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4
2023-08-24
2023-08-24
2023-08-25
2023-08-24
更新时间:2023-11-08 09:20:4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8-24
2023-08-24
2023-08-24
2023-08-25
2023-08-24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七、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当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答谢广大电信客户(以下简称乙方)一贯以来对_________电信的信赖和支持,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开展本地通话优惠套餐活动。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对本地通话优惠套餐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开展本地通话套餐活动,优惠内容如下:
住宅固定电话与小灵通实行捆绑本地通话费优惠。住宅固定电话每月送_________元本地通话费,本地通话最低消费为_________元,超过了_________元实打实计(含月租和来电显示功能费)。小灵通每月送______元本地通话费,本地通话最低消费为____元,超过了____元实打实计(含月租和来电显示功能费)。购首台小灵通_________元/台,次台购机_________元/台。
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申请参加本活动,住宅电话号码为_________、小灵通电话号码_________,以上住宅电话和小灵通套餐基本通话费共_________元(大写),以上所有电信业务的扣费银行名称:_________,户主___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_。
三、本地通话优惠套餐时间:自用户申请套餐当月至____年___月____日,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优惠时间结束后按当时的国家资费标准执行。
四、乙方每月基本通话费(含月租费、已开通的来电显示功能费)低于套餐基本通话费,按套餐基本通话费收取。
五、乙方参加本协议套餐的固定电话必须为家庭住宅电话,并承诺不改变电话使用性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优惠并向乙方追收优惠差额。
七、乙方须向甲方保证,为签定本协议而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不属实或存在法律障碍,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本协议解除而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由经办人办理视同机主委托办理,并且经办人声明:如果乙方不承认此委托,经办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遇国家有关电信服务的法律、法规、政策而变更而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时,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本协议期满前_____个月,如甲、乙方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_____年,如延续期内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在缴清相关费用后,本协议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单独通知乙方。
十二、本优惠活动只针对_________实施。
十三、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解释权归_________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业务受理点:___________ 住宅电话机主(签字):_____
业务受理员(签字):___ 住宅电话机主身份证号码: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信服务协议(样式一)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传真:
一、总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制定本业务合作协议。
二、基本原则
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承揽供应链服务业务,交由甲方运作,并按照项目的盈利情况,以可提利润为基础,在每单项目结束、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及业务款后,从甲方处按本协议规定提取一定的业务开拓费用,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甲方负责乙方开发项目的运作,并按协议支付乙方如下费用及业务开拓提成费。
3、乙方非甲方正式编制员工,甲方不承担乙方工资、社会_____、福利、市场开发及其他费用。协议双方非劳动关系,而是*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引入的业务进行评估,在明确可操作的前提下,调集公司各种资源,全力促成业务运作。
(2)甲方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名义及相关宣传材料开发业务。
(3)甲方可配合乙方在相关地区举行市场营销活动,活动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4)项目导入甲方后,根据需要,甲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甲方可为该项目的成功运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5)甲方定期(每月)对乙方导入的客户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具体的清单提供给乙方认可。同时办理、支付乙方应提的业务手续和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提取业务开拓服务费用。
(2)在承接业务时,可使用甲方的名义,但必须时刻注意维护_______形象,不得用于非公司业务的承揽活动。
(3)不得有借_______名义从事不利于_______形象、损害_______利益的行为。
(4)不得将_______自身运作的客户介绍给别的同类企业运作。
(5)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将知晓的甲方自身的业务和其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须协作保证甲方维护业务中垫付资金的安全性。
四、业务开拓费用提成比例
1、乙方业务开拓费用的提成比例为业务服务费收入的_______%。
2、实际提取数=业务开拓提成_________(1-所得税率)。
五、收入计算的前提条件
1、项目结束后,甲方应保证准时计付业务费用给乙方。所有应收款项包括各类垫付资金全部收妥且进入甲方账户后才可计算乙方的业务收入。
2、为保证甲方营收的应收款和所垫业务运作资金的安全回收,必要时乙方须协助甲方,要求项目客户为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根据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六、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本协议期满双方应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4、本协议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追溯。只有甲方按协议内容支付乙方应提的提成、且乙方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和业务应收款后,本协议宣告完全失效。
七、合同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为标准版本,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双方签署其他文本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电信业务服务合同 (菁华1篇)
*方(客户):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方聘请乙方就下列项目为*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企业诊断咨询;
对企业的现状、经营状态、运营问题和效率进行系统诊断;得出诊断结论分析,指出解决路向。
2、企业发展战略咨询;
提供企业战略分析、选择、规划、保障体系设计、执行、评估等服务;提供战略管理的理念、知识、方法和工具,培训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诊断及有效*分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设计;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数量、结构、能力提升)、职务分析与职务评价;
提供素质模型潜能评价体系建设、任职资格标准体系建立;
提供绩效考核体系设计、薪酬体系设计;
提供企业内外部培训项目分析及实施效果评价;
二、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以上单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元/项,三项合计优惠价为**元(含税)。于签约后一次*支付。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壹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贰份,*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为保护客户(甲方)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电信集团上海市 (乙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依照《^v^电信条例》,同时基于客户确认的相关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
二、客户类型。
本地用户分住宅客户及非住宅客户,客户根据其所属类型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非本地客户签约时应根据类型不同缴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三、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在选择和使用通信服务业务时,享有知悉所选业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在本公司违反协议或对社会的公开承诺时,有权获得相应赔偿。
2、义务。
(1)申请办理宽带接入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
因客户资料不实发生的任何纠纷,由客户自行负责。
(2)客户因移机等原因,新址若无原接入设备而需变更原接入方式的,如adsl改fttb+lan方式,甲方需将原免费租用的终端设备(adsl调制解调器和分离器)归还乙方;如fttb+lan改adsl等方式,需增加用户终端设备(adsl调制解调器和分离器)的,终端设备由乙方免费出租给客户使用,产权属乙方所有。
(3)每月按时到乙方营业窗口或采用银行托收方式(仅限商业客户)缴纳使用费,以免错过付费的最后期限,产生迟延履行违约金或造成被中止通信服务的后果。
(4)客户参加乙方宽带业务优惠促销活动,并享受乙方优惠资费或领取过实物的,自宽带接入业务安装开通之日起须使用满二年以后方可办理注销(拆除)宽带业务。
若提前注销(拆除),原享受乙方的优惠资费须全额补缴,属领取过实物的,须完好无损失的退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向客户收取各项费用,并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为确保服务质量,对宽带接入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
(3)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固定电信服务项目。
(4)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可以使用其所提供的客户资料。
2、义务。
(1)遵守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政策。
(2)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接入的服务项目、资费标准等,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客户在办理业务时,向其提供使用该项业务的说明资料。
(3)客户使用乙方免费租用的终端设备(调制解调器和分离器),产权属乙方所有。
(4)客户申告宽带接入障碍的,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调通,不能按期修复或调通的,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免收障碍期间的月租费用。
但属于客户终端设备的原因造成电信服务障碍的除外。
(5)凡客户在乙方开展的宽带业务优惠促销活动期间申请安装宽带接入业务,并已缴付过一次性接入费的,若乙方因机线原因在二个月无法解决的(自客户付款之日起算),除按本协议违约责任的条款向客户支付违约金外,另向客户赠送100元面值的”上海电信ic卡”作为补偿。
四、违约责任。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因乙方原因造成业务开通时间超过1个月(预约装机超过30日)的,每逾期1日,按收取的安装调测费、手续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的比例,向客户支付违约金。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3日及以上,但不足15日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15日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1个月以上以此类推。
阻断时间的计算,以乙方接到客户申告或乙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止。
(三)客户逾期不缴纳通信使用费,乙方有权要求补缴,并按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五、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一)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后,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若乙方因机线原因在二个月无法解决的(自客户付款之日起算),自向客户支付违约金和赠送100元面值的”上海电信ic卡”作为补偿之日起,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三)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中止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不真实的;
2、未经乙方授权,客户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室内移机除外)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或转让租用权的;
3、擅自改变客户类型及使用性质的;
4、自帐单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之次日起逾期30日未缴付通信使用费的。
(四)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利用已装宽带接入服务非法经营电信业务的;
2、自帐单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之次日起逾期60日未缴付通信使用费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七、其他。
(一)《宽带接入业务登记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变更宽带接入服务协议时,乙方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过户业务除外),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凡涉及宽带接入业务租用权的协议,除乙方授权或追认的外,对乙方概不发生效力。
我公司在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以下承诺: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四、依法开展业务广告宣传,内容合法、真实。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处罚。
九、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利用业务*台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方(客户) :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方提 供企业管理咨询事宜, 双方在平等互惠、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 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务项目
*方聘请乙方就下列项目为*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企业诊断咨询 ;
对企业的现状、经营状态、运营问题和效率进行系统诊断 ; 得出诊断结论分析,指出解决路向。
2、企业发展战略咨询 ;
提供企业战略分析、选择、规划、保障体系设计、执行、评 估等服务 ; 提供战略管理的理念、知识、方法和工具,培训相应 的知识和能力 ;
3、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诊断及有效*分析、 企业人力资源管 理系统设计 ;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数量、结构、能力提升) 、职务分 析与职务评价 ;
提供素质模型潜能评价体系建设、任职资格标准体系建立 ; 提供绩效考核体系设计、薪酬体系设计 ;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 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尊敬的领导:
很抱歉在此时递上了我的辞职信!
转眼间我在电信公司工作时间近三年了,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栽培,让我在电信工作的这三年里迅速成长,在工作和生活上收获很大,完成了由学生向社会人的角色转换,各位领导都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尊敬的师长。然而,非常遗憾的是,由于我家庭原因,从长远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考虑,我决定辞去目前这份工作。
这是我这一生中最难做出的一个决定,这段时间心理一直矛盾重重,犹豫不决,我在*电信迈开了职业生涯的第一步,舍不得这里和蔼可亲的领导;舍不得欢笑一堂的同事;舍不得其乐融融的电信“大家庭”;忘不了新员工培训大本营的美好时光,让我从此有了“电信人”的归属感;忘不了在北京电信公司生活和工作的点点滴滴,让我一步一步地成长。然而,按照我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我又不得不辞去目前的.工作,这种矛盾的心理,让我倍受煎熬,几经犹豫,最终做出这个决定。恳请领导理解和批准。
在电信近一年的工作中,我主要是做产品管理方面的工作,非常感谢领导委以如此重要的工作,然而,由于个人能力有限,经验不足,很多地方仍存在不少问题,但在各位领导的悉心指导和同事的热心帮助下,让我在工作中不断的成长进步,也给我的职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进取、锐意创新,永不忘自己是一名“电信人”。
在离职之前,我将一如既往的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履行日常工作职责,认真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站好自己的最后一班岗。
最后祝公司业绩蒸蒸日上,祝各位领导和同仁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辞职人:xxx
日期:xx年x月x日
1993年9月,^v^、^v^颁布了《^v^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诞生了我国首部无线电管理法规。在过去的18年里,《条例》的实施推动我国无线电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20_年,我国踏上了“十二五”的新征程,无线电管理工作肩负的使命和任务也更加艰巨。在《条例》颁布18周年之际,回顾我国无线电管理走向法制化的历史,对于进一步科学管理频谱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开创无线电管理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的里程碑
《^v^无线电管理条例》的颁布是我国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新历程,开创了现代无线电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局面。
1978年6月,^v^、^v^颁布了《无线电管理规则》,确立了无线电管理的基本工作规则。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无线电技术应用日益广泛,无线电台站数量逐年增多,无线电频谱越来越拥挤,电磁环境日趋复杂,依法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十分迫切。
1993年9月11日,^v^、^v^颁布了《^v^无线电管理条例》。《条例》明确提出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强调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条例》还对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口,辐射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管理,以及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无线电管理行政法规,它的颁布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前对无线电台站所实行的“少设、严管”原则,体现了服务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同时,它为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加强无线电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推进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无线电管理后续立法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条例》颁布后,我国相继制订了一系列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渐形成了以《条例》为主体的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我国无线电管理从最初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逐步发展到目前运用行政、法律、技术、经济手段综合管理的阶段。
可以说,《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责,凸显了无线电管理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确立了我国无线电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新历程,开创了现代无线电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局面,是我国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的里程碑。
无线电管理的显著成就
《条例》颁布实施18年来,我国无线电管理取得了显著成就,无线电管理工作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条例》的颁布是我国无线电管理立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它的贯彻执行,使我国无线电事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条例》颁布实施18年来,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保障安全”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经济等多种手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无线电管理工作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规范无线电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有效减少干扰隐患。无线电管理机构进一步规范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设台的查处力度,有效减少干扰隐患,有力地保证了各行业各部门无线电台站和业务的正常运行。在全国开展了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会同安全生产监督、民航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的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使用的电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有效减少了因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遭受电磁干扰而产生的安全隐患。会同广电、公安等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干扰卫星电视接收信号的非法行为,保证了人民群众正常收看卫星电视节目。从各地对电磁环境的监测情况来看,频率资源被非法占用的现象有所减少。与此同时,无线电管理机构加强了对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型号核准制度,做好在用无线电台站发射设备检测工作。
三,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长期以来,我国无线电管理机构不断加大对重大活动、重要地域、重要业务、重要频段的无线电保护性监测,及时消除干扰隐患,保障了各部门、各行业无线电使用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等重大活动中,无线电技术的应用日益深入,无线电频率使用安全直接关系到赛事和活动能否顺利开展,无线电管理机构精心组织,确保无线电安全万无一失,为重大任务的顺利进行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受到国内外各相关组织和单位一致好评;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冰雪凝冻灾害等公共紧急事件中,无线电波成为连接灾区的空中纽带,应急无线电管理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无线电管理机构会同教育、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公安有关部门积极防范和打击了在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全国各类考试中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作弊的行为,为保障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通过成功开展各类重大任务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无线电管理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应急处置和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在服务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重特大自然灾害能力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应当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业务合作协议一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v^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 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 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 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 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 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 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 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 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 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 下列措施:
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 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 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 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 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 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v^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 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 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业务合作协议二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合作协议三
甲方:深圳xx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xx 身份证号:
深圳xx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业务拓展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并协助乙方的拓展工作,促成业务和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严格保守乙方和客户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乙方或客户方商业机密而使乙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跟进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者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甲方谅解和协助,不得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甲方公司名誉受到损害。
四、合作细节
1、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开展业务,在开展业务时,需携带甲方出具的书面委托授权书,否则,对外所为的法律行为,除甲方书面追认有效的外,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2、业务拓展协助与利润分配:
(1)乙方在拓展与xx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合作项目中,就2xx年中秋月饼现有常规产品享受甲方特售价格基础上 xx 折底价的优惠政策支持,并获得甲方的费用支持,如果该项目未能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由甲方重点客户部承担。如果该项目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将从交易利润中扣除,最终利润由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共同享有,分享比例为各5%。
(2)乙方在拓展xx邮局合作项目中,享受甲方供应邮局系统的特殊底价,并获得甲方的技术支持。如果该项目未能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由甲方重点客户部承担;如果该项目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将从交易利润中扣除,最终利润由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共同享有,分享比例为各5%。
(3)乙方超出甲方所定优惠底线过度承诺的,否则,超出部分的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采用无底薪制,甲方作为公司直接与客户方产生交易,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业务结算金额按打折后的单价政策的金额执行,乙方和客户方的实际交易价格甲方不过多干涉。
4、除甲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外,由于不可抗力及客户方退换货造成的损失,由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各5%。
5、甲方需在收到客户方货款后 3日内结算利润,并及时按条款约定比例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秉着诚信,正直的心态开展业务,不得出卖公司商业机密,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的商业信誉或者公司名誉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产生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义务。
乙方因个人原因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公司与客户的合作中途中断的,除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外,还需向甲方支付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在收款后不按时向客户发货,导致客户追诉而使得乙方收到损失的,除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外,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即从 2xx年 5 月 15 日至 2xx 年 5 月14日止。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只要交易产生视作均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自交易结束时终止。双方应及时签订书面的续订协议,否则,自终止之日起超过1个月的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任务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备注:供应xx速运以及xx邮局系统的产品价格表见附页。
甲方:深圳xx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xx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服务项目:
二、权益与义务:
三、费用:
四、其他约定:
服务期限:到款之日起至次年同日。
如有未尽事宜可及时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续。合同传真件与正本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七、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当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甲方: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重要提示:
1. 甲方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法人、非法人组织、获得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授权的依法登记的经营单位。如甲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方签署本协议应当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并由法定代理人同时签署本协议。
2. 在签署本协议前,请甲方或其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3. 甲方或其代理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4. 甲方所需的业务内容、办理方式以及资费方案请详见乙方的相关业务说明。
一、 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要求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号码 :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v^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合同》。
第一条释义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
3.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而设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5.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计划》。
6.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数额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7.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8.信托贷款:指受托人对_______市电力开发公司的信托贷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0.工作日:指^v^^v^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信托目的
受托人为发挥在电力开发领域的投融资优势,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给予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_______市电力开发公司的融资项目。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
第四条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小写金额___________万元)。
委托人如为自然人,应在受托人营业场所交付信托资金,并签署本合同。
委托人如为机构,应至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合同签署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资金划至受托人指定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第六条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推介期结束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信托期限为_____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第七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3.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必须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5.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以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___________市电力开发公司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权利;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净收益;
7.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
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一条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一)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委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机构的费用;
6.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款所称费用,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二)费用计提
本信托设立和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计算和提取。?
第十三条信托收益、信托收益率与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信托收益的计算
信托收益指信托贷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不含信托报酬)后的余额部分。
本款所称信托贷款利息,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资金的贷款利息。
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100%
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信托净收益=信托收益-信托报酬
第十四条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1) 信托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在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末按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结算及划拨。
(2) 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1.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为4%以下(包括本数),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
2.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于(含)之间,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当年信托收益率-4%)。
3.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超过,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当年信托收益率)×50%]。
(3) 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
(4) 第十三条计算。
第十五条信托净收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 信托净收益的分配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净收益;
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仅就信托净收益部分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信托净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凭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信托合同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信托净收益。
信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二)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扣除第十二条规定的信托费用后的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返还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在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通过转让信托合同的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身份证明文件、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信托的变更、解除、终止与新受托人选任
(一) 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信托。
(二)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计划终止;
3.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三)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按照《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融资对象和融资项目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当事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通知
地址变化通知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住所地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因委托人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联系地址信息而导致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其他事项
(1) 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v^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的组成
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相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3)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由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后生效。
(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受托人提示: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同时请委托人仔细阅读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全部内容,并对各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的条款的法律含义进行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关于“协议”与“合同”之争
长期以来,规范电信经营者与用户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业务受理单、业务变更登记单等书面文件,均被称为“电信服务协议”。《通知》也沿用了习惯的“协议”称谓。事实上,70年代以后,“合同”的概念在我国就得到了广泛的使用,而“协议”则很少为人采用。我国民事立法也主要采用了“合同”之概念。英文的合同“contract”,其前缀有“相反”的意思,突出的是双方权利义务以相反的内容对接;英文中的“协议”是“agreement”,其内容为“同意”的意思。前者强调权利义务的对等;后者则强调一致。因此,合同更能强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将合同与协议分开使用,无实用价值,容易造成用语上的混乱。所以,建议将“电信服务协议”统一改称“电信服务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十五类有名合同, 实质上只有两大类,即移转财产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电信服务合同就属于后者。
二、 关于电信服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 电信服务合同的概念
《通知》将电信服务合同定义为:“电信业务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规范与电信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事实上,我国的电信服务合同绝大多数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出现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可见,格式条款最重要的特点是“未与对方协商”。事实上,对《合同法》三十九条之规定的准确理解应该是:格式条款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笔者认为,电信服务合同应定义为:电信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设立、变更、终止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电信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电信用户协商的合同。
2、电信服务合同的主要特征
(1)对象的广泛性。所谓广泛性,指电信经营者的要约行为总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而不是向某个人发出的。任何人只要同意要约的规定就可以签订合同。
(2)条款的持续性。电信服务合同的条款一般是经过认真研究拟定的,除非法律、法规或规章有新的规定,一般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
(3) 条款的细节性。电信服务合同的要约一般都包含了合同的全部条款,无需也不允许对方在承诺时对要约加以任何的修改。
(4) 当事人经济地位的不平衡性。一般情况下,电信服务合同的双方在经济方面的实力具有较大差别。提供格式条款合同的电信经营者是居于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垄断地位。
(5) 承诺的无奈性。电信经营者拟定和使用的格式条款合同,作为承诺人的用户,在签订合同时只能选择承诺,不允许提出新的要约,否则合同不能成立。因此,在法理上对格式条款合同还称为“服从合同”或“定式合同”,指得就是对方当事人没有选择的基本特征。
正是基于格式条款合同的上述特征,合同法和民法学界无不认为应当承认格式条款合同,充分发挥格式条款合同的长处,同时应对格式条款合同进行必要的规制。
三、 关于电信服务合同订立的原则
《通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发展用户时,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与用户签订电信服务协议,要求做到用户与电信业务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对等”。这一点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大致是相同的,但是考虑到电信服务合同采用了格式条款的形式,因此,电信服务合同的订立,除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外,还应强调“合理提示原则”。合理提示,是指提供电信服务格式合同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该在提请用户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时采用的方式能起到让消费者注意的作用。 这里的“合理”,指的是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如果不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就可以认定为:不合理。因此,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必须注意:与用户建立电信服务合同时,所规定的“免责条款”既要在合同文本中明显地标示出具体的内容,又要在合同订立前提请消费者注意,并加以说明和解释。否则,当产生争议时将作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利的解释。
四、关于电信服务合同的条款
《通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制作电信服务合同时应包括九类主要条款(其中第九类为条为‘保底条款’),即(一)业务经营者及用户的名称或姓名和地址;(二)用户选定的服务项目;(三)基本收费标准;(四)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业务经营者做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六)咨询投诉电话;(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和违约责任;(八)订立合同的日期及有效期;(九)须订立的其他事项。
笔者认为以上“主要条款”的规定仅能作为指导意见,只能起到电信服务合同条款的示范作用。道理很简单,即使《合同法》第十二条在规定合同的八类条款时,也没有使用“主要条款”的描述,只是使用了“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的提法。 因为,强调“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有它的消极性,首先,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普通条款的划分标准有时很难确定;其次,主要条款的规定是对合同成立施加了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难度增加。 因此,《通知》第三条“电信服务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应改称为“电信服务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这样也符合《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另外,在这八类条款中,第四类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中的“责任”应删掉。合同法规定的具体条款主要指民事主体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合同法中的“责任”主要指法律责任,即由于违反合同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1.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在诚实信用原则方面的特殊规定性)
第三,电子商务合同是以诚实信用为执行原则的法律程序限定。我国修改后的新《合同法》统一了此前的几个合同法,适用于整个民商事领域,合同法第 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就明确,诚实信用原则应适用于合同的全过程,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阶段。作为合同的一种,可以说诚实信用原则也是电子商务合同的执行原则。既然新《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执行原则的地位,那么电子商务合同就其法律程序如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来看,也就应该以诚实信用为限定原则,即要以诚实信用作为执行原则的法律程序限定。
2.诚实信用原则在电子商务合同方面的作用
首先,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在新的商业信用服务模式下表现为道德内容的法律原则。正如台湾学者林诚二先生指出的:“诚实信用原则系道德规范,乃法律道德化之表征,学者乃立之为法律之最高指导原则。易言之,诚实衡平原则系一种领导性规范。”新的商业信用服务模式下,诚实信用原则更是电子商务中重要原则的支柱,即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它必然要上升为一种原则性的要求,并最终以多种形式进行奖罚。因此,在我国,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础,遵守诚实信用是一切合同包括电子商务合同都要履行的义务,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虽然这种原则往往表现为一种道德内容。
其次,诚实信用原则是电子商务合同的执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电子商务双方当事人相互约定,以诚实不欺、遵守信用的方式和态度签定和履行合同。所以诚实信用原则就其适用性来讲,应该适用于电子商务合同的全过程,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等各个阶段,而就其地位来说,则应该是电子商务合同的重要执行原则。关于这一点,具体表现在:在电子商务合同订立阶段,诚实信用原则对先契约义务具有指引作用;在电子商务合同履行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