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5
2023-03-17
202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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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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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时间: 时间: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为发展养殖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的良种猪苗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规格及价格描述:
二、交货地点、时间及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乙方种猪场。
2、交货时间: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如时间有轻微变化由双方商定为准)
3、交货方式:甲方自提。
三、付款方式:
甲方先付货款,自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预付70%的货款。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甲方须履行以下义务;
1、按时如数交纳货款;
2、按时派车和人员到甲方种猪场提取猪苗。
五、乙方愿履行如下义务:
1、负责控制猪苗质量,提供健康无病的猪苗给甲方。
2、甲方猪苗运输车辆到乙方种猪场后乙方安排人员负责装车工作。
3、乙方负责参照甲方标准供给猪苗。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如遇重大自然灾害(发台风、山洪等)、重大疾病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属免责范围;
2、甲方不提货或没有准时结清货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执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交付猪苗时。
九、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丙方:(以下称丙方)
丁方:(以下称丁方)
戊方:(以下称戊方)
甲、乙、丙、丁、戊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合作养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期限为 年,从年3月1日至20 年 3月1日止。
2、甲方以场房、场地、现有设备、生产工具、产品商标为资本入股,不计价值,其他各方以等额投资的方式入股,生产利润为五家共有,分别占五分之一。
3、乙、丙、丁、戊方必须在年3月1日前将投资股金元(拾万元)到账,否则视为退出,在合同期内如有退出者,本金不退,利润不分,合同期满后退还本金。(分别于 月 日和 月 日到位)
4、合作期间甲方保证其他各方生产经营用房,如有延误包赔损失,其他各方合理安排场房用途,分批次育雏,不得空余房间,年10月前鸡、雏总数必须达到6万只以上。
5、乙方负责全部生产经营的管理,其子井XX回来后可自愿加入。
6、生产经营只与以上五方有关,其他人员及亲属可参加义务劳动,不准参与经营管理。
7、在合作期间内,乙方负责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不得损坏房屋和其他设备。如有损坏,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使用期满,将场房和设备完好无损地交给甲方。
8、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场房损坏与其他各方无关。
9、在使用水电时,应按照安全使用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用电线路和窃电,出现任何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其他各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0、在生产经营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周围生态环境,不准猎杀野生动物,否则,后果自负。
11、戊方现有生产经营与将要开始的合作无关,在年10月现有生产经营结束后加入合作。
12、甲方在场地内从事的其他经营与其他各方无关,其管理人员不得干预养殖场的各项管理。
13、未尽事宜:
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已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强强联合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养猪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养殖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在乙方购进每批猪苗(100—200头)时需提供预付资金柒万元整给乙方,本资金在猪出栏时扣除。
2、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应从养殖起165天至195天内全部回收。超期未回收的猪只每天每头补回给乙方15元饲料和人工费。
3、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回收价格为每500克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每批猪的养殖技术、饲料、人工、水电等,确保每批猪准时出栏。
2、养殖方式:第一至四个月,饲料喂养;从第五个月开始半饲料半青草过渡喂养,第六个月不使用商品饲料喂养,以玉米、豆粕、青草为主喂养。
3、商品猪从第五个月开始放牧。
4、出栏商品猪保证不含激素及药物残留超标。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 %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委托方和养殖方(以下简称“养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就生猪代养殖收购达成以下合同:
1. 仔猪由委托方同一提供,仔猪款由养户支付。
2. 委托方要求养户应按照当地土法养殖,严禁在饲养过程中使用催肥等化学饲料。
3. 委托方不负责向养户提供饲养过程中所需的药物、疫苗。如猪苗在一个月内死亡,养户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委托方确认后,猪苗的款由委托方负责,超过一个月后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户负责。
4. 收购标准:健康,不残缺的.生猪,猪肉回收价格为_________元/斤,猪项肉除外,其中猪头、猪内脏回收价格按照当地回收的`价格计算,屠宰工由养户自行支付,猪肉款回收日起一周内现金支付。
5. 养户如私自变卖委托方委托养殖的猪仔,委托方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头生猪,赔偿合同签订时猪苗款的三倍价格的罚金。
6. 委托方违反合同,养户有权利要求委托方进行赔偿,每拒收一头生猪,赔偿合同签订时猪苗款的三倍价格的罚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委托方代理人:
养户代理人:
公司公章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鸿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2)项目主管部门:宁县畜牧兽医局
3)项目建设单位:鸿蓬牧业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类别: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6)建设地点:九龙川村
7) 建设期限:20xx年
8)主要技术内容、规模及投资
项目对选定在鸿蓬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实施,猪舍新建800㎡,仔猪保育舍800㎡,新建排污管理1100m,集污池400m,沼气池50m,贮液池30m;购臵钢制格栅50套,污水提升泵2台,污水泵2台,管道、阀门等配件1套,普通兽医器械5套,紫外线灯及消毒室配套设备5套。
9)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土建工程费概算为万元;设备及安装费概算为15万元;项目建设其它费用
万元,预备费2万元。
10)资金筹措
经概算,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 - 3 - 333
专项资金5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11)经济和社会效益
(1)本项目建设指导思想明确,规模与现有设施设备匹配,专区布臵合理,可以明显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项目建设可提高生猪产业的发展水平,推动生态农业迅速发展,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也可在一定程度是缓解当前我县及省市猪肉的市场压力,降低价格,促进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社会效益非常明显。
(3)项目建设采用的技术方案可靠,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同时利用生产废弃物,生产沼气做到变废为宝,从而使整个企业良性循环,降低了环境污染。
(4)项目通过基础设施改善、五良技术推广和合理的粪污处理措施,在形成一定规模的同时,有助于降低生猪的疫病,减少经济损失,节约生产成本。项目正常年销售收入达万元。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及赢利能力。建设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
实施方案编制参考资料
1)项目区社会经济、气象、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设备初步报价资料等;
2)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纹;
3)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
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10号)。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背景和建设的有利条件、生产供需分析、建设场址和建设条件分析、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招投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措施、组织机构与项目管理、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社会经济评价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种与数量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三、价格、货款结算
1、价格:16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需预付一个月的货款。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l、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3月01日,由于临近清明,
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250万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强强联合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养猪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养殖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在乙方购进每批猪苗(100—200头)时需提供预付资金柒万元整给乙方,本资金在猪出栏时扣除。
2、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应从养殖起165天至195天内全部回收。超期未回收的猪只每天每头补回给乙方15元饲料和人工费。
3、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回收价格为每500克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每批猪的养殖技术、饲料、人工、水电等,确保每批猪准时出栏。
2、养殖方式:第一至四个月,饲料喂养;从第五个月开始半饲料半青草过渡喂养,第六个月不使用商品饲料喂养,以玉米、豆粕、青草为主喂养。
3、商品猪从第五个月开始放牧。
4、出栏商品猪保证不含激素及药物残留超标。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种与数量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三、价格、货款结算
1、价格:___________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_乙方需预付______月的货款。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l、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于临近清明,
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__________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方(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乙方(以下简称“养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畜牧养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畜牧养殖的约定
1、双方坚持以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畜牧养殖合作。
2、公司负责技术指导,畜牧种苗、饲料等物料供应及销售环节的建立和管理。
3、公司为养户提供的畜牧种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养户在饲养过程所管理的由公司供应的畜牧,均属于公司财产,养户不能擅自处理。
4、养户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以及到公司指定地点领取物料、交付产品等所需要的费用。
5、养户对公司提供的各种物料和畜牧有管理权,并负有管理责任。养户应按合同规定将合作养殖的畜牧交付公司回收。
6、如果出现重大_____,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二、合作养殖的畜牧名称、数量和保证金
1、畜牧名称及品种:以订苗单确认的品种为准。
2、数量:公司根据养户的栏舍面积、运动场及配套设施等情况,确定每批的饲养数量为_____头,具体以领苗单为准。
3、养户向公司按每只每头____________元的标准足额交付保证金,(按实际领苗数量为标准计算)。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足额交付保证金的,或所交付的保证金超出标准部分的,各公司应按已公示的养户利息支付办法向养户收取或支付利息。
三、种苗、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公司向养户提供畜牧种苗_____头,数量及价格以公司与养户在领苗单确认的为结算依据。
2、公司向养户提供不同饲养阶段所需的合格饲料,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料时确定的为结算依据。
3、公司向养户提供各种合格的药物、疫苗,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取时确定的为结算依据。
4、公司向养户提供的其他物资: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
四、产品回收价格及结算方式
1、产品回收标准及价格:
(1)正品标准回收价为_____元/斤。
(2)次品标准回收价为_____元/斤。
(3)级外品部分由双方另议回收方式和价格。
2、公司提供给养户的各种物料及畜牧回收价格,均为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公司根据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在结算时可对养户进行浮动补贴,或对已领取物资及畜牧产品回收价格调整(调高或调低对销)后,确保该畜牧产品的回收价上下浮动不超过______%,以确保养户利益的平稳。
3、结算方式: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几种结算方式:
(1)现金结算的,公司应在结算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给养户。
(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所有结算款应在产品交付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转账完毕。
五、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
1、公司应提前______天将回收上市清单通知养户;回收时间不得迟于合作养殖(即养户领苗时)开始后的____天,提前或超过回收期限______天,公司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2、交货时间和地点:养户按上市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将回收产品运送到公司指定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由养户自行安排装运及承担相关费用。
六、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养户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回收合作饲养的符合上市标准的畜牧,并及时支付结算款项。
4、经常征询和听取各方的意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
5、公司应承担技术事故风险或因市场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6、公司有应为养户饲养的畜牧购买农业_____,对养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可根据_____理赔酌情给予适当的补贴。
七、养户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结算款。
2、有权对公司提供的物资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公司交付物资时提出,并督促公司改进。
3、养户应承担因自身管理失误、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4、对公司制定的利益调整方案可提出建议及意见。
5、对公司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监督的权利。
6、提供符合公司规范化饲养管理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有权为其畜牧饲养舍购买农业_____,公司需配合养户办理相关手续。
7、按照公司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对国家限制使用的药品要按规定使用,不得使用激素对产品进行催肥。
8、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畜牧饲养日记表,接受公司技术管理员的定期检查。
9、不能将公司以外的畜牧掺入公司合作的畜牧中混合饲养。
10、交付畜牧时不得掺杂非公司畜牧,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喂得过饱,不得灌喂泥、沙等杂物。
八、违约责任
1、公司违反合同,提前或迟延回收畜牧的,在公司回收产品后,按每天不少于______元/头补偿给养户;迟延支付结算款的,按迟延付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天赔偿养户滞纳金。
2、公司违反合同,拒_____户交付符合标准的畜牧,每拒收一只,赔偿养户____元。
3、因公司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养户发生损失,由公司负责赔偿(具体物资质量问题及损失额大小以公司与养户另行约定的标准为依据)。
4、养户未按照公司约定时间及质量提供畜牧的,公司有权拒收。养户除应支付未交付畜牧的总价值(以畜牧的正品回收价计)外,另行支付______%的违约金给公司。
5、养户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第10款的,公司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对不按照第七条第7款规定使用药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养户负责赔偿。
6、养户私自变卖公司合作养殖的畜牧、私卖公司提供的物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私自变卖畜牧的,按畜牧正品回收价的______%赔偿公司,私自变卖饲料的,除应支付全部饲料领用款外,每______公斤另行赔偿______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_____》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v^民法典》、《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生猪,订购生猪的品种、数量如下:。
第二条甲方所售生猪每头应在千克至千克范围内。
甲方所售生猪必须有免疫耳标,有生猪产地的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条订购生猪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元/千克。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生猪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将所订生猪托运到,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生猪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生猪自然损耗应在%以内(含%)。
第七条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号。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生猪的,按所订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生猪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生猪头数×
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生猪的,按逾期交付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愈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生猪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所订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生猪;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生猪的,按所订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生猪的,按少收生猪头数×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接收所订生猪的,按逾期接收生猪头数×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愈期接收超过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项办理: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电话:邮编:电话:
甲方:
乙方:
为科学合理利用桐柏资源,促进桐柏县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构建和谐、富强、生态桐柏,保障投资方利益。甲、已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桐柏建设的生猪养殖项目,拟分二期建设,总的养殖规模拟定为年出栏量200万头,其中一期计划建设年出栏量100万头的生猪养殖项目,计划总投资13亿元人民币,养殖用地面积约5000亩,其他建设用地约200亩,分布在桐柏县的埠江、平氏、安棚等乡镇。
二、乙方在桐柏的生猪养殖项目,作为甲方年产36万吨饲料加工企业的配套建设项目,乙方不得新建饲料加工企业配套桐柏生猪养殖项目。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及要求,在桐柏县产业集聚区向庄村范围内,投资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36万吨饲料加工企业,为乙方一期年出栏量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生产专用饲料,饲料的配方及技术标准按照乙方要求进行生产,饲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乙方在桐柏进行二期扩建时,甲方根据乙方的养殖规模进行二期建设。甲、乙双方二期项目的合作方式和一期一样。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建设养殖厂的选址、租地、征地等有关手续,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甲方负责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协调处理企业周边环境,为乙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负责落实乙方项目享受国家、省、市以及县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设计的建设规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划设计、建设、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均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实施;在安排劳动力就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辖区人员。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投资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保安全生产和无环境污染。如发生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本项目建设、经营提供一个安全宽松的外部环境,并享有用地、采购运输、装卸、用工等合法自主权。
、乙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服从政府的协调指导。
、乙方在投资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按照协议要求组织好项目的施工和建设。
二、双方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照“一事一议”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投资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的供销合同另行签订。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三个单位各持贰份,存档一份,招商局备案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 公司
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湖北省生猪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
根据《^v^民法典》、《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生猪,订购生猪的品种、数量如下: 。
第二条 甲方所售生猪每头应在 千克至 千克范围内。
甲方所售生猪必须有免疫耳标,有生猪产地的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条 订购生猪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 元/千克。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 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 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生猪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 )将所订生猪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生猪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
(四)自然损耗:所订生猪自然损耗应在 %以内(含 %)。
第七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生猪的,按所订生猪头数× 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生猪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生猪头数×
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生猪的,按逾期交付生猪头数× 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愈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生猪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所订生猪头数× 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生猪;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合同编号:
订购方(甲方):
签订地点:
出售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生猪购销合同。
第一条、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第二条、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 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 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1%—15%)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范本《生猪购销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甲方):
住所:
负责人:
合同编号:_________
订购方(甲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售方(乙方):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
毛色: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______%—15______%)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5______%—15______%)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1______%—15______%)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养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指导(防疫、饲养管理);
2、甲方的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免费为乙方养殖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进行品种改良、研发;
3、甲方免费为乙方养殖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进行的广告宣传及推广;
4、甲方按签订协议的规定数量收购乙方符合质量标准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为阜信源敖汉万年猪的种猪养殖基地。门楣挂有甲方提供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养殖基地”和“品种研发委员会”两个牌子,并设立阜信源敖汉万年猪产业协会的办公室和会议室三间。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阜信源敖汉万年猪的技术标准进行饲养管理、防疫;乙方解决不了的技术难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由
甲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处理。
三、饲养管理要求:
1、饲料:不含添加剂的纯绿色杂粮;
2、圈舍:保持圈舍清洁卫生,防止疫病传播;
3、防疫:定期消毒
4、做好饲养管理记录
四、甲乙双方共同签订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养殖订单
1、订单期从年月年月
2、养殖数量:
3、品种要求:养殖甲方规定的生猪品种。
4、质量标准: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在育肥270-300天内的生猪重量达到130-150斤以内。
5、阜信源敖汉万年猪收购:当乙方养殖育肥经甲方验收合格满足质量要求后,当市场价格低于成本时,甲方以保护价收购(保证17元/公斤,如遇天灾、饲料成本差距太大,另行协商);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以市场价收购。以降低乙方市场风险,减少乙方损失。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愿继续饲养,应重新订立合同。
六、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或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生猪,订购生猪的品种、数量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所售生猪每头应在千克至千克范围内。
甲方所售生猪必须有免疫耳标,有生猪产地的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条订购生猪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_______________元/千克。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______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______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__________%;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生猪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将所订生猪托运到,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生猪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_________。
(四)自然损耗:所订生猪自然损耗应在______%以内(含______%)。
第七条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__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_________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号。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生猪的,按所订生猪头数__________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生猪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生猪头数____
______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生猪的,按逾期交付生猪头数__________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愈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生猪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所订生猪头数__________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生猪;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生猪的,按所订生猪头数__________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生猪的,按少收生猪头数__________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接收所订生猪的,按逾期接收生猪头数__________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愈期接收超过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项办理: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县村委会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斯格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凭县扶贫部门开据的提猪证明信(标明种猪品种、数量、体重、金额等)到甲方提猪,甲方负责免费送猪到村,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乙方负责分猪到户。
二、产品品种及数量
产品名称
公斤/头
提货时间
三、种猪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种猪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四、20__年扶贫项目斯格种猪价格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种母猪每头1100元,种公猪110公斤以上达到能够取精配种或直配要求的每头6000元。
五、服务承诺:
1、由于运输等原因,从供猪到户七日内死亡或有伤残的包换,病死猪由县扶贫办商京*公司处理。
2、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元由京*分公司回收。继续养猪的,农户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交款,购回一头60公斤同品种母猪;不愿继续养猪的,周转到期时每头偿还300元。对不能配种的公猪,在供猪到户半月内,经技术人员签定,由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京*分公司调换一头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种公猪。
3、负责为养殖户提供不同品种、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对饲养户使用本公司4%预混料的按对本公司内部价供应。
4、负责组织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建立技术服务巡回小分队。按300头种母猪配备一名包村技术人员,服务期限一年。对包村技术人员、村技术人员和养殖示范户进行系统培训。
5、搞好统一防疫和配种服务。种母猪从供猪到户开始到第二窝产仔,种公猪从公猪到户一年内,第一窝仔猪从出生到育肥出栏实行免费供应疫苗,统一防疫。对养殖户种母猪第一次受孕采取免费配种,以后配种实行市场运作、费用自负。
六、争议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扶贫部门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与扶贫部门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扶贫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一、乙方凭县扶贫部门开据的提猪证明信(标明种猪品种、数量、体重、金额等)到甲方提猪,甲方负责送猪到村,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乙方负责分猪到户。
二、产品品种及数量产品名称性 别公斤头数 量单 价金 额提货时间备 注合计
三、种猪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种猪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四、________年扶贫项目斯x种猪价格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种母猪每头1100元,种公猪110公斤以上达到能够取精配种或直配要求的每头6000元。
五、服务承诺:
1、由于运输等原因,从供猪到户____日内死亡或有伤残的包换,病死猪由县扶贫办商京安xx处理。
2、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元由京xx公司回收。继续养猪的,农户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交款,购回一头60公斤同品种母猪;不愿继续养猪的,周转到期时每头偿还300元。对不能配种的公猪,在供猪到户半月内,经技术人员签定,由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京xx公司调换一头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种公猪。
3、负责为养殖户提供不同品种、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对饲养户使用本公司4%预混料的按对本公司内部价供应。
4、负责组织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建立技术服务巡回小分队。按300头种母猪配备一名包村技术人员,服务期限________年。对包村技术人员、村技术人员和养殖示范户进行系统培训。
5、搞好统一防疫和配种服务。种母猪从供猪到户开始到
第二窝产仔,种公猪从公猪到户________年内,
第一窝仔猪从出生到育肥出栏实行供应疫苗,统一防疫。对养殖户种母猪
第一次受孕采取配种,以后配种实行市场运作、费用自负。
六、争议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扶贫部门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与扶贫部门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扶贫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委托方和养殖方(以下简称“养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就生猪代养殖收购达成以下合同:
1. 仔猪由委托方同一提供,仔猪款由养户支付。
2. 委托方要求养户应按照当地土法养殖,严禁在饲养过程中使用催肥等化学饲料。
3. 委托方不负责向养户提供饲养过程中所需的药物、疫苗。如猪苗在一个月内死亡,养户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委托方确认后,猪苗的款由委托方负责,超过一个月后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户负责。
4. 收购标准:健康,不残缺的.生猪,猪肉回收价格为_________元/斤,猪项肉除外,其中猪头、猪内脏回收价格按照当地回收的价格计算,屠宰工由养户自行支付,猪肉款回收日起一周内现金支付。
5. 养户如私自变卖委托方委托养殖的猪仔,委托方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头生猪,赔偿合同签订时猪苗款的三倍价格的罚金。
6. 委托方违反合同,养户有权利要求委托方进行赔偿,每拒收一头生猪,赔偿合同签订时猪苗款的三倍价格的罚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委托方代理人:养户代理人: 公司公章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强强联合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养猪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养殖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在乙方购进每批猪苗(100—200头)时需提供预付资金柒万元整给乙方,本资金在猪出栏时扣除。
2、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应从养殖起165天至195天内全部回收。超期未回收的猪只每天每头补回给乙方15元饲料和人工费。
3、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回收价格为每500克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每批猪的养殖技术、饲料、人工、水电等,确保每批猪准时出栏。
2、养殖方式:第一至四个月,饲料喂养;从第五个月开始半饲料半青草过渡喂养,第六个月不使用商品饲料喂养,以玉米、豆粕、青草为主喂养。
3、商品猪从第五个月开始放牧。
4、出栏商品猪保证不含激素及药物残留超标。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建设授权委托书。
(2)甲方负责基地的选址,甲方必须更具当地的自然情况选择适宜鸡鸭养殖的厂址。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区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到需甲方出面办理的手续甲方不得推卸。
(4)甲方负责基地建设的指导、技术服务且可根据情况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5)甲方负责产品的营销指导,负责产品的回收。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养殖厂的图纸设计。
(2)乙方负责养殖厂的主体工程建设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3)乙方负责运营管理养殖厂,且负责鸡鸭种苗的选择和繁育。
(4)负责养殖厂产品的深加工。
(5)乙方负责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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