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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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_________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1.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1)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2)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
(4)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________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
(1)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
(4)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协议。
(1)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
(2)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7.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 其他
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
披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客户信息管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甲方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学生证、士兵证)号码、个人信仰等信息;
2.甲方客户的联系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3.甲方客户的职业和教育资料,包括职业信息、担任工种、工作单位、学历、毕业学校等信息;
4.甲方客户的资料,包括房产信息、银行资产信息、股票、期权等信息;
5.甲方客户的信用交易信息,包括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赊销、担保、合同履行等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
与信用有关的交易记录;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所持有的各类客户资料和相关秘密,经双方协议甲方同意交由甲方处理;
2.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和合同期内甲方已有的材料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客户信息使用环境,为乙方开发、咨询、服务等提供良好的条件;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咨询、维护等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材料秘密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使用)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客户的个人信息;
5.乙方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5.1未经过甲方允许所有客户资料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人员和单位;
5.2未经允许,不查阅、复印如何资料(除正常的印刷需要外);
5.3不将甲方重要客户个人信息、资料等带出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可能的单位和个人。
5.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将秘密文件、资料乱丢乱放;
5.5不携带保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不在公共场所或亲、朋友中谈论甲方的客户个人信息;有客户来访,不当众谈论甲方内部事务和保密事项。不随意向客人提供阅读甲方的各类文件;
5.6发现甲方的客户个人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劳务合同期内;
2.甲方的客户个人信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其他要求的保密期限;
(五)违约责任
1.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按经济损失的2倍处罚;
2.双方解除劳动/劳务合同后xx月内,乙方违反此协议,将甲方客户资源提供给竞争对手,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查实,甲方有权按损失的情况,向乙方提出经济赔偿,情节严重者,甲方将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乙方遵照《x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运维外包服务合同》为甲方提供外包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甲方外包服务承担单位,其工作任务依据外包服务工作的有关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涉及乙方承担或参与该外包服务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外包服务合同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甲乙双方之间工作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外包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外包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外包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6.甲方计算机终端中的文件信息和各种资料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外包服务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甲方批露的保密信息只用于对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中。
2.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涉及外包服务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工作组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
六、甲方为实施外包服务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本外包服务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其他外包服务工作的单位、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外包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外包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双方应在终止本外包服务工作后的五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拾份,甲方持有陆份,乙方持有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
1、技术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以及有关沟通的数据记录,元件的照片相片等等。
2、经营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标投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数据等;
3、甲方的交易秘密:___________
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面谈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4、甲方的管理秘密
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5、 其他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相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或者乙方在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公司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___________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乙方不得未经甲方授权或者许可,以检索、浏览、摘抄、复制、传真、拍照、电子邮件等方式占有、传播、出售、使用或允许他人(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4、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工作后,都不得在该公司之商业秘密公开之前向任何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自办企业)。
5、该公司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公司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所有权。
6、如发现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书面报告。
7、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包括解除)的,应当办理商业秘密的交接手续,销毁或者交还从甲方及甲方公司获得的一切资料及其复制件,未办理或者未办理完全商业秘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直至乙方从本公司离职两年为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反此协议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其他因其擅自使用、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得到的收益。如乙方因违约而受有利益,还应将所得利益支付给甲方。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其他第三方财产或名誉损失,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须向第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以上所称的损失赔偿费用还应包括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6、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此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本保密合同(本合同)由甲方,一家位于________,与乙方,一家位于________的公司签订。
1.目的
双方同意互相提供机密信息(定义如下),以便双方基于将来可能建立的采购或业务、合作或顾问关系而对另一方的产品、服务、业务和/或技术进行评估。
2.定义
机密信息是指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本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东的信息,及其他与产品、样品、产品计划、价格、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发明、服务、客户、市场、软件、硬件、设计、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或财务相关的信息。披露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该等机密信息具有机密性或专有性;若以口头形式提供,则披露方应于披露后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其具有机密性或专有性。机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1)由接受方以书面文件证明:该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接受方所持有;
(2)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接受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原因,已向公众披露;
(3)已由信息相关方书面同意其公开;
(4)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情形下独立开发;
(5)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且该第三方对该等机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3.保密
双方同意仅能根据本合同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披露的机密信息。除由双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合同目的而必须知悉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及可能包括在内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员工(统称代表人员)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将与另一方相关的或属于另一方所有的机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实施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另一方处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机密信息。任何机密信息的公布均须得到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应与其受委派执行合同目的或经其他途径知悉或获得机密信息的人员签订一份与本合同内容基本一致的保密合同,且将该签署的保密合同及时交予另一方。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另一方机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机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机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的机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
4.公开
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代表人员无权擅自将另一方的公司名称、商号、商标及其他名称用作广告宣传或对外公开。未经本合同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代表人员不得透露本合同及其相关内容,本合同第5条强制性披露条款所述情形除外。
5.强制性披露
若因法律、法规、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传票等,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其受委派执行合同目的或通过某种途径知悉机密信息之人员须披露另一方的机密信息时,该披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其能寻求保护令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若未能取得保护令或其他救济措施,该披露方应仅披露依法应予披露的那部分机密信息,且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对该些机密信息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6.返还资料
在合同目的终止、撤消、完成、被拒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后,根据对方的书面要求,任何一方应及时销毁或归还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机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机密信息,不论是分析、汇编、论文、翻译或其他由/或为任何一方准备的文件,一方应按本合同条款要求持有或根据另一方的要求自行销毁该等机密信息。
7.非授权许可
除为查阅或使用机密信息以达成本合同目的之权利外,本合同未将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权利转让给任何一方,同时也未将任何一方的机密信息内所含或所属的权利转让给另一方。
8.义务限定
本合同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本公司有义务向另一方提供任何信息、与另一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本公司决定向其提供信息或与其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9.信息准确性
本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并未就其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机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另一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期限
本合同中双方之保密义务应自对方收到机密信息之日起____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因合同目的之达成而终止。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对双方及其承继人、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且保护其合法权益。本合同任一条款之无法实施并不视为该条款被放弃。
12.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合同双方同意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________法院管辖。
13.迟延履行及救济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视作放弃行为。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独或部分行使并不排除其他行使方式或进一步的行使权利,也并不排除对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双方同意金钱赔偿不足以补偿因对方违反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故任何一方均有权因此要求特别履行或其他公平的补救措施。任何救济方式不得视作违约的排他性救济方式,但应作为其他合法的补救措施之补充。
14.与进出口相关的法律
双方应遵守与因本合同而提供的产品、技术数据或软件有关的中国及其他相关国家的进出口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未经授权许可,接受方不得将该等产品、技术数据、软件或直接产品向该等法律、法规及条例中所列的被限制国家出口或再出口。本条规定义务于本合同终止或继续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范围
第一类___公司经营中的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第二类财务方面机密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2、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3、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4、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6、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7、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特别说明:如乙方无法确定属于商业秘密,则可向上级及公司咨询。在得到上级或公司明确答复“不属于商业秘密”之前,乙方应按商业秘密对待。
第二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三条脱密期
乙方同意,因乙方的特殊岗位,如乙方合同到期或将离职,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或离职前的三个月内将乙方调离现岗位(薪酬相应调整)直至离职,乙方应予配合。
第四条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地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第五条禁止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或者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3、乙方同意:由于乙方岗位的特殊性,在乙方终止或解除聘用的三个月内,如因财务方面的需要,乙方仍应配合甲方提供适当咨询、解答、交接、指导工作。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义务的,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___50万元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
第八条附则
1、双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本协议不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
2、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有员工薪酬数据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员工负有保密义务。根据甲方有关规定,乙方受聘于甲方任职服务期间工资实行密薪制,甲乙双方参与工资管理的人员均应承担保密义务,负有保密责任,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1、乙方在甲方任职,按照《xx公司薪酬制度》及《xx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等规定,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按薪酬分配办法给予乙方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为乙方保密。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本人的薪酬告知中心内外的其他人,更不能有意或无意打听其他员工的薪酬情况。
3、乙方的薪酬信息为其个人的保密信息,甲方不得将所掌握的乙方薪酬信息给除相关主管负责人及人事管理人员外的其他任何员工。
4、乙方如对薪酬分配或实际发放有疑问,可向甲方人事科质问,人事科负责人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及时给予答复,因甲方核定发放有过错的应及时调整。
5、甲方薪酬管理人员和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发生薪酬泄密行为,扣罚当月工资的30%,且当事人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因泄密造成后果的,可加重处罚,直至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应该控制自己的薪酬信息不得在家属及亲朋中传递,如果泄密造成后果的,给予违约金10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7、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有效,有效期延伸至乙方服务期终止,各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协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员工,在甲方 部门担任 职务,因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然会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动的权利,双方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1.乙方在职期间及从甲方离职后一年内,独自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其在甲方期间的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其他发明创造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专属于乙方的人身权利除外)。
2.乙方有义务将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部信息报告给甲方,同时应在合理范围内与甲方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材料,以协助甲方申请、转让或注册上述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全球范围内对该知识产权拥有绝对权利。
3.对于乙方在职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甲方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4.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擅自实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因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赔和诉讼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营销计划、投资方针、人事材料、财务数据、价格、成本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员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料、数据、物资等一切载有或可能载有保密信息的载体。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乙方应当将相关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指定的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不得在前述组织机构拥有利益;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不担任职务但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服务、收取订单和发生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甲方的客户包括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以及在乙方离职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
(3)通过直接或间接招揽、引诱、游说、鼓励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4)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离职后如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担任其顾问,不论是兼职还是专职,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甲方存在竞争性业务经营,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有关新单位名称及乙方职位的书面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内仍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补偿期限: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 年,自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
2.补偿标准:甲方按照人民币 元每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支付方式:乙方离职后,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相应顺延。甲方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当于上述日期至甲方处领取。
(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需要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任何个人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5.若甲方认为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自甲方通知到达时终止,乙方竞业限制终止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继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乙方如在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视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个月月平均工资的 倍支付违约金(不足六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乙方在离职后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当将差额补足。
1.甲、乙双方联系信息:
甲方指定联系人: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微信号码: 微信号码:
qq号码: qq号码:
2.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应提交、发送到上述所列的联系地址或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等。如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信息发生变化,该方应立即通知本协议的另一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方承担。
3.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达,按照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如果是传真,则为传真发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3)如以邮寄方法送出,则为投递方邮局加盖邮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则为邮件首次进入收件方邮箱系统之日;
(5)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则一经发送视为送达。
4.甲乙双方同意,如履行本协议中双方发生争议涉及诉讼时,上述地址为双方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可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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