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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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1 15:48:0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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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卖品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它方式亲自审看拟竞投拍卖品之原物,自行判断该拍卖品是否与本公司拍卖品图录以及其它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所描述相符合,而不应依图录及影像制品和宣传品的描述做出决定。
第三十三条 竞买人登记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 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手续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领取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养殖户(甲方):
收购方(乙方):
为促进贻贝业健康发展,使养殖户和经营方得到共同发展,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甲方确保将其养殖的 (根)鲜贻贝销售给乙方。
二、规格甲方提供的贻贝规格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三、价格按照随行就市。但是,为了保护乙方养殖的积极性,双方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为: 元公斤
四、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养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五、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六、结算乙方收到贻贝之日起1个月内结算完毕。
七、协作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按其能力协助甲方做好相关措施,因台风而提前收割的贻贝,规格未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尽量予以收购,在价格上双方予以协商。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负责对其今后养殖贻贝的收购(包括台风季节的协作);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35个工作日后将出售收益以人民币方式支付委托人。
第二十四条 延迟付款及撤销交易
如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在拍卖成交日起九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的,则第九十一日起委托人有权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撤销交易,同时应向本公司全数退回买受人已支付的拍品款。委托人以索赔等任何理由拒不退还部分或全数拍品款的,本公司有权拒绝委托人撤销交易的申请。如委托人将撤销交易的通知送达本公司之日,买受人已付清全部购买价款的,则委托人所提申请之撤销交易通知自动废止,本公司将继续办理本交易之后续事宜,委托人应予以配合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应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本公司。本规则中所提及之通知,可以当面送达或者以邮寄、专递、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送达。如以邮递方式发出,一旦本公司将通知交付邮递部门,则视为本公司已发出该通知,同时应视为收件人已按正常邮递程序收到该通知。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传真发送当日为收件人收到该通知日期。采用电子方式进行送达的,电子传输记录能够显示已完成发送的,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六十二条 可分割性
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依照本规则的约定确定。如本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必须遵守、执行。本规则与现行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如果本规则的规定不违反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该优先适用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没有规定的,如果现行法律有规定,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本规则和相关法律均没有规定的,适用国际惯例或国内行业惯例。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房屋状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__________。
2、甲方已于房屋所有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诉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财产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RMB: 元整)
三、付款方式:
四、房屋支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5日内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甲方负责。
2、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若出现法律纠纷,可向房屋所在法院进行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公司有权在实际拍卖前的任何时间中止任何拍卖品的拍卖活动:
(一)本公司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
(二)第三人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愿意对中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对本规则第八条所述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
(四)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
(五)拍卖品存在涉及任何公权力机关的强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侦查、调查、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执行等);
(六)存在其他任何合理原因的。
第十三条 委托人主动撤回拍卖品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均可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后,可撤回其拍卖品。但撤回拍卖品时,本公司有权向委托人收取相当于该拍卖品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拍卖品约定的保险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及其它各项费用。因委托人撤回拍卖品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约定先行试验后如合意时,即行成交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而甲方允XX。
第二条试用期间以 ____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的次日起算。
第三条前项试用如不合时,乙方应即将机械退回以做买卖不成立。前项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在试用期间,乙方对买卖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而因此有所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之责。但其损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因运输中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五条试用期间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并将机械退还与甲方时,视为试用合格买卖应即成立乙方认XX。
第六条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甲方如数收讫。如买卖成立时本保证金应充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的.由甲方全数返还。
第七条试用后乙方认为不合格,或试用尚未完毕须要继续试用时,可以向甲方请求更换或延长期间但甲方不同意时可拒绝。
第八条试用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用期终止日起算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等情况。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拍卖品的任何描述、说明、意见,仅供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对拍卖品真伪及/或品质的保证或担保。
所有拍卖品均以拍卖时的状态出售。因此,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应当亲自或委托专家审看拍卖品原物,并对自己所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竞买人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与竞投的行为,应被视为该竞买人对其准备竞投的拍卖品的真伪、品质等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对该拍卖品的现状和价值感到满意。竞买人参与竞投的行为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已放弃对该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 提出异议的权利。
如买受人未按本规则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向买受人追索其拖欠款项,则本公司在认为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协助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拖欠的款项。本公司有权向委托人收取因追索行为可能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用等)。
上述约定并不排除委托人亲自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款项的权利,亦不赋予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代委托人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价款的义务。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因买受人未能支付购买价款而向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县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拾_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___收据)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厅,所在____层(共____层),室号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含楼前车库一间)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六、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本公司在_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进行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包括北京保利、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的代理人),均应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条款的约定,受本规则约束, 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遵守本规则的规定,享有本规则规定的权利, 承担本规则规定的义务。
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与竞投的竞买人,无论是自己亲自出席或者由代理人出席竞投,无论是以在拍卖活动中举牌竞投,还是以书面、电话或任何其他方式竞投,均被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
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发生的各种争议,均应按照本规则的约定加以解决。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时间足额付款,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竞买人购得拍卖品后,若未按照规定时间缴付购买价款,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有权决定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本公司酬金、佣金收入及各项费用,剩余部分可选择用于赔偿委托人的损失。有多个委托人的,由本公司自行决定分配方式;
(二)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足额支付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自拍卖成交日后第三十一日起就买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万分之三收取利息,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买受人与本公司另有协议者除外;
(三)对买受人提起仲裁/诉讼,要求赔偿本公司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买受人迟付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损失、全部酬金及各项费用、赔偿金,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留置本公司向同一买受人拍卖的该件或任何其它拍卖品,以及因任何原因由本公司占有该买受人的任何其它财产或财产权利,留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时间内履行其全部相关义务,则本公司有权根据_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分留置物。处分留置物所得不足抵偿买受人应付本公司全部款项的,本公司有权另行追索;
(五)在拍卖成交日起九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自拍卖成交日后第九十一日起有权视具体情况撤销或同意委托人撤销在同一或任何其它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件或任何其它拍卖品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销该笔交易所蒙受损失的权利;
(六)经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规则规定再行拍卖或以其它方式出售该拍卖品。原买受人除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酬金/佣金及其它各项费用并承担再次拍卖或以其它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有费用外,若再行拍卖或以其它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得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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