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4
2023-08-09
2023-11-14
2023-03-19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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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_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_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顾客):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号:
公司经营地址:
甲方与乙方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_合同法》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中的有关事务,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授权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次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的有关事务,由乙方为其代办入台相关事宜;例如代订交通票、游览、住宿、个人入台证、饮食、购物、娱乐、导游事务或者由乙方直接提供随行工作人员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旅游内容
1、旅游线路名称:.
旅游活动出发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结束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途经地:
按惯例,出发和返回日各按一日计算,共计____天____夜。
2、行程安排详见附件《旅游行程表》(如有),《旅游行程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是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委托内容,甲方应仔细阅读,不详事宜请咨询乙方接待人员。甲方签字后,视为甲方已理解知悉旅游行程表上的内容,乙方已尽合理说明义务。
第三条、委托代办旅游项目及费用
旅游项目
□渡假套餐、□机票、□高铁票、□酒店、□景点门票、□代办个人入台证、□租车、□演唱会门票、□导游、□其它事项:
详细标准见《旅游行程表》
按人数计算为:成人___×___元/人,儿童___×___元/人;
其他费用:
费用总额:___元(大写)___元
费用支付时间:
费用支付方式(打√选择):□现金、□刷卡、□其它方式:
第四条、非项目费用:
甲方按第三条约定支付的费用,不包含以下内容:
航空公司临时通知上调的燃油附加费。
旅游中发生的个人餐饮、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行李超重费、寻回个人遗失物的费用、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甲方个人保险费: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等。
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其他非第三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服务标准约定
乙方要勤勉地为甲方处理委托事务。
乙方为甲方直接提供的事务,应当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可以参考国家、行业标准与行业惯例。
第六条、转委托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旅游活动的实际情况,转委托至其他具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服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及乙方的转委托人可以根据旅游活动的具体情形,多次再转委托,直至能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务。
乙方及转委托的各受托方仅就自己选任受托人的选任和指示承担责任。
第七条、责任约定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委托服务前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介绍其服务项目和标准,并签定本合同。
甲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代订以上内容、标准的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代办具体旅游委托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要求办理。甲方必须及时如约的使用已代办服务项目。
乙方代办的服务事项均为甲方直接指定,甲方如对已代办服务项目有任何要求,直接与代办的服务项目提供方联系处理。甲方在接受委托事项服务方服务期间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与提供服务方自行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导致无法接受委托事项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甲方在委托事项执行过程中如有不满意之时,不得以滞留境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方式对委托事项故意拖延、不得擅自取消行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如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及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不能及时办理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部门拒发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个人入台证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退还相应服务费。
第八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责任;
甲方须提供担保人和大陆紧急联络人的电话、住址,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及时联系到的;
甲方应遵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及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注意言谈,举止文明;
甲方不得参与涉及赌博、色情、_及有损_的活动;
申请办理入台旅游手续时,甲方必须同时提交《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从事个人旅游行程表》,按照行程返程的时间内返回大陆。甲方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不得在台非法滞留。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在台逾期停留的,应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如无正当理由在台湾非法逾期停留且情节严重的,将被遣返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还将由两岸相关机构依法处理;
甲方须按照《_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通关手续,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由于旅游活动有一定风险性,甲方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特别是家长应谨慎履行对随行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严格遵守游览地的安全管理要求,服从管理。遇到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在尽可能采取措施自救的前提下,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寻求营救保护,服务从台湾有关方面的处置指挥,并经由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进行沟通协调;
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妥善保管个人的旅行证件,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抢等意外,应立即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第九条、乙方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服务;
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
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乙方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甲方不宜泄漏或公开的信息保密。
乙方在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时应按照台方提供的模本,认真审核甲方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及时与台湾的代办社确认有关手续的办理情况并通报甲方。
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赴台旅游服务信息,介绍台湾地区的基本情况、相关规定和风俗习惯,提示甲方在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及文明旅游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提示甲方不得在台参与涉及赌博、色情、_等内容和有损_的活动,并监督台湾代办社也不得安排和诱导甲方参与上述内容的活动。
提示甲方不得在台非法滞留,在获知甲方滞留后,及时报告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的处理工作。
乙方应提示甲方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可提供代购服务。甲方应在缴纳保费时了解相关保险条例。
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乙方应协助处理。
第十条、合同变更
乙方与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取消、放弃或改变委托事项服务的,责任自负,甲方已支付的委托事项所有费用不予以退还。如造成乙方其他直接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乙方在出发前(含出发日)30日以上(不含本数)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甲方旅游费用(不得扣除已发生的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费用);甲方在出发前(含出发日)30日以上(不含本数)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扣除所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退还甲方剩余旅游费用。
如乙方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出发前30日至15日,乙方须支付甲方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出发前14日至7日,乙方须支付甲方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出发前6日至4日,乙方须支付甲方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乙方须支付甲方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乙方须支付甲方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上述合同解除若由甲方提出的,所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对方损失。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违约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平等协商解决,不能影响旅游行程继续进行;协商不成,待旅游行程结束后或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挟另一方满足其条件,否则应就因此而扩大的损失自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特别协助义务
甲方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所需的属于乙方管理的各种资料、信息,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以代理甲方向第三人索赔,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将款项于5日内汇入乙方帐户。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约定的,以《合同法》中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的规定为准。
乙方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受托事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该合同直接约束甲方与第三人。
第十五条、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
如甲方未准时到达约定地点集合出发,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以甲方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与乙方签订合同的,甲方只要登上乙方受委托安排的交通工具或已接受委托事项服务的,视为甲方对其委托代理人的承认。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双方也可以向乙方所在的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旅游行程表》(如有)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报名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参团须知》
甲方:(签字)
乙方:
经办人: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北京市旅游局
二0xx年六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国内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 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_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游行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_________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初定出团日期旅游线路与天数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标准用餐标准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导游服务派领队及导游服务购物娱乐安排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附件略):
1._________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共同发展旅游事业,加强商业与旅游业合作, 保障旅客在旅游活动中的切身利益,为消费者提供最大优惠及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次旅游项目:__________
二、 本次旅游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 本次旅游由甲乙双方共同承办。
票价为人民币: 每人100元/次, 费用包括往返空调大巴,二正一早用餐,46人/间宾馆住宿及景点门票,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双方权利及责任:
1、 甲方应积极宣传组织客源,全力推荐本次旅游项目。
2、 甲方以发放旅游代金券的形式负责向乙方提供旅游客员,委托乙方组团出游,旅游代金券票面为:65元,由甲方向游客发放,乙方负责向游客收取甲方所发放的旅游代金券,并再向游客收取每人/次35元现金,乙方承担本次旅游全程项目的落实及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3、 乙方负责与游客协调或签订具体出游时间及相关事宜。
五、结算: 本次旅游活动期限结束,由乙方财务人员按乙方所收取
的代金券数量向甲方按每张5元结算,65元代金券自行作废。
六、违约:乙方如有违约,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万元。
七、其它条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代表:_____代表: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乙方: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________晚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出发、返回地点、时间________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盖章)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XXX社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584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___夜,拼团/包团游。
行程安排详见《旅途程表》。《旅途程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应于_________________付清。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详见《旅途程表》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3、其他非《旅途程表》中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时分于____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提供的电话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乙方联系沟通,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4、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途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6、甲方应该在旅游团约定出发日期前2日以上告知团队所有人员的真实有效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号码给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当按照《旅途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6、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
乙方: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_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关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广东省旅游局
乙方:贵州省旅游局
黔粤两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市场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旅游合作潜力巨大。两省同属“9+2”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域范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业已形成多渠道、多领域和多种形式的良好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加快两省旅游业发展,落实“9+2”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打造泛珠三角旅游精品,按照“自愿、平等、公正、双赢”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乙双方积极参与推动“9+2”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在共同落实“9+2”框架协议方面互通信息、协调立场、经验共享;在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多边合作方面,互相创造条件、互相支持和帮助。
二、甲乙双方积极推动两地旅游资源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客源互济。双方通过多种渠道将本地区有开发潜力的旅游资源向旅游开发、投资商进行广泛宣传,支持和引导本地企业到对方考察旅游资源,为对方企业在本地的旅游开发及经营活动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和帮助。双方以互为目的地的形式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为对方旅游行政部门及旅游企业在本地的促销推介活动提供帮助。双方联合开发跨省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共同打造发挥本省资源优势的旅游品牌。
三、甲乙双方按照互利、双赢的原则,为两省旅游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的改善提供帮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态旅游产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可以作为甲方旅游产品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甲方对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组织有关企业进行专项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则支持本地企业在乙方投资兴业,谋求资源开发和市场需求的协调发展。
四、双方确定把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作为本地旅游业推进“三个文明”进步的重点,为对方在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方面提供培训和经验共享,组织本地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业实施对口帮扶,并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农业及工业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建设、市场开发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广泛合作,逐步消除旅游壁垒,推进两省无障碍旅游合作。双方支持对方旅游企业在本地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并提供必要帮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本地旅游企业同等待遇,共同维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双方组织、引导本地旅游企业与对方企业在市场开发和利益分配方面通过协商,形成合理、协调的跨省企业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间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样的联合作,放宽对方企业在本地的准入标准,为对方企业的经营活动创造条件。
六、双方积极组织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媒体参加对方的大型旅游宣传、促销、招商活动,双方通过协商,在国内外联手组织大型促销活动。
七、双方积极推动旅游产业信息化工程,谋求共建旅游信息平台,实现旅游信息共享。
八、进一步加强双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两省旅游局高层定期会晤,互通情况。在“黄金周”等旅游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设施及景区容量监控的信息,双方对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诉等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合作立场,共同处理应急事件。双方在旅游发展规划、市场开发计划、旅游政策等旅游业发展重大决策方面及时通气,形成互相学习、借鉴和合理互动的合作机制。以上协议的实施由双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后协调办理,未尽事宜双方商议解决。
甲方:广东省旅游局代表
乙方:贵州省旅游局代表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线路由甲方负责营销旅游线路列表:
旅游线路名称发团周期天数出发地价格(_____元)详细说明资料 (列表不够自制附件)
二、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场、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最大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务工作;甲方应做到旅游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旅客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乙方应确保旅客行程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利润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__________%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 元作为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发送业务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六、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_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关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_______费。
甲方应在出团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旅游团款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用餐标准: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分钟。
5.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导游应按《导游服务质量》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预期付款不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在出团前未支付全额旅游团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2.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_________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次,正餐
次,标准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附件略):
1._________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H45299
甲方:
乙方: 天津金龙国际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津甲A492833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_合同法》及《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路线名称北京北海公园—天坛—雍和宫—颐和园—圆明园 团号: 金丙101222 。
组团方式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被委托方 )。
行程共计2 天 1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210××年1月1日,出发地点:北京展览馆路甲26号华云酒店写字楼D座底商(百万庄园北边) 。
结束日期 20××年1月2日下午(4点集合) ,返回地点 景点集合大巴统一送站北京南 。
第二条 游程与标准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中国平安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金额:35元 ,保险费 5000 元。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249元,费用付款期限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协助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7.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荐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对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乙方应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4.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违约责任 。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单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两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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