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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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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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诺得以全面按时执行。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火灾的侵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陕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消防设施检测维护管理规定,乙方为甲方 工程进行消防设施检测,甲方应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以保证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甲方生产安排情况,预先告知乙方及时进行技术检测,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施技术检测,乙方对甲方所提代的技术资料数量逐项认真检测,其检测率不得低于甲方所提供数量的国家所规定检测率标准。
三、本消防工程检测按甲方填写申请表的内容,参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按 元/㎡收费,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收取检测费人民币 (¥ 元),如申请表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新增部分,按相关规定另行收费。
四、乙方同甲方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派工程技术人员进入甲方的现场,配合甲方进行技术行业规范指导,严格按消防设施施工规范施工。
五、甲方1﹟2﹟3﹟楼分别竣工后,并经乙方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请省消防总队验收通过。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应支付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 元 ) 给乙方,检测报告交付时,甲方应支付总费用的40℅ (即人民币 元)支付乙方,甲方收到验收报告时应同时将剩余款项(即人民币:伍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 元 )支付乙方。
七、双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不能协调的争执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共计九条,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海口龙华区东沙路新金玉酒店(以下简称甲方)经考核、考察、同意委托海南南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安装海口市龙华区银湖路新金玉酒店的消防系统工程。根据《_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海南省相关政策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立订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海口龙华新金玉酒店消防工程安装
二、工程地址:海口市银湖路21-23号
三、工程内容: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四、承包范围:由乙方包工、包料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器材安装。
五、工程数量:按设计方的消防设计图纸为工程数量总的安装施工任务(甲方提供图纸的电子版本)。
第二条:工程工期
一、开工日期:20____年12月5日
二、竣工日期:20____年2月5日
三、如遇下列情况的,甲方代表应予签证工期顺延手续:
1、因设计修改或业主要求,工程量增加对施工影响的;
2、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水灾、火灾、地震等)造成停工返工的;
3、因甲方财力不足,资金不到位导致停工或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
4、非乙方责任一天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四小时以上的;
四、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或不能按时开工的。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合同总价为248000元(不含税金)。
二、合同价范围:室内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水泵房安装/装修材料检测、电气检测、设计图纸/消防器材安装,防火门制作与安装,含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三、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甲方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30%,消防施工完工至消防部门验收前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至60%,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核发之后甲方付清乙方工程余款。发证在完工后20天内领证交甲方。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检查验收
一、乙方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范围要求进行施工。
二、执行标准有《给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用水、用电、堆放材料及施工、住宿场地。
2、当天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3、提供相关申报资材。
二、乙方责任
1、确保双方在约定的施工期限内竣工验收,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做好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汇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提供一份装订好的合格工程技术资料给甲方,确保工程质量,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3、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4、由于乙方方面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缺陷、返工,工期非正常延误(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之外)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特殊约定条款
一、材料及设备采购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二、本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安检合格,甲方不得改变局部的使用功能或用途,更不得提高投入使用,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工程报消防手续为一至四层,办证同为一至四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若非甲方原因而使工程停建缓建,工期延期乙方进场的人员、机具、窝工停滞临建等所有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由于其它方面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书,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款后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工程甲方:
二、工程乙方:
三、工程名称:
四、工程地点:
现根据《_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签定本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承包范围和内容: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
2、承包方式:消防部分包工包料、包工程安装调试、开通及竣工验收。
3、工程造价:
根据本消防工程特点的施工图纸有乙方负责,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总造价为: 。
五、如遇下列情况,工程造价相应调整: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并经过设计方签字确认,方可进行调整。
第二条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开工前须办妥相关审批手续。
竣工日期:与装修同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未按规定提供施工场所,及水.电源等施工条件。由于设计重大变更至使施工无法进行。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质量
1、乙方按照甲方拟定的装修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如果实际确需变更,乙方可根据消防规范,要求设计单位变更,但必须符合消防验收要求,并确保工程优良。
2、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并对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任。
3、工程安装质量以当地消防监督机关检测评定通过为准。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进行复验。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取得消防合法手续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若本合同原设计需变更,由设计单位出联系单,甲方签字认可为准,甲方签发的联系单及时下发到乙方,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给乙方而影响施工造成经济损失等后果,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因此所发生的返工费等费用也均应由甲方承担,双方须及时对此进行结算。
第七条相互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有关资料。
乙方协助甲方对该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并最终由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开业前的.安全检查。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水、电及材料堆放场地。乙方在现场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乙方应配备足够的管理施工人员按规定进行保质、保量,按期施工。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保卫制度。如发生安全上的事故,与甲方无涉。
乙方在施工中如遇特殊困难需变更时,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及有关方同意变更后,方可实施。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份。
工程完工未验收前由乙方负责保管,如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使用,视同交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如乙方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验收不合格,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乙方有权暂停工程施工,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按延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甲方拖欠工程款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向甲方追索相当于已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价款,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延付金额一倍的违约金,并承担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附则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正本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二、项目工作范围:
按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所用消防设备竣工图纸进行维护保养,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泵房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统,移动灭火器系统
三、项目进度: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计划进场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次进行保养工作安排在 20xx 年 5 月 10 日开始。
2、乙方进场后,立即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已有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如需要换则报请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
3、乙方对甲方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上的维保方案执行,乙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维护保养期限为 1 年自 20xx 年 5 月 1 日 到自 20xx 年 4 月 30日
五、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统竣工图壹套,并作技术交底。
2、工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场所。
3、甲方负责协调维护保养期间各楼层房间的施工进展。
4、如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检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现现场予以服务,并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如发生火灾报警应急状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
5、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如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现象,应立即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及时做出解决方案。
6、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承诺进行维护保养,并由甲方派专人对维保工作验收,并将维保情况记录在案。每月15日前将上月点检报告提交给乙方
7.甲方在乙方保养期间内发生火灾,经过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乙方保养维护的原因的,乙方必须承担因乙方保养维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项目总价和付款方式:
1、每年维护保养费总价人民币: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费总价的50% 即 24155元。余下50%于20xx年4月 30 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维保费(注:项目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按期支付)。
七、项目验收
1、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维护方案实施细则按期进行,以通过甲方有关部门按国家消防规范要求验收合格以及通过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检查为完成。
2、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付是否继续合作提出意向,如结束维保工作,则乙方必需移交有关消防设备的维保档案资料。
八、违约:
若有违约,甲乙双方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不得无故变更和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负责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本合同金额的50%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或由于乙方维护保养问题造成甲方未通过消防检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和书面承诺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乙方:
根据《_合同法》、《_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甲方位于羊西丰德中心801-803室消防改造人工及其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委托乙方。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2. 3. 工程内容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羊西丰德中心801-803室消防改造人工及其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详见清单表)
工程造价:37110元大写:叁万柒仟壹佰壹拾元。
施工工期:积极配合工程整体进度,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
第二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撤除及安装完成工程量的95%(DN25喷头二次安装需装修吊顶矫正后进行),甲方支付人工费用人民币:元;设备安装完成后系统调试前支付剩余全部款项人民币:.元
第三条:工程保修
1. 乙方仅对本协议第一条第三项所列之工程范围内各项工程,向甲方负保修责任。
2. 保修期限自调试完成后次日起壹年整。
第四条: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解决不成时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总包施工单位: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施工单位: 浙江东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阳光国际广场心消防工程的顺利实施,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望江东路与钱塘路交叉口
工程内容:阳光国际广场A、B、C号楼及地下室全部的消防安装工程
承包范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清单量及施工图所示的消防工程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的安装与调试)
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施工
1.6本合同的价款按投标书中报价暂定人民币836万元 ,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第2条 建设工期
安装工程开竣工日期以甲方工期为准,安装工程积极配合甲方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确保与甲方工程同步进行。
开工日期:200 年月日(按甲方要求)
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跟总包同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10 日历天。
第3条 甲方责任
提供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总进度计划。会同业主、监理执行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用水、用电接口、现有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等。及施工现场垃圾清运。
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甲方及时组织和协调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为分包方施工进场提供生活宿舍、材料仓库、办公室。
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分包预埋、预留及安装留出合理的作业时间和必要的
施工条件。
因施工工艺要求凿洞打洞开孔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所开孔洞线槽由甲方修补至结构平面。
及时支付工程款。
提供施工图六套。
提供该工程的完税凭证给乙方。
第4条 乙方责任
严格按图施工,做好预埋、预留工作,负责自身管线的修补。
因分包方施工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造成总包方工期延误的.,总包相应损失由乙方负责。
在混凝土浇捣时,分包方应派人员监护,做好预埋件的保护工作。
根据总包方的统一安排,做好分包范围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配合总包方做好工地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并服从总包的管理。分包方未做好自身的工作而受到的处罚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工伤事故一律自负,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负责乙方施工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清理至甲方指定位臵后,由甲方统一清运。
第5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建设单位。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如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时,乙方应按要求提出改进措施。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
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第7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单位、监理单位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8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浙江省(杭州市)地方颁布的标准执行。与总包的质量目标一致。创“西湖杯”工程。
第9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24小时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在规定时间内为能及时验收造成乙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致使工期延误的,延误日期当剔除在合同约定工期内。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通知以上各方代表参加隐蔽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10条 安装调试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由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一周前通知各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甲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设计修改后重新安装。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臵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由乙方采购设备,则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臵、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修改后重新调试,承担修改和重新调试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若因甲方原因延误调试的,则工期应当顺延。
第11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各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的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相关方必须无条件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第12条 结算依据及调整
本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联系单、会审纪要等计算,定额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xx
版)、及有关计价依据的补充定额。
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材料设备价格:按一次性报价为准(镀锌管材、电线、电缆按结构验收后的合同工期平均信息价计算)。
人工工资调整:定额人工工资按《杭州市安装工程(20xx)定额》执行, 条约定分二阶段调整;材料价差部分税金另计。
无价材料:凡投标书中、《杭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设备一律为无价材料,副刊不作为计价依据。无价材料、设备的价格须由联系单确认,我公司根据进度需要,提前一个月上报。
施工中如遇工程障碍物及图纸增减,工程款另行调整。有关图纸修改、或另增加的内容,不管是技术、经济联系单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字盖章才有效。如增加的联系单工程量较大(超20000元以上),则该工程量列入工程款支付计划。
第13条 工程款的支付和履约保证金
管理费由业主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共计 万元的配合费(含税金、水电费、配合费、垂直运输等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
具体付款方式:
±以下部分:至±完成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至工程结顶支付25%。
±以上部分:±以上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每月25前将当月完成工程量报甲方核定,甲方于次日5日(节假日顺延)前完成核定工作。
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5%的工程进度款
工程结算审计完毕一周内工程款支付至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97%。保修金3%在保修期二年满后七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甲方自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完成结算的审计、审定工作(非甲方原因及双方有争议除外)。
乙方上报的结算价不得超过实际审核总价的5%,超过部分审计费由乙方承但。
第14条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及部分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
乙方应在材料和设备到货48小时前通知各方代表验收,若在乙方通知后各方代表在72小时内不能给予验收且不能告知乙方不能验收合理原因的,则视为该批材料合格。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若与设计和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投标书《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要求不符,各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之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各方对乙方供应的材料与设备在质量方面若有疑异,可要求由国家认可的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将拒绝接受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按规定需在现场取样测试的材料,乙方应提出见证申请并委托检测机构复试。 样品和资料均由乙方提供,设备和材料必须经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
第15条 竣工日期
乙方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应向建设方提交竣工报告,建设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始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工期累计。如验收合格通过,则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当日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需返工,则返工时间作总工期累计。
第16条 竣工验收
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及竣工图,甲方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17条 产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期
乙方在施工期间,按施工合同的承包管理范围,承担所有分项工程阶段性已完产品保护的全部责任,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本工程保修期自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18条 争议
发生合同争议时,甲、乙双方先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一方可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均包括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在诉讼过程中,除了争议部分外,并不影响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继续履行。
第19条 违约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实际情况最高支付乙方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并相应顺延工期。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须自费进行返工直至符
1. 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 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_、《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_、《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20_、《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_、《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_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八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于开工前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
2. 甲方应在送达后一周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视为有效。
3. 乙方按甲方审批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且接受甲方及消防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
1. 施工中甲方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程变更。
2.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 工程调试
1. 甲、乙双方约定的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范围一致。
2. 乙方准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甲方工程师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3. 乙方工程调试周期为 个工作日,在调试工作开始前,各相关配合工种应竣工。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或消防专业质量检验评定部门的验收标准及合格条件。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1.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乙方自身的防火、防盗、人身、设备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及相关责任。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竣工日期推迟,乙方除应按甲方要求抢工并承担因抢工费用外,还应承担因此而致甲方的一切损失,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非乙方原因及其它工种配合不当造成工期延误;
4.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形式条件;
5.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工期提前:无。
第十四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已经完成的工程并组织人员安全撤出施工现场。
2. 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罢工和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则可相应免除合同相对方全部或部分合同所列义务,但当事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10日内书面告知相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证明的文件。
第十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验收部位: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项目由双方商定。
2. 验收方法:上述部位具备验收条件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记录上签字,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修改并重新验收,乙方应承担以上费用,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甲方不参加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验收后七日内提供贰套竣工图纸和资料。
第十七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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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发包人(全称):____宾馆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北京____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_建筑法》、《_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3、 建筑面积:暂估建筑面积:4000 m2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 分包工作内容及范围:
本次承包范围包括____宾馆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泵房设备、屋顶消防水箱供货安装)、防排烟系统及未明确的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每单项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明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消防喷淋系统,增加喷淋泵;安装消火栓系统;安装烟感报警系统及防排烟系统;安装防火门;负责消防设计及费用;消防检测及费用、单项验收及工程完工后的消防总验收及整改等手续及费用等。
特别约定:
其他涉及消防工程的内容:除甲方明确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的内容外任何图纸上显示涉及消防工程的工作内容都属于乙方的工作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未明确列出的施工项目,乙方自愿承担该施工风险,如发生超出清单中所列内容的施工项目,双方一致同意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乙方还负责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相关配合工作、责任和义务,也包括完成成品保护、交工前的竣工清理、现场垃圾的清运,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3.乙方工程量清单说明:
所有消防改造工程材料均有乙方供应。
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为图纸净工程量,损耗及预留部分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
相同清单项单价应一致。
消防清单中管道的各项试验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
清单综合单价为完税单价,任何情况下不再发生变化。
本次消防验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取费。
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其内容及解释如与本合同发生冲突,应以本合同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 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共 名。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价):498065 元(人民币)
大写: 肆拾玖万捌仟零陆拾伍元整 (人民币)
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本合同价款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一次性包死),甲乙双方均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施工过程中的价格风险及施工内容及工程量风险,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价款不做调整。
如在施工过程中的确需要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价款的,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其他形式导致的价款增加或减少均无效。
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
承包价格应视为是包工(含承包工程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等)、包料(详见材料、设备供应表)、包机械、包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及整改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期费、酷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超高层施工费、二次搬运、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人工降效、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竣工调价、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费、治安保卫费(乙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生活区)、临时设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远征施工增加费、材料的卸车保管费及与其他乙方的配合照管费、现场管理费、配合费、利润及各项保险费、税金等。乙方应承诺,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此报价的清单总价包含税金(即含营业税、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地方性税费等一切税费)。
本工程税金、定额管理费乙方在合同价格中已计取此项费用;合同价格中已包含乙方所属人员的劳保统筹费用及农民工支付保证金费用。
所有合同外零工禁止发生,如发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及承担。
任何因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员工资的提高、政府税收与收费的调整以及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等因素引起的承包方的成本的增减,均属于承包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之中。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
1.预付款:
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10%(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
乙方每月25日上午将与甲方按月确认的工作量汇总后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依据当月确认工程量,于次月10日前支付确认工程量的50%的工程款,消防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全部验收合格后(如无其他应扣款项)付至合同额的95%(元),剩余5% (元)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本工程整体工程保修期2年期满后,扣除相应扣款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保修期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2年。
3.合同价款调整方式:
本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4.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支票的形式办理,付款时甲方不得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办理支付的手续为:乙方应向甲方出据(符合工程所在地地税局规定的工程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甲方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乙方全称的支票或汇票支付给乙方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合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技术要求
1.工期:
开工日期:20____年3月 日(实际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需获得消防部门的施工许可为前提)
竣工日期:20____年 月 日(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
总工期: 日历天
为确保工期的顺利完成,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施工进度计划书一份,明确每个时间节点应当完成的工程进度,并确保按期完成。
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
2.工期延误: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应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工期可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
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工期每延误一天工期罚款10000元/天。(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书中每个时间节点的延误,该时间节点延误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单独解除本协议,在施工现场张贴解除通知即可)。
3.质量: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为准。乙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如果图纸和甲方的要求与_及当地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4.安全文明:
.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自行承担并采取紧急措施及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按《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通用条款》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书》相应条款执行。
5.技术要求:
.材料、设备供应:
设备、材料一无
分包方供应设备、材料1
金属波纹管3
水炮、消火栓箱及附件5
广播系统7
电缆、控制电缆9
其它由乙方供应未列明材料说明:
2、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更改分包材料采购范围和品牌,确有更改必要时,甲方有权更改。
3、所有进场材料,应向甲方报送生产厂家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获得甲方书面确认及许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的,由甲方予以经济补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3日内由乙方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4.技术及质量资料:乙方应按工程所在地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技术及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记录、质量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记录等。
5.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是指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经自检合格后在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及政府相关部门参加,通知时提供包括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资料)。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重新验收,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报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具体保修责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2年,自甲方整个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服务期满后,并不免除乙方施工质量责任。
7.保修: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时,不得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延误保修,并且如乙方保修不及时,甲方有权利将需保修项由他方施工,其工程量及价格视为乙方已确认,并同意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
第九条 驻工地代表及职责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指令,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以及甲方驻现场代表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供应
本工程所需材料机具均有乙方自行提供,在采购及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工作与职责
1.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凋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2.负责于20____年 2月 日提供施工图纸 1 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3.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
4.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5.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为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6.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第十三条 乙方工作与职责
1.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2.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 2 %,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4.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5.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6.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工程、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乙方确认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8.乙方须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将计划用于本工程的劳务用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复印件编制成完整、真实的花名册报甲方备案。本工程开工后,实际劳务用工人员必须是在甲方备案的花名册以内的人员。乙方应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有其他事由导致甲方支付农民工款项或被政府相关部门罚款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乙方项目经理易人,乙方应提前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所作出的各种承诺不得因为乙方项目经理易人而改变。
10.乙方应派出管理人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执行会议决定。
11.在本分包工程的履约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要求其认为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其工作的乙方任何管理人员及工人在其要求发出3天内撤场,乙方须重新派遣合格的人员接替被替换人员,以达到甲方代表满意为准,乙方不得为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上及工期方面的要求。
12.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如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分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果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技术要求存在任何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
1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书,在甲方批准后,乙方予以执行。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调整或修订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乙方须在甲方总体计划下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编制月度、周生产计划和材料需用计划;
14.本工程正常的扰民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因其自身施工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引起扰民及民扰造成甲方、其他所有参与本工程的分包商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调解民扰的费用支出),确保甲方免负由乙方引致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15.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包括甲方的其他分包商、供应商)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现场的文明施工、临水及临电设施的维护、脚手架的维护、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的维护、垃圾的清运、完工清理等,其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且其配合照管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分包合同期满。
①提供恰当的保护措施以适应工程总体冬雨季施工;
②服从甲方协调安装于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供其他分包商合理使用。
1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对已完分包工程进行保护。该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行予以修复。
18.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自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包括:
应对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现场的全部雇员的人身安全及自有机械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
乙方应保持保单的有效性,对于偿付上述分包工程的所有雇员及其它人员的损失或补偿费,乙方负完全责任。在乙方雇员的任何人员为分包工程工作的整段时间内,乙方应延续此保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本分包合同履约期间,应妥善保存此保单及保险费付款收据;
如果乙方未能投保并保持上述保险,甲方可以拒绝其到现场施工或代替乙方投保并维持此保险的有效性,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及解决。
19.工程通过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 套
第十四条 违约
1.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乙方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支付依据。
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有权书面告知甲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2.乙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在施工现场张贴终止合同的通知即可,下同),并要求乙方在3日内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应当退出施工现场,并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改造费用的增加)。
乙方未按甲方备案的施工人员进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满3日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为止。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如连续两次验收无法通过,视为乙方根本违约,未支付工程乙方无权要求支付,甲方可另行组织分包施工,由此而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期阶段目标及总目标,乙方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的额度为:每延期一天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项目负责人每周不少于六天(每日相当至少八小时)在施工现场,如未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则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从任何乙方应得的款项中处以每天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乙方须投入足量的设备、机具、辅材、安全设施及人员,若乙方无力或不愿投入上述资源,甲方将自行投入该等资源,并按该等资源实际投入值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其费用。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若乙方工作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要求,甲方有权将本分包工程范围中的任何工作内容另行分包给第三方,由于另行发包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须在进场前自行办理完进当地地区施工手续,并交纳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进当地地区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隐蔽验收,否则,每违约一次甲方将给予乙方50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其它索赔的权力。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隐患须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处理,如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对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的,甚至未经甲方允许自行处理的,每次乙方向甲方每次 5000 元的违约金,并保留其它索赔的权利;
乙方必须按时向其所有工人支付劳务费用,如因乙方未按时支付劳务费而造成的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成品保护措施,如因乙方管理上的失误,成品保护工作不及时、不完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对其他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损失。
安全罚则:如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甲方将从任何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以人民币10万元/次的违约金。甲方可视情节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可以在通知乙方后,立即终止对乙方的雇佣:
1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分包合同约定开工或实施分包工程;
2在甲方做出要求乙方清除有缺陷的材料或修补有缺陷的工作的指示后,乙方拒绝执行或忽视此类指示;
3乙方无视甲方的事先书面警告,反而固执地或公然的忽视履行分包合同所规定的其任何义务;
4根据分包合同的组成文件的要求,乙方未能完成必要的登记或从有关机构获得必要的认可;
5在完工之前没有合理的原因中止完成分包工程;
6乙方将本分包工程进行转包或再分包。
如果根据上述情况终止合同,甲方可占有乙方带至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的设备或其它物品,并由甲方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分包商将上述物品用于施工和完成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如果甲方认为适当,可以将上述物品全部或部分出售,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款额。上述占有或扣押并不影响甲方采取其它维护其利益的权利。
在上述条件下合同终止日期的当期应付款项,甲方将不予付给。对于因终止雇佣而导致的甲方的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来承担,包括甲方必须重新雇佣其它分包商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3.本合同项下所有债权债务,甲方方与分包方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转让,单独转让无效且转让方将无条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条 乙方的撤场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接到甲方要求撤场的通知后5天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
2.本分包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撤场的通知后5天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搭设的临时工程或临时设施,如果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3.如果乙方拖延撤场,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乙方还须承担因为乙方拖延撤场而导致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其它损失。如果乙方逾期撤场达3天,甲方将强制乙方撤出施工现场,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保修
1.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修期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执行_《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4.维修或更换后的部分产品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第十七条 争议与裁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分包合同。
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甲方与业主的承包合同解除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如因乙方在工程质量、安全与工期等方面无法达到要求时,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通知解除合同或在施工现场张贴解除通知。乙方接到通知或应当获悉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乙方不按要求退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及审批后生效。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页无正文。
甲方(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广州xx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工程施工项目的气体、报警消防设备的购置及安装,配合消防部门对本批产品的验收并保证合格,工作交由乙方完成,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合同段气体消防工程。 2、期限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依据甲方现场施工进度。
验收日期:本施工点工程完成后,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确认该点的验收时间为起始时
间进行验收,并组织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验收,最终以消防部门对该批产品的验收为准。
质保期限:自通车之日起一年。 3、合同价格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供方将按如下《合同清单》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给需方:
注:以上报警及辅材部分按现场实际用量计价核算。
本合同暂估总价是本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即合同价款包括乙方履行全部
合同规定义务的价款和酬金,包括货价、运输费用、安装费用。因气体瓶重约400-500斤,且属高压设备,在恶劣和不熟悉的施工现场就装卸、倒运等需得到甲方的协调、支援。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施工进场前1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此项目的预付款。
合同项目主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总价款的85%,安装调试完成,经消防部门对该批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承诺2-3月内完成消防验收),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10%的货款,乙方出具合同总价款的普通发票。留合同总价款5%的质保金,质保期到后无质量问题及维修责任无息退还。如十日内未能按约定支付各笔货款则按每日总合同款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问题解决。 5、货物的更换、补充、调整与退货
经验收,确属于乙方运输过程中损坏或少发的物品(以送货清单双方签字为准),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及时更换补充完整,调换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质量原因出现损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返货并认同问题所在后及时负责调换;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补货、增购、改装情况,甲方需自行采购或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代为采购(款到发货)。
因业主、监理、甲方等采购方临时调整产品型号、规格,超出原合同图纸或要求时,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原合同单价上予以增加。
甲方办理退货须保证货物的完整、无损坏,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退货,并承担退货时产生的运费,损坏货物乙方将不予以退货,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数量送货所产生的退补货费用概予甲方无关。 6、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及安装时必要的配合工作,协调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班组、施工队伍关系,保障乙方的正常施工。
乙方不负责气体灭火及电气线路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选型,均依据参照设计院及甲方提供的图纸,且不因图纸设计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在本工程中安装的所有消防设备质量须全部合格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乙方作为单纯的设备供应商和安装施工方应接受甲方产品质量及施工验收,乙方不负责消
防验收,但应保证该批产品质量合格,并负责该批产品消防验收需要的相应的产品资料和施工说明等。
乙方负责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设备保管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存放。运输保管过程中设备的损失以及安装过程中的损坏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所有人员、设备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乙方负责该工程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维修工作,经检查属设备自身原因,所有费用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免费维修,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7、其他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质保期到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上海市消防局有关规定。经甲方申请,乙方对甲方新(改)建工程的固定消防设施提供技术服务。为了保证此次服务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技术服务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湿式)
气体灭火系统(CO2、烟烙尽、泡沫)
防排烟系统
其它消防设施
三、相关工作:
1.乙方派员全面负责技术服务工作,有关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由乙方解决。
2.甲方需按工作程序,派专人负责,并请相关专业人员到场配合乙方消防技术服务工作,为乙方工作提供各种方便。
四、检测结果:
由上海希黎消防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
五、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
1.消防技术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 ;
2.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合同签约后预付总价的50%,余款在取检测报告时付清。
六、其它事项:
1.乙方在消防技术服务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整改后,乙方提供免费服务一次;
2.甲方整改后,再次需要复检服务,每次服务费按总价10%收取,但最低标准不少于20xx元/次;
3.复检技术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填妥签证单后,甲方在结款时一次性付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汉阴县金凤缘建材批发城
工程地点:安康市汉阴县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三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发包方应出具书面依据),未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非承包方原因停水、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工种影响工期因素。
(2)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日数:日历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消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图纸组织
施工并达到图纸和规范要求
五、合同款与支付
1、该工程每平方米按元以施工的总面积计算。
工程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已完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在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发包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3)承包方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4)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工程款的支付
(1)首付款:承包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30%。
(2)承包方在每月日前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申请进度工程款支付,发包方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总价的95%。其余5%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六、图纸、资料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两套消防工程施工图(合同图纸)及电子版图纸一套,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随工程进度情况将施工资料同步报验,资料随时分发监理、发包方。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责任
1、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提供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的水、电、场地条件,施工中产生的电费由承包方承担(电费计价以双方协定为准或一次性支付)。
3、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及施工作业顺序,保证承包方正常施工。发包方应要求与消防验收有关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审核意见书进行施工,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按时完成。
4、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工程量结果确认。七个工作日内日起,开始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方应按协议支付承包方利息。承包方责任
1、坚持质量第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保证消防工程的设备,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3、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
4、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必须无条件返工和修理。
5、保证本消防工程文明施工,达到有关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6、负责免费对本工程消防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本消防系统的操作及管理要求。
7、工程质量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接发包方维修通知后,及时维修,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8、保证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相关建筑垃圾。
9、安全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项责任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八、保修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为一年。
九、合同生效及仲裁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方:__________(公章)
承包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建立企业与劳务双方协调、稳定的劳务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安装,但不包括防排烟系统及室外管网,并结合现行规范及现场实际条件,达到消防部门验收标准)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施工机械)。
第二条、工程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图纸设计、结合现行消防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施工安装。
2.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与消防规范有差异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按甲方指示施工。
3.甲方派驻的项目经理________(手机号:),负责工地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乙方应服从管理和指挥。
4.乙方在做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下一道工序。
5.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有安全措施(必须携带安全帽),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工程进度和质量
1.工期: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同步施工,并结合总包方总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绝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2.质量标准:按消防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格。
第四条、工程劳务费价款
劳务费计价:合同暂定价为: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第五条、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1、乙方应将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应在当月25日呈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对无误后在下月10日按上月所完成工程量的80%劳务费支付予乙方。
2、消防自动喷淋、消火栓、报警系统按上月所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予乙方。
3、消防安装工程所有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全部安装完毕后15日甲方应按全部完成工程量应结算至90%给乙方。
4、系统经消防支队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和乙方结算清楚工程量,并按结算结果付予乙方劳务费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壹年)。
5、进度款支付流程:甲方将每月工程进度款汇款或现金方式给予乙方。
备注:
(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些施工项目在本报价中没有报价的项目,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增加工程报价项目。
(2)各系统按实际安装、据实结算。
(3)如有特殊情况可考虑给予一定的施工费奖励。
第五条、甲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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