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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xx如下: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xx,租赁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厂房类型为xx,xx结构。
1、厂房装修日期xx个月,自xx月xx日起,至xx月xx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租赁期xx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xx元。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年租金为xx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xx元。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xx,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xx门电话。如需xx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xx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xx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xx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xx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xx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xx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厂房(以下称“租赁物”)租赁事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方作为合同项下租赁物所有人,依法享有该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出租权,无“在先出租”及“抵押”等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乙方具备承租资格,承租该租赁物将用于合法经营。如签订本合同的双方与上述声明不符,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做出虚假声明的一方负责,并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位于 。经甲乙双方确认厂房面积(不含空地面积)为 平方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经甲乙双方确认空地面积共 平方米,共四块:西边门卫及墙一线至办公楼处一块(1号空地);办公楼及厂房北侧一块(2号空地),办公楼至厂房之间一块(3号空地),厂房及3号空地南侧一块(4号空地)。
经甲乙双方确认办公楼共 层,每层 间,共 平方米。
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前:(1)将主体厂房南侧、西侧、北侧路面进行水泥硬化;(2)在南侧界限处砌墙分界、在4号空地与甲方所属空地界限处砌墙分界。
该租赁物的用途为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厂房使用。如乙方需转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用途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租期为10年:自20__年7月1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
甲方应于20__年4月1日前将租赁物交付乙方。
办公楼及其西侧的1号空地目前已出租给明州大道项目部,该项目部租赁期将于20__年 月 日到期,其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将该办公楼及其西侧空地、车棚等腾空交付至乙方。
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租。经甲方同意续租,甲、乙双方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乙方为保证履约,应于双方签字时向甲方支付履约定金人民币20万元(乙方已于20__年2月26日向甲方支付了贰拾万圆签约定金,该签约定金在本合同签订时直接转为履约定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固定不变。该租金已经包含厂房、2号空地、3号空地、4号空地等除办公楼、1号空地、钢棚和电梯以外的所有租赁物的租金以及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公用设施维修费等物业性收费。本合同期内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公用设施维修费等物业性收费由甲方承担;本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两部电梯及其南侧带棚空地年度总体租金为人民币5万元/年。
办公楼及其西侧1号空地、车棚的年度总体租金为人民币30万元/年,自实际交付日开始计费。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供电费为 元/度,双方据实结算。
1)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即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半年租金,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半年租金。每次应缴纳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
2)履约定金在本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首笔租金。
3)乙方交付租金及费用应汇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号:甲方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4)甲方如变更指定收款账户,应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1)租期内合同项下租赁物如因乙方经营需要须装修、改建,应当向甲方提交装修或改建设计方案,并由乙方自行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必须由甲方报批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报批),方可由乙方自行装修、改建。如装修或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则还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租期内如因乙方经营需要,须在合同项下的空地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由乙方自行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必须由甲方报批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报批),乙方应将搭建事项书面通知甲方。
2)装修、改建或搭建方案不得影响公用部分或相邻房屋使用人。
3)乙方在租期内花费的各种装修、改建或搭建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经主管部门批准自行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在合同期内免租金。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进行的装修、改建、或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可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不可拆除的,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租期内,乙方有权将该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租金由乙方自行收取。但转租后乙方有义务监督次承租人妥善使用及管理租赁物。
1)转租合同应于签订后5日内交甲方存档。
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期。
3)因转租产生的纠纷均由乙方处理,与甲方无关。
4)因转租产生的各项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须缴纳的印花税、所得税、公证费、登记费及其他有关税项和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1)租期内,甲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租赁物投保企业财产险,还应投保必要的意外险和责任险,以保证保险事故发生时相应损失可进行保险理赔。如因甲方怠于履行该投保义务,发生火灾、水漫、盗、抢等一切意外事故遭受损失或发生侵权事件遭受索赔等一切责任,均应由甲方完全承担,与乙方无涉;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进行赔偿。乙方亦应对租赁物内财产投保企业财产险。
2)租期内若乙方知悉甲方未投保的,有权选择代甲方投保,先行垫付的保险费等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支付,甲方若不支付,在乙方发出通知后的下一次租金中予以扣除。甲方不得以对乙方代为投保的事项不知情或对乙方代为投保的险种、费率不认等事由提出异议,亦不得因乙方按照上述约定从下一次租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而主张乙方未按期足额缴纳租金。
3)租期内,甲方怠于履行本条项下第1)款约定的投保义务,而乙方未按照第2)款方案代甲方投保,最终发生火灾、水漫、盗、抢等一切意外事故,致使任何人遭受损失或发生侵权事件致使任何人遭受索赔等一切责任,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均由甲方完全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进行赔偿。
1)甲、乙双方应详尽掌握各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所有规定中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方面的规定。
2)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内外及周边场地的消防管理责任人系甲方,甲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甲方须乙方协助或整改时,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之管理活动。
3)甲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日常巡查、风险识别、隐患排除、消防设施配备、更新及完善等)与安全防范。甲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租赁物安全,否则发生火灾、水漫、盗、抢等一切意外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涉;因该等意外事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进行赔偿。
4)乙方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乙方用火、用电时应符合安全要求和技术规范,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若因乙方用火不当或用电不当造成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1)租期内,厂区围墙、厂区大门、租赁物之间临界处、租赁物外墙、租赁物门窗、租赁物内外电气线路、管道、电梯等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安全防范、修缮、年审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保证租赁物及相关专用设施处于完好无损和性能良好状态。租赁物内部卫生、租赁物内部生产器械、设备及乙方后续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防范、年审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因租赁物质量问题产生屋面渗水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发现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货梯由乙方使用,维护、保养、安全防范等责任由乙方与甲方共同承担,相应费用也由其双方均担。货梯安全检测至少应一年一检,由甲方负责年检,检测报告正本交乙方存档一份。
第八条
乙方期满不再续约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内外清扫干净、搬离完毕后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九条
乙方因经营需要须在租赁物本体上设立广告牌等构筑物,应当由乙方自行依法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因经营需要须在租赁物周围设立广告牌等构筑物,不得影响公用部分或相邻房屋使用人。
第十条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贰佰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反之,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贰佰万元的违约金,并违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转租过程中须甲方配合提供材料或签字或其他须配合时,甲方经乙方书面通知后拒不配合的,甲方应继续履行,且支付乙方贰拾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遇拆迁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按11-1处理。
因租赁物自身问题如电气线路问题或租赁物坍塌、渗水等非乙方原因,或因甲方管理不善,导致租赁物毁损或使用功能基本丧失,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一年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未善履行安全防范和消防管理义务导致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照前述合同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以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因经营状况恶化或经营规模发生重大变化而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如下手续方可终止合同:1)按第八条约定将租赁物交还甲方;2)结清租期内的全部租金;3)于终止协议签订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4)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租期内,若甲方因负债致租赁物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拍卖等重大变故出现,仍不影响租赁关系的存续,任何人不得要求乙方腾房、搬离。
上述所称“乙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1)乙方财产毁损的损失;2)乙方装修、改建、搭建的损失;3)乙方搬迁、重装的损失;4)乙方停业损失;5)乙方对外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或与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对外承担违约责任的损失;6)乙方为维护权益发生的诉讼费、交通费和律师费等一切损失。
双方就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精神充分协商;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确认本合同中“联系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有效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通知对方,否则仍视合同中“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为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利法律后果由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自行承担。甲方通知乙方的各类文件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出的,该信件或快递交寄两日或乙方签收之日为通知送达时间;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视系统记录的发送时间为通知时间。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且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4-1约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之日生效。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甲方:滁州德丰高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滁州市城东工业园南京北路346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拥有的位于 的仓库及其他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仓库用途及管理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仓库用于但不限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家电类产品(含其不良品和退货及促销品或其它产品等)的存储。
2、乙方应保证仓库地面平整、干燥、不漏雨,协议期间乙方对于所提供仓库的结构和设施的调整须事先知会甲方并确保不影响仓库的贮存条件。
3、乙方保证所出租厂房消防设施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并根据甲方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4、在不违反安全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本协议中仓库的使用、运作及管理由甲方自主决定。
5、未列于本协议中的甲方其他需求,包括临时或长期增加的库房及办公室的需求等,乙方承诺将给予妥善解决,具体条款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人员需遵守乙方的园区管理制度及安全规定,切实做好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甲方应对租赁使用仓库的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维护,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需负责修复或赔偿。
3、 对于乙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甲方应给予配合。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仓库启用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仓库,确保仓库库内、外安装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且完好可用,能保证仓库可24小时收、发货作业。
2、乙方在园区内提供车辆停放场地,并保证园区内道路限高不得低于4.5米,满足目前甲方使用车型进出库作业顺畅。
3、乙方不分节假日每日24小时向甲方提供整个园区门卫巡视和园区内的清洁卫生服务,仓库内的清洁服务由甲方自行负责。
4、乙方负责做好园区的防火、防盗、防涝、防漏雨等工作,并定期对仓库硬件、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缮,甲方货物存储期间,如因仓库硬件等缺乏维护、修缮或修缮过程中对货物的防护措施不足而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本协议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雷击等),对甲方储存物资和乙方仓库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6、乙方免费提供仓库及办公所需水、电、照明设备等日常检查及维修、维护。
7、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乙方应配合甲方保管好货物(不可抗拒的事故除外)。
8、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储存的货物。
第四条 仓库租赁期限及面积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3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费。
2、仓库结算面积以双方实际测量为准,为 平方米 。
第五条 费用结算
2.15日,按照结算周期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20天内付款,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
31日双方抄表确认后,由乙方提供收据,甲方在收到有效收据后20天内付款。
2.3付款方式: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付款,乙方开户银银行及账号有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均视为违约。
2、 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乙方将无条件承担甲方因紧急搬仓产生的所有转仓费用及其他损失,作为违约赔偿。
第七条 文本及时效
1、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消防验收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复印件。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变更、补充或提前终止,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协商续签书面合同,乙方授予甲方以不高于本合同约定标准和其他条款的优先续约权。
4、 若本合同期满甲方不再续签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取回货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货物及财产。
第八条 纠纷及仲裁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由一方就争议存在的事实书面通知另一方后三十日内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2、如果在上述协商期限内双方之争议未获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取代各方先前就本协议相关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口头的、书面的协议、承诺或理解。
2、 合同中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甲方(盖章):滁州德丰高科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具体内容仅供参考,双方可协商简化)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设备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大理石加工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详见附件清单。)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用于从事大理石相关加工经营,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经营范围或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经营活动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办,因此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4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租赁物及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1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租金
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3供电增容费
甲乙双方商定供电增容的手续由乙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缴纳5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甲方要求,对租赁物进行相应的维修、修缮、加固,相关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履行了对租赁物的维修、修缮、加固后,且甲方认可后,甲方则每年免收乙方五千元的租金,作为对乙方的补偿。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予无条件接受,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立即迁离租赁物,并交付给甲方。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厂房及附属院落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无需事先给乙方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配合检查。
9.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本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10.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通过转借、合租、合作、联营、合伙等等方式变相转租。如经甲方同意后,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12.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日,甲方在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年度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用租赁保证金抵顶相应数额的租金及赔偿款。
12.3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乙方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3.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应立即迁离租赁物,并交付给甲方,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多退少补。
13.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函或传真通知对方。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4.1租赁内,若租赁物因被政府征收征用,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应立即迁离租赁物,并交付给甲方。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多退少补。因租赁物被征收征用所取得的全部补偿款归甲方享有,与乙方无关。
15.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及周围设立广告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取得的收益均由甲方承担和享有。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若因本合同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18.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8..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9.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9.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 ,租赁建筑面积为 _______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______________ 结构。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厂房租赁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租赁期_______ 年。
2.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双方约定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 有实际负荷10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 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
3. 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 帮助乙方处理工商税务等部门关系及地方关系。
5. 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6.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3.3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元,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合同后从租金内扣除再付剩余租金(第一年)。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支付方式。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5.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5.3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6.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6.5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6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1.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 11.2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签订时间:_____年_ _月_ 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 _月_ 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关系,甲方和乙方就厂房租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厂房地址、面积:
1、地址:__。
2、租赁面积:厂房面积为1581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期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元每平米。(实收按照每年万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年月日先预付万元租金,年月日再付万元租金,以后每年分两次付款(1年租金为万元整)。
四、甲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漏雨等情况,甲方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建筑物破损,由甲方承担。
2、土地使用税和房屋使用税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如期交纳租金。
2、乙方根据使用量交纳电费。电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交纳。水费按使用量交纳水费,水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缴纳。
六、在租赁期内经甲方的统一,在生产必须的范围内可以改造,搭建或增设建筑物。但乙方使用的建筑物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增设的建筑物,按照增设面积加收租赁费,若乙方增设的建筑物,增设的部分不用缴纳租赁费。但甲方负责协调增设的建筑物的行政手续的办理。
七、租赁期满,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建筑物甲方无偿所有,乙方自行增加的设备可以拆走。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甲方不得提出恢复原装的要求。
八、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尽量保证原设备的完好无损。期满前三个月应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果续租,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租赁价格根据国家物价上升指数双方协商确定。
九、乙方不可抗力无法持续经营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可提前终止合同。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第三者。如需转租必须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乙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遇到困难,甲方应积极协助,但不能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前面上述合同条款的规定要求向乙方交付厂房,否则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自延长交付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支付总租金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2、乙方不缴纳或不及时缴纳租金及水电费时,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乙方应交清所欠租金。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由威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确定。所有合同的修改解释都应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双方签字盖章。
十五、本合同由中文书写,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拟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报送审批机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1250平方米,
深圳厂房租赁合同。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20__年11月1日至_20___年10月31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20__年12月1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11000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11000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注:如果承租时该公司还未注册,仅是以投资人个人名义来签订合同,应多几个人投资人共同签署,并注明公司正式成立后以公司作为承租方或以公司作为共同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厂房类型为 钢混 结构。
2甲方书面同意。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因此造成人身损害,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带来第三方针对甲方的纠纷并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方自 日起,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政府部门限定的厂房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2、厂房装修日期月
3、厂房租赁自月年24日止。租赁期共计伍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内满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方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 元。租金的计算方式为: 。
2、第一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租金递增率为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或
第一年到第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第五年按市场价另订。
3、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为付。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为“付款日”)之前交甲方。以上租金单价均为不含税价,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根据租金全额搅闹税费并获得税务发票。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租金,共计贰万元。合同终止时,视设施、厂房完好情况及乙方的履行情况,全部或部分归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及各项政府税、费等均有乙方承担,乙方因及时支付,若因乙方怠于支付造成第三方追讨,乙方应承担因此带给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有权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该附属物产权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予以补贴。
六、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项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主体结构及其关键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厂房及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装修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
九、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体检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长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十、违约条款:
1、租在租赁期限内,若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乙方应按照每日拖欠租金或拖欠物业管理费总额的1%交付违约金。
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及违约金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三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留置的财产拍卖后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
通讯地址: 传真: 通讯地址: 传真:
十一、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自动由变更企业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若是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甲方有权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6、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7、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8、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附件一:
附件二: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乙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期满后甲方不再出租,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中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已权益支出的包括担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未尽事宜增补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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