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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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施行股权期权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第一条 期权的设立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________转出______%股权设立股权期权,附条件赠与乙方。
第二条 期权行权条件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1、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______年;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需达到以下指标:
①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
②成长业绩指标:年度目标利润达成率______、业务完成准时率______、责任成本降低比率______。
③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连续______年销售额达到______,连续______年销售额达到______。
第三条 行权方式
乙方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后,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股东会会议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权条件和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原股东转让相应股权。
第四条 股权受让与接受
1、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自接到书面通知______日内,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
2、若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针对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的薪酬和股权、期权激励方式签订以下意向书,并作为形成正式的法律文件(_____年--_____年的劳动合同的)的附件的重要参考文件,意向书中规定的薪酬和股权、期权额度及分配方案即成为正式劳动合同中设定的额度和分配方案,但要根据公司法律要求以实施。
本意向书中所涉及的股权、期权是指大连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所赠送和到期行使购买的股权大连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王磊女士的股权中转让。
二、薪酬和股权、期权具体分配方案
(一)薪酬
20xx年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薪酬为年薪7万,其分配方案为月薪按甲方颁布的20xx年薪酬标准中销售总监的薪酬体系,年底(农历春节前一周)获取其余部分。
(二)股权、期权激励分配方案
1、完成当年指标(指标同第一条薪酬中的指标),盈利的20%分红,获得公司司5%股权。
2、超额完成指标(除税利润)20%以上,超额部分可获得40%分红。
3、低于指标80%,按当年整体盈利的15%分红。获得公司3%的股权
(三)乙方作为公司执行管理者,享由人事任免权,财务支配权、物资调拨权、突发事件处理权。
(四)甲方的行使股东权益,必须通过乙方执行,且执行范围应以遵循公司发展利益为基础,调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三、说明
1、本意向书只代表甲方承诺给乙方的薪酬及股权的分配额度和基本方案,具体实施的条件和双方责任、权利在正式合同中明确规定。
2、甲方承诺在20xx年的股东权益起步价值不低于2千万人民币
3、甲乙双方有义务对该意向书进行保密,该意向不得向除甲乙双方外第3方透露。
4、本意向书打印文本一式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甲方保管,在双方正式签订_____-_____劳动合同和股权转让协议后废止。电子文本由双方保存。
5、本意向书所指的薪酬和股权转让额度和分配方式为乙方在甲方在职的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双方延续劳动合同或继续合伙人身份则再另行规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乙方在行权期内需通过甲方考核要求,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的行权资格,甲方对乙方的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第一期行权条件:
(1) 签订本合同。
(2) 乙方的XXXX成为甲方创业孵化顾问机构,在公司发展上提供关键资源整合、发展战略制定、实现路径制定、营销推广及公关等事务上提供指导和协助。
2、第二期行权条件:
(1)乙方与公司现有股东充分沟通,依据公司定位、价值观及对融资需求,依托自身优势,于20_年12月31日前完成融资额度为 万,出让股份 %以下的天使轮融资。
3、第三期行权条件:
(1)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双方深入合作,在乙方孵化扶持下,在两年内公司营业额达到人民币万元。
(2) 在两年内,依据公司定位、价值观及对融资需求,依托发展资金需求,完成千万元以上的Pre-A轮融资。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诺从_________年开始在_________年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条股票期权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赠与日起满_________年时股票期权将失效。
第三条股票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除非甲方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权在赠与日满_________年开始行权,每半年可行权一次。
第五条甲方在前_________个行权日中的每个行权日拥有赠与数量1/6的行权权利,若某一行权日未行权,必须在其后的第一个行权日行权,但最后一个行权日必须将所有可行权部分行权完毕,否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第六条甲方若欲在某个行权日对其可行权部分实施全部或部分行权,则必须在该行权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缴足现款。^v^>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xx)海中法刑终字第73号
原公诉机关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单位)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住所地:海口市滨海大道花园新村5号华信大厦。
诉讼代表人郑沛坚,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
原审被告人李建民,男,1954年3月9日生,汉族,江苏省南京市人,研究生文化程度,原系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债券发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住海口市海甸岛沿江四路颐和花园7号楼251房。20xx年10月31日因涉嫌犯擅自发行公司债券被海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12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海南省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万善颐,男,1941年5月31日生,汉族,北京市人,大专文化程度,原系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债券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住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大街24号503房,暂住海口市海甸岛沿江四路颐和花园1号楼B901房,20xx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擅自发行公司债券被海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海南省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阮庆生,男,19xx年3月18日生,汉族,江西省余平县人,大学文化程度,原系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债券发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住江西省南昌市二纬路31号,暂住海口市海甸岛沿江四路颐和花园11号楼601房,20xx年12月2日因涉嫌犯擅自发行公司债券被海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海南省看守所。
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理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单位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审被告人李建民、万善颐、阮庆生犯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一案,于20xx年8月14日做出(20xx)新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以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判处被告单位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罚金二千零六十九万九千九百四十九元,被告人李建民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万善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阮庆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单位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原审被告单位)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单位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审被告人李建民、万善颐、阮庆生为了本公司的利益,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取超额发行、重复发行、变相发行的手段,擅自发行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行为均已构成擅自发行债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应当准许撤诉。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撤回上诉。
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xx)新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杨雪冬
审判员李必雄
审判员李文娟
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云峰
甲方:___
乙方:___
为实现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施行股权期权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一、期权的设立
二、期权行权条件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合作五年期限满年后;
(二)乙方在甲方合作期间内的业绩:
1、为淮安华艺培训中心培训提供服务与帮助;为淮安华艺培训中心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2、全面组织、管理好淮安华艺培训中心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新技术项目的培训指导方案,并能参与方案的落实和实施;开拓培训市场项目,为公司寻找新市场,并取得预期效果;积极为公司的管理、经营出谋划策,取得预期效益。
三、行权方式
乙方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后,五年期前,经股东会议确认,乙方各方面行权条件和要求均符合条件的,原股东转让相应股权。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五、股权期权的行使股权期权为对乙方业绩激励,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期权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六、期权资格丧失
在甲方约定的合作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不与甲方合作或乙方在合作期间内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公司分红制度参照股东会决议
3、当甲方被并关、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应折算不应感情处理),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八、特别约定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
2、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再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乙方终生拥有分红权利,直至死亡股权自然消失。
3、乙方受让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赠与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继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偿还债务。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各持一份,原三位股东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
乙方(签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股票期权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从_________年开始在_________年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条 股票期权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赠与日起满_________年时股票期权将失效。
第三条 股票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除非甲方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权在赠与日满_________年开始行权,每半年可行权一次。
第五条 甲方在前_________个行权日中的每个行权日拥有赠与数量1/6的行权权利,若某一行权日未行权,必须在其后的第一个行权日行权,但最后一个行权日必须将所有可行权部分行权完毕,否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第六条 甲方若欲在某个行权日对其可行权部分实施全部或部分行权,则必须在该行权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缴足现款。
第七条 甲方在行权后才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
第八条 当乙方被兼并、收购时,除非新的股东大会同意承担,否则甲方尚未赠与的部分停止赠与,已赠与未行权的部分必须立即行权。
第九条 当乙方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增发新股或被兼并等影响原有流通股东持有数量的行为时,需要对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参照《股票期权计划》。
第十条 当甲方因辞职、解雇、退休、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按照《股票期权计划》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在赠与甲方股票期权时必须以《股票期权赠与通知书》的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甲方须在一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受股票期权。
第十二条 甲方行权缴款后必须在行权日前以《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必须附有付款凭证。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股票期权计划》的所有条款,其 解释权在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股票期权计划》一份,在该计划的有效期间,若计划的条款有所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等变动的全部详情。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股票期权是给予甲方的一种权利,甲方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的流通a股。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是指甲方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行为。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价格是指甲方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价格,等于赠与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赠与日是指乙方赠与甲方股票期权的日期。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权的甲方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购买乙方流通的a股的日期。
第二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未尽之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期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_______________
(1) 比三家('公司'),一家按照^v^国('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
(2) _____('被授权人'),一位自然人。
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权人购买公司激励股权的权利。除本协议规定外,该期权的条款和条件规定在本公司董事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决议通过的《比三家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中。
期权授予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
期权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期权被授权人有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______________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即公司8,700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及对应股权;
期权被授权人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格:_______________ 1元人民币/股(单位注册资本);
期权开始行使的日期(开始行权日):_______________自授予日期起届满一(1)年之日;
期权的行权期限:_______________自期权被授予之日起的十()年届满日。
被授权人在本协议上签字意味着被授权人同意本协议及期权激励计划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本协议没有定义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中载明的含义/定义。如果本协议与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条款或条件不一致,除另有说明外,期权激励计划应优先。
1. 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获得公司授予的期权之权利是基于被授权人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如被授权人因任何原因终止其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本公司有权依据期权激励计划和本协议的规定回购被授权人已经获得并持有的激励股权,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回购被授权人持有的激励股权的方式及价格根据本协议第条确定,存在第9条项下情形的依据其规定执行。
2. 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忠诚于公司,并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是被授权人享有期权,持有公司激励股权并进而获取公司发展而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前提。
3. 被授权人可行使期权的时间表: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授予的期权按如下的即得时间表可以由被授权人全部或部分行使:_______________自开始行权日起,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被授权人可以行使该部分期权;随后三(3)年里,每满一(1)年,全部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即得日'),被授权人可以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直接或间接方式认购行权。
4. 受限于本协议其他条款,从期权即得日至期权行使期限届满期间的任何时候,被授权人可通过向公司发出行权通知(定义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权。行权期限届满后,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
5. 被授权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办公地点送达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权行权通知格式的书面通知('行权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权。行权通知应表明依期权要行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并且应同时附上支付认购价款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公司应代扣缴的税的全额现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额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陈述或签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项后,应尽快促使被授权人与代持股东签署代持协议,被授权人和代持股东应提供相应的协助。
6. 除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其获得的期权和/或已经持有的激励股权向任何人或实体转让、出售、赠予、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
7. 被授权人同意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转让激励股权给被授权人的转让方的名义从应付给被授权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被授权人应交付的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款。
8. 被授权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或服务终止,则在该终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权的购买激励股权的权利(期权)自动失效。
9. 被授权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将持有激励股权,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权指示该被授权人将其行使期权而取得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_______________
(1) 被授权人严重违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2) 被授权人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且受到刑事处罚;
(3) 有不忠诚于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从公司辞职并受雇于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公司或实体,或从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获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4) 被授权人实质违反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实质上没有履行或拒绝履行作为公司员工或董事的义务(但因被授权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5) 被授权人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的财产、声誉或其他员工或董事造成损失、损害或伤害;
(6) 被授权人有其他任何对公司业务、声誉或财务状况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7)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转让价格按照以下标准确定:_______________上述第(7)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遵照本协议第条;上述第(1),(2),(3),(4),(5),(6)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为象征性价格,即零对价或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为明确起见,回购价格均含应代扣代缴的税款,公司有权依法代扣代缴或追偿。
. 被授权人同意公司在任何时候均有权但无义务以下列方式确定的价格(含税价格)指示该被授权人以该价格将其持有或将持有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_______________
回购价格或转让价格 = 管理人依据公司最近资产评估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确定的持有的激励股权的公平市场价
11. 被授权人承诺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为协助公司或有关人行使本协议第9条和第条规定的激励股权回购或受让权利。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签署。为上述目的,被授权人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授权人的全权代表以被授权人的名义并代替被授权人签署任何文件,以及为一切合法的行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被授权人亲自为这些行为。
12. 被授权人同意由公司指定的现有股东或其他代持人以协议代持方式代为持有激励股权。同时,被授权人同意其持有的激励股权受限于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公司指定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方的优先购买权。
13. 保密
被授权人对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4. 违约
(1) 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一方应有权通过有关司法程序获得补偿。
(2) 如果需要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胜诉方应有权被判定获得合理和必要的诉讼费用的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15.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_______________
(i)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ii) 该方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iii)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五(5)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原因。
(3)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延期行使和履行,延长的期限与不可抗力的持续时间相同。
16. 争议的解决
(1) 因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或诉求(以下称'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三十(30)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争议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2) 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3) 本条的上述规定不应阻止各方申请出于任何原因可以获得的任何诉前保全或禁令救济,包括但不限于确保随后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17.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若本协议与中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冲突,则双方均有义务按法律的规定进行修正。
18. 确认
(1) 被授权人确认收到一份期权激励计划,了解其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被授权人已审阅本协议所有条款,并有机会寻求法律意见,被授权人完全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
(2) 被授权人同意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期权激励计划下的任何权利和权益不应在计算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或其它类似项目时视为被授权人的工资或劳动收入。
(3) 参与期权激励计划不应视为在被授权人和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
(4) 被授权人和公司确认期权激励计划并不赋予被授权人任何与被授权人聘用或服务相关的任何权利,也不影响被授权人或者公司在任何时候有事由或无事由终止被授权人的聘用或服务的权利。
19. 其他规定
(1) 放弃
在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其权利,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
(2) 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 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双方及其有关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作,并合法地约束它们。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作出不利于被授权人的修改,补充或变更。
(4)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兹证明,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日期签署本协议。
比三家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东签字(盖章)
兹作为比三家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代持股东,确认同意执行期权激励计划及本协议中股权授予、代持及转让的规定,期权激励计划及本协议存在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以前者为准。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甲方(控股股东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v^国 合同法 》、《^v^国 公司法 》、《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 之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 公司设立 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 公司注册资本 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年。乙方与公司建立 劳动合同 关系连续满一年并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 股东权利 。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 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万元或者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为高级咨询师的,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时符合本条第1.2款所指人员的,应当同时满足前述两款规定的考核标准;
4.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七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 辞职 、辞退、解雇、 退休 、离职等原因与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 关系的;
2. 丧失劳动能力 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 刑事犯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甲方最初实际出资额的一半,即每%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认购股权的最低比例为%,最高比例为%.
第九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 抵押 、 质押 、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 强制执行 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 违约责任 :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 营业执照 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签名) 乙方: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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