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9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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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
2023-10-22
更新时间:2023-11-30 16:54: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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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塔吊______一______下简称塔吊____________
二______三______一______二______租金用人民币支付______大写______大写______一______大写______二______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因素______一______二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大写元______不含税费。由乙方指派专业人员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设备到施工现场后首付租金元______如塔吊臂断裂等______塔吊附着必须按规定规范安装。
2______、如冬季不退还,按实际停工及复工时间计算。
5、乙方必须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压箱或电机正常磨损发生故障必须及时维修,维修费用及人员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6、由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甲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_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使用乙方25吨汽车吊进行吊装作业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价格
1.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见附表)
备注:(1)进出场以施工过程中承租方通知为准,最终按照实际进出场日期进行金额结算;(2)进出场运费出租方自行承担。(3)以上单价含吊车租赁费、吊车司机工资保险及吊车保险费、三者责任险、进出场费等。
2.交货时间:承租方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出租方,
承租方代表:
出租方代表:
3.租赁单价包括的风险:上述租赁单价为固定合同单价,除因承租方根据本工程项目工期要求终止本租赁合同和本工程项目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需另行双方协商签署租赁合同外,无论任何原因本合同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该合同单价出租方已完全充分考虑并包括了(但不限于)下述费用及风险:
(1)租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
(2)对市场租赁价格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性调整作用的国家或地方相关法规、规章或通知等任何文件,本合同单价不受该等文件的约束。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使用期限:,具体期限以现场实际进出场发生日期为准。
2、工作地点:
3、工作内容:吊装:沙子、水泥、钢材、石材等,以及甲方工作所有范围吊装作业。
4、吊装工作时间:每天24小时不定时的进行吊装,吊装需方所需吊装的货物。
5、车辆选用:25吨流动式汽车吊,车型号为(中联或徐工备选)新车。
6、方案制定:出租方根据现场情况及吊车情况合理制定相应方案措施,并得到承租方同意方可吊装。
7、机具准备:甲方负责合理配备所有吊具、索具及其他机具。出租方供应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国家具有合法资格的、权威的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地点为承租方工地。出租方在运送及退还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出租方交货时应向承租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检验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
第四条 承租方责任
1、负责制定吊装方案,修整场地及清理吊车使用空间,安排吊车进入作业位置。
2、出租方负责提供被吊物品的专用吊具、索具等,如果甲方要求出租方提供特殊吊具,应在费用上予以补偿。
3、负责现场协助指挥和司索挂扣作业,如承租方有其它特殊要求出租方负责,应在费用上予以补偿。
4、在吊车使用期,发生任何与出租方无关事态,承租方对吊车无滞留权。
5、负责在1小时前通知乙方吊装作业准确时间。负责办理吊车及辅助车辆进出厂手续。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承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吨吊车,数量: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用元整。
五、租赁费元/月(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未满月按满月价格除以天数计算,租用费用按月付款,租赁时间每满一个月,承租方在三天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退场当天结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结清乙方有权不退场,并按月租价的2%收取每天的滞纳金,结帐时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甲方免费负责;
2、甲方不得出租,转让,变卖或抵押乙方的吊车;
3、未经许可甲方人员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的事故或损失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有乙方负责。
1、如乙方提出施工现场场地不行,甲方强行要求施工,对衣服机械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由甲方负责;
2、如需夜间施工,甲方需做好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需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八、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如甲方人员无视“十不吊”,强行要求施工,造成乙方机械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抢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维修,保养车辆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乙方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向有关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价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印两份(每份2页),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十三、吊车使用时间由甲方安排。
甲方: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方:
电话:
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职责范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双方就吊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车时间自_________起,暂定为_________ 个月,租赁期满后,如甲方还需用车,则此合同仍然生效。
二、工作时间听从甲方安排,随时待命。
三、每月租金为_________元,不足半月按半用计算。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如租赁期满后想继续使用,必须提前3—5天通知乙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每月结算一次。
四、甲方负责吊车司机(二人)伙食费,吊车的燃油费用,负责看护好吊车不被破坏及丢失机件等。
五、乙方负责吊车的保养和维修,以使工地的工作能顺利进行。每月维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六、乙方的吊车司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绝对不允许违章作业,甲方应安排专人指挥吊车,不行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以上条款双方必须执行,其它事宜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本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甲方:
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2台均为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甲方: 账号:
乙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_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三一牌450挖掘机一台,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名称:三一牌450挖掘机。
二、合同金额: 壹佰肆拾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合同分两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当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价款柒拾万元整(¥:);剩余柒拾万元整(¥:)于六月十日前全部付清。
四、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当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神木县店塔镇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5天,视为不诚信,甲方应双倍返回乙方已付款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七、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一、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 (以下简称 甲 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 乙 方)
根据《_合同法》、《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塔机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2条 租赁设备概况
第3条 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本合同为固定租金合同。
塔机进出场费:33000元/台。(包含安拆、运输、检测及20T以下吊车费),在塔机安装完后当天甲方支付给乙方。
合同月租金:人民币23500元/台·月(含:操作人员工资:6500元/台·月)
注:月租金费包括为满足施工需要所需的附着锚固装置(标准附着锚固拉杆长度为米,超过该长度由甲方负责)、标准节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塔机吊钩以上所有设备的维修、定期保养、配件更换及塔机配重供应的费用和确保每台塔机配备二名司机及一名地面指挥人员的人工费。该等费用发生时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费用支付
费用计取时间
塔机从安装验收合格甲方书面通知启用塔吊起至甲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连续计费。
不足整月计费方式
不足整月的按照对应塔机日租费乘以租赁天数,日租费等于对应塔机的月租费除以30天。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租赁发票(工资除外,工资开具收据或提供工资表),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上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单。甲方在接到结算单后次月14日内审核签字,于次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期租赁费。如甲方到期未支付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4条 甲方责任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资料及安装要求制作基础,并安排人员配合乙方安装地脚螺栓及底座。
甲方提供安拆场地、搭设平台所需钢管、焊接电源及辅助材料、设备,为乙方提供安拆作业便利条件。
甲方负责将符合使用要求的电源接至塔机安装位置,并承担塔机使用的电费。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验收资料。
租赁期间塔机所有权(使用权除外)归属乙方,甲方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机。
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三名塔机操作人员吃、住。
第5条 乙方责任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编制塔机各项技术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乙方对出租给甲方的塔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保证塔机(包括附着装置等附件)完好、安全装置及设施齐全有效,并向甲方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及塔机技术性能表(包括起重特性表)。
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塔机及附件,保证甲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组织对塔机基础的验收工作。在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塔机基础后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负责塔机进出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塔机安拆、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枕木轨道施工。负责组织塔机安装完毕验收工作,并与甲方办理相应验收手续。
负责每天上下班对塔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作好交接班记录,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周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月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塔机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塔机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含48小时),如果超过了上述时间,影响了甲方使用,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塔机附着及顶升时,因乙方提供的标准节附着装置、撑杆等设施原因导致附着顶升时间超过36小时,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租赁费。甲方每月必须保证乙方有1天维修保养时间(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塔机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安全、正常使用,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果报告上签字并给甲方存档。
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进场塔机安全操作使用规程,负责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所配备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程作业,并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凡违反甲方安全生产制度及塔机安全使用规程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完备的用工手续,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每人每天工作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甲方需要塔机司机加班时,乙方必须确保配合甲方施工,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不能疲劳操作,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从租赁费中扣除。
塔机主机进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甲、乙双方在设备起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塔机交给甲方工地使用。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至乙方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止,在此期间如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保证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算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
塔机的备案手续应按贵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相应手续的办理,乙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乙方须自行购买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对塔机进行投保,负责承担塔机在设备安装、使用、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原因除外)。
在塔机使用或停使等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操作或塔吊本身的缺陷、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除外)。
塔机在运输、安装、拆除的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争议
本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减项,双方以书面形式 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_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辆号码: ;
厂牌型号: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他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过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表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支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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