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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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2023-11-14
2023-10-22
更新时间:2023-11-26 18:58: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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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设施和良好的施工环境,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2甲方负责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并缴纳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管理费用;
9、3甲方应派驻一名全权代表负责协调工作,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均予以承认;
9、4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应派驻一名代表监督指导乙方工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甲方派驻代表的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将予以承认;
9、5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协助乙方保障工地施工顺利进行。所有需要变更的材料和施工项目,必须由甲方全权代表提出,下达《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签字认可后才能变更,否则乙方不予变更。由乙方提出变更的,乙方向甲方发出《变更申请单》,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对乙方的变更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本工程采取:合同价款内所施工项目以乙方提交的预算为准进行包工包料的承包形式,包干结算。乙方提交的《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预算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样本(板)甲方审核后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无争议。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项目及材料不在包干范围内工程项目,结帐方式同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乙方预算书中没有的项目,甲方不得在没有下达相应变更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施工。结帐方式与总合同付款同步。
根据《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经甲乙双方进行友好洽谈,确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不含税造价元无争议。
如果工程中发生预算包干外签证,施工工程结束后一星期内根据甲方代表签署的《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等凭据结算包干外的变更费用。
乙方提交的变更方案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变更;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在满足工期、工程造价、已经采购的材料损失的条件后,乙方必须进行变更。施工中如有增减项目,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增、减项目,甲、乙双方协商议定、没有《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施工方将不予变更。
标志牌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陕西盛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自愿协商,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内容、范围:详见下表
合同总价:(大写) 第二条 施工场地的提供 无。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工程合同价款总额:(大写) 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制作、安装施工完毕后两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元给乙方,预留元质保壹年后付清。
第四条 制作安装施工期限
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五日内进场,7日内施工完毕。
第五条 工程验收
凭甲方认可的施工图及报价单作为验收依据。
乙方制作,安装施工完毕后,由双方组织人员共同验收。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设计方案的规格、数量完成工作,否则应承担返工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中途变更设计方案、规格、质量、数量等,因此而造成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工期经甲方批准后顺延;
中途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乙方损失的全额赔偿;
逾期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偿付乙方违约金;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乙方制作、安装、施工的工作成果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损坏)由乙方进行免费维修,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补充条款 无。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陕西盛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日
1、负责与乙方进行效果图的签字及确认工作。
2、负责与乙方的衔接工作,并提供符合施工要求所必要的安全条件。
3、负责安装前的协调工作,保障施工场地具备安装条件。
4、甲方因上述原因而致本工程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5、施工安装时,甲方应派人在现场作协调工作。
6、负责与市政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协调广告发布安装事宜及场地租用等相关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设施和良好的施工环境,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负责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并缴纳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管理费用;
甲方应派驻一名全权代表负责协调工作,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均予以承认;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应派驻一名代表监督指导乙方工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甲方派驻代表的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将予以承认;
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协助乙方保障工地施工顺利进行。所有需要变更的材料和施工项目,必须由甲方全权代表提出,下达《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签字认可后才能变更,否则乙方不予变更。由乙方提出变更的,乙方向甲方发出《变更申请单》,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对乙方的变更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10、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切实维护甲方利益,保护、看管好甲方的财物。不得损坏甲方的房屋设备器材;
10、2乙方不得在现场使用非施工用途的大功率电器(生活用电除外);
10、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维护公司形象;
10、4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原材料,防止碰伤、划伤;
10、5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附件:
□方案
□效果图
□双方签字认可的其他工程文件及说明
4、工程维保热线:联系人:xxx
附件:乙方账号
12、开户行:xx
3、帐号:xxx
甲方:郴州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郴州市极限广告设计中心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有限公司(需方)
乙方:xxxxxxxx商贸有限公司(供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xxxx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购买酒店标识标牌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清单
见合同附件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柒佰圆整(含税费、运杂费、安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货款。
2、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5%的货款。
3、乙方将合同总金额5%的货款做为质量保证金,满壹年,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乙方。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20xx年11月15日完成安装。
2、交货地点:xxxx省xxxx市xxxx北路xxxx大道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或各个部门管辖区域。
五、验收标准
1、该批货物均按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应随货备有合格证、质保书、装箱单等证明文件。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分品种提供样品交甲方封存,收货时以封存样品核对验收。
六、包装要求
均按国家包装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运输方式
运杂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八、服务承诺
1、全部货物送到甲方验收后,如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24小时内,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保质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未处理,需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全额负担。
2、质量保证期限:保质期从双方验收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时间为壹年。
3、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出现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等情况,除按原厂正品进行更换外,由乙方负责双倍进行赔偿。
4、乙方应备好一定数量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库存,以备甲方补货。
九、违约责任
1、保质期内,乙方接甲方通知后,如每出现一次24小时内不能及时上门处理质量问题的情况,乙方自动延长半年质保期并负责赔偿酒店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逾期交货: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一天,乙方每天按合同货款总值的1%支付违约金。
3、如在成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而又无法补偿时,乙方除需在单价中调整,并在总金额中扣除外,还需给予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开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毁约处理
甲、乙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若任何一方单方面撕毁合同,则毁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0%赔偿给受损方,自然灾难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毁约除外。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合同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xxxx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单位地址:xxxx市xxxx北路xxxx大道单位地址:
甲方: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自愿协商,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合同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24小时的全天候响应服务。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合同外因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义务调查原因,帮助甲方解决,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成本。
3、乙方对本单位提供的LED产品提供壹年质保期,质保期自制作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壹年内免费保修。壹年后收取维修成本费。
4、出现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
12、1《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乙方提交的材料样本等将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2甲方发出的《甲方指令变更通知单》、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工程竣工验收单》、需要甲方确认的,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3工程完工后壹周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逾期不予验收的,则视工程合格;甲方应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尾款,逾期不能支付的,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另将承担该工程总价的2%作为每天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12、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三、会签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甲方(加工方):
乙方(承揽方):
依照《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识制作概况
标识制作名称: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标识制作。
标识制作地点:。
第二条标识制作承包范围
本标识制作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揽方负责按照加工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制作并安装标识标牌,具体位置由甲乙方现场确定;
(2)一切为正常完成施工所需的杂项和劳务,无论是否明确列示于合同文件之中。
第三条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加工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及经承揽方书面同意的延长期限)。
合同工期:个工作日。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材质标准
按照国家及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达到合格等级。
材质标准:全部材料使用国家标准规范材料。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款:元整(小写:¥元整)。
备注: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组成详见附件一:标识制作量清单。
付款方式:
(1)验收完成后日内,加工方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即¥元整;
(2)标识制作总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加工方在质保期(本合同规定为年)满以后的日内,向承揽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任何利息。如在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或更换的,而承揽方未能及时响应的,直接扣除质保金支付,不足以弥补加工方损失的,由承揽方补足。
加工方向承揽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标识制作量清单(A4×1P)。
第七条标识制作的实施
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过程中不得使用非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如有使用,承揽方应按照加工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并且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的费用由加工方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不予支付,如因此对标识制作实施造成延期或者其他损失的均由承揽方负责。
承揽方向加工方承诺按照经加工方确认过的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施工。按照约定日期竣工,并承担标识制作质量保证责任。且未经加工方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标识制作向任何第三方转包或者全部分包。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揽方应当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遵守安全施工的规定;应当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标识制作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设置必要的防护与警示牌,保证邻近地区人员和财物的安全;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承揽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物的安全负责,如果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损伤、财产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造成标识制作工期延误的,承揽方并应承担逾期交付标识制作的违约责任。
承揽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执行安装标识制作,随时接受加工方委派的代表的检查查验,为检查查验提供便利条件。如果检查、检测、检验的结果表明,材料、设计或者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加工方有权拒收此材料、设计或工艺,承揽方应当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承揽方应保证标识制作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实施的标识制作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加工方可随时要求承揽方返工,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完毕后,加工方日内安排与承揽方共同进行标识制作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修复工作,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给加工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揽方并应赔偿。
承揽方负责实施的标识制作通过加工方的验收且加工方同意支付费用的,不免除承揽方对于项目标识制作的质量保证责任。承揽方保证交付的标识制作符合标识制作所要求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如标识制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承揽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不合格导致安全事故,对于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揽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加工方因承揽方实施的不合格的标识制作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承揽方应向加工方进行赔偿使加工方免遭损失。
如承揽方和加工方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有争议的,双方共同委托一家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认定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则鉴定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用由双方分担。
标识设计元素由加工方提供,如涉及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其责任由加工方承担,承揽方不当使用的除外。在标识制作安装完成之后,承揽方应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全部返还加工方,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复本,承揽方亦不得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内容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承揽方制作完成的标识,其知识产权以及画面载体的所有权归属于加工方所有。
承揽方保证其具备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识制作、安装等)的资质和条件。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承揽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标识制作实施,每迟延一天,应向加工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加工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逾期未足额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30天的,收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付款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凡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加工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二条其他
标识制作报价清单属商业机密。合同任何一方,如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相关的信息,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合同执行负责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合同执行负责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
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 XX小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事项双方签订本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小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2、安装地点:xxx小区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围:
xx小区标牌标识制作、运输及安装。
三、产品、数量、价格(表中未能列尽的,可以另行附表,但须经双方盖章确认)
制作项目明细详见:①附件一:《xx一期标识标牌款式图纸》、②
附件二:《xx一期标识标牌制作报价清单》。所有材质和价格以报价单为准。
四、价格:
价格以人民币计算,货物的价格包含制作、运输、安装及发票的费用。合同
总金额(含制作、含运输、含税价、含安装等一切费用):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该承包价不含增补部份。详见:附件二:《XX一期标识标牌制作报价清单》。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服务承诺: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双方确认图纸检验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行业相关工艺要求标准制作施工。
2、服务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标识标牌质保期为壹年,一年内出现非人为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期内如出现退皮、变形、脱落、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24小时内免费维修 (人为或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在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贰个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否则视为违约。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维修服务仅收工本费。
六、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清点货物,经清点无误后乙方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2、 交货、安装时间:乙方应于并于年 月 日前合格安装到位。
3、工程变更注意事项:
①乙方对于标牌制作工程若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接到通知后没有及时响应,而造成的工程进度的拖延,应由乙方 承担该损失。
七、验收标准、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所述和附件并经甲方签字认可材质、尺寸、工艺;所有丝印、烤漆色按照甲方提供的色标编号为基准的验收标准执行。
2、验收方法:货到现场后甲方开始验收,对工艺和材质进行核实,验收完成后乙方开始安装,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八、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标识标牌制作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同时须有甲方签字确认。
2、付款阶段如下: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 元整)。
②乙方将标牌制作完成货到现场且按甲方要求指定地点安装完成,经甲方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即人民币:(¥ 元整);
③质保金:预留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 角整(¥元整)。做为工程维护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质保金(扣除乙方相关责任款项后支付)。
3、备注:预付款暂按报价总额的30%付款,如后续部分标牌有改动,后续余
款按实际总额另行核算。
九、甲方责任:
1、负责组织对标牌的验收,指定安放地点。
2、负责对乙方提供图纸审核及签字确认。
3、负责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十、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规格、品质达到合同的要求;
2、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图纸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3、乙方自备施工用的一切工具及设备;
4、乙方要认真组织并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服从甲方现场指挥,维护现场整洁,及时清运垃圾;
5、乙方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场安装标牌标识时,施工中的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及他人的安全由
乙方负责。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如乙方在制作、 安装过程中违反安全要求所发生设备、人身事故,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 任何直接和间接责任。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的财产、物品 受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一、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费用扣完为止。
3、如乙方未按合同所述中的材质、工艺、尺寸进行制作,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4、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协议规格数量清单对货物进行核对,甲方如果发现商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货物受损、短缺等情况视为违约,双方应列出清单,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同时乙方负责于两天内补足或更换安装到位。
5、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十二、解决纠纷:
1、双方如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双方确认的图纸及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均需双方盖章认可,附件一:XX一期标识标牌款式图纸(由甲方审核签字,并作为交货验收依据之一)。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本具同等到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宜的地方,需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4页,一式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 库房标识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安装形式:见附件清单;
二、制作安装尺寸:见*面设计图;
三、制作安装方式:甲方提供制作场地、电源、安装位置,乙方只负责制作及安装。
四、合同总价格:¥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以支票或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即人民币¥______元。
六、制作安装时间:
1、在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定金款之日起,乙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安装;
2、如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七、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相关位置、制作场地、电源、安装位置。
2、办理审批手续。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制作、安装费用。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乙方:
1、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2、乙方按照向甲方提供*面图完成制作安装。
3、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内容,位置进行制作、安装。
4、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施工、制作、安装。
八、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查收,如果甲方在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九、违约责任:
1、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安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费用。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重庆市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
如遇甲方需要增加内容,以双方签字后的确认单为约定,其他条款等合同。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人/授权人:______法人/授权人: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室内外标牌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项目及范围 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室内外标牌的制作及安装。
二、 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合同附件《产品清单》单价合计数量总价结算。
三、 材质、工艺要求、数量级价格明细
(见《产品清单》及乙方所提供的《方案确认版》和《详图》);标识、标牌制作所采用的颜色、规格、团及字体必须按甲方签字确认的图纸进行制作。
四、 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货款;货到现场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项乙方至合同总价的70%;安装验收合格后(因甲方原因部分不能安装除外),甲方须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全额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的三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 制作、安装及验收
1、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的具体要求进行生产。甲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和文字等内容,并对乙方所提供的方案确认版、详图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2、 甲方负责安装位臵的确认、安装现场的指导协调工作。乙方负责组织专业的安装队伍,配备必要的安装工具和安装材料,按照甲方指定的位臵保质保量完成安装工作。
3、 安装完毕后,及法医双方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六、 工期
在所有产品图纸确认后25天内完成全部制作及安装。为了确保工期要求,甲方需对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确认版》、《详图》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同步确认,因甲方不能及时确认,乙方的制作及施工工期将顺延。如因乙方原因,,致工期延期,逾期一天,将按5‰进行罚款。
七、 维修及售后服务
所有产品因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一年,在维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免费进行维修、更换工作、如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及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的问题除外,乙方应积极破诶和维修并收取适当费用。保修期满后,乙方继续提供优质服务,定期回访,提供终身配件及维护。
八、 本合同附属的《产品清单》、《方案确认版》、《详图》等文件图纸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十、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备注:如新增其他项目以补充产品清单协议制作及结算。
甲方:(盖章)
负责人: 乙方:(盖章) 负责人:
20xx年8月8日 日期:
标识标牌等制作安装合同 (菁华1篇)(扩展2)
——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合同书 (菁华1篇)
项目名称:
甲 方: 郴州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郴州市极限广告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售后维保工作,依据《xxx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就 标识牌制作 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于年1月15日在 郴州 签订本合同,以励共同遵照执行!
本项目制作、安装及维护总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额发票,甲方须在收到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50 %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制作完成甲方验收成品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40%项目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整(¥_______元);
安装完成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10 %项目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整(¥_______元)。
甲方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向乙方付款。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附件:
□ 方案
□ 效果图
□ 双方签字认可的其他工程文件及说明
4、工程维保热线: 联系人: 134 0735 6685
附件:乙方账号
12、开户行: 建设银行郴州分行郴南分理处
3、帐号:4300 1502 2700 5250 0727
甲方:郴州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郴州市极限广告设计中心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公司
乙方:
根据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照并严格执行。
一、合同项目名称:广告标识牌制作安装工程
二、合同项目内容:广告标识牌制作安装
、制作项目:甲方广告标识牌制作安装
、制作时间:乙方应在
、甲、乙双方确定的地点、规格、材料,是双方进行制作和检查的标准。
、乙方必须按双方确定的规格和质量标本进行样品制作,甲、乙双方中途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双方需协商解决。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如期完工,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目制作费总额为为民币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即¥___元;制作、安装后一周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___元。
、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双方认定的工作日程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相应方案;若未达成合同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或更改。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完工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乙方负责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制作、安装后,在交付甲方使用前必须由甲方负责人或指派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经乙方书面通知,并须经甲方验收。
如标的物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应由乙方返工或整改,由此延误的时间所造成的时间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条所述的违约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完工或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对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不限于安装物倒塌、脱落等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或侵犯其他权利造成的损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改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愿协商或经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
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七、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补充脚本作为补充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识标牌等制作安装合同 (菁华1篇)(扩展9)
——木门制作安装合同 (菁华1篇)
项目名称:
甲方:郴州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郴州市极限广告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售后维保工作,依据《xxx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就标识牌制作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于年x月x日在郴州签订本合同,以励共同遵照执行!
12、1《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乙方提交的材料样本等将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2甲方发出的《甲方指令变更通知单》、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工程竣工验收单》、需要甲方确认的,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3工程完工后壹周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逾期不予验收的,则视工程合格;甲方应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尾款,逾期不能支付的,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另将承担该工程总价的2%作为每天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12、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三、会签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甲方:
乙方:
11、1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材料样板的`变更,均需要取得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及附件。
11、2在施工中,如需对装饰项目进行变更,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发生费用的增减,施工工期也应提前或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变更申请单》、或者不发《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有权中止施工并工期顺延。
11、3在施工中,若因工程需要和其它原因更换合同中选定的材料,需经双方同意认可,并由要求更换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运输费、搬运费、退料损失费)并签字认可。
11、4合同签订后,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则按合同价格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在施工过程要求终止合同,需对已完成的半成品和成品工程进行决算后,按上述约定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1、5本合同执行完毕、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完后合同失效。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切实维护甲方利益,保护、看管好甲方的财物。不得损坏甲方的房屋设备器材;
乙方不得在现场使用非施工用途的大功率电器(生活用电除外);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维护公司形象;
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原材料,防止碰伤、划伤;
.5 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标识牌制作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 方: 郴州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郴州市极限广告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售后维保工作,依据《_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就 标识牌制作 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于年1月15日在 郴州 签订本合同,以励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招牌
二、工程地点:郴州市冲口路乐仙小镇
三、工程内容及规格:
见设计资料及方案
四、工程总造价:人民币:贰万元整 (¥元整)含税。
五、工程质量: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及国家行业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六、甲方责任:
1、负责与乙方进行效果图的签字及确认工作。
2、负责与乙方的衔接工作,并提供符合施工要求所必要的安全条件。
3、负责安装前的协调工作,保障施工场地具备安装条件。
4、甲方因上述原因而致本工程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5、施工安装时,甲方应派人在现场作协调工作。
6、负责与市政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协调广告发布安装事宜及场地租用等相关费用。
七、乙方责任:
1、做好施工安全的防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有任何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若造成业主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并做好防火安全及垃圾处理等工作。
3、负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不得造成业主设施、设备的损坏,否则乙方自行赔偿。
4、负责遵守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并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
八、施工进度:
工程工期为乙方签订本合同15日内完成,如遇雨天、大风天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施工,其工期按期顺延。因乙方原因无故延期或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违约方每天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总金额不超过总额的百分之十。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若因甲方不验收而拖延乙方,在完工后的一周内视同甲方已验收合格。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施工,由此所致的费用和相关责任乙方承担。但因甲方原因,更改方案,由此而造成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工程维护:
1、合同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24小时的全天候响应服务。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合同外因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义务调查原因,帮助甲方解决,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成本。
3、乙方对本单位提供的LED产品提供 壹 年质保期,质保期自制作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壹年内免费保修。壹年后收取维修成本费。
4、出现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
十一、付款方式:
1、自本工程完工验收后七日内,甲方除留5%质保金壹年后付清。其它款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 95 %,即人民币 壹万玖仟元整 (¥元)。
十二、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对另一方有任何赔偿,终止前已有责任除外。
十三、解除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法院及有关部门申请仲裁解决。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附件:
□ 方案
□ 效果图
□ 双方签字认可的其他工程文件及说明
4、工程维保热线: 联系人: 134 0735 6685
附件:乙方账号
12、开户行: 建设银行郴州分行郴南分理处
3、帐号:4300 1502 2700 5250 0727
甲方:郴州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郴州市极限广告设计中心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制作安装符合甲方要求的标识、标牌;
具体规格、数量与边框材质详见附件一《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内容及报价单》所确定内容;
乙方在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必须保证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处理完毕;
安装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执行时,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返工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于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所致的一切后果;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如属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所定项,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赔付甲方损失费用;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甲方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五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_合同法》、《_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晋宁县人民医院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标识标牌制作
1、规格 、数量:见: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谈判文件一览表技术要求。
2、材质与投标时所提供小样材质相同,若材质不一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标识标牌的颜色选择必须按的要求完成。
二:标识标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合同总价款:共
2、2、支付方式:
进场安装7天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全部完
工后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合同总金额20%,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四: 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5天,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2)乙方权力、义务: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书面通知甲方,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在标识标牌安装期间,乙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标识标牌的安装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4、安装标识标牌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5、在安装标识标牌过程中不得损坏主体工程墙面及屋顶,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恢复。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售后服务
1、楼顶发光字3年内不脱落,不掉漆,LED灯在3年内不能衰弱10%,3年内免费维修和更换,3年以后出现问题只收取成本费用和工时费;
2、标识标牌上的颜色在6年内不褪色、不变形若出现褪色、变形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2000元,工期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时间完工,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2000元。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九、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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