公司在景区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有权按景区规划,自主选定法律许可的旅游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地产、酒店、餐饮、娱乐、会议、演出、体育、展览、购物、园林等。
第十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为40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50年 月 日止。若双方同意,合作经营期限可酌情延长。
第六章 双方责任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调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股份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甲方须对目标公司在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土地征用、山地租用、树木、农作物补偿费用制定同类土地优惠标准,并行使法律行政手段,确保征、租迁移补偿工作顺利推进。尤其在土地使用、税金费征收方面依照 省、 市以及*等各级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除房地产开发相关税收外,在目标公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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